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个“大人先生”,多像是刘伶的自画像啊!这个看似矮小、丑陋、憔悴、邋遢的男人,其实拥有着凡夫俗子梦都梦不到的“精神自我”。中国有一副很有名的对联,单说酒的妙处,叫做“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可是在刘伶眼里,“醉里乾坤”不是大了,而是小了,而自我的天地却空前广大,无边无际!《尚书》中有个成语,叫“无远弗届”,就是不管多远的地方,没有达不到的。刘伶的“精神自我”就是“无远弗届”的,那该是何等的博大和宽广!
为什么刘伶的形体与精神会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呢?这里面当然有十分复杂的原因。从文化渊源上来说,应该与庄子思想中的小大之辨有关系。庄子有一个重要的观点:等生死,齐万物,就是把生死和万物等量齐观。魏晋的名士大多是老庄哲学的信徒,刘伶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刘伶活脱脱就是从《庄子》笔下跳出来的人物。庄子的齐物思想对他的影响一定是巨大的。他的“以宇宙为狭”显然采取的是一种类似“上帝的宏大视角”。
有人说,刘伶只会喝酒,对于酒文化的精神层面没有什么贡献,不像李白,醉卧长安时,让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磨墨,傲视权贵,粪土王侯,那才叫牛哪!但在我看来,刘伶比李白更超脱,更有哲学深度,他不是在“社会伦理”层面超脱,而是在“天人之际”做精神的“逍遥游”,他通过酒,把人类作为“万物之灵长”的那种高贵性和超越性,都表达出来了!在刘伶深刻地感受到宇宙天地如此狭小的时候,他几乎是站在和上帝一样的高度上了。
千年之后,想到曾经有这么一个刘伶先生,难道不能激发起我们作为人类的自豪感吗?李白诗云:“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我怀疑,李白正是用这句诗向刘伶遥遥致敬呢!
刘伶病酒
在中国酒文化史上,“刘伶病酒”是个脍炙人口的故事: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故事一开头就说“刘伶病酒”,这个“病酒”和“醉酒”还不太一样。病酒可能是最大程度的“醉酒”,我们知道,喝酒在似醉非醉之间是最妙的,所以陆游有句诗说:
个中妙趣谁堪语,最是初醮未醉时。
也就是说,刚开始觥筹交错而没有酩酊大醉的时候是感觉最妙的时候,等到烂醉如泥、人事不省,就已经属于“病酒”了。这是严重的“酒精中毒”症状。往往是第二天酒醒了,可身体还是头疼肚胀,口干舌燥,所以叫“病酒”,也叫“酲”。一般人这时候就该老实了,可刘伶不,因为口渴,他竟然还要向老婆要酒喝。奇怪吗?其实也不奇怪,刘伶这么做是有学理根据的,因为古代有一种说法,认为解酒的方式之一就是再喝点儿酒。
刘伶的老婆气坏了,这不是“不拿领导当干部”嘛,于是就开始发飙。“捐酒毁器”,就是把酒都倒掉,酒壶酒杯全摔碎,看你怎么喝!但话又说回来,老婆毕竟还是心疼刘伶的,接着她一边哭,一边劝谏说:“您喝酒喝得太过分了,这哪是养生之道啊,今儿个你必须要把酒戒掉!”
刘伶一看妻子来者不善,就说:“那好吧。要我戒酒可以,但是靠我的自觉是不可能的,必须当着鬼神的面发誓才行。而拜神祭祖必须要有酒肉,所以,老婆你还是去准备好酒好肉吧。”看刘伶一本正经的样子,老婆也就信以为真,很快就准备了丰盛的酒肉,不是放在餐桌上,而是放在了神龛前的供桌上。
接下来的情节更好笑: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醉醺醺的刘伶跪在祖宗的牌位前,嘴里念念有词地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把这段祝词改成五言诗就是:“天生我刘伶,以酒自命名。一次饮一斛,五斗方解酲。妇人所与言,千万不可听!”说完,刘伶又开始狂饮大嚼,直到烂醉如泥,瘫倒在地!
老婆又一次被刘伶“忽悠”了,估计她这次是彻底绝望了。你说一好端端的女人,你干嘛嫁给刘伶呀!刘伶最好的配偶压根儿就不是女人,而是——酒!顺便说一句,凡是在文化上、艺术上对人类文化有大贡献和大影响的男人,本质上都不是女人的好配偶——他们常常极端自我,极端自恋,也可以说极端自私,但他们又常常犹如赤子,一派天真,更适合从事文化和精神上的创造。他们注定不会只属于一个屋檐下的一个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属于全人类!
