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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孤恋花(1)

那时候,谈恋爱的旋风早已在中国的各大校园刮起,并席卷了大学校园的各个角落。特别是当秋天来临之际,Q大学校园内路道旁成排红火的枫树,伴随着秋风的吹拂都飘摇地落下了片片熟红了的枫叶。那些火红的枫叶一片紧接着一片轻盈地往下飘落着,不时有成对的恋人亲昵地从路旁经过,踏着脚下柔软的枫叶成双而过,那情景是多么令人向往,是多么浪漫啊!从远处观望,就宛若某部经典的爱情电影中才会有的意境。有时,枫叶刚好飘落在一对恋人中女同学的肩上或者头上。这时,女同学一般都会像突然遇到什么危险似的夸张地惊叫了起来,并且娇嗔地要男同学帮她把枫叶拿下身。而男同学一般都会服帖地照办,把枫叶拿下,让它重又飘落到地上后,随后小心翼翼地在女同学身上落枫叶处轻轻地抚摩了一下,好像生怕女生的衣服被弄脏了似的。然后,两人才又肩并肩或者揉抱着亲密无间地向眼前落满枫叶的道路走去。有时,这样的情景会一路重复几遍地出现,但过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不过,女同学的娇嗔和惊叫并没有减弱,男同学对女同学的体贴也没有减弱,两者甚至有愈演愈烈的倾向,但他们都乐此不疲。为此,我们常常感叹在Q大学枫叶的季节,可谓是谈恋爱的大好季节。从某些方面讲,枫叶可谓不可多得的爱情催化剂。当时我们几个也都十分向往着哪天也能够搂着个心仪的爱人,从枫叶道上打情骂俏亲昵而过。

那时候,我和画家B才刚认识不久。画家B在当时Q大学的美术系中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学生,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对各种画派的画法都有所研究。他与美术系其他的学生最大的不同是,还十分热爱文学。我和画家B认识的时候,他正处于失恋的季节,而我却正处于热恋的季节。画家B刚和交往一年多的女朋友分手,他的女友D不是Q大学的学生,是校外一间名为天地小酒吧的服务员。据画家B酒后透露,是她受不了他身上那股呛鼻的涂料味,最终两人的爱情才会无疾而终的。确实,如画家B所言,他这些年几乎成天浸泡在他那斗大的画室,身上早已沾染上了一股难以洗清的涂料的味道。如果不靠近他的话,兴许还闻不到,但只要一靠近就能隐约感觉到那股难闻的味道。如果画家B脱掉衣服的话,那味道就会更加刺鼻。但分手之后,画家B依然没有表露出太大的感伤,依然浸泡在他那斗大的画室中研究各种画法并进行亲身实践。他和他的女友D依然一见如故,好像两人才刚认识不久似的,两人见面总流露出一副不淡不寡的样子。只是,有一次,他在女友D所在的那间酒吧的包间一改以往不胜杯酌的姿态,竟不顾我的劝诫,猛喝起酒来,一杯紧接着一杯猛喝个不停,那气势就犹如是个酒国英雄一般,不醉不肯罢休,谁也无可奈何。每当他举起满满的一杯酒往嘴里灌时,我都劝阻不了,都会被他猛推到一边去,我都怀疑起他是不是我所认识的画家B了,平素他根本没那个力气和勇气。无奈的我只好等到他自己喝痛快了,才扶起他狼狈地踉跄地离开了酒吧。也就是在那次的路上,他骂天骂地,骂七骂八地胡乱骂了许多,然后他才振振有词地说不是他被女友D所抛弃,而是他抛弃了她,她受不了他身上的涂料味,他更受不了她的骚味。最后他还一路高歌欢唱了起来,他高声唱的是他们美术系的系歌:

