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良好不等于安乐,就此而言,“安乐死”一词几乎是误译。然而问题不在译名,而在实质:死亡是生命之消失,没有生命,何来苦乐?当然,“安乐死”的死,指的是死前的短暂时间,“安乐死”的乐,指的是那段短暂时间内的感受。然而,有哪一位死人告诉过我们他死前的短暂感受是苦是乐呢?而且,既然“安乐”确切地说是指死前的感受,也就是未死时即活着时的感受,那么,所谓“安乐死”,说到底也就还是指“安乐活”了!
活着而求安乐,这是人情之常;但是畏死求生,这也是人情之常;还有生不免苦,这更是人情之常。生命永远与痛苦相连,当然也与快乐相连。是乐多于苦,还是苦多于乐,不但取决于各人的际遇,更多取决于各人的感受。无论如何,生命、痛苦与快乐,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妄想彻底免除痛苦,确实只有放弃生命,但这同时意味着也放弃了生命的快乐。绝大多数在痛苦中挣扎奋斗的绝症患者不选择“安乐死”或自杀,难道不是在用其壮烈的行动肯定着生命的基本价值?其中很多人的英勇难道不是由于旁人的关怀所带来的精神快乐?反之,少数绝症患者之所以选择“安乐死”或自杀(除那种纯粹为了不拖累旁人的“利他主义”自杀之外),难道不是在对生命表示弃绝?其中一些人的弃绝难道不是由于旁人的冷漠所带来的精神痛苦?假如我们说痛苦是人生的一大问题,尤其是绝症患者的一大问题,那么,抛弃生命并不是在解决问题,而只是在取消问题。取消是最大的冷漠,因为它还意味着希望之消失和信心之消失。
在这个世界上,不但不存在“安乐死”,而且不存在“安乐活”,有的只是“苦乐活”,即有苦有乐的生活。要避苦,只有不活;要求乐,只有先活。在苦乐并存中坚持生活是最自然合理的行动。如果说生理的痛苦可以使“安乐死”变成合理,那么心理的痛苦(其实痛苦最终还是一种心理状态)也可以使自杀变得合理了。在看见他人自杀时,人们最一般的反应是制止而不是协助,这是最自然最合理也最符合人性的举动。所以,医生和监护人对绝症患者的唯一义务,就是尽力减轻痛苦挽救生命。难怪所谓“安乐死”合法化的问题在西方各国讨论了这么多年,仍然未得到普遍的赞同。事实上,如果人类认可这种用取消生命来消除痛苦的“办法”,那将不但意味着医学的认输和停滞,而且意味着人性的堕落和悲剧。
这个世界上没有“安乐死”,是不是也没有“好死”呢?中国人说的“好死”,是指自然的死亡,即所谓尽其天年,与之相对的“不得好死”一语,则指非自然或非正常死亡。就此而言,绝大多数人的死都是“好死”;而所谓“安乐死”既是人为的即非自然的死亡,恰恰不是“好死”。如果进一步把死亡之“好坏”理解成有无意义,那么应该说,正如死亡本身无所谓苦乐,死亡本身也无所谓好坏,因为,正如苦乐只在生命之中,好坏也只在生命之中——只有对生命的行为,才谈得到意义问题。
这意义在伦理上的好坏由行动的目的决定,而死亡本身是没有目的的。所以当一个伟大人物自然地死去之时,我们只说他活得有意义(活得好)而不说他死得有意义(死得好)。即使当一个人为冒险救人而自我牺牲,我们说他死得有意义之时,我们评价为“好”的,也只是他的最后一次生命行动,而不是他的死亡本身。
死亡对自我的意义,仅仅在于它所意味着的空虚,可以敦促生命的充实。当然,一个人的死亡,对他人会产生或大或小、或好或坏的影响。由于每一个人与他人的不可避免的关联,这种影响是必然发生的。自杀意味着把这种影响强加于人,恐怕这正是各种宗教和文化传统都对非利他主义的自杀持否定态度的原因。
有人说,正如人有生的权利,人也有死的权利。这句话的前半截是真理(因为生命是天赋的),而且有意义(因为它旨在反对这个世界上常见的对生命的剥夺);后半截是废话(因为人人必死),而且无意义(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这个“权利”无法剥夺)。由于个体的生命是人类整体甚至自然整体的生命之组成部分,所以,即使说人有死的权利,人也没有决定自己死期的权利——而“人有死的权利”这一说法,实际上正是指决定自己死期的权利。决定人的死亡或死期的,只应是赋予人以生命者,即唯物论者所说的自然或宗教信徒所说的上帝或天意,而不应是不能赋予自己以生命也不能决定自己生辰的人自身。现在,人类已开始使自己的“生”变得不那么自然了,如果“死”也变得不那么自然,那么,恐怕人类本身也会变得更加不自然,变成非人了。
“造阴宅”?
