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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器官或者肢体

翅膀

爱情是可以铺陈开来的,向着对面的谁,徐徐展开,盛大而又彬彬有礼。比如葵花绕向阳光。葵花绕着太阳转,星星绕着月亮转,恋人绕着恋人转。所以,葵花从早春,入初夏,抵达秋天。恋爱,娶妻,开花,结籽。步步为营的细节。按部就班的情绪。又比如孔雀开屏。孔雀开屏,用得很俗。差不多对应自作多情。对于言说爱情的蝴蝶,自作多情抛却了贬义色彩。蝴蝶的爱情,附丽于一对翅膀之上。飞翔是爱情的进行式,蝴蝶的翅膀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飞翔而存在。飞翔很累,不经意地上下翻飞也会折疼翅膀。爱情不想把自己搞得疲惫不堪。若如此,蝴蝶的一双薄翼早已发育成一对翩翩起舞的翎毛了。蝴蝶的翅膀附丽有另外的意义。斑斓的也好,灿烂的也好,清奇的也好,炫目的也好,现在迫切需要都展开来,一点一点地展开来。惊鸿一瞥也好,一览无余也好,首先是需要自己把自己感动。就像五月里架上的瓜豆。瓜豆原本也是藏掖着的。瓜叶和花朵,抛头露面。瓜豆,探头探脑,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看不见瓜豆现在的模样,却分明能听见瓜蒂熟落的声音,能触摸到瓜豆疯长的势头。现在悄悄地迎合上去,就像一只手合上另一只手。爱情的一半,叠加上爱情的另一半,所谓心心相印。花朵开放的声音,星星坠落的声音,琥珀凝结的声音,时光回流的声音。直到蝴蝶的一对翅膀成为墓碑上的刻字,直到成为亿万年的化石一枚——爱情终于以旗帜或者誓言的形式昭告于天下。

触角

对于友谊的理解,小青虫的看法——友谊首先体现于手。朋友见面,两手一握,胜过千言万语。青虫所谓的手,跟日常意义的手很难对上号,就是现在要谈到的触角。青虫的面目本来就不太慈祥,甚至有些狰狞,加上前肢酷似两把利钳,倘若虫们一见面,迫不及待伸出去,不把朋友生生吓着,也易引发诸多误会。得把钳子收起来,最好裹挟进胸前的衣衫里。要不就学小学生双手倒背,挺守规矩的样子。触角伸出去,试着寻觅另外的一双手——临时的客串演绎为一生言说不尽的戏文。是不是朋友,是不是对手,一试便灵。朋友坚韧温暖,对手闪烁不定。在正式伸手而出之前,必须得把这一切都搞得有底有实才是。有时,触角遭遇到的群手并非那么友好。此刻,往往更需要理智,而不是包容——自家的手倒是友善地伸出去了,回应的却是对面那手根本不参与,尴不尴尬。即便素不相识的两手相握,握得再紧,手心也觉是冰凉冰凉的。于是,触角兼备了应对各种可能的角色:眼光的犀利,鼻子的敏锐,舌苔的味觉,耳朵的灵通,手的温暖。从这个意义上讲,青虫的触觉作为一双手,是复杂的。很多昆虫不具备这个优点,这倒是符合像青虫这种小人物的复杂心理——中性、阴暗、自卑。好在青虫的触角不是长在手的位置,这样首先解决了出手不当的冒失。触角的位置,刚好分配在一颗脑袋前后,名字也不太好听。为了友谊,叫什么都可以,为什么非得取名触角呢?硬邦邦的,有种对自己的双手心存疑虑的感觉。这样闲说的时候,友谊的成色和底细也就搞个水落石出了,就这么简单明了。青虫是把双手举过头顶后,再伸出去的。仪式搞得似乎很正式很严肃很隆重,连空气都被渲染得有股一本正经的味道。即便这样,很多的青虫,对当下的状况也是比较知足了。因为,没有谁真正把自己的一对触角当作一双手,一双手老是举在头顶,不理解的总觉恐怖。触角虽是戴在头上,但青虫的姿态很低,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像触角甚于前肢一样,友谊比之生命更为重要——友谊坦坦荡荡,可以触摸,捏着柔韧,看得真切。

