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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后现代主义神话

我被学校开除了,这是我从学校广播里听到的。这让我有些后悔,因为我干掉了学校公告栏却没有把分布在校园各个角落的广播喇叭用石子砸掉。那样的话,黄牙只能把这一消息在全校大会上宣布。如果他还敢在公共场所露面的话,我又能在他头上弄几个包出来。这并不是很棘手的事情,在黄牙宣布我留校察看的时候我就干过。那时黄牙站在恶毒的太阳底下,他全身熠熠生辉甚是刺眼,乍一看像古代的将军,也像传说中的外星人。这使我怀疑外星人是我们古代的将军误入太空演化而来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轻易地用石子在他头上弄出个包来,劲道比以前提高了两成。

我这种功夫叫“弹指神通”。一提起这件事我就有干掉出版社的冲动。因为我曾花了28节课写了一本武功秘笈——《弹指神通》,然而却无处发表,这令我甚是光火。由于我像大多数莽汉,对文化有一种本能的崇尚与敬畏,所以我的冲动并未演化成实际行动。

“弹指神通”当然是来自《打狗英雄传》。但这本书对这一功夫的阐述抽象得连理论都没有,所以很大程度上我是自学成材无师自通的。

我这种功夫是小时候学会的。那时我一天大约有1/3的时间睡觉1/3的时间蹲厕所,另外1/3的时间我都用来对付那些狗了。“狗改不了吃屎”据说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后来被我推翻了。由于我经常蹲厕所,所以我身上难免有一种挥之不散洗之不净的臭味,所以我就成了众狗之的。为了对付狗,我“对症下药”地学起“打狗棒法”。《打狗英雄传》这本书对这一功夫的阐述多少还有些端倪,再加上我天生聪慧,一学就会。但问题是我成天拿着根木棒,样子像乞丐。这是我父亲经过仔细观察而得出的结论。他说我那样子实在是丢尽他的脸,所以我不得不扔掉木棒。

没木棒的时候那些狗经常得手,无奈之下,我铸造了一个铁皮裤子。这样一来,虽然成效显著令那些狗犬牙尽失,但行走甚是不便。你是知道的,我一天大约有1/3时间蹲厕所,你也知道要脱掉一个铁皮裤子是要费些周折的,所以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我开始用石子打狗并很快得心应手。一开始我专打狗头,后来由于我打狗的精确度和劲道都有所提高,就开始打狗眼和狗腿。之所以打这三个地方,一来是狗之要害,二来我生平最恨“狗头军师”“狗腿子”以及“狗眼看人低”那种人。可恨的是十几年后我又碰到那样的人,前者如黄牙,后两者如王大。

没过多久,我村里的狗不是瞎眼就是跛腿,它们一嗅到臭味就以为我来了,唯恐避之而不及。于是狗改了吃屎,真理成了狗屁。

提及我被开除的事就不得不提及王大,提及他的故事就说来话长了。王大是我们系篮球队的队长。他人高马大,2100毫米的个子在学校就像姚明在NBA。但他的球技实在是太差劲了,除了能扣个把篮外就只剩下撞人。据说王大把人撞飞的最远记录是12米,因此没人敢去防他,所以我们系跟其他系打比赛时总能赢。

自从我入系队后,便抢走了王大所有的风头。我们在练全场球时,由我去防守王大。对此王大狗眼看人低地说:就凭你?说完他就向我撞来,撞了一下,他发现我还是纹丝不动,便嘿嘿地笑着使出吃奶的劲再次撞来。听队友说教练看到如此情形阻止不及便闭上眼睛免得惨剧在他心里留下阴影。惨叫声后,教练睁开双眼看到结局时,脸上惊愕至极的表情甚是骇人。

自那以后我对厕所的看法有了180度的转变。如果不是小时候每天1/3时间蹲厕所,我的马步绝不会那么扎实。那么我肯定经不起王大的第一撞。王大的第二撞我避开了。就当时情况来看,如果他第二撞在我身上发生物理反应的话,我想我大概会内出血甚至一命呜呼。因为尽管我马步扎实,但我身体的抗击打能力还是弱了点,所以我避开了。王大因止步不及来了个狗吃屎。他的惨叫声就这么在空气中四射开来。

像王大这种嚣张惯了的人对此当然不会善罢干休。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和几个朋友在操场上闲逛,看到几百号人向我们走来,领头的正是王大。那场面甚是壮观。王大那时候看起来很威风,只是胳膊上打着石膏脸上伤痕累累,有那么一点点不上镜。

我那帮口口声声有难同当的朋友一个个借口尿急,而我不住地看身后,想寻一条后路以备我全身而退。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能与敌人硬拼。我身后不远处是两米高的围墙,我想那围墙应该是小意思。