为了艺术的真谛,我们挺身向前,不畏牺牲和强权,不畏艰辛和劳苦……

随后,画家B嘶吼的歌声夹杂着猎猎的风声一路飘荡在我们的四周。

而那时候,我刚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真正的恋爱,对象是我们医学院护理系的一个女学生。她长得清纯可人,是属于乖乖女那一类型的,更是我所钟情的那一类型的女生。我们医学系算是医学院的大系,但可悲的是,人人都说医学系可称得上是个和尚庙,绝大多数都是男生,而女生就仅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好的女生早已有了好的归属,也轮不上我们几个后辈。而坏的女生长得和男生毫无二致,甚至比男生还衰老,也就无所谓是个女的了。就在我们几个同学都感叹生不逢时、生不逢地时,没料到是我先找到了好的依托。当时,迫于形势,我们几个都信誓旦旦地要向外扩张殖民地,绝不能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和大好的恋爱季节。由于画家B的恋爱悲剧,我们都对校外的女孩有种天然的戒心,我们认为校外的女孩即使再优异也是没教养的、没品位的。她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她们只会跟你先玩玩,玩过之后,玩腻之后,就会没来由地把你无情地甩到一边,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爱情游戏。我们几个当时对爱情还是比较认真的,所以我们都不想拿自己的爱情开玩笑,我们都觉得校内的女生比较有修养,他们肯定也是向往纯洁无瑕的爱情的,他们与校外的女生肯定是大不相同的,为此,当时同院护理系的女生无疑成了我们首当其冲的最佳恋爱目标。早就听说,护理系的女生个个都温文尔雅、谦恭有礼。而老家要我找对象的时候,最好也是要找护理系的学生。母亲常对我唠叨说,等你当上医生了,而你的老婆刚好是你的护士,那多好啊,夫唱妇随,感情就会越来越融洽的,再说了,两人如果在同一医院工作不但可以互相照顾,而且也方便,福利也好。母亲还常对我说,学护理的女人大多心细,会照顾丈夫,到时她也就不用再多为我操心了(从小到大,我的身体就比较虚弱,所以母亲常担心我的身体)。而我却认为这和母亲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母亲虽嫁了一个好归属,但父亲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两人相处的时日不多,才会生发了母亲对于自己子女婚姻的这番感想。护理系虽与我们医学系同院,但却在不同的教学楼上课,我们在A栋,她们在B栋,中间就隔着那条每到秋天就落满枫叶的大道。于是,我们系的几个多情的男生,每逢一下课,就会不自觉地往教室的窗口挤,表面上是聚在窗口聊天、乘凉,其实大多心怀鬼胎,眼神时不时地往对面楼层飘忽而去。为此,我们常常言不由衷地发出这样的感叹:隔了一条道路,就好像隔了一条天河,想见上伊一面都难啊!

但晓晴的出现无疑改变了我们几个的感叹,特别是我的感叹。我们几个的翘首期盼,终于迎来了晓晴适时的到来。当然晓晴最终成了我的女友,我是我们几个当中最大的受益者。为此,那时的我成了我们那伙人羡慕的对象,每当我和晓晴成双成对勾肩搭背亲密地出入在校园各个角落时,都能感受到了众人钦羡的瞩目。那时我们的身心就更加充满了幸福感和愉悦感,因为众人羡慕的眼光,使我们都为未来两人所能共同创造的美好图景信心十足。特别是每当一遇到我那伙至今仍然是单身贵族的死党,他们都会投来羡慕至极的目光,暗示他们是多么不幸而我是多么幸福,当然紧偎在我身边的晓晴是不易觉察的。我们那几个的心思,我是最清楚的,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只要看到他们那时夸张的神态,听到他们当时揶揄的话语,也就一清二楚了,他们什么事情都很难瞒得过我的。可以这么说,晓晴是我的初恋情人,也是我这一生中最迷恋的情人。直到现在,我仍然对她恋恋不舍。尽管我也知道时间是残酷的,是不可能再流转的,但我却可以通过回忆这一美妙的手段来重现我们以往的点点滴滴。

我和晓晴最初的相识和最后的结局都像是童话一般,蒙上了一层神秘而又温馨的气息。那时依然是秋天的时节,秋风飒爽中隐隐透着些凉意,南飞的燕子成群结队地往深秋时节校园的上空飘飞而过,看上去好像是要结伴去旅行那样带着兴奋而又忙碌的感觉。校园中更是秋色浓厚,忙碌的人们的衣服都自觉地加厚了,风衣是那阵子最流行的服饰。特别是每当秋雨鬼使神差地飘忽而至,就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同学在雨中仓皇逃窜的情形:他们或一手拿着书,一手遮住头;或双手抱头;或潇洒地无所顾忌地接受秋雨的浸润,假装毫不在乎;或是两人手牵着手逃避秋雨的突袭……这更增添了秋天那曼妙的氛围。当然校园中秋色最浓的要数枫叶过道了。然而,那时我们这几个单身汉,一经过枫叶过道,就更加感受到秋风的凉意以及由此带来的秋天的寂寞和萧瑟了。我们几个一致达成共识:秋天是我们最向往的季节,也是我们最悲哀的季节。我们是多么向往能在这美妙的时节结识一个相亲相爱的女子,但迫于当时的环境和个性,我们都没能有很好的际遇。只是还没料到,老天竟然对我特别眷顾,只让我如愿以偿了。