翎羽

飞虫的曰鞘,爬虫的曰甲,游鱼的曰鳞,走兽的曰毛。穿鞘的呆板,着鳞的迟钝,戴甲的张扬,披毛的臃肿。唯独禽鸟的才配称翎羽。高贵轻盈的名分,与飞翔有关。可以做一次短暂的旅行。扑哧一扇,越过矮墙,就到茅屋后的林下去了。可以兀自独徙。南来北往,知寒知暖,季节的问候系于羽间。可以一飞冲天。家禽通常于人的第一联想往往是一地鸡毛,狼藉不堪,令人不爽。也可能羽化升天,这不仅仅是美丽的神话。生活中的实例,已是不胜枚举。可以飘落秋风。“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精妙的意境,源于对飞翔描摹的简洁手法——把千般变化万种风情简化为渐渐向下的随风而舞,秋天唯一的姿势。可以顶着暮春的料峭做一场审美意义上的飞翔。“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原本很好的意境,因为一场料想之外的春雨,打乱了阵脚。鱼儿头朝湖面,惊慌失措。穿戴整齐的燕子,也不得已潦草收场。翎羽被凉寒彻骨的春风春雨打湿,绵延的春雨混合着泪水的咸涩。翎羽湿润的时候,凌乱蓬松,不堪一击。悲剧刚刚上演。有时候,更愿意亲眼目睹美丽被掩饰甚至被伤害的负面,因为它能唤醒心灵的最细部,在假象的包裹下,我们已经很粗陋很鄙俗了。比如,我现在捡拾起一枚翎羽,也许它刚从翅膀上折落。揣在手中,听见一声麻雀的低叹。举过眉际,传来三声惊鸿的哀怨。挂在墙上,保持飞翔的姿态。挂在墙上的翎羽,飞翔的自由被忽视,飞翔的美丽被崇拜。

蛋卵

这是一堂语文课,或是美术课,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堂课别开生面。课程的内容与一只鸡蛋有关。眼前就有那么一只鸡蛋,与达·芬奇眼前的那一只没有什么两样。所不同的是,达·芬奇眼里的鸡蛋,剔除了作为绘画元素的几何线条,一切空空如也,纯净得更像一枚鸡蛋。这个故事引人入胜的地方,在于那千篇一律的鸡蛋,在大师的眼里竟然无两只雷同。老师的教诲耐人寻味:要画好鸡蛋,首先得想到它除了一只鸡蛋还是鸡蛋。分明就是一句大老实话,怎么那么折磨人呢。我的理解能力还不能达到观照事物的两面性,现象和本质在我看来怎么都是包裹鸡蛋的一个椭圆,甚至我从来就无法逃避也不曾逃避掉一个椭圆!另外的一面,是里面吗?是一只大红公鸡还是一只咯咯跳巢的母鸡,抑或一只蠢笨可笑的鸡丫也是可能。按照老师传授的经验,我不止一次地试图画好每一个几何椭圆,怎么看都是椭圆,一个出自于同一双眼同一只小手的椭圆,与一只鸡蛋相去甚远。这让我很沮丧。我的脑子里堆满了杂念。比如,作为模特的鸡蛋,它的前身是一只鸡还是一只蛋。倘若是一只鸡,倒是符合常理,鸡生蛋嘛。但又为什么不能是一只蛋,没有蛋何来的鸡?一切都不会无中生有,这是我已经掌握的基本常识。一个老掉牙的游戏,乐此不疲的纠缠。又如,不是有个成语叫“危如累卵”吗。恼人的成语,总让我非常担心,就像我常常担心一不小心把陈列在何处的瓷器打碎一样。精美的瓷瓶,插满花枝,雪白的釉色温润如玉,甜美如女子的肌肤。多么美丽的尤物,却老是让人放心不下。它们总是那么的美丽逼人不堪一击!担心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我的鸡蛋完好无损地供奉于掌心,肌肤的温暖正在传遍蛋壳的每一个毛孔。冰凉的时候,愈是坚硬的愈是易碎,比如冬天檐前的冰挂。温暖的时候,坚硬的会柔化,坚韧无比,比如春天檐前的冰挂消融为水。阳光的温暖,血流的温暖,已经埋藏已久。即便现在打碎,也只是一只鸡雏意外地拱破蛋卵的外衣,脱颖而出。不是悲剧的序幕开始,也没有传说中的惊心动魄,一切是那么漫不经心。恒定的已经结束,生命将会继续。呵护淡入幕后,幸福缓缓流淌。我想,我的鸡蛋最后是不是应该画成这样:静若处子的蛋卵,冒冒失失的鸡雏;脚踩一枚蛋卵的废墟,一朵红冠冉冉上升。

