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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摇摆的心 (1)

次日清晨,林夕到点就醒,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生怕影响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欢爱之后身子发烫,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到现在鼻息声还有些沉,似是仍在沉睡中。

将他额头上的冰敷袋取下来,手贴在他耳后试了试体温,热已经退了,林夕这才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女人,素面朝天,脖子上还有浅浅的、尚未恢复的牙痕,刹那间,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见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干爹暮景盛在她十八岁的成人礼上送了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她那时年轻,各方盛宠,性格乖张跋扈,连驾照都没摸热,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飙车。

开上山时,为了躲避路边突然窜出来的小狗,她的车子失控冲出路面,掉进山内的湖里。那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最后却在医院里醒过来。

模糊的记忆里,她记得有谁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后来她问了当时在现场的桃芝:“救我的,是个怎样的人?”

桃芝诡谲地笑:“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年轻。”说着拿胳膊肘捅她,眉开眼笑,“告诉你,你的初吻已经没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满脸桃花开:“他给你做人工呼吸来着,嘴——对——嘴!”

林夕怔了片刻,苍白的腮上慢慢浮起两团浅粉,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唇瓣:“什……什么嘛,你不要乱说。”耳朵里却听见越来越响的脉动,头也垂得越来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虽然她完全没有关于吻的记忆,但是残留在唇上的幻觉,却显得特别真实。从那以后,她就总是做梦,梦里有人将她从湖里温柔地救出来,轻轻地吻她。

梦太美,以至于她无法忍受只能在梦里看见那个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个人,据说只送到医院,谢绝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后就消失了。后来是她自己动用关系找到了他,只是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地爱上了。

朝脸上浇了一捧冷水,林夕从往事的沉湎里回过神来。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对她,她虽然难过,但冷静下来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单亲家庭养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亲,家境贫寒,令他变得敏感孤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读书时成绩每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又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外加样子好看,很受女生欢迎,自然就成了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而温暖和他从小就认识,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只对温暖好,可是最后却被她抛弃,选择另嫁他人,这对自尊心极高的他来说,是相当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他就完全地封闭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来没有真正地放下过温暖,他只是选择把那些情绪封存起来,不去处理。而如今当他看到温暖婚姻不幸时,所有的过去又跳出来铺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温,所以他才会喝醉,才会失控。

想到这里,林夕不由得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然后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儿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道:“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窒,嘴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着去插手。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的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向南的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吗?听说周氏建材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商界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巨擘,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林夕对他来说,还没有被他丢弃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恨得牙痒。

“南哥。”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哦。”罗城嘴上嘟囔着,想起昨天的事儿,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向南微窒,沉着脸摇了摇头。

罗城舒了口气:“那就好。”

向南和温暖读书时那些破事儿他都清楚。温暖家境贫困,爸爸因为杀人蹲了号子,妈妈收入微薄,还经常酗酒,动不动就打她,也不管家里的事,一直是向南和他妈妈在照顾她,为她遮风挡雨,相处久了,两人顺理成章就成了一对。

向南很疼温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时间想到她,辛苦打工挣几个零用钱,也都拿给温暖花,上大学挣的奖学金,也都拿给温暖买新衣服,因此他经常被哥们儿嘲笑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学校,有个男同学嘲笑温暖的爸爸蹲号子,家里没男人,淫笑着让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温文尔雅的向南红着眼睛,第一次动手打人,差点儿把那人眼珠子给打爆。向南就是对温暖这么好,谁都以为他们会是一对,却没想到温暖最后变了心。

但在他眼里,他从来不觉得温暖爱向南,爱一个人会付出,温暖却是一味地索取,只是向南爱得盲目,看不出来,或者视而不见。

走进咖啡馆的女人戴苍蝇镜,穿范思哲最新款连衣裙,踩Jimmy Choo高跟鞋,唇上涂香奈儿的传奇。

来往的人流里,没有谁认出她就是绯闻主角傅夜司的妻子,那个在新闻视频里被狗仔围攻,不施粉黛,看起来憔悴伤心的女人。

站在咖啡馆入口,温暖环顾四周,见顾客不少,便问服务员要了个包间。入座后,她将Prada包包放在桌上,用短信把她所在的地址发送出去。

等待的间隙,她习惯性地点开股票软件,收藏夹里只有一只股:仁恒地产。

按照今日的股价计算,仁恒的市值已过千亿,早在三年前,就超过了傅夜司所拥有的朗廷集团。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现在竟能飞黄腾达至此。

