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爸妈十多年不涨工资,家里添了弟妹,又来了久病的奶奶,早早就白了双鬓的母亲将皮鞋换成了布鞋,早先穿过的裙衣都变成了我们身上的小褂,而且总是在打听外地出差的阿姨叔叔谁能买那种不要布票的花绵绸。下了班的母亲总是爱在菜市场里晃悠,直到黄昏时抱回一堆还价成功的菜叶来。那时我们的家,唯一像样的家具就是妈妈结婚时外公亲手做的一个柜子,放在屋子里最显眼的地方。
有一天,爸爸在街上破天荒地买了一个红漆的大柜子回来,才20元钱,我和妹妹高兴极了,觉得家里一下漂亮好多。又过了一天,妈妈不知怎么舍得,竟买了一盆开着三朵大红花的“朱顶红”放在柜子上,扔掉了从前的那一束洗得发白的塑料花。吃饭的时候,大家的眼睛都瞄着那盆花,真像是开春的太阳,温暖无比。
从那时起,妈妈不论春夏秋冬,总要为我们养几盆花。她的手厚厚软软,简直是养什么活什么。春天里玫瑰开了,弟弟去参加奥林匹克全国大赛拿了数学奖,夏天的“天门洞”垂下阳台,妹妹在学校得了演讲比赛第一名,待秋菊黄灿灿时,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寄到了妈妈的手上。
家国如梦,霜雨数载。如今,漂洋过海的我,西风无语,涛声依旧,每每涌出心底深处的欢歌,就是母亲的那一盆永远开不败的“朱顶红”。
怎么也不能忘记刚来美国的日子,四壁徒空,地上就摆了两张一气拣来的床垫子和一窗绿绿的花草。
那时的我最爱逛超级市场里的花圃,看也看不够,脚都磨得发热,数数兜里的钱,还是买了九毛九一大袋的土豆回家。爱花的我就只有留心邻居里养花草的人家,想办法跟人家要来一枝小苗,栽在纸盒做的花盆里,宝贝一样看护着。也有时在学校的花园里散步,碰到熟落的花籽,赶快包起来,种回家去。也有心切的时候,趁天黑没人掐下一个小芽藏在书包里。朋友们知道了我爱花,就有些像样的花送来,我的花阵渐渐壮大起来。虽说都不是什么名花名草,可在我的心里却是觉得自己拥有着生命的灿烂。
日子慢慢好起来,我开始在超市里买那种过季处理的盆栽。品种都是我一直的心爱,好容易等到她色衰珠黄退入寻常百姓家,当时的情景犹如贾府的焦大领回了风烛残年的林妹妹。喜悦是不必说,饭菜食无味,就是盼着那盆里的花儿明艳起来。工夫也有白费的,有些花儿终于还是在我的手里香消玉殒,免不了一番心痛伤感。但我不会叫那盆儿空着,看着心里难过,一定是很快又买了新的绿肥红瘦慰藉我希望的心。
要买房子了,连经纪人一眼就看出我爱花花草草,赶紧拉去一栋玫瑰盛开、夹竹桃灿红的旧房子,自不用说,那颜色立刻诱惑了我的心。空调维修花了上千块,水管也换了几遭,就差掀起浴缸大修,但就是在那芬芳的花影里,我写完了《走天涯》里最美的故事。
母亲没能看到我生命的收获,她一生都在梦想着自己播种的满园春色。那年母亲与父亲携手游普陀山归来,送给我的是一个求子的观音玉坠,到如今,她的孙儿正踏在鸟语花香的园子里指给我:“花花开了!”
我相信,生死轮回,苍天有感。生儿子的时候是孟春里的正月,梦见莲花盛开,母亲款款而降。醒来推窗,草儿竟突地绿了,树梢上飘起了迷离的扬花。那是我生命里最凄美的一个春天。
由养花练就的耐心,使我熬过了哺子最艰辛的日子。每天最开心的时光就是抱着儿子去浇那满屋里的花朵。于是,我看见,会走路的儿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他手中的牛奶浇花,会说的第一句话是“花花漂亮”,认识的第一个颜色就是深深的玫瑰花红。过了一岁的生日,桌上端放一盆风姿绰约的兰花,纤细的腰肢一碰就断,牙牙学语的儿子竟真正明白了妈妈的爱心,日日观看却从不动手,人人称奇。
花儿已是我生命里最亲近的相伴,每天回家,绿色相迎,花枝摇曳,心里温馨又踏实。花盆早已换上了最漂亮的彩陶,幽幽的清香从屋角弥漫。静寂的午后我信步环顾,暖暖地感到母亲那博大如春的手,一直在与我分享生命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