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陆子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脸”,即使其人只是个又腹黑又爱耍闹扮酷的小孩子。
餐桌前,珩轩眼红红地盯着面前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哥哥,玛瑙色双仁微微一转,小花脸顿时就喜笑颜开地转向了身旁喝着牛奶的林夕。
哼,陆子琛,就不信没人能治你。
“姐,学校放假可兴趣班还没开始,我在家真闲得无聊,要是能搬来这儿和你还有哥哥待一阵那就prefect了!就是,不知妈妈同不同意,哎……”
说话间,陆妈端着土司拼盘从厨房出来,立马否决了珩轩的嗖主意,说除非臭小子肯报奥数,不然没得谈。
林夕心下一软,小珩轩那张人畜无害将来必“祸害红颜”的正太模样本就没多少人能抵挡得住,母性泛滥的结果就是,陆子琛铁青着张脸看着林夕宠溺地轻拍着小恶魔的头,说:“妈,就让珩轩陪陪我吧,他保证兴趣班开课时会报奥数的,对不对?”
“嗯!我保证!姐,你最好了!啵……”
陆妈闻言笑骂,可终究在林夕的软磨硬泡下答应了。
林夕笑呵呵地擦去脸颊上珩轩印上的口水,并未察觉此刻餐桌一角的某人表情已由铁青降至阴沉。
暴风雨来袭前,陆妈将这个麻烦的小鬼留在了海边别墅,陆子琛后悔地看着客厅里那对没心没肺腻歪在一起看动画片的身影。让他头痛欲裂的是,因这小鬼的插足,他与林夕已有48小时没说过超五字以上的话了!
例如一餐桌吃饭时他绅士地用公筷夹菜到她碗里,她会嫌脏推拒,可半分钟不到竟然可以毫无顾忌地接受陆珩轩那小鬼碰过口水后再夹给她的菜。陆子琛咬咬牙暂且忍下了。
还有例如那天倾盆大雨故意淋成落汤鸡模样来博取她同情,可她却不闻不顾当做看不见,却对脚下失足摔了一跤的珩轩嘘寒问暖亲自涂红药水。这些,他陆子琛也忍下了。
但孰不可忍的,就是她分明想逃避开他,那么明显,珩轩也只是她的盾牌。于是在忍无可忍后,他走向了那个也许一辈子会视他为透明的女人面前。
“陆林夕,我们谈谈。”他将她从沙发堆里揪出,拿开她捧在手心里咬了半口的苹果,气势汹汹地拽着她的手来到卧室。
“咔嚓”一声,关门的刹那,陆子琛就以强势的力量迫近到了她面前。
不过这次她学乖了,没有反抗,毫无推搡,任凭他肆无忌惮地吻着,这样的顺从让他的吻变得更为急切猛烈,当炙热密吻落在她耳畔时,他指着胸口所及的肋骨,轻声问:“你是担心误伤我对不对?”
她大口呼吸着来之不易的空气,可头却仍倔强地低着。
“抬头,看着我。”
很轻,不带蛮力地勾起她的下巴,他问:“告诉我,是不是犹豫了?是不是很难分清对我的感情?”
子琛好笑地看着她,如盯着一个不诚实还理直气壮的小偷。
“林夕,你很清楚想避开与我的交集是为了什么。避开我,背离你自己的心,这些你都是清楚的。”
她捂起双耳,抗拒地挣脱开他,“不要再说了,我对你就只是亲人,没有半分想要超过亲人的感情,如果有,那也是曾经。现在都不一样了!”