刘伶就是这样的人,他虽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也没有创造过多少GDP,一天到晚除了喝酒还是喝酒,但是,你不能否认,正是他,把酒这个物质的东西精神化了,象征化了,理想化了。在刘伶这里,酒与醉,成了自我、自然和自由的象征!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人需要借助酒来表达内在的自由追求的时候,可能恰恰是外部环境最不自由的时候。所以,酒的功能和作用被人类开发得越是多,就越是表明,人的生存状况和精神世界已经越来越逼仄,越来越可悲,越来越糟糕!
刘伶这个小个子男人,不仅把宇宙看得很小,也把生死也看得很淡,有个故事说,刘伶经常坐着一辆鹿车(古代一种简易小车)出行,“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带了一壶酒,并让一个随从扛着一把铁锹在后面跟着,说:“死便掘地以埋。”(袁宏《名士传》)——如果我死了,你就随便挖个坑,把我埋掉拉倒!在刘伶看来,生死似乎没有一个界限,不过是从一个地方来到另一个地方,或者说从这辆车换到另一辆车,只要在“中途倒车换乘”时有酒,一切都不在话下!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你让他怕老婆,不是很难吗?
可以说,刘伶的醉酒比阮籍的醉酒走得更远,就像艺术常常分为“为人生而艺术”和“为艺术而艺术”两派一样,喝酒也是如此——阮籍是“为人生而醉酒”,刘伶是“为醉酒而醉酒”,在阮籍那里,喝酒醉酒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在刘伶这里,喝酒醉酒本身就是目的,就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阮籍醉得痛苦,刘伶醉得虚无。
刘伶的醉酒中已经有了西方的“狂欢节”精神或者说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他的行为看似毫无意义甚至是玩物丧志,但往深处追问,你会发现,刘伶的“以酒为命”其实也具有深刻的哲学价值。它揭示了当时那样一个倒行逆施的社会所阳奉阴违的一套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也就是所谓的“名教”,本质上都是荒谬的,骗人的,甚至连存在本身的意义,也都是人类自身所“追加”的,就像我们人类来到这世界上都是赤条条的一样,衣服装饰这些东西都是后天“追加”的,越是珠光宝气,越是失去本真。所以,刘伶的脱衣裸形的行为里面,含有对人生最自然的那种状态的一种向往和追寻。
人猪共饮
“竹林七贤”中还有一位以喝酒着名的,就是阮籍的侄子阮咸。有个“人猪共饮”的故事说:
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
故事说,阮氏家族的人都能喝酒。有一次,阮咸和一帮同宗的亲戚一块儿聚会,喝酒喝到兴头上,大家都不再用酒杯倒酒了,而是用一只大酒瓮(也就是陶制的大缸)装酒——注意,古代喝酒用特定的酒杯斟酌是合乎礼仪的,而用这样的酒缸就是违礼的行为。然后大家也不按长幼之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喝了,而是大搞“圆桌会议”,就是围坐在那个大酒瓮周围,“相向大酌”,喝得热火朝天。这时碰巧有一群猪闻到酒香,也跑过来,凑到酒缸里吧唧吧唧地喝起来。按说这时候只要是个正常人,都应该退避三舍,或者把群可爱的猪赶跑也成啊,这不仅是出于卫生的考虑,还有人相对于猪的尊严的考虑。但是,阮咸和他的族人们却不管这些,照样凑上去和猪兄猪弟们一起共饮!
喝酒喝到这个份上,真是物我合一,宠辱偕忘!你固然可以说这是酒精作用之下人的堕落,但是,换个角度看一看,“人猪共饮”的行为,其实包含了对礼教所规定的人的社会身份的颠覆,仿佛在说:在动物性的口腹之欲上,人类和猪并没有两样!就像穿绫罗绸缎的富人并不比穿粗布衣服的穷人更高贵一样,在自然面前,在天地之间,在所谓文明和礼法的约制之外,人类也并不比猪更高贵!这大概也是庄子“万物齐一”思想的魏晋翻版!
苏格拉底说:“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在我看来,知道自己是无知的,这恰恰是一个人拥有智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