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接轨”,是当今汉语新生语汇中使用频率最高者之一。不仅科技、经济、工商、学术、教育、文艺、体育各界人士,莫不挂在口边,即如饭店旅馆、旅游交通、服装鞋帽各行各业者,亦尽皆津津乐道于此。人不分行业,地不分东西,举国上下,众口一词说“接轨”,洵为90年代神州一盛况。
案“接轨”一词,显然借之于铁道用语。以往中苏交恶,中国铁路修到新疆西部某地就停下了,为的是防止苏联红军坦克尾随“老大哥”的火车长驱直入。后来两国和好,于是双方铁路也修通了,于是欧亚大陆桥随之建成。不过单单铁路相连还不是彻底的“接轨”,因为中国与西欧铁路是准轨,而“独联体”与东欧各国铁路是宽轨,所以火车到了中哈、俄波边境还需调整轮距,然后方可从连云港一路开到鹿特丹。因此,真正的“接轨”指的是改变我之既往,以符合人之现状,从而“冲出国门”也。广义上的“接轨”,虽未见有人下确切定义,但在实际运用中,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轨”者,事物运行方式或规范之谓也;而“与国际接轨”者,则是改变中国原有规范,以符合国际通行规范也。
对世界开放是我国社会经济现代化的必然之路。要对外开放,就不能不改变我们原有的许多规范,而采用人家的规范,亦即努力做到“与国际接轨”。我国的火车轮距不调为俄国的宽距,就不能跨越欧亚。同样的道理,我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不得不按照人家制定的条件,调整自己的经济,尽管有些条件对我国并不公平。即使在向来被认为意识形态色彩较为强烈的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情况亦未必不然。林毅夫先生的《本土化、规范化、国际化》一文,针对我国近年来社会科学界出现的严重失序现象,提出应当引进推广国外比较成熟和公认的研究、写作、发表范式,加以规范化。至于在科技、经济、工商、贸易、教育、行政、体育、服务等行业中引进与推广国外比较成熟和公认的规范,其必要性更不说自明。因此,“与国际接轨”,是我国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今日的各行各业的“接轨”高潮中,文化领域亦莫能置身事外。虽“接轨”口号在文化领域中未如在科技等领域那么鲜明,但是实际行动则似有过之,达到了令人惊叹的程度。从狭义的文化而言,多年来,国内文艺界人士一直大声疾呼中国文艺要“冲出国门”。既要“冲出”,就要“接轨”,否则岂不冲到东洋大海或中亚沙漠里去了?但是,文化领域却不同于经济、贸易、科技等领域,并没有一个世界贸易组织之类的机构来制定各种标准(即“国际通行之轨”)。那么,在文化领域中如何“接轨”?最佳捷径莫过于在“国际”上获得某项“公认”的“世界性”大奖(例如奥斯卡奖和诺贝尔文学奖)。因为这些大奖被认为代表了“国际影坛”、“国际文坛”等“世界文化”的最高水平,如果中国文艺作品有幸荣获这些大奖,中国文艺也就达到了“国际水平”,得到了“国际承认”,或者说“接”上了“国际”之“轨”了。可惜的是,冲来冲去,中国电影总是只能在奥斯卡奖评选的外围打圈子,而诺贝尔文学奖更是“高不可攀”,似乎命中注定与中国文学作品无缘。于是怨怼之情蜂起,感叹中国翻译界无人。然而热心人依然对这些大奖一往情深,追求不懈。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不屈不挠,志在必得。今年既不中,明年又再来。其精神之坚韧不拔,实在感人。一些有心计者,见无法进行“正面强攻”,于是采取“迂回战术”,即将西方情节加以中国包装,以求受知于评委。更有甚者,某些作品在进行包装之时,细揣洋人心理,专拣某些洋人所乐见者,于是“小脚、长辫、大烟枪”,居然成了某些作品中“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鲁迅先生在《忽然想到》中曾说:“有些外人,很希望中国永是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的赏鉴,这虽然可恶,却还不奇,因为他们究竟是外人。而中国竟也有自己还不够,并且要率领了少年、赤子,共成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的赏鉴者,则真不知是生着怎样的心肝”。对于那些专门从事“小、长、大”之类外销产品制作的文艺专业户,若鲁迅先生天上有知,想必也不见得会予以什么好评。更加令人叫绝的是,这种产品往往经“出口转内销”而坐享“墙外开花墙内香”的良好效应。例如,某部原先并不叫座的中国电影一旦得到了某项“国际大奖”或者仅仅被提名,马上就在国内起死回生,一夜之间“生猛火爆”了起来。