正因为死亡是空虚,只有生命及其作为才是充实而有意义的,所以一位哲人曾说:大人物留下来的只是虚名,他们的作为已同宇宙融为一体。其实小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小人物的作为与大人物的区别,只不过是其作为宇宙过程的组成部分,相比于大人物较小而已。
与虚名相比,人死后其尸体更是空虚,因为不论通过什么方式,它最终总要分离化解。中国人称筑坟墓为“造阴宅”,其实那不过是一些空宅。民间相信有鬼魂居住其中,他们若无阴宅,即成野鬼孤魂,四处游荡作祟。此说若为可信,则小小的地球上早应“鬼满为患”。阴宅既为空宅,则大造特造、堂之皇之,就不但对不信鬼魂的无神论者来说十分愚蠢,即对相信灵魂的宗教信徒亦然。佛教所言之西方净土,道教所言之神仙天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所言之彼岸天堂,均不在坟墓之中。而往生净土与否、得道成仙与否、能进天堂与否,也只与道德、信仰、修行等等相关,而同“阴宅”大小毫无关系。至于陵寝堂皇可以荫庇后世的说法,只看北京十三陵便足见其虚妄——明陵之帝王气派,无人能匹,然而朱家王朝毁于内外交攻,明代末帝竟至吊死树上,何荫庇之有?
既然“阴宅”不过是空宅,人体最终也只是泥土,则葬礼行动和尸体处理,则不过是生者之感情表达,并没有绝对的意义,更没有不可变的形式。若论真正的宗教感情,其对象本来不该是人,不该是人的祖先,更不该是人的尸体。所以宗教感情极强的印度人和藏族人;处理尸体一用火葬,一用天葬,实在颇有值得我们思索之处。以天葬为例,从环境保护与生态循环的角度来看,它恐怕是最合乎理性的。
当然,一些民族会说这有违于他们对死者的感情,不过,他们当中不少人盛大铺张的葬礼和豪华堂皇的陵墓所显示的,究竟是对死者的感情多些,还是对自己的表白多些?
在我们不再用庞大的空宅去挤占生命所需的土地,不再用墓地的争夺和葬仪的自夸去贬低先人和自己以后,我们也许可以逐步走向一种新的尸体处理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用于医疗事业,从而让死者的一部分生命力为那些需要移植器官的生者服务。也许,这才是真能使死亡成为“好死”、“善终”,使死亡本身获得某种意义,甚至使生命超越死亡而长存的一种方式!
“安乐窝”?
