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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爱者和哀者一同行走 (3)

我好久不去穿那些黑衣裳,那曾经是我为早殇的爱所服的丧。我穿粉红、淡蓝,穿嫩绿和紫色。我戴着亮晶晶的紫水晶,嘴唇上是水汪汪的柠檬黄。天气炎热,我穿着短袖和三好去植物园。露出雪白的藕臂,散着头发。我高兴地举着手,在阳光和树阴下面奔跑。前几天下过大雨,泥土潮湿。郁金香满地都是,热烈而茁壮。三好骑上自行车,那种两个人一起骑的自行车(因为我笨,骑上去老掉下来),她乐得滋溜溜骑得没影子。我跟路人讨到一只捕鱼的小网兜,拿着一只塑料袋,到荷花池边挖蝌蚪(故事叫我不要祸害那些小蛤蟆)。累了的时候,我坐在小路上的砖石边吹着凉丝丝的风。将凉鞋脱掉,活动我的小脚丫。我在新绿叶里呼吸。树木再次长叶,薄荷色、铜色、银色、绿色。为夏天的光,为春天的光,所雕刻。这个时刻,我真希望你们都在我身边,分享我的快乐。

难道说那一点点爱真的如此神奇吗?难道没有一种力量,能使我的想象都停歇下来?渔夫的小棚子变成了凡尔赛宫。每一条短信都使我疑心是他的,临睡前我挣扎着要不要和他说晚安。你们看,我变得这么不争气,一点也不豪放。我又回到那个冬天,我在湖南路等他,头发白如雪花。喜乐,不理解,痛,我都曾见,如季节去而又来。他的手指犹如魔咒,他点了点我的前额,我就再度投身烈火,陷入新一轮的燃烧。

那天去看“蓝色大门”影展的场地,原本应承下来的广告公司,老板却拒绝了。那个人,压根不管我们在说什么,眼神飘忽,态度坚决。答应了我的那个朋友,曾经爱慕着我的那个男子,压不过他的上司,身体陷在沙发里,软弱而难堪地看着我。幸好安菲在我身边。她穿着黑色的大毛衣,特别漂亮沉甸甸的绿松石耳环,红黑色一大串的石榴石大项链,头发卷曲,眼影银白。安菲一直在一旁圆场,说好好好,我们理解。我没有发作,我跟着点头,我不想为难我那个朋友。

于是我买书泄愤。三好说,这要比海吃和买衣裳强。但是我买的书还是太多,包括一整套女性主义作家的作品选,比如《我曾在那个世界》《属于我的那间屋》《清贫赋》,还有《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酷儿理论》,因为书在打折,于是买了《沉重的肉身》《老电影时代》《流莺春梦——费穆电影论稿》《弗里达》,还有《亿万个夜晚》《悠长的假期》《女人的圣战》,甚至还有《闲情偶记》和《虐恋亚文化》。

也就是前几天读施叔青的《两个芙烈达卡罗》,文章读了两段,才恍然,她说的是弗里达!每一个女作家、女艺术家都热爱她。浓烈的痛,鲜活的色彩,原始的意象,传奇和爱情,从子宫戳刺而来的钢筋,穿透她的身体,混同血水淋漓在画面上。那么强大,那么美,却注定要破碎。我喜欢她在截肢前写的字:

“在我的身体上只能有一个,而我要两个。为了要两个,他们不得不割掉一个。那是我并不拥有的一个。我可以用一条腿走路,另一条已经死了!对我来说,有翅膀就足够了。让他们割掉我吧,我将飞走!”

让他们割掉我吧,我将飞走!

亲爱的你,你们都知道,幸福总是随着伤痛而来。我是悲观的摩羯座,深信我们生命里的光和影都是相生相伴,等量等价。我们要为快乐付出代价。一个神从我的双唇发出了呼吸。每一个吻都是神迹降临。倘若它是幻觉,我也要安心浇灌,一天一点地,和我们一起待在那儿。光照并且浇水,带着爱或痛苦叹息。倘若仍旧是灾难,在前面横着等我,我也并不惧怕,爱使女人强大,他们割掉我的腿的时候,我将飞走!

