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手势令
即以手作各种物品之势以行令,又叫“招手令”。起源于唐代,清姚莹《康纪行》卷十四:“唐代佛书盛行,以五指屈伸作手势,盖佛经所谓手诀也。唐人戏笑之为酒令耳。”手腕、手掌、手指各有指代,手掌为“虎膺”、指节为“松根”、大拇指为“蹲鸱”食指为“钩戟”、中指为“玉柱”、无名指为“潜虬”、小指为“奇兵”。五指通名“生其五峰”,垂着手腕叫“死其三洛”。具体方法不详。不过,清代杨世沅《增补绘芳园酒令》述“招手令”,其各个手指的名称与上述唐代时的手势令各指头名称相同,而该书介绍“招手令”的行令方法为:先写好若干阄,一个人随意拈取其中一个阄,藏好。阄中所写的也是上述各指名称。指定席间一人出手指,所出手指若与阄上所写相合,则藏阄者饮双杯;不相合,出手指者饮一杯。此法未必是唐代古法,但相去或不会太远。
二、划拳
1.划拳简述
划拳又作“豁拳”、“豁指头”、“揞拳”。清代翟灏《通俗编》卷三十一《俳优·豁拳》:“(明代李日华)《六研斋笔记》:俗饮,以手指屈伸相搏谓之豁拳,盖以目遥觇人,为已伸缩之数,隐机斗捷。”清代郎廷极《胜饮篇》卷八:“俗饮以手指屈伸相搏,谓之豁拳,又名豁指头。”清代“始宁竹秋氏”所著《红闺春梦》四十七回:“方夫人又道:‘我们十人可行此令,那边聂奶奶他们单搳拳就是了。’”别名“拇战”、“拇阵”。行令的两个人以手指的屈伸来斗智,如两军之对垒,故名。明代王福征《拇阵谱》(一作《拇阵篇》),专述其行令的技巧。《红楼梦》六十二回:“说着又着袭人拈了一个,却是‘拇战’。”赵翼的《瓯北诗钞·新春招程霖岩、汤蓉溪二丈小集》诗则有“老拳轰拇阵,谜语斗阄戏”之咏。
清代曹雪芹《红楼梦》六十二回:“湘云等不得,早和宝玉‘三’、‘五’乱叫,划起拳来。”它远承汉代的藏钩游戏,而直接从唐代的“手势令”演变发展而成。藏钩是猜对方手中所握之物,这种意义的藏钩演变成了后世的射覆;而划拳在暗暗地猜对方所出手指之数的同时,自己也须迅速地伸出指头,以二人所出指头数的多少,按一定的规则判定输赢,在游戏方法上更趋复杂。明清以后,它形成多种行令方法。现介绍几种比较典型的划拳类酒令,以供大家欣赏。
2.典型酒令行令方法介绍
(1)小霸王拳
划拳类酒令。此令因霸王拳令“殊欠雅道”而酌改更订而成,它比“霸王拳”少划一拳,故名。又叫“新霸王拳”。行令方法:甲乙二人猜拳,若甲负一拳,则甲起立;再负一拳,出位;又负一拳,向乙鞠躬一次;四负一拳,再向乙鞠躬;五负,则向乙行三鞠躬,并饮酒。反之,乙若输拳,亦同上法。中间有交错胜负时,则累计之。
(2)状元游街拳
酒令中另有“状元游街令”一种,二者不同。“状元游街令”是骰子令一类的酒令,它们在行令工具、行令方法上都有差异。
(3)五行生克令
行令方法:大拇指为“金”、食指为“木”、中指为“水”、无名指为“火”、小指为“土”。二人相对,同时出拳。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负者饮酒。
(4)五毒拳
民间有五毒之说,五毒所指历来说法不一。这里取蛤蟆、蛇、蜈蚣、蝎虎、蜘蛛为五毒的说法。行令方法:每根手指指代一毒,大拇指为蛤蟆,食指为蛇,中指为蜈蚣,无名指为蝎虎,小指为蜘蛛。规定:蜘蛛吃蝎虎,蝎虎吃蜈蚣,蜈蚣吃蛇,蛇吃蛤蟆,蛤蟆吃蜘蛛。二人划拳,负者饮酒。
(5)抢三筹令
行令方法:斟满一杯酒,将三支酒筹(无筹可以筷子代替)横架在杯口之上。二人划拳。若甲胜一拳,可取下一根酒筹;连胜三拳,抢下三筹,则甲胜乙败,乙将杯中酒喝干。假若甲先抢下一筹,第二拳却输给了乙,乙则从甲手中夺去这一筹。总之,三筹在手者才算终胜。与此令相类者有“抢两令”一法,二者区别只在于“抢两令”比前者少用一支酒筹,余法同前。
(6)抬轿令
行令方法:三人猜拳,同时出手,但不许出声,出声者先罚一杯酒。其中两个人所出手指相同,叫作“抬轿”。第三个人为坐轿者,坐轿者饮一杯酒。
(7)摆擂台令
行令方法:某人摆擂台,先自饮一大杯酒,高坐宣战;席间不拘何人,均可应战。应战者先饮一杯酒,再与摆擂者划拳,败则退去;胜则擂主退位,胜者继为擂主。百战百胜,合席再无应战者,封擂完令。