由死再谈到生,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似乎对此生的快乐更加执着,似乎更加害怕艰苦。这不但表现为生活的浮浅化和“安乐死”观念的兴起,而且更表现为社会的世俗化和对宗教的背离。因为很多人不信上帝(或天道)的理由正是:世上既有这许多苦,那就说明上帝不善或上帝无能,或者说天地不仁或天道不公。
这个理由的前提在于:倘若上帝(姑用此词概指不同宗教用不同名字称呼的至上者超越者)全善全能,他就该把世界造成人类快乐生活的地方,其中没有任何艰难、危险、匮乏、灾害、邪恶和痛苦。换言之,他既创造了人类,就该为人类创造一个“安乐窝”。
然而,天才的诗人济慈表达了很多人的另一种看法。他把世界称为“锻造灵魂的峡谷”。他在给弟妹的信中问道:“你们难道没有发现,痛苦与烦恼的世界,对培育智慧和锻造灵魂是何等的必不可少?”其实,世界应是“安乐窝”这一想法还有一个前提:人既已完成,就如上帝的宠物,当然该安乐一生。然而,按照济慈和很多思想家的想法,人尚未完成,犹如上帝的儿女,所以塑造或创造的工作还在进行。事实上,人性有种种的缺陷与不足,它的完成是一个过程;完善的人性至少应包含坚毅、智慧、慷慨、谨慎、正义和仁爱等等,这些品质正是在种种艰难、危险、匮乏、灾害、不义和痛苦之中铸成的。这不但是无数哲学家神学家的思想结论,而且是无数普通人正常人的生活体验。
世界并不是一个“安乐窝”,而是充满着种种苦难,所以有人称之为“眼泪的峡谷”。如果把苦难的根源大致归类,那么一类似乎是人为,另一类似乎是自然。就人为的苦难(人祸)而论,人们会想到,人性中的邪恶或者有意的作恶,乃是人间诸多苦难的根源;其实,还有更多的苦难,是由“无意的”但却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例如懒惰、疏忽、软弱、自满等等。“有意的”作恶常被总结为自私(自我中心或崇拜自我)和贪婪(追求物欲或崇拜事物),即人类滥用自由、自己选择邪恶的结果;“无意的”作恶其实也是某种自我选择的结果,因为勤奋、谨慎、坚韧和虚己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的。正因为不由人自由选择的行为不能称为罪恶,所以,意志自由乃是人的罪恶之必要条件。但是,除非认为没有意志自由的“人”(实为木偶或机器)比拥有意志自由的人(真正的人)更好,否则,就无法从人的罪恶得出世界不好或上帝不善的结论。不由自主、不得不然的完善,不是人的完善而是物的完善。只有在可以自由选择善恶两端的条件下选择的善,才是人的完善。“不逾矩”而非“从心所欲”,不能称为“圣人”。所以,意志自由也是人的完善之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善是恶的孪生兄弟,自由生下了一对敌人。
再就自然的苦难(天灾)而言,人们会想到,很多自然灾难是与人为灾难密不可分的,例如水灾与水利的兴废相连,地震灾害与建筑的质量相关,甚至疾病与心理条件社会条件的关联,都是天灾与人祸密不可分的证明。这说明苦难的根源往往在人自身。另一方面,仅就这类灾难中的自然因素而言,如果我们要求水以其流体性质可以灌溉庄稼却不会淹没庄稼,要求水泥以其刚体性质可以庇护人身却不会砸伤人身,也就是在要求自然事物和自然规律不具有客观性和齐一性,要求它们可以为人的安乐而随时改变性质——当我的车驶过脚手架下的路面时,路面要硬邦邦便于行车,当一位工人不慎从脚手架上跌下时,路面要突然变得软绵绵免于伤人!
可以想象,假如这种要求真能实现,人们就不必去探究流体刚体,不必去研究气象地质,更不必去协调社会力量,不必去改善人类制度,以便调配用于“内耗”的资源去用于水利建设和地震预报等事业了。
由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探索或值得研究,人类就不会去探索自然认识社会,从而也就不会有任何智慧或才能!比这种类似饲养场的景象更加可怖可悲的是,由于没有任何事情值得同情或流泪,那种状态下的人(如果还能称为人的话)将成为不具有任何同情心的、不会流泪的动物!
人应该追求幸福,但不是这种“安乐”。只追求这种“安乐”,人恐将不复为人。
原载《东方》199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