“可我还停留在原地怎么办!”陆子琛扣着她颤抖的肩膀,吼出了这句孤立无援须放下桀骜自尊的话。
“你知道那天我听妈说你要和林远结婚时的心情吗?当时是最后一次复健结束,我真的很庆幸伤没落下残疾,心里想的就是先打通电话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可结果是被告知你选在那天要和另一个男人结婚……呵,我不知连闯了多少个红灯,有好几次,我眼前一片恍惚,我告诉自己不能出事,不能让自己在还没出现你面前时就死了,所以我刻意放缓车速,但我又怕来得太迟,这种感觉不比那群古惑仔拿拳头铁棍砸我时好,因为我要担心如果我来了你却不随我走那该怎么办,要担心如果你穿着婚纱笑着戴上了他给你的戒指那我该怎样才能让你回心转意……”
“那是你活该。”她凉薄地打断他的话,试图从他僵住的臂弯里挣脱,深深地在他的心脉上划出一道血肉模糊的伤。
“我和林远本可以很幸福的开始,我对他已经有不止亏欠和自责的感情。”
他掐住她的脖子,眼里聚骤起狂风暴雨。
可她却还不怕死地说着,“你以为你是谁,不会还可笑地认为我喜欢你吧,喜欢你只是我年少时和同学的打赌,而我的初吻就给了他,不妨告诉你,那时我就把你们俩做了对比,他比你不知好多少倍。倒追你只是我在……”
“演戏”这两字还没说出口,她的唇就被他无情地封上了。
“那么,我倒要看看,你的第一次是不是也给了那个深爱的他。”冷如撒旦地吐出这句话,不但他的心沉到了谷底,也同时击垮了她的抵死挣扎。
他就像一头被遗弃的兽,不顾身下她垂死挣扎的反抗,义无反顾地向她讨回安全感。
“为什么,陆林夕,为什么逼着我这样对你。”
她的双手被他单手钳制,掉落在地的是衬衫胸前的衣扣。他的大手如同把锋刃的剪刀,刺痛着她的皮肤,却又在瞬间变成一片丰盈洁白的羽毛,让她溃不成军。
林夕的意志逐渐涣散,痛苦后突入其来被一股未知的甜蜜包围,她颤抖艰难地开口求他放过自己,眼泪成串划过他的微凉嘴角。
他舔过咸咸的眼泪,眉也不皱地用实际行动告诉她这个提议很可笑。
她觉得自己快被撞得散了骨架,心想上天入地也不过如此了,一半的时间是地狱,一半的时间是天堂。而他却是俯瞰整个世界嘲笑控制她的人。
天刚微凉,清冷的光打照在他身后,逆光的他双瞳幽深澄净,审视着眼前与自己一夜被迫承欢的她,那满身青紫扎眼的吻痕让他心凉了大截。
他抱着她走进卧室内间的浴池,小心地让她靠睡在怀里,自己去用手背调试花洒的水温,调节好后才轻轻将花洒里迸出的水淋在臂弯里她的身上。
就像拇指姑娘,陆子琛忽然又记起好几年前抱着孱弱的她时所想到的童话人物。
拇指姑娘,抱着她时不能太过用力,因为怕她会像玻璃一样破碎在怀里,可又不能放手,因为怕她在下一秒就消失不见,最后只能放下七情六欲,不怒不燥,不悲不喜永远不带脾气地照顾着她。
臂弯里的人被水呛到,咳嗽连带着身瑟瑟发抖。
陆子琛用温厚的手心抚平她的咳嗽,等她渐渐平稳了气息,才轻柔地在她身后用栀子味的洗发露打磨出丰厚的泡沫涂到她的发梢上,小心揉搓。
这样的举动,很暧昧,却也很缠绵。如果不是前夜发生的狂风骤雨,他们本可以也如她嘴里说的,可以很幸福的开始。
她醒了,静默地被他细心擦干头发和脊背,肩处却倏地被一滴滚烫的水花所沾到。
他说,是我活该,你要告我就去告吧,我会承认。
半年后,纽约某写字楼里,林夕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客户邮件,手边应答机响起的一通通来电被她接到相应的办公室内处理妥当,可刚来这里的时候她那副手忙脚乱的样子就差点被女上司借故炒了鱿鱼。
虽然她学的专业是广告设计,可对新人来说,业内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从最底层做起,无论你从哪所名牌大学毕业。何况她现在只身来到的是美国这个节奏飞速的物质城市。
按下发送键后,同事Judy敲响她的格子间,金发碧眼的人笑着对她说嘿,有人找,还故弄玄虚地对她挤眉弄眼说老板同意给你半天假期,好好enjoy吧。
她走到公司大楼外,大草坪前一辆黑色迈巴赫旁就站着自那天婚礼起就消失在她世界里的林远,依旧翩翩衣袂,只是更显优雅稳重了,记得以前他选车颜色的喜好都是炫眼夺目的。
“小姐,请问你是谁?”
林夕楞楞地瞪着他,对这句话的出处一时反应迟钝。
他仍坚持不懈地变着方式问,“那位发呆戴着眼镜的小姐,你找谁?”
林夕四下张望,没别人了啊,同事说她有人找,那么此刻偌大的公司大厦外,她也就只认识眼前这个笑得颠倒众生的男子。
阿夕,我会忘记你,每天忘记一点点,以后若是再见,可别怪我记不起你……
林夕回想起这段几乎是卑微到尘埃里的话,也许是遇到熟人,她几乎是扑到他的怀里,大声地喊出口:“对不起,对不起!我是林夕,陆林夕,双木林,夕阳的夕!”
“我问你英文名呢,傻瓜。”
她抓皱了他的灰色西服,突然有种被耍得感觉涌上心头,却又实在是久违的温暖。
“Im,Cindy!你呢,哪位?”
