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介绍
在某些形式的辩论赛中,三辩发言结束后,每队还有一次发言机会,即总结陈词,目的是让队伍各自总结整场比赛的赛况,并对双方的提案进行比较。
总结陈词的时间为主要发言的一半,通常为4分钟,由一辩或二辩来做,三辩不能做总结陈词。两篇总结陈词的发言顺序与之前的发言顺序相反:反方在先,正方在后。正常情况是,在比赛开始时就宣布由哪一位辩手做总结陈词,不过也允许在比赛过程中对这一决定做出调整。
2. 与总结陈词相关的事项
a 评分
一直以来总结陈词的时间都是主要发言的一半,因此分值也占主要发言的一半:一篇总结陈词满分50分,其中内容20分、风格20分和策略10分。实际操作中,裁判可先按100分制来给分,然后减半得出这一项的分数——因此,0.5分是允许存在的。
总结陈词的评分细则如下:
内容风格策略意义
13136.5及格
13.5—14.513.5—14.57中下
15157.5中等
15.5—16.515.5—16.58良好
17178.5优秀
裁判们应当记住,总结陈词的分值只有主要发言分值的一半,重要性不及主要发言。但是,在双方表现非常接近的比赛中,一篇有力的总结陈词对最终胜负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说到底,如果总结陈词对比赛结果没有任何影响,那就毫无存在的必要了。
b 策略
总结陈词的存在会影响三辩的策略(对一辩、二辩没有影响)。三辩无须刻意糅合反驳以及总结,只须聚精会神于具体的反驳即可;总结、概述的任务留待作总结陈词的辩手来完成。
对反方来说,总结陈词紧随在三辩的发言之后,因此反方负责总结陈词的辩手要特别留心,不要让人感觉是在重复三辩的发言。有个好办法可以避免这个重复:让三辩集中火力在反驳上,而总结陈词的辩手则侧重于比较两队对于主要问题的不同对策。
c 新内容
不管有没有总结陈词,都不允许反方三辩在发言中引入新内容,总结陈词中也不能出现新内容。总结陈词应该是对整场比赛的综述,而不是对细节的审查。而且,如果反方在总结陈词中引入新内容,对正方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样的话,正方几乎没有时间来反驳这些新内容;而如果正方的总结陈词中出现新内容,那反方就完全没有机会来反驳了。
d 质询
在总结陈词中,质询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插入都是不允许的。第九章会对质询进行具体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