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浪涛滚滚的万里长江上,一艘艘巨轮快如奔马,往来如梭;浩瀚无际的东海、黄海海面,轮船的马达声此起彼落,这巨大的怪物喷出一股股浓烟,笼罩着大海,船过处,在海面划出一道道痕迹。它们或南或北,往来不绝。
与这幅画面很不协调的是:江边上,海滩上,一只只帆破底漏的小船静静地躺着,桅杆倾倒,任风雨剥蚀,这些小船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
这对中国人是莫大的刺激。因为奔驰在我国万里水域的巨轮并不是中国的,而属于美国旗昌轮船公司和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
洋务派被召唤出来了。李鸿章首先提倡举办轮船公司。他上疏清廷,指出:“中国要自强,必须先使饷银充足;要开发饷源,不如振兴商务。我国的轮船能上外洋,就能使洋人少得一份利益。我设立招商局的本意就在这里。”他还说:“各国通商以来,我国沿海、沿江的利益,全为外国商轮所侵占。”创设轮船招商局,“可以使我国内江外海的权益,不致被洋人所霸占”。
但在当时的封建官僚中,像李鸿章这样的人也不多见。一些昏聩官僚对李鸿章办轮船招商局大唱反调。内阁学士宋晋上疏,不但反对设轮船招商局,而且主张李鸿章、左宗棠等在上海、福建停止造轮船。清廷竟要李、左、沈宝桢等拿出意见。左宗棠、沈宝桢竭力反对宋晋的主张。李鸿章则说得更加明确:
“中国士大夫拘泥于章句小楷之学,而对几千年来的这一大变局茫然无知;安于目前的苟且偷安而忘了二三十年来的奇耻大辱,忘了再过千百年如何安定国内而制伏外人的大事,这就是要求停止造船的议论大噪的原因所在……各通商口岸的轮船生意都被洋人占尽。一般的商人利用官船运输,必然要被洋人挤垮……中国商人应当自立一个运输公司,自己建造货栈,自己筹办保险……”
李鸿章的话比较明确,驳斥了顽固派的谬论,进一步提出了开办轮船运输公司的主张。
同治十一年七月(1872年8月),李鸿章令浙江海运委员、候补知府朱其昂负责筹办招商局。他拟定了轮船招商局的章程20条,主张官商合办,呈给了李鸿章。但李鸿章批复道:“现在没有官府的轮船在内,不必官商合办,应当实行官督商办。由‘官’统管大局,考察利弊。其他一切由商人自立条例,这样,商人会很高兴,也会响应,借此在中国开一个好风气,以希望逐渐收回权益。”
李鸿章督办创立了“招商局轮船公司”。这可以说是中国第一家民营轮船公司,它承揽了朝廷南北货物的调运运输约一半的运量。轮船运输公司成立后,果然是“逐渐收回权益”,效益良好,其随后展开的客运业甚至挤垮了英美合办的旗昌公司。
然而,同样是近代化的进程,李鸿章虽然是认识到了以商业“富国”的重要性,但却并没有做得像日本那样彻底的改革,没有一开始就将这场改革提高到系统性的高度,没有像日本那样自觉性地进入全面的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体制。
同治十一年(1872)正月,曾国藩、李鸿章第三次上疏,详细拟定了选派留学生的章程、年龄、经费、管理留学生事务的官员人选等。
清政府终于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决定在上海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帮助学生补习外语,同时,在美国成立了一个留学生事务所,任命了翰林出身的刑部主事陈兰彬和容闳为留学生正、副监督。规定选拔十五六岁的青少年120名,分4年派遣,学习期限为15年,学成回国后,根据才干委任官职,所需经费由海关经费中支付。完全接受了李鸿章等人的意见。
但是,不管李鸿章的道理讲得多么充分,顽固诸老听不进,也不想听。
何独朝中如此!举国士大夫又何尝不是视外洋为龙潭虎穴,视外人为魑魅魍魉?
清政府决定派留学生后,李鸿章让容闳等人去各地挑选幼童,第一批30人之数就无法足额。士大夫不让子弟报名。容闳在上海只招了几个学生,不得已到香港招生。他找了一些熟人,反复开导劝说,才凑足了30人。这些幼童全部出身于贫寒家庭,没有一个官宦子弟,这就反映出当时士大夫的守旧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