手指划动屏幕,拉到仁恒的股东结构,第一持股人自然是董事长向南,第二持股人,叫林夕。

中国股民数量超过一亿,这一亿人中,几乎没人知道仁恒第二大股东,林夕的真实身份。

但是温暖清楚。她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全拜那个女人所赐。

不多时,一个扎马尾,戴鸭舌帽,穿T恤牛仔裤帆布鞋的女孩推门而进,面色潮红,有些气喘,像是跑过来的:“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温暖示意她坐,接着从Prada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这是余下的酬劳,钱已经存在上面了。”

女孩接过来,用手机银行查了余额,确认之后这才莞尔一笑:“谢谢。”

“机票我都已经给你订好了,晚上带着身份证直接去机场就行。”

“好。”

温暖拿过手边的餐单递过去:“要喝什么随便选,我请。”

女孩见她心情似乎不错,迟疑道:“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温暖嘴角一勾,缓缓地说:“你想问,我为什么要雇你去勾引我丈夫?”

女孩轻轻点了下头,随后又急忙补充:“如果你不想回答就算了,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

温暖无所谓地耸了下肩,悠然道:“因为我想和他离婚。”

女孩恍然,安静片刻,又问:“为什么你要雇我呢?你那么有钱,应该有很多女孩愿意为你办这件事。”

温暖嘴角勾着,视线在女孩年轻的面庞上梭巡,半晌后,别开眼:“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

沪城和帝京一样,是生命力最旺盛的城市,虽然拿地成本很高,但是卖得起价,需求旺盛,也算物有所值。

在向南去沪城出差这段时间,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事,傅夜司的绯闻忽然没有了后续。原本野心勃勃,想要挖出小三身份的那些记者,一夜之间,都变得鸦雀无声。按照现今新闻刷新的速度,如果旧绯闻不再继续炒作后续,那便会很快地被湮没在信息的大海里。

林夕知道像这样的断尾新闻,一般都是上头施压,所以不再继续报道。但是是谁施的压呢?她怀疑过向南,可是转念一想,向南如果要拯救温暖,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控制舆论,而要拖到现在?

所以不可能是他。剩下的还有可能出手平息风波的,大概就只有傅夜司本人了。

只不过,她无法去求证这个推测。曾经她、桃芝,还有傅夜司是死党,不过后来因为傅夜司坚持要娶温暖,她和桃芝不喜欢温暖,反对他娶,所以三人闹得不欢而散,时间久了就没了联系。

另一件事,林夕被相亲了。

林夕的妈妈梁吟秋心脏不是太好,所以要她回家小住几天,陪陪家里人。林夕也没多想,反正向南出差,她在家也是一个人待着,不如去陪陪爸妈。

哪里知道,林泽平暗中替她安排了相亲,对方是陆氏建材的太子爷陆川,名义上把人叫到家里来吃饭,实际上可不就是想撮合两人嘛。

林泽平和梁吟秋都知道女儿和向南在一起的事。当时他救了夕夕,全家都很感激他,林泽平提出给他发锦旗,给他钱,给他安排更好的工作,他都一一拒绝,然后就从医院消失了。是夕夕自己动用手段把他给找了出来,之后就一直缠着他。

两口子当时也没多加干涉,以为女儿只是想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况且她还那么年轻,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喜欢上向南虽说是情理之中,但时间久了也就会淡了。

哪能想到这一缠,就缠了十年。

曾经有不少同僚都朝林泽平递出橄榄枝,想跟他结亲,他都婉言谢绝了,因为女儿执意要跟向南在一起。但随着林夕年纪越来越大,跟向南的事始终没个下文,他也开始着急,这才张罗陆川到家里来相亲。另一方面,他也想通过商业联姻,来巩固自己的位置。商场如战场,形势变化万千,安全得了一时,全不了一世,所以必须要居安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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