幸好,我千万次在心里祈祷,幸好,你们都在我身边陪我。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没有血缘的亲爱的姐妹。故事每一回都使我感动,都使我因赢得她的关爱而惊奇、感激。是她挂念着我的安全问题,是她要我自信一点,是她累了痛了都第一个让我知道。于是在我累了痛了的时候,哪怕是午夜或者凌晨,我都第一个想起她,就像伤口自己知道什么药草能使它舒服清凉。

她随口说我读过你每一篇文章,仍旧使我怔忪,我的小姐姐!我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这样!还有更生,在我幸福得说个不停的时候,她悲伤地看着我,怜悯地说:“邦妮,可怜的邦妮,你难道不知道,这些都是很平常的吗?你难道从来也没有品尝过吗?”她瘦小的身子,总是尝试着要完全搂抱住我,而我总也感动得安然于她的半个怀抱。我做菜的时候,她在我身后读诗,棉被透过电脑给我一滴眼泪和一个微笑。三好,此时在我身边睡着的三好,离开南京的日期一天一天后延。在那个决定性的夜晚,是她推了我一把:错过了你会后悔终生!她每天坐在我的阳台躺椅上幸福地读书,当我小媳妇一样在厨房里煮饭,她也会无声地打扫卫生。我们一起玩耍着写作,我在一边随性地读诗,她则把这些片段组合起来,凑成一组为时尚照片注释(她根本不看照片)!我说这简直是行为艺术,我们是写诗的打碟DJ!

这一回不一样。我知道,你们都在我身边了。这一回不一样。从前,在我身边总是误解和伤害,是嘲笑和讽刺,对于我毫无保留不顾羞耻的爱。但是这一回不一样,你们都在我身旁。你们是我面对这个世界的力量,你们的宠爱使我骄傲,披挂着璎珞,浑身闪光。

我想爱是霜。银白色。诱惑。我躺下时又爱又怕。它们在我的体温下融化掉变成一株盛开的梨花。二十岁的我的爱,穿过岁月,如同一枝新发的芽,长到现在的时光中,喜悦地伸展。四月的夜晚,爱使我有了读诗的心情。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读过一首诗就长大,是会后悔的。这些心情,凉凉的,绿绿的,像我桌头的香槟薄荷。揉碎了更加芬芳。

醒着梦着,时间停住了。他那梦游一样的手臂揽住了我。温暖,如血液。我的手臂是他掌中的未来,倘若我能。

不知道醒着还是睡着的邦妮

2004年4月20日

我父母结婚23年周年纪念日凌晨

南京鼓楼寓所中

我不怕黑 因我会发光

清晨五点醒来是一天最难过的时分。市井妇人吵架的声响,无端地那么愉快。鸟清脆地鸣啭,完全不理会我的宿醉。我感到一丝羞愧,即使多么不堪承受,我也不该选择放纵——昨晚我喝了将近一瓶红酒,我能认得回家的路并且用钥匙开了门简直是奇迹。

谈到醉,谈到醒,都谈何容易。

即使醉,即使醒,他都在我的思绪里。醒时,在清醒的思绪里,我知道我要他。醉时,在昏聩的思绪里,我也知道我要他。即便醉得最厉害的时刻,我也想跟他说:“我比世间很多人要清醒——因我从来都知道我心的指向。”

即使有时我也不着四六,我也狂妄骄纵。但是我会哭,我还有泪。有眼泪的人总该有救,看见梦想的样子会流泪的人总该有救。最近我哭得很多,现在我就觉得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就是黛玉得知宝玉挨打之后的样子。原本就不大的眼睛,越发细得只剩一条缝了。

前段时间大哭,是因为我读了阿摆的同人志《Easy Love》的前言。阿摆是我的偶像。她只比我大一岁,瘦小娇美,活力充沛。在她面前,我总是感到羡慕和唏嘘——这么强烈,强烈到我坐在沙发上就哭起来。

她的书只印了一百本,读者预先抢订一空。排版相当精致,纸张和印刷难免业余,可是相当简单:就是一本书该有的样子,全是密密麻麻的五号字。砖头厚的两大本。

她说:“正如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东西。螳螂为了证明接受爱而吃掉另一半,脾气暴躁的人用叱骂来表达温柔。如果我是一堆命中注定的烂泥,我便只能以脏污的身躯,在你看不见或不愿看见的地方默默腐朽在所爱的脚下。”