事后我回想起这一幕时,大脑里闪现出这样的画面: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一个个革命同志都背叛了革命,而我一个人临危不惧,最后在敌人的狂轰滥炸之下,我为国捐躯,跟儿时所崇拜的英雄一起刻上了人民英雄纪念碑。但由于当时形势危急,我并没想到如此英勇的画面,这多少让我有些遗憾。

其实,那时我也想过对付他们。但我身上只剩下30来颗石子。这跟我父亲也有莫大关系。在我小时候用石子对付那些狗时曾用一只麻袋装石子,走到哪就扛到哪。但我成天扛着个麻袋样子也像乞丐,我父亲再次反对,我不得不马上扔掉麻袋。

其实就当时的情况来说,纵使我有300颗石子也不能在他们欺身前把石子打完从而把他们全部打倒。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有四百多只手。

我当时把三十多号人弄到地上嗷嗷大叫,其余的人都吓呆了。我趁机转身就逃。我听到一个人大喝一声:冲啊!为兄弟们报仇!我想在小时候他们肯定追不上我,那时连狗都追不上我何况他们连狗都不如。在我纵身上围墙时,一个外号大狗的家伙把我拉了下来。据说那家伙在大运会上弄了个短跑冠军,被他追上总算没辱没我一世英名。

我被拉下来后,就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准备承受他们的千锤百炼。

我之所以双手抱头,一来是怕破相,二来是怕脑震荡。不管哪一条成立,以后追姓朝代的女生我都没希望了。

当时我两腿发抖嘴唇哆嗦,并且有小便的意思。我一紧张就这样。因此,在后来每每向女生表白时,总半途而废去了厕所。

我蹲了大约一分钟之久,我的千锤百炼还没有开始。我正纳闷之际,听见他们说,他,就是他把我们打成这样子的。我慢慢抬起头,看见一个满口黄牙的家伙向我走来。他说,你,跟我走一趟。

他就是黄牙。据说是系里什么主任。他给了我一个记过处分,还让我写了一万多字的检查。

我走的时候看见王大双眼泛着绿光。这让我想起小时候那些狗,然而我身上已没有石子了。

就在那时我开始对黄牙恨之入骨,因为我只是不小心踩了一下草坪他就罚我100元;我的口水无意中流到地上他罚我100元——短短两个月内他罚了我几百元。那些事迹在一张张照片上有明确记载,这说明证据确凿,证人是王大。这使我哑口无言无可辩驳。狗头军师和狗腿子是那时他们在我心中的形象。

事实上在我写一万多字的检查时,我还没有对黄牙恨之入骨。毕竟是他的到来才让我避免遭受千锤百炼。

我就是在那种背景下认识姓朝代的女生的。

姓朝代的女生在第三节中正式登场,这并不表示她不重要。事实上她在我的神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她曾一度使我魂牵梦萦,在我的记忆中将成为难以磨灭的一节。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被开除也与她有一定的干系。

某天,我路过学校公告栏,发现一个女孩在哭泣。我问她为何如此,她指着公告栏哭得更伤心。我当时气愤难当,妈妈的小小公告栏竟敢如此造次!于是我一怒之下一拳将之击毙。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女孩很漂亮。如果不漂亮,问题绝不会这么严重伤及到公告栏。那女孩当然就是姓朝代的女生。

后来东窗事发,姓朝代的女生交待问题时,说她指的是公告栏里的《补考不及格名单》,也就是说我打的应该是那名单而不该伤及无辜。

这件事是王大告发的。那段时间王大成天跟踪我,搜集我的劣迹,比如我不小心踩到草坪,比如我见到美女把口水流在地上,等等,他将我这些违反校规的行为记录在相机里,然后去黄牙那里告状,我因此成天疑神疑鬼总感觉背后有一双泛着绿光的眼睛,然而当我转身时并未发现王大,如果让我发现我肯定会毫不客气地在他头上弄包。

干掉公告栏,黄牙给我的处分是留校察看。这让我对黄牙恨之入骨,每次公众场合见到他,我就忍不住在他头上弄包。

后来,姓朝代的女生碰到我时说,那次连累你真不好意思。我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一见到漂亮女生就头脑发热失去理智。后来姓朝代的女生说她要离开时,我还说没关系没关系,我每每回想起这些就甚是后悔。

关于姓朝代的女生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一次我在空旷的操场上游荡时,碰到了姓朝代的女生。她刚跑完步,香汗淋漓,脸蛋红扑扑的像苹果。我的理智又丧失了。我说苹果苹果苹果。她说你喜欢吃苹果呀?我也喜欢。我说喜欢喜欢喜欢。事实上我并不很喜欢。她说那下次我请你吃苹果。我说好呀好呀好呀。

