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既然嫁常已经同意公孙破浪的加入,那公孙破浪自然就要有所表示,送车子?那是一定的,但那还是不够的。公孙破浪送给嫁常的见面礼,竟然是从他手腕上摘下来的手表。
“虽然这块手表我戴过,但是老大不要嫌弃。”
看到公孙破浪连自己的手表都要送人,司马龙飞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没想到公孙破浪是下了血本了。
也许嫁常还不认识这块手表的上面的标志,但是司马龙飞怎么会不认识,那可是号称“没有人能够真正拥有,只不过为下一代保存。”的百达翡丽手表,这集合了设计师、钟表师、金匠、表链匠、雕刻家、瓷画家及宝石匠七种制表工艺的手表,以“品质、美丽、可靠”为始终如一的优秀品质,正是它遵守重质不重量、细工慢活的生产原则,才造就了世界第一名表的传说。
虽然司马龙飞手上的这块手表也是百达翡丽的,但是却跟公孙破浪的那只有着天壤之别,公孙破浪手上的这只手表是在他十岁的时候,家人为他十八岁成年而特别订制的,历经三年的设计哄年的制成,才在公孙破浪生日当天送到他的手上。这只价值三千万的手表,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必须还要有一定的门路,有多少人怀揣着大把的钞票,去只能望表兴叹。
再想一下,一辆比较不错的法拉利跑车也不过才是三百万左右,这只手表竟然能够比得上十辆法拉利跑车,一辆车坐在下面是什么感觉,十辆车戴在手上又是什么感觉。
而司马龙飞手上的这只,则只是经过了普通程序,五年出厂而已。虽然也是纯手工精制而成,但是档次上却远远要低于公孙破浪的这只手表。
“我说啊,就算是你想要讨好老大,也不需要这样啊,这只手表可是你爷爷送给你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啊。”
“切!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只手表虽然好,但是我做为一个小弟怎么可以抢老大的风头呢,只要老大有面子,我就能跟着沾光。再说了,不就是一只手表吗,无非就是看看时间,我要是想要的话,再去买就行了。”
公孙破浪毫不客气的朝司马龙飞翻了一个白眼,仿佛是非常有做小弟的觉悟。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你这礼物实在是太贵重了,我不能接受。”
刚刚听到司马龙飞的话,嫁常自然知道这只手表对公孙破浪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君子成人之美,不乘人之危,虽然嫁常自认不是什么翩翩君子,但是也不会夺人所好,就算是公孙破浪送的,他也不会接受。
“老大,不会吧,这可是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了,要是你连这个都不要的话,我就真的没有什么好东西能够送给你了,要不我把我的银行卡给你?虽然我不知道里面究竟有多少钱,但是我能保证至少按照我现在这样的花钱法子,都没有花光。”
公孙破浪的神色有些沮丧,从小到大,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动脑了,之所以会把自己的手表,就是自认为这只手表是最值钱的,也最能表示自己的诚意,所以才不假索的就摘下了手腕上的手表。
“呵呵,你的银行卡我也不会要,要是你真的想表示一下诚意的话,就艘一些我需要的东西,比如说你刚刚提到过的人才,还有你的关系网,这都是我需要的,而这些也足够显示出你的诚意了。”
嫁常说的这都是真心话,要是公孙破浪真的能在这些方面帮到他的话,这已经算是最好的见面礼了,嫁常不想再要那么多别的。
“老大,虽然你这么说,但是我还是想送你一只手表。”
公孙破浪就像是吃了秤砣的王八一样,铁了心了。这就让嫁常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一定要送他手表。
“为什么?”
“老大,还是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手表一般都是男人向别人炫耀的一个工具,同漂亮的女人一样,男人有的时候也都会暗中相互比较彼此的手表,这绝对是身份的象征之一。还有,我记得公孙伯伯曾经说过,一个男人如果有钱的话,一定要先给自己买一只不错的手表,而不是一条粗的能当狗链子用的金链子,一只好的手表不只能够随时向自己提供正确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它能突显出一个男人的气质,虽然带金表的不一定是成功人士,但是戴金链子的一定是暴发户。”
司马龙飞一段精辟的讲解让嫁常连连点头,同时又忍不住道。
“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么多学问,今天真的是长见识了。照这么说,这手表我还非要不可了。”
“就是就是,这里没有什么好手表,老大你给我一天时间,我立即让人去买,要是香港没有好的,我就让人去瑞士买,一定包你满意。”
公孙破浪拍着胸脯保证道。
“呃不就是一只手表吗,至于要那么麻烦吗。”
公孙破浪的话让嫁常一阵汗颜,去瑞士买一只手表,恐怕来回的机票就够在这里买一只不错的手表了。
但是公孙破浪却不这么认为。
“要得要得,一只好的手表要伴随人走完一生的,当然要最好的,不知道老大喜欢什么样的款式的,我这就让人去买。”
“没什么要求,质量好就行了,最好能是情侣款式的,小瑶也还没有手表呢。”
不论什么时候,嫁常都不会忘记张瑶,既然是手表,自然要戴情侣的。不过嫁常那一句只要质量好就行了,完全是属于废话,要是百达翡丽的手表质量都不行的话,那恐怕全球的手表就没有质量好的了。
“了解”。
公孙破浪掏出了他那个诺基亚公司专为贵族量身定做,镶钻又包金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让对方立即去买一对情侣表回来,而且必须是最好的。
然后,公孙破浪又打了一个电话给公孙致远,告诉他今天晚上就不去冥阳那里了,要在司马龙飞这里玩。
“恩,我知道了,你把你现在的地址告诉我,我让金勇过去跟着你。”
公孙致远似乎不放心自己的儿子在外面,一定要让他带一个保镖。
“金勇,少爷现在就在这个地方,你过去跟着他,一定要保护好少爷。”
这个叫金勇的保镖比阿克还要冷淡,听到公孙致远的话,他只是点了点头,就出去了。
“金勇似乎比以前更强了。”
冥阳看着金勇的背影,说道。
“这个小子,虽然说是保镖,但是只要是在家的时候,他一般都不在我的身边,这几年非洲、金三角、中东还有亚马逊,几乎是哪里乱他去哪,虽然回来的时候,身上总要添点新伤,但是回来一次,他的实力就能长一些,而且身上的伤也是越来越少,要不是他修炼不了真气,还不知道能成什么样的,不过就算是现在,我家的老头子也对他身上的杀气有所顾忌,他杀过的人恐怕他自己都记不清了,还好他的忠诚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了的。”
提起自己的这个保镖,公孙致远是打心里佩服的,他实在是不适合做一个保镖,要是去做杀手的话,恐怕现在世界上的杀手排名还不知道是怎么样的呢。
“呵呵,我们不说他了,今天你刚到,下了飞机还没有好好休息,等明天我给你安排一个宴会,你很长时间没有来了,那些老朋友都想死你了。”
冥阳故意把老字拖了很长的腔,公孙致远心领神会,之前在机场时候身上的那种威严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确是一脸的猥琐,没想到他的变脸已经达到了这样的水平,实在是让人佩服。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金勇就已经开车来到了世纪大厦,想当初,嫁常从帝国回去的时候,开了足足有半个多小时的车,而现在金勇竟然只用了短短十分钟,这车技岂是一个神字能说明的。
很快金勇就找到了正在买东西的公孙破浪,尽管他的脚步很轻,但是还是在第一时间被嫁常发现,看到对方没有恶意,嫁常知道这应该就是公孙破浪刚刚说过的,他的那个保镖金勇。
金勇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这么快就能发现自己,高手,一定是个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