在广义的文化方面,情况更加明显。仅以服式为例,即可略见一斑。亚洲邻邦如南洋、南亚诸国,即使是西方文化熏陶至深的人士,在“国际场合”仍必着民族服装;而东亚中国文化圈中其他国家如日、韩、越等国人士,在“正式场合”,虽然男穿西服,但女依然多着其“国服”。唯有我们这个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才尽以西服为正。近年来,公职人员制服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趋势总是越来越向西服靠拢。打开电视,各地乡村干部,在出席会议、接待上级、宴请宾客、誓师动员、表彰授奖各种“正式”场合,皆着西装,西服也几近成为“官服”。走到街头,每见小商小贩和废品收购人员,亦多身穿邋遢西服,沿街叫卖或叫买。至于大小公司经理、涉外宾馆饭店侍应生等社会中的高薪阶层人士,更是以其西服之完美傲视世人。在往返于中外的国际班机上,凡穿西服、打领带者,泰半是国人之赴外考察者(有趣的是,洋人反倒较少穿西服——谁愿在旅途中还受那份束缚呢?)。明人李乐戏改唐诗,以讥当时士人之尽衣红紫以求时髦,云:“昨日到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而在今日,则可改为:“昨日回国来,心里大吃惊。遍处西服者,只有中国人”。至于年轻或不年轻的女士们甘愿花钱受罪去割眼染发,隆鼻丰胸,以求在形体上“脱亚入欧”,更成为一时之盛。在此方面,国人“与国际接轨”的“力度”(借用时下时髦名词)之大,令人叹为观止。
感叹之余,我们也不得不对这种文化上的“接轨心态”稍加分析。首先,我们要看一看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文化上的“国际之轨”?接着看一看那些“公认”的“国际之轨”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必要去努力“接”这种“轨”?
我国向来有“接轨”的传统。春秋时期诸侯争霸,胜者常常要求败者按照己方的标准,改变彼方境内田地起垄方向,以保障日后一旦争端再起,己方战车能够长驱直入彼疆,这可以说是“接轨”之滥觞。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可以说是文化上的“与邻国接轨”。不过,公认在大范围内最早搞“接轨”的人,似乎是秦始皇帝。他统一中国之后,明令“车同轨,书同文”,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一页。自此以后,形形色色的“接轨”一直不断。北魏孝文帝的强制汉化,北周宇文泰的强制胡化,都是其例。朱元璋赶走了蒙古人,下令恢复汉唐衣冠,要少数民族与汉人文化“接轨”;而清朝入主中原,又强令汉人剃发留辫,与满人习俗“接轨”。尽管这些“举措”(又一次借用时兴语汇)都只限于中国国内,而且大多凭借政治力量推行,不过却倒都是货真价实的文化“接轨”之举。这些举措消除了地方和民族之间的隔阂,为中华世界的“天下大一统”,起了积极的作用。由此角度来看,今日文化上的“与国际接轨”,似乎也符合“人类大同”的大趋势。
