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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来到这个世上(1)

让人们明白本书的主人公是我而不是别人,这是本书必须做到的。我的传记就从我一来到人间时写起。我记得(正如人们告诉我的那样,而我也对其深信不疑)我是在一个星期五的夜里12点出生的。据说钟刚敲响,我也哇哇哭出了声,分秒不差哪。

我是在那么一天,又是在那么一个时辰出生的。对此我的保姆和一些大智大慧的女邻居是有个说法的。她们在我出生的前几个月起就对我投以无比关注了。她们说,我首先嘛,命不好,准多灾多难;其次,则有可以看见鬼魂的本事。她们认定这点:凡是星期五半夜后几小时内出生的婴儿都是不幸的。都具有那种禀赋,这是与生俱来的,男孩女孩都一样。

关于第一点,用不着我说什么了,因为只有我的亲身经历最足以证实那预言是否灵验。

关于第二点,我只好说,要嘛可能是我还是个小毛头时就把那灵气用光了,反正迄今为止我还未体验到。不过,就是没那份灵气我也不会抱怨,如果别的什么人正享用这份灵气,我则衷心祝福他能终生享用。

我出生时带了一层胎膜。后来,这胎膜就以15几尼的低价在报上登广告出售。不知是当时航海的人手头紧,还是人们对这胎膜不存什么信心而宁愿穿软木救生衣,反正只有一个人报过价。这人是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的律师,他报的价是两镑现金,不足部分则以雪梨酒抵偿。哪怕会因此失去永不溺水的风险担保,这人也不肯加一个子。最后只有撤了广告,白出了一笔广告费。说到雪梨酒,我那亲爱的可怜妈妈自己也拿酒去市场上卖呢。十年以后,这胎膜由我们当地的50个人抽彩来决定由谁购买。每个抽彩的人先出半克朗,抽中的人则出5先令来买这胎膜。当时我也在场,看到自己身体的一个部分竟如此让人处置,我心里真不好受,也窘得慌。我记得那彩是让一个挎着篮子的老太太抽中的。老太太十分不情愿地从篮子里掏出按规定应交的5先令,那全是一个个半便士的硬币,末了也还差两个半便士——虽然人们花了好长时间用了很多算术方法向她说明这点,都没产生任何效果。后来,那一带的人好久好久还记得这个了不起的事实:这老太太的确不曾被淹死,而是在92岁高龄时得意洋洋地在床上咽了气。我听说她平生最得意地挂在嘴边吹嘘的事就是:她只走过一座桥,此外再也不曾在什么水上面走过。在喝茶时(茶可是她极其爱好的东西),她总表示对那些居然要游荡四海的水手和其它这类人的愤怒,她认为这种游荡简直是罪过。如果有人对她说人们正是因这种讨厌的行为才得到一些收获从而得到某些享受——如茶也可算是一种——那也没什么用,她总是更加有力更自信地说:“我们决不游荡。”

我现在也不游来荡去地说了,我要转到我出生说起。

我出生在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或者就像苏格兰人说的那样是“在那一边。”我是一个遗腹子。爸爸闭上眼六个月后我睁开了眼。就是现在想到他竟从未见过我,我仍然觉得挺蹊跷的。而当回忆朦胧旧事时,更令我觉得奇怪的是,他那块白灰色的墓石竟是我儿时最初产生的联想,每当我们的小客厅被火炉烧得暖烘烘,又被烛光照得亮堂堂时,我就对独自躺在黑夜里的父亲无限同情,想到他竟被我们关在门外,我简直觉得残忍不堪。

我父亲的一个姨妈——当然也就是我的姨奶奶——是在我们家里说一不二的人物,我后面还会谈到她——特洛伍德小姐,或称贝西小姐(当我可怜的母亲能鼓起勇气而提到她时总用后一个称呼,但这种情况并不常有)曾嫁给一个比她年轻的丈夫。这人长得漂亮但正如老话说的:“做得漂亮才算漂亮,”他在这一点上就不够漂亮了——因为他大有打过贝西小姐之嫌疑,甚至在一次为日常饭菜争吵时,鲁莽到想把贝西小姐从3层楼的窗口抛出去。他这些脾气暴躁的行为终于使得贝西小姐给了他一笔钱,从此二人分开了。他拿着那笔本钱去了印度,而且根据我家中一个荒诞的传说,人们看到他在那儿和一个大狒狒一起骑在一头大象身上。可我总觉得,那应当是一个贵妃或是一个贵妃的女儿,也就是公主才对。不管怎么说,十年后他的死讯从印度传来时,我姨奶奶作何感想是无人可知的。和那人一分手,我姨奶奶就恢复了她未嫁时的姓,并在很远的一个海边小村里买了间农舍,带了一个仆人去那里过独身生活。人们都知道她是从此要远离红尘了。

我相信她一度很喜爱我的父亲。可父亲的婚事让她伤透了心,因为我妈妈在她看来不过是一个蜡制的娃娃。虽然她从来没见过我妈妈,却知道我妈妈当时还不到20岁。自打结婚后,我父亲和姨奶奶再没见过面。那时,我父亲的年纪是我妈妈的两倍,他的身体也不太结实。一年后,他去世了,正如我前面说的那样,他去世后六个月我才来到这世上。

在那个十分重要的——请原谅我竟这么说——星期五下午,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那事究竟是怎么样发生的,我本人的感官未获得任何印象。