他捏了下她一边的脸颊,指了指身后的车座,说:“迈巴赫。”
“哦,巴子啊。你好,巴先生。”
“哟,痛痛痛!”她另一边的脸颊也惨遭毒手,可她都快幸福地想留泪了。
名车很快驶入车流中,她对来之不易的半天假心怀戚戚,担心地问:“你怎么对我老板请假的?平时请个小假都得经过审批哎。”
他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随着她的嬉笑怒骂后,他才郑重地问她怎么想到来美国工作。
他带她来到求学时常泡的咖啡馆,点了两杯蓝山和一份黑森林,两人默契地手捧大号骨瓷杯,惬意地观赏起白气袅袅雾气朦胧外的冰天雪地,然后不约而同叹气。
她看向他侧过身望来的脸。扯出一抹笑,先发制人堵上他的犀利发问。
“和嘉野闹矛盾了?”
一个月前,她就从各大报刊的头版获悉了他与藤野集团千金藤野嘉的婚讯。
“那你呢,和姓陆的那小子老死不相往来了?”
他们哈哈大笑,笑到连眼泪都控制不了地决堤而出。
林远指向咖啡馆内弹吉他的年轻人,调侃地告诉她这就是他以前年少时曾想做的职业,“你信吗?”
“不是吧,驻唱歌手?实在看不出。”她激动地握拳,表明不信。
他不在乎她瞪来的惊讶目光,淡淡地像诉说一件久远到前世今生的事,眼神遥望向吉他手翻飞在弦的修长五指。“如果你看到我家地下室里被砸烂的无数吉他,或许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她赶忙点发挥残留的狗腿特质,“对,对,如果你走了这条路,指不定还是当今歌坛的一颗巨星呢!那,可不可以给小的签个名?”
他懒洋洋地为她这个伪歌迷挥手泼墨,纸巾上那一滩被签得扭扭歪歪的林氏字体成为了这一秒被镌刻在时间洪流中的印记。
“其实我比他幸运。”林远温和地笑看向兔子眼的她,低头勾起唇角,“真的,如果明知道那个人是爱自己却还要离开自己,这样的感受应该比失恋更难受。”
“我说过,不会祝福你们,说实话今天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多少是有些幸灾乐祸的。”他将黑森林推到她面前,掏出手机拨通电话,“眼前的就把它当作那些灰色记忆,吃吧,吃完了,你的运气就来了。”
她像个赌徒,半信半疑拿起刀叉,望着面前的甜点开始一口一口咀嚼,最后她是真希望能通过一口吞噬干净来消除心里压抑的灰色记忆索性放下了刀叉,直接用手不顾吃相地将蛋糕抓咽下肚。
接着等她吃成小花猫的时候他递给她电话,眉目清隽地说:“找你的,是好运气。”
林夕鼓足勇气接过电话,“Hello,Im,Cindy!”电话那端沉默片刻,而咖啡馆内现场弹奏也已戛然终止。
“陆林夕,你鼻子上还有奶油。”
明明是远在大洋彼岸,那个清朗微凉的嗓音却带着近在咫尺的口吻。
她听得有些发懵,蓦地全场漆黑安静,唯独台中央耀眼地打下一道光束,光源下年轻俊朗的吉他手摘去遮住俊美容颜的口罩,在舞台的那一方遥望向呆若木鸡的她。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跨过大洋彼岸前来的陆子琛。
现场响起音乐旋律,精湛的吉他演奏让现场顿时沸腾,她听着他静静唱着。
这是以前她读书时,心血来潮记下歌词的一首老歌,那时就算是早已明白大意却还会恬不知耻地骚扰他来翻译。
“子琛,这句什么意思?”
“子琛,When,I,found,you,I,was,blessed,and,I,will,never,leave,you!哈哈。”
“陆子琛,我真的很喜欢你。”
她听着听着就低下了头,拿起挎包在黑暗中就落荒而逃。
青春的时候记忆越是甜蜜,就越会在不知某个时间档里变成如今的负担。
一双强而有力的大手将她从雪的世界里揪出。藕粉色的羽绒服上方被一件黑白两面的nothface遮住。鹅毛大雪瞬间都变成了她脚边的自由落体。
陆子琛将她缓缓拉进羽绒服构筑的温暖角落,当时见她夺门而出,他就急得什么防雪设备也没拿便追了出来,追出一段距离才发现雪不是一般大,而林远却好整以暇地在她逃走时向他比划了个大大差劲的手势。
他用手背抹去她鼻尖的蛋糕屑,一句话也不说就静静地抱住了裹得像个小企鹅的她。
他们之间如果真的隔了那么长一段距离,那么他不会是那个唉声叹气的人,他会像她起初追他的那般奋不顾身,且行且勇。
“你以前都那么彪悍地追了我,这次就换我来追你吧。”
有些话遗落在时光的最初,有些话是要走到时光的尽头才能被拾回。最初的时光,她负责了追,他负责了跑,虽然只隔了短短一岁光阴,他们却用了浮生来拉近距离。
漫天雪舞中他们紧紧依偎,他没对她说那三个字而是在她耳边坚定地加了个期限,“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