(8)哑拳
行令方法:二人拇战,只许出手,不准张口,出言者罚。一方认“五”,二人出指数之和为“五”,则该人胜;一方认“对”,二人出指数相同,则该人胜。猜拳之数,由令官临时酌定。
(9)添减正拳
行令方法:二人拇战,假如两个人各出一指,和起来为“二”,甲猜“三”为“添”,乙猜“一”为“减”,甲胜。若乙猜“一”而甲猜“二”,乙胜。若甲猜“二”而乙猜“四”,甲胜。猜中为“正”,多一为“添”、少一为“减”。余可类推。
(10)内拳
行令方法:二人拇战,以不出的手指作数。比如甲、乙各出一指,口呼“八”者中。各出一拳,则猜“十”者中,负者饮酒,余可类推。
(11)空拳
行令方法:二人对垒,只划拳不饮酒,而席间其他人饮酒,故名。有三项规定:第一,二人战成平局,他们的左右邻各饮一杯酒。第二,彼此所出手指相同,口中叫的数也相同,叫“手口相逢”,合席每人饮一杯酒。第三,猜中不算。如二人各出四指,而一人口叫“八”,为猜中,虽中也不必饮酒。
也可这样:有人猜中,负者罚酒一杯。
(12)走马拳
行令方法:挨着坐的两个人划拳,若无胜负,则分别与邻座划拳,负者饮酒。饮完酒,再向次座划拳。通席战毕,完令。比如甲乙二人划拳,甲负则甲饮酒,同时乙再与丙战,余可类推。
(13)通关拳
简称“通关”,又叫“打通关”。一个人分别与席中每个人划拳,犹如将军过关斩将一样。按输赢决定能否过关。行令方法有三:第一,“赢通关拳”,规定只有赢对方一拳,才许过关,再与下一人接战,负者饮酒。第二,“输通关拳”,必须输给守关者才许过关,赢了反倒要留关,并罚酒一杯,饮后再战。第三,“无胜负通关拳”,规定双方打成平手,方准过关,或输或赢,均需留关再战。过关时,二人碰杯,各饮一杯。
(14)竹节通关拳
行令方法有二:一是一人与席间诸人轮流划拳,每次划一拳,胜则过关。若能一直胜到底,势如破竹,则完令。输在某关,便从某关退回,再从第一关重新打起。每拳均有胜负,负者饮酒。二是打关者在某关输拳,则由胜者代替其接着打以下各关,余法同前。此法又名“脱卸竹节关令”。
(15)鹅毛扇拳通关令
行令方法:每人为一关,一人分别与众人划拳,一关一拳,胜则过关。假如已胜三关,至第四关而败,则退至第三关重打;若再败于第三关,需退至第二关,依次再打。此法犹如编鹅毛扇,故名。
(16)霸王拳
行令方法:二人划拳,甲胜一拳,乙站立起来;甲再胜,乙向甲作揖;甲三胜,乙向甲深深鞠躬;甲四胜,乙一膝跪地;甲五胜,乙双膝跪地;甲六胜,乙叩头,饮酒。乙胜同此。有时二人对跪,竟一杯没饮。
(17)七星赶月令
又名“流星赶月令”。
行令方法:备七只小杯,一只大杯;小杯叫“星”,大杯为“月”。斟满各杯,先由小杯起找人划拳,胜则对方饮,负则自饮,最后负者饮大杯。
口头文字类
一、口令
1.口令简述
口令是一类酒令的统称。没有其他行令工具,而只以口头吟诗、作对、唱曲、猜谜等行令,故名。清代褚人获《坚瓠集·补集》卷六:“崇祯间,吾苏郡候陈公(洪谧)与司李仉公(长玕)、吴邑候牛公(若麟)同坐公馆,候谒上官。有一庠生曾姓者,与一监生鲁姓者,乘间来白事。二生既去,陈公曰:‘吾因二生之姓曾与鲁两字,戏拈得一口令在此,曰:曾与鲁,好似知县与知府,头上脚下一般的?只是腰里略差些。’盖称一腰金,一腰银也。”这类酒令数量极大,都是按照汉语、汉字的特殊规律而巧设机杼,精心编制而成。它发端甚早,春秋时代的“当筵歌诗”、“投壶赋诗”、“即席作歌”,已开后代此令之先河。宋代窦苹(一作“革”)《酒谱·酒令二十》:“若幽人贤士既无丝竹金玩,唯啸咏文中可以助欢,故日‘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新吟胜管弦’。今略志其美而近者于左。”而举“孟尝门下三千客,大有同人”,即“诗贯卦名令”。“大有”、“同人”乃卦名,孟尝君养士三千,当然同人很多,文意贯通。明清以后,这类酒令发展较快,各种名目层出不穷。清代张潮《下酒物》、清代佚名《新刻时尚化筵趣乐谈笑酒令》等,均是此类酒令的专著,散于他书者也屡见不鲜。现介绍几种比较典型的口头酒令,以供大家欣赏。