当时,我妈妈正坐在火炉边。她身子虚弱,精神不振,泪汪汪地看着炉火,想到自己和那尚未出生就没有父亲的小人儿好不绝望,楼上的抽屉里有许多绣有大吉大利的祝词的针插都已表明了对那个小婴儿的欢迎,欢迎他来到那个对他的到来一点也不会有什么激动的世界上。就像我说的,我母亲在一个晴朗而起了风的三月下午坐在火炉边,胆怯怯,悲切切,十分怀疑是否能挨过她的难关。当她擦干眼泪向窗外望去时,她看见一个向花园走来的陌生女人。

再看一眼时,我母亲顿时预感到那女人就是贝西小姐,我母亲坚信这一预感。那女人站在花园的篱笆外,在落日的余辉下,她步态生硬表情冷漠地走到了门前。

她来到屋前的举止又一次证明了她的独特。我父亲常说,一般的基督教徒谁也不像她那样举止行事。她没有拉铃,而是一直走到正对着我母亲的那扇窗前,往窗里张望。她把鼻尖贴紧到玻璃上,她贴得那么紧,以至我那可怜又可爱的母亲说那时她的鼻尖变平而且成了白色。

她使我母亲吃惊不小,所以我一心认为:我在星期五出生实在要感谢贝西小姐呢。

我母亲惊慌失措,起身走到椅子后面的角落。贝西小姐站在对面,扫视着屋里。她不慌不忙,若有所思,那神情,就像荷兰钟上的那个回回一样。她的目光终于落到我母亲身上,她皱起眉头,像惯于驱使驾驭奴仆的主人那样对我母亲做了个手势,示意我母亲前去开门。

我母亲就过去了。

“大卫·科波菲尔太太吧,我·想。”贝西小姐说,那特别加重的语气大概是考虑到我母亲身上的丧服及心理状态才推断的。

“是的。”我母亲很软弱地答道。

“特洛特伍德小姐,”来人说,“你一定听说过她吧,我敢说。”

我母亲表示她有幸听说过这个名字。但她心头的不快并没证明那是一种特别的荣幸。

“现在,你看见她了。”贝西小姐说。我母亲低下头请她进来。

她们走进我母亲刚走出来的那间客厅。走廊对面那间最好的房间没有生火,实际上,自从我父亲的丧礼结束后,那里的炉子就再没生过火。她们俩落座后,我母亲再也忍不住了就大哭起来。

“哦,好了,好了,好了!”贝西小姐忙说。“别那样了!

行了,行了,行了!”

可我母亲忍不住,一直哭了个够才停下。

“孩子,把你的帽子摘掉,”贝西小姐说,“让我看看你。”

这要求虽然不合情理,我母亲却实在太怯懦竟不敢拒绝,就算她心存怀疑也不得不照办。她只好照贝西小姐的话做了,由于紧张,她竟把头发弄散全披到脸上来了。她的头发不但多,而且美。

“唉呀,我的天!”贝西小姐惊叹道。“你还是个小娃娃呢!”

毫无疑问,我母亲显得十分年轻,甚至比她的实际年龄还显得年轻。她低下头,仿佛做错了什么事一样。可怜的人!一边哽咽,一边说,她恐怕自己的确是一个孩子气的寡妇,而且只要还能活下去恐怕还是一个孩子气的母亲。她停了一会儿,这时她恍惚觉得贝西小姐在摸她的头发,并感到贝西小姐的手并不柔和。可是,当她怀着怯生生的希望向贝西小姐看去时,却发现这女士卷起裙裾的下摆坐在那里,双手叠放在一只膝盖上,脚踏在炉栏上,皱眉盯着炉火。

“到底是怎么回事。”贝西小姐突然问,“为什么叫鸦巢呢?”

“你说的是这房子吗,小姐?”我母亲问。

“为什么要叫它鸦巢呢?”贝西小姐说,“叫它厨房要更合适些,如果你们两人中有一个对生活有点实际概念的话。”

“这名字是科波菲尔先生选定的,”我母亲说,“我们——科波菲尔先生认为这的确是个很大的鸦巢。不过,那些鸦巢都很有些年头了,那些鸟早就不再来这里了。”

“这真是大卫·科波菲尔!”贝西小姐大声说,“地地道道的大卫·科波菲尔!周围一只乌鸦也没有,就把这房子叫鸦巢。傻乎乎地认定了有鸟,只不过是因为看见了鸟窝。”

“科波菲尔先生,”我母亲回敬道:“已经去世了。要是你居然当我面嘲讽他……”

我想,当时我那可怜又可爱的母亲真想打我的姨奶奶。就算我母亲在那个晚上出手前受过专业的训练,姨奶奶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用一只手就降服她。不过,这场交手在她从椅子上起身时就结束了——她又乖乖坐下,因为她晕了过去。

她恢复知觉后,或是贝西小姐使她恢复知觉后,她发现贝西小姐站在窗前。暮色更浓了,她们已彼此看不清对方。若不是炉火,她们根本就看不见对方了。

“嘿,”贝西小姐回到座位上时说,就像刚才不过随意看了看风景一样,”你估计什么时候……”

“我浑身发抖,”母亲艰难地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我快死了,我相信我快死了!”

“不,不,不,”贝西小姐说,“喝点茶吧。”

“啊,啊,你认为喝茶会对我有好处吗?”母亲叫道:那模样真是可怜极了。

“当然有好处,”贝西小姐说,“不过有些幻觉罢了。你把那女孩叫什么?”

“我还不知道是不是女孩呢,小姐。”母亲天真地说。

“上帝保佑这孩子!”贝西小姐不禁引用了楼上抽屉里针插上的第二句吉语,不过她不是对我而言,却是对我母亲而发的,“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你的女佣人呢。”

“皮果提?”我母亲说。

“皮果提!”贝西小姐重复道:十分忿忿然,“孩子,你是说居然有人走进基督教的教堂,然后自己又取了皮果提这么一个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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