确定一种轨距,大家都以此为标准去“接”之,本是经济一体化之必然。在铁路运输兴起于英国之初,多种轨距林立,出现了有名的“轨距大战”。到1846年英国议会决定以史蒂文森的4英尺零8.5英寸轨距为标准轨距之后,英国铁路运输系统的“接轨”才得以逐渐完成,从而国内经济一体化也才蓬勃发展起来。在今天,世界经济的“车同轨”正在逐步成为现实,因此在经济上努力“与国际接轨”,是一个大方向。然而,尽管世界在变小,天下“定于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远景,但如今在文化上“接轨”,借用太史公《报任少卿书》中的话来说,实属“大谬不然”之举。首先,直至今日,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一体化(即“书同文”)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梦境,因此,要现在的人去做遥远未来的工作,正如要求一个正在蹒跚学步的婴儿,去像“马家军”健儿跑完马拉松全程一样不近情理。如要强求,事实证明是不行的(例如日本人从前在台湾搞的“皇民化”运动,除了一小撮为人不齿的汉奸外,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是不接受这种刺刀下的“接轨”的)。其次,尽管“书同文”按理来说是大方向,但事实上是,在文化方面,一股与“一体化”相反的“多元化”潮流,似乎正方兴未艾于冷战之后的世界。例如,日本人高唱“脱亚入欧”百年之后,如今发现自己还是亚洲人。新加坡人之“西化”为亚洲之冠,但现在却声明“我们不是黄皮肤的英国绅士”,不是黄皮白心的“香蕉”。马来西亚人则调侃说:“我们的身材不同于西方人,因此西方衣服对我们来说总嫌太大”。至于伊朗等伊斯兰国家,过去多年积极推行西化的结果,却是今日文化上的全面复古。更有甚者,在西方文明的主要起源地之一的英国,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虽然同文同教,而且缔结良缘已长达数百年,但是如今人们却大谈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激进者甚至于要求劳燕分飞,各自立国。我在苏格兰旅行时,几乎所遇到的每个人都郑重地提醒我:我们是苏格兰(Scott)人,不是英国人(English,即英格兰人),尽管言者并不一定是政治上的分立主义者。
既然文化是多元的,那么当然也就没有一个“国际通行之轨”。人为地设立这样一个“轨”,并以此来品衡一切,肯定是不妥之至。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兔者山之精,龟者水之灵。仁者爱兔奔腾之轻盈,智者喜龟优游之安闲,自是人之常情。如果一定要搞什么荒唐的“龟兔赛跑”或“龟兔赛泳”,只能令仁者太息而智者蹙眉。这种故事,作为一种“寓教于乐”的形象化教材,讲给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听,自然是不错的。但是如果大人依然迷恋于此,似乎就不大妙了。帕瓦罗蒂和梅兰芳的演唱,不用说都是头一流的,但是如果一定要把二位硬拉到一场“国际歌剧演唱大奖赛”中一决雌雄,结果一定令人啼笑皆非。如请维多利亚女皇任评委,梅氏必定败北无疑;而若由慈禧老佛爷裁决,帕氏又绝对榜上无名。因此之故,在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史上,鲁迅之输给赛珍珠,乃属必然。相反,如果赛珍珠输给了鲁迅,反倒会一如在意大利歌剧大赛中帕瓦罗蒂输给梅兰芳,令人匪夷所思了。对曹雪芹那样的伟大文学家来说,如果其呕心沥血之作《红楼梦》被一批没有读过老、庄、李、杜原著的评委判定达到了“世界水平”,想来他也绝不会感到这是一种荣誉。
从此种意义上来说,今日被视为“世界文化”评判标准的诺贝尔文学奖和奥斯卡电影奖,其实只不过是西方文化的评判标准,或者说只是为“兔”或“龟”一方而设立的,并非能够涵盖一切。诺贝尔文学奖并不具有世界意义,一如资中筠先生大文《诺贝尔文学奖具有世界意义吗?》所论。近日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文章《诺贝尔文学奖是如何产生的?》,更直截了当地点明了该奖评选中在文化方面的局限性:在迄今为止获得过该奖的91位人士中,以欧洲主流语言之外语言写作的作家仅有5位,在这硕果仅存的5位中,如果再除去用欧洲的非主流语言写作的2位作家外,就只剩下日本的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和埃及的纳吉布·马赫福兹了。此外,正如诺贝尔本人所言:“公平不过是想象出来的东西”。