2.典型酒令行令方法介绍
(1)马无形令
每人举一马名,古代名马或传说中的马均可,要求马名中没有“马”字。如:“赤兔”、“的卢”、“飞黄”、“飞兔”、“九花虬”等。合席轮说,不成者罚酒一杯。
(2)水以山名令
每人举一水名,要求此水名是以山来命名的。如:“太华池”、“鹊山湖”、“微山湖”等。合席依次轮说,不成者罚酒。
(3)“酒”字令
清代郎廷极《胜饮编》卷八:“《过庭纪余》:先人家常宴集,喜举经史诗词及古人古事为酒令,以征后生学问。偶行‘酒’字令,各拈一句旧诗,取其与酒字联属者,转换之间,多所开发。”在席众人每人一句,轮转下行,要求诗句中有“酒”字,不成则罚。如“酒敌先甘伏下风”、“列筵邀酒伴”之类。与此相类的,又有要求将“酒仙”、“酒史”、“酒圣”、“酒魔”嵌入诗句中者,诸如“自称臣是酒中仙”、“不作诗魔即酒颠”之类。有规定将“酒国”、“酒城”、“酒乡”、“酒场”等表示地点的词嵌入诗句中的,如“微风酒市旗”、“细细绿波通酒巷”之类。也有规定将卖酒之地如“酒肆”、“酒楼”等嵌入诗中者,如“客舟不可渡,东行上酒楼”等。还有将“酒债”、“酒资”、“酒法”等嵌入诗句中的;也有将“酒瓶”、“酒贴”、“酒车”、“酒坛”等嵌入诗句中的。以上各法,既然事前有规定,吟诗中未带出所要求的词汇的,均罚酒一杯。
(4)字体象形兼筋斗令
行令方法:从令官开始,先说一个字,接着说这个字像一个什么东西。然后把它上下颠倒,就像翻了筋斗,是什么字说出这个字来,最后将这三者(两字一物)连缀成一句话,比如:“‘甘’字像刨子,一筋斗成个‘丹’字。”
(5)字体抽梁换柱令
行令方法:先举出一个字,将其中的一笔抽出,变换其形再另加在某个位置,使之形成另外一个字,并用一句话表达出来。比如:“‘军’(罩)字取出中间柱,搓作一团,放在顶上变成‘宣’。”“‘犬’字取出中间梁,搓作一团,放在左边变成‘火’。”众人轮说,不成者罚一杯。
(6)字体四柱册令
清代陈森《品花宝鉴》第五十回:“(桂宝)道:‘我如今又想了一个拆字法,分作四柱:叫作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项。譬如这个酒字’,一面说,一面在桌子上写道:‘旧管一个酉字,新收一个三点水,便成了一个酒字。开除了酉字中间的一字,实在是个洒字。都是这样。”’合席轮说,说得不好或说不出的,皆罚酒一杯。再举几例如下:
旧管是个“天”字,背后收一个“竹”字,便合成了“笑”字。开除了“人”字,实在是个“竺”字。
旧管是个“金”字,新收一个“则”字,便合成了“铡”字。开除了“贝”字,实在是个“钊”字。
旧管是个“射”字,新收一个“木”字,便合成了“榭”字。开除了“身”字,实在是个“村”字。
(7)无税良田令
每人举一田,要求此田非田地之“田”。如:“砚田”、“心田”、“福田”、“兰田”、“纸田”等。不成者罚饮。
(8)《四书》隐药名令
说《四书》中的一句,要求句中暗隐一个中草药名。如:“管仲不死——独活”、“有寒疾——防风”、“夫人幼儿学之——远志”、“舟车所至——木通”等。
(9)一字化为三字令
清代陈森《品花宝鉴》第三十七回:“王桂保对著子云道:‘我有个一字化为三字的令。我说给你听。”’行令方法:每人说一个字,然后在此字基础上增加一笔画而变成另一个字;再移动该笔画,又变成一个字。不成辄罚。比如:“大”字加上一点是个“太”字,移上去是“犬”字。“王”字加上一点是个“玉”字,移上去是个“主”字。“十”字加上一画是个“士”字,移上去是个“干”字。
(10)一字化为三贯谚语令
口头文字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先说一个字,通过增减撤换该字的某些部分而使之变成另外两个字;再说一句谚语,使全句上下连缀起来,并要求文意贯通。如:“‘同’字添‘金’即是‘铜’,将‘同’易‘重’便成‘钟’(锺)。俗话说‘现钟不打,倒去炼铜’。”“‘禾’字添‘口’即成‘和’,将‘口’易‘斗’便成‘科’。俗话说‘宁赠一斗,莫增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