一个秋风凄凉的午后,天黑沉沉的,眼看着一场大雨即将来临。我和画家B去了那家天地酒吧,虽然那阵画家B已和女友D分了手,但我知道画家B仍对女友念念不忘,为此空闲时常常邀我到酒吧去叙叙旧,小酌几杯。在我看来,画家B是以此为幌子,真正目的是多看几眼他的前女友D。每次喝完都是我买的单,前几次画家B常常推脱说忘了带钱来了,要我先帮他付上,过后再给我。过后我也就习惯了他的伎俩,也并不扫他的兴,一来到天地酒吧就都习惯性地买单。其实,他是想造成一种假象,那就是我邀他来的,不然他才不会来的,为了我,他不得不陪着我来。当然我是不会去拆穿他的,我知道他是个爱面子而又对感情难以放弃的人。

那天午后,当我们离开时,天已经落下了不大的雨滴。我和画家B都是有情调的人,我们都喜欢在绵绵细雨中去感受浪漫的情调,去回想美好往事的余韵,甚至想象着和情人共同走在雨中的潇洒。那么点大的雨,是难以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的。再说了,在天地酒吧的一席谈话更让我们感觉愉悦无比,以前我们从没有一次谈得那么开怀。大多时候都是我在听画家B述说,画家B兴奋地告诉我说,他的一幅名为《追忆》的画获得了市青年画家比赛一等奖。由于这是他第一次获得市级的大奖,画家B掩饰不住对此事的喜悦,夸夸其谈说了许多有关此次作画与比赛的始末。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平素话语不多的画家B,竟能说得如此绘声绘色,文学意味极其浓厚,更可贵的是,他说得真情流露,完全没了往日那般固执的话语,让我深深地陶醉在了他的描述中。我想,或许是酒的力量吧,不是说酒能让人真情流露吗?我想,那时的画家B是最符合我心灵中的好友标准的画家B,那时的画家B是最真性情的画家B。于是,买完了单后,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径直走出了酒吧,完全没顾忌即将越下越大的秋雨的侵袭。当我们走到半路时,天公竟然不作美,没能让我们的好心情延续到底。雨突然之间像千斤的豆子一样砸了下来,我们再也没那个闲情雅致了,逃生的本能促使我和画家B抱头鼠窜。我们两个在仓皇之中各自逃窜,瓢泼的大雨瞬间完全浇湿了我们,并迷蒙了我们的视线,这大大阻碍了我们前进的速度。我们就像不要命的人那样跑得更加疯狂,完全没顾暇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凭着模糊的直觉往前奔跑着。跑到校园门口时,我不偏不倚迎头撞上了一个人,并轻易地把那人撞倒在地。当我镇定下来,抹去了弥漫满脸的雨水,看到了一个清秀的女孩坐在地上,她的雨伞跌落在了地上,而那女孩正忙着捡起掉落一地的书本。看到这样的情形,我示意一旁的画家B先行离去,忙捡起雨伞为女孩遮住了被雨淋湿了的身体,并连连对她说对不起。那时我已经做好了被责备的心理准备了,我相信我在劫难逃了,谁不知道我们Q大的大多女孩都不是省油的灯。这让我联想起了以前的一件事来,那时候,我心情低落时,低着头走路,也是在校园门口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女生,我赶紧说对不起之类的话语,没料到竟被劈头说了一通。虽然不是什么很难听的话语,但我觉得也没那个必要,不就是轻轻地被撞了一下吗?更让我生气的是,那女孩是和她的男友在一起的,离去时她还对她的男友说我看着就像个傻子一样,才满意地双双离去。其实,看那女孩惹人厌的长相与打扮就知道不好惹了,倒是她的男友在一旁一直叫她息事宁人。没想到这次,那清秀的女孩竟对我莞尔一笑,还连说不碍事的。这让我忐忑的心情平稳了下来,却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是傻傻地冲着她笑了起来。那时候,我才看清了女孩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女孩啊!再仔细一看掉落在地上的那些书,才发觉了原来她是护理系的。这让我欣喜若狂,都说护理系的女孩温柔,今天我倒是真正见识到了,只是用这样一种方式让我感到有些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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