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伦常以锸自随①,曰:“死即埋我。”苏子曰:“伯伦非达者也,棺槨衣衾,不害为达②。苟为不然,死而已矣,何必更埋!”
——《刘伯伦》,《东坡志林·人物》〔注释〕
① 刘伯伦: 即刘伶,字伯伦,沛国(治所在江苏沛县)人。魏晋间“竹林七贤”之一,以饮酒旷放出名。以锸自随: 让人扛着铁锹跟随着。事见《晋书·刘伶传》。
② 不害为达: 无害其志趣,才是旷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