后来姓朝代的女生送了我10公斤苹果。那苹果在我眼里忽然就一下子变成她的脸蛋。于是我抱着她的脸蛋就啃起来。她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笑得花枝乱颤。

我从那时起开始喜欢吃苹果并一发不可收拾。这导致我从偏瘦4公斤直达偏瘦14公斤,我因此知道苹果是可以减肥的,难怪女生都爱吃。我对姓朝代的女生的感情也越陷越深。尽管如此,我仍然乐此不疲地吃着苹果,尽管我会因此一直瘦下去一直瘦下去。

我真的很喜欢姓朝代的女生,但她并不喜欢我,这令我甚是沮丧。我不止一次地想对她真情告白,可每次都半途而废去了厕所,所以我不得不像其他庸俗的人一样写起情书来。我每封情书给她后就甚是紧张,然后就冲进厕所。我在厕所里一呆就是几个小时,我想我的马步肯定比以前更加扎实了。但我写了48封情书她只回了两句:我不喜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男生。雪上加霜的是后一句:何况你四肢并不发达!然后把那48封情书全都退给我了。我在重温那些情书时,竟然发现每篇情书都用了大量篇幅来描写对苹果的喜爱,只是在结尾画龙点睛地写了一句:所以爱老虎油(I love you)。

我跟黄牙和王大的较量使我在学校里声名鹊起。我曾一度成为同学们的偶像,那些女生忽略我的长相开始与我频频接触。每天我能收到一大堆情书,但我只喜欢姓朝代的女生。为了表示对她的痴情,我在操场上当众焚烧所有的情书。当时,几乎全校学生都聚集在操场上。女生们在哭泣,男生们给她们递纸巾。情书一直烧了三天三夜,她们一直哭了三天三夜。不明内情的人还以为她们在集体哭灵。而我的第一反应是林则徐虎门销烟。这种想法让我在自己心中的形象扶摇直上。这就是21世纪最震惊的校园焚情事件。

三天三夜后,那些女生抹了一把眼泪就走了,后来她们一见到我就白眼连连,这与我想象中的泪水涟涟大相径庭。如果有条件的话,她们还会依偎在男生怀里。这使那些男生乐不可支,而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哀。

女生们对我恨之入骨,男生们也不欢迎我,他们说我愚弄他们。这一点我很冤枉。

我把黄牙打得满头是包,样子像如来佛,我投篮百发百中取代王大成为球场风云人物,这使得那些男生纷纷向我拜师。盛情难却,我就答应了。我给他们人手一册《弹指神通》,然后跟他们理论联系实际。但他们资质太差连那秘笈都看不懂,这就让我为难了。那些理科天才说看懂秘笈比证明费马尔定理还难。我的秘笈里虽然用了不少代数几何物理知识,但我觉得并不难呀。后来他们说我愚弄他们。我跟他们解释:用石子击中目标跟石子的重量、到目标的距离、用力的大小以及石子在空气中的阻力都有关,这样才能算出石子投掷的弧线从而百发百中。然而他们还是不信。

于是我就改教他们马步。学好马步至少可以阻挡王大而不至于撞飞呀。他们欣然同意。我为了让他们早日出师就给他们吃一些速成药丸——泄药。我想如果他们能像我一样蹲厕所,马步肯定能学好。但他们并不理解我的一片苦心,用了几次后,说我又在愚弄他们,于是一个个都背叛师门,还对我恨之入骨。

我在全校最不受欢迎的时候,已经到大二下学期了。到大三我再回想起以前的生活,我才猛然发现我的神话在日趋没落。这让我甚是沮丧。我无数次对自己说不能这样我要有所作为。

那时我买了辆“宝马”。有了“宝马”,王大再也不能成天跟踪我了。但是我还没骑到一个星期,“宝马”车胎就被人给弄破了。我推着“宝马”去修的时候看见一条狗对我呲牙咧嘴,而且双眼还泛着绿光,我似乎又回到儿童时代了,于是一石击去。我听见一声惨叫:我的眼!定睛一看,发现那狗是王大。我就是这样被开除的。

我终于该走了,也许到社会那个更广阔的天地里我的神话会出现第二个春天。所以我拖着行李走出校园时,心里很坦然。唯一值得我留恋的是姓朝代的女生,我真的很喜欢她,然而我只能在想象中继续我与她的爱情。比如在那条空荡荡的街道上我能看见姓朝代的女生向我姗姗走来,脸上带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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