这一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中也不是不存在。例如首位文学奖的评选就已颇为世人所诟病,因为评委们以“否认教会权威、国家权威和财产权”为由否决了众望所归的列夫·托尔斯泰而授予法国的普鲁多姆。在冷战时代,肖洛霍夫、索尔任尼琴等苏联作家曾被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选定为此项奖金得主,但这一决定到底是出于政治考虑还是完全凭艺术水准,以往曾有激烈争论,以至有些欧洲左派人士称此项奖金为给予“东方叛徒们”的奖赏。就有关中国的作品而言,没有多少文学圈中的人,会认为荣获此奖的赛珍珠的《大地》的水平高于根本未被提名的鲁迅的《阿Q正传》。至于奥斯卡奖,固然获奖者中不乏精品,但是此奖是否真的代表了“国际影坛”的最高水平,则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也向来有争议。就我所知而言,许多学养深厚的人士并不看重之,甚者乃至不屑一顾。例如据我的经验,倘若在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每天的Teatime聚会上热情赞美好莱坞电影,就有可能会招来鄙薄的眼光。
尽管诺贝尔文学奖、奥斯卡奖并不具有世界意义,但是它们却被视为“国际文坛”、“国际影坛”最高水平的评判标准,引得无数英雄为之竞折腰。不必多说,这实际上乃是今日西方文化独大的产物。“冲出国门”、“为中国文艺在国际上争光”的口号虽然颇为动人,但是言者眼睛所盯,仍然是西方。尽管印度的电影观众人数为世界各国之首,尼日利亚读者的绝对总数也大大超过瑞典(尼国人口总数二十余倍于瑞典,即使识字率低,识字者的绝对数目仍然可能超过瑞典)。可是没有听说哪位中国文学家,打算将“冲”到尼日利亚作为其奋斗目标的;也没有听说哪位中国电影艺术家,把在印度电影节上获奖视为“在国际上争光”之事。可见,以西方人的臧否为“国际标准”而努力靠拢之,乃是文化“接轨”心态的潜台词。
在多元文化中“独尊一种,罢黜百家”的做法,本是一种十分荒唐的做法。各种文化出自不同文明,各有其优劣,并没有一种十全十美。例如浅而言之,西服自有其优点,不过其弊端(例如拘束身体)也是人人都可体会到的。林语堂在《论西装》一文中,将西服的缺点阐述得淋漓尽致,称西服“在论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倘若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因此之故,今日西人穿之者也越来越少。卡特入主白宫,常着牛仔装以求方便;而多尔近日竞选总统,亦不复打林语堂称之为“狗领”的领带,以示潇洒无拘。据我所见,在美国大学里,西服笔挺者,多系第三世界国家初来美国之人士。在保持传统最甚的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研究员(fellow)们晚餐一律全副行头:内着西服,外罩黑袍,五百年来坚持弗替。但近年来随着世风改变,学院对研究员们也“网开一面”,不再要求午餐亦如是。于是午餐时穿西服、打领带者寥寥无几。又如小脚、长辫和长衫,五四以来一直被视为中国落后的象征。但是从社会文化学的角度来看,弓鞋与高跟并无大异。高跟思想,属舶来革履,以之笑弓鞋思想之国货,为理亦未甚平。至于长辫长衫,在人类学家眼中,与西人之假发长袍并无二致。要说假发长袍必定优于长辫长衫,也是“为理亦未甚平”。因此,今日一以西方文化为“轨”而“接”之,于理言之,亦颇为荒唐。
嫌贫爱富,尊强鄙弱,本是贫者、弱者之常有心态。就西方而言,在伏尔泰时代,英国国力尚未发达,故英语文化颇为欧陆人士所不齿,以致伏尔泰轻蔑地说莎士比亚的戏剧只配马车夫观看。若请伏氏任诺贝尔文学奖评委,莎士比亚定然不能中选。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语文化依然还只能与法语、德语和俄语文化共分天下,并未独领风骚。只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由于美国的经济、政治力量独步世界,英语文化独尊的局面方得渐次形成。也正因为如此,奥斯卡奖、诺贝尔文学奖也才成为世人心中的最高境界(尽管后者要求的语言还包括法语),而以超短裙、牛仔裤、摇滚乐、麦当劳、可口可乐等为象征,原先被视为“登不得大雅之堂”的美国大众文化,也才得以风靡世界。