她写的是同人志,并且是boy Love,在主流文学市场上,恐难有地位,因此语气是有点愤慨的,并且高傲。但是如此真诚。我在这样的文字面前默默流下泪来。

你们知道我十六岁的梦想吗?那时候的我,绝对热情,蹦蹦跳跳,满脑子的漫画和小说,绝对不会以为琼瑶阿姨老土,因为我的梦想是想做一个言情小说作家。就是那种小破书店里,四块五一本,封面是台湾插画风格的俊男美女那种真正的言情小说。

阿摆就是写这个为生。挣不着很多钱,却也很辛苦。可是她蹦蹦跳跳的,在等待安菲毕业答辩的时刻,用送来的扶郎花瓣拼出美妙的名字。

我老听别人对我说,邦妮,你是十年前的我!看到你,就仿佛看到以前的我,还未被污染,还未长大的我……老实说,听得多,我有点不耐烦——我只有一个人,怎会是这么多人的过去?我只有现在,为什么却成为这么多人的影子?并且,我并不以为,这些人的现在,将成为我的将来。

可是,我看到阿摆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这种感觉。我清楚地知道,这个具备强大的梦想优游自在的女孩,叠化了少年的我。那正是我,在某个岔路口,摇晃着走开的我,留给现今的我缅怀的背景。

那种失落太强烈,才使我落泪。

一整个晚上,我对着安菲喃喃:“我是为了什么,写到了现在呢?”那种即便是要吃方便面,也要一直写下去的冲动;那种坚信一定会成为排行榜第一名的狂妄;那种在所有笔记本和课本的缝隙里写字的疯狂,都到哪里去了呢?长达十多年,一直燃烧的热望,从不止歇地写字,究竟是为了什么写到了现在?

我为了交换什么东西,而失去了我的梦想?

十六岁的我,用了整整一个冬天,写完了厚厚一叠的稿纸。是一本古代言情小说,约有十万字。送去给出版社,被退还回来。吝啬的编辑并不多给我几个字的肯定,反正是幼稚的。可是,如果我是那个编辑,我就要给那个小女孩写一封长信,很长很长的信。并不幼稚啊,并不,梦想从来都不幼稚。就像这世界上有卑贱的人,却没有卑贱的爱。

我还清楚记得写完小说的情形:已经是午夜,天空下起了白雪。天幕竟然是瑰丽的红色。我唱着歌在街头行走。为了我的小说我过了一个寂寞的冬天,在旧房子里,只有我的旧随身听陪我。一切宛如童话,白雪从玫瑰红飘落。我心里充满了希望,因为我如此年轻,我坚信我的梦想必能实现,强大得不可战胜——?一个有梦想的年轻人,确实不会失败。因为任何时候,她也不会输,仅仅是没有赢而已。

这样珍贵的东西,竟然被我仓促抛却了。我听凭了世俗的摆布,我畏惧权威的理论,仰慕学院的门槛,给自己完全不同的道路,甚至越走越盲目。我浪费自己的才华(如果我有那么一点小才华的话),丝毫不节制。我学不会拒绝,不管是平凡的好奇,还是恶意的打探。我听凭他们掠夺我,还以为我地大物博,承受得起。

昨天清晨,我发现右臂腋下疼痒,肿起了一个大包,到了晚上,已经有巴掌大。大概是淋巴。淋巴是战场,他们说,病菌正在战斗。我抚摩着这块战场,转侧都不舒适,想起来武则天就是这么死的——被别人骂,叫我相信现代医学的力量。

居然在右边。现在写字,手臂有点麻,使不上力气。

最近我对外边的世界开始有兴趣。前段时间,一个编辑问我平时读什么杂志和报纸,我回答说从来不读。他问我看什么电视,我说不看。他惊讶得不行。我连网站上的新闻也不感兴趣,可是现在我有兴趣了,这个世界并非停滞不动。我们都该对外面有兴趣。

我不会跟他说,“给我一点希望,给我们的爱一点希望”。我总以为,我不怕黑暗,因我会发光。可是,对于爱,我不能请求别人的给予,或者请求别人的接受,我只能希冀他来参加。参加我们的爱,如果他对我有爱。

昨天电视台叫我去领奖,因为采访我的节目,收视率第一。我像平常一样妖娆性感,当场愣住——鼓楼广场上,一群老妇女正在扭秧歌。电视台的人对我说:“你也要表演一个节目!”我望着脚下七公分的黑色凉鞋,望而生畏。至于奖品,真有点意思了——是一袋大米!我穿着黑色低胸的衣裳,去扛大米吗?

不为一袋米折腰。我匆匆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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