在中国与西方的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中,情况亦如是。在中国国力尚称强大之时,国人在文化方面效仿的楷模并非是西洋。明清中国“领导时代新潮流”的,是苏州的戏曲、书画、小说、饮食、衣着,远道而来的欧美人被视为尚未开化的“红毛番人”,没有多少人会去仿效其文化。相反,在18世纪的欧洲,不仅启蒙思想家们把中国视为“理想国”而极力讴歌,而且欧洲上流社会也崇拜中国文化成风,“男人梳辫子,女人执扇子,公卿穿绸缎,士人藏磁器,宫廷妃嫔乘轿出进”,皆为时髦。后来西方强大了,中国文化也随国势的下落而变得一钱不值。因为国弱,中国人也失了自信心。于是“凡是舶来货都是好的,古老的都是不好”。流风所及,直至今日。
因此,所谓文化的“国际标准”,实际上只是强者文化的代称。今日一以西方(特别是美国)文化为“国际标准”,实际上乃是西方(特别是美国)经济政治强权在世界文化领域中的表现。国力强,一切俱佳;国力弱,一切皆劣。西方强,故一切应以西方为“轨”以“接”之,“脱亚入欧”或“脱土入洋”。“见强思齐焉”,也就演化为“见洋思齐焉”了。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道不常,也没有西方永远是强者的道理。今日东亚(特别是中国)在经济上的崛起,似乎也预示着西方文化独尊之局将难以为继。既然西方文化不复一定再是“轨”,国人原有的那种“接轨”心态亦似可以改变。否则,倘若有朝一日西亚、南亚国家在经济上走到了前头,国人岂非又要改穿阿拉伯大袍或印度沙丽、舍弃筷子而用手抓食了呢?一个自己无定见的人,要追赶时髦,总是无法赶上的,正如契诃夫小说《跳来跳去的女人》中的主人公那样。是真名士自风流。一个有自信的人,断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尽舍我之既有,以“接”他人成“轨”。“邯郸学步”,结果往往只是“东施效颦”或“沐猴而冠”而已。有五千年文化积存和十二亿人口的中国,何必一定要事事以西方为标准而去“与国际接轨”呢?
当然,我决不是说传统文化尽善尽美,而西方文化一无是处,主张文化上的自我封闭或所谓的“文化保守主义”。相反,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自身缺陷甚多,而西方文化中确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学习。为振兴、发展中国文化,非采取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不可。贝多芬的音乐、莎士比亚的戏剧、伦勃朗的绘画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确是珍品,当代美国的大众文化也有许多方面的确不错,我们都可“拿来”。这里我所要说的,只是“拿来”要有个合理的取舍标准,不能以人之是非为己之是非。传统文化中确有许多东西应当舍去,但舍去的正确理由,应当是它们有害或不方便,而不必出于它们不能“与国际接轨”。例如,缠足之弊,是因为此种恶习摧残妇女身体与精神,而非因为西人无此俗。因此废止缠足之后,再仿效西人追求高跟,则似大可不必(因为从性别歧视的意义上来说,缠足与高跟只是五十步之与百步而已)。长衫马褂也应当抛弃,但也只是因为其不便(如果我们不再把满族视为“鞑虏”的话),一如西人之假发长袍乃至燕尾西服因其不便而亦在被逐渐舍弃一样。“拿来主义”造就了恢宏的盛唐文化,遗泽至今尚见于东亚文化。但是我们并未听说唐人因好龟兹乐而舍清商乐,或因慕佛陀而弃老庄孔孟。深具自信而方能真正采取“拿来主义”,此其唐代文化所以不朽之一因乎?
总之,在当今的“接轨”大潮中,似有必要对国人的“文化接轨”心态进行反思。兹模仿禅宗六祖慧能的著名偈语,戏诌打油诗一首以结束本文:
大千世界中,文化自多彩。
本来无一“轨”,何事言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