鳞甲

家禽用两条腿走路。一步一蹒跚,逍遥从容。晨起早课。闲庭信步的书生,目睹夜色退去。戏子闻鸡起舞。咿呀,哦咿,引吭的,不只是群鸡。老牛用四条腿走路。埋头奋蹄,深脚浅脚,可谓两耳不闻田边事,一心只管把犁拉。昆虫用六条腿走路。三腿一组,搭一个支架。六腿两组,两个支架交替歇息,驮着昆虫臃肿的身躯缓缓前移。这情形有点像出殡,六条腿就是六个仆人,一架身躯好似一具棺材。螃蟹用许多条腿走路。螃蟹有多少条腿呢,管它呢,左膀右臂,上胳膊下腿,反正很多。这腿一多,连走路的姿势也张扬得有些变形,竟然背道横行了。看不惯也没法子,螳臂不自量力,还得挡车。只有蛇挺无奈的,没有手臂,也没有腿脚,连残疾的一爪一趾也没有。蛇终于行走如飞,我相信它的一身绝技是磨炼而成的。蛇蜿蜒而行的时候,贴身的鳞甲,除了扮演护身战袍的角色,还肩负腿脚和臂膀的重任。且不用说行走如飞,就是往前挪移一寸,想象着都挺吃力的。观摩过游泳选手横渡江河攀岩选手攀爬危崖吗?周遭无所倚靠,肌肤紧贴水面或是峭壁,恨不能抓握一片桨叶船板,恨不能依附一棵枝丫根杈。坐待观望不失为赖以生存下来的选择。腿脚也不是最为重要的。危险不仅来自追杀的对手,更来自对自己无法超越的深深绝望。蛇最后还是选择了行走,用肌肤用身体的每一部分,不折不挠。生物学家说,生存的竞争让遗留下来的爬行动物最后都退化了。蛇的聪明在于它对于生物学家的暗示不置可否,它的退化或者进化,并没有在“有什么”上做文章,而是逆向思维,在“没有什么”上做文章。剑走偏锋也好,独辟蹊径也好,总之,蛇成功地实践了行走的多种可能。这有点类似我们今天做什么事情。为什么我们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总是正向的直线的惯性的,却不能像蛇一样斗转蜿蜒甚至反向而行?推崇蛇成功的意义,因为它优美的前行姿势,以及不用一手一足,制造了悄无声息行走如飞的特效,最终改变了我对于行走的理解。

尖脚

“小荷才露尖尖角”,这诗句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能熟读成诵了。乡下的孩子,爬上条凳,踮着脚尖,用力地再用力地从课堂里探出头来。心情仿佛诗歌里的意境,七上八下颤巍巍的,半天不能平静。这诗句一般用来形容新生事物的茁壮成长。先生也常常将这诗句写成一幅很好看的字,贴作习作园地的刊头,同窗们便备受激励,读书作文飞快精进。与此有着同样功用的诗句还有许多,什么“江山代有才人出”,什么“长江后浪推前浪”,等等,蹩脚之极,像张贴在电线杆上的广告。有一个成语倒是很符合那意境的——“雨后春笋”。“雨后”,暗含多种可能。雨后,不是晴空丽日,也是耳目一新。“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春天的新笋,逐水而居,见风就长。一夜,长高一节。再一夜,便上了林。三日,劈里啪啦已是新篁一大片。接下来我要说的是诗歌的另外一句——“早有蜻蜓立上头”。池塘边有红蓝蜻蜓穿梭,春天业已过去,阳光正明晃晃耀眼,正午的阳光是六月的阳光。蜻蜓亭亭玉立,巨大的影子把一池碧水严严罩住。蜻蜓不累。水面不宽,“嗞”地一振翅,就可打个来回。偶或息翅驻足,单脚着地,提足含胸,好似在自家院子里起舞间隙片刻的稍息。“立”,定是不经意间的高难度肢体动作,让人联想起训练有素的杂耍演员,动作精确之至,像走钢丝。说到这里,话题又得回到诗歌的上句。因为“小荷”,还是因为“尖尖角”,我在午后的心情总是会悬吊起来的。现在,脚下是一朵午荷,欲放未放,处之泰然。处之泰然也掩饰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所有的动势只为呼应下一次的继续飞舞。说到飞翔时,我们想到翅膀。说到行走时,我们想到腿脚。这是思维定式。此时的蜻蜓,挺胸收腹,不惊不咋,它的歇息将是为下一步的行走飞翔准备?蜻蜓把所有的虫足聚拢一道,搭建成为可以支撑自己的身躯的一尊灵巧的骨架。貌似平稳的骨架,平稳的背后暗藏危险的元素。不知在什么时候,当荷蕾的苞尖欲罢不能,精心构造的古诗意境也将不复存在。惊呼也罢,喝彩也罢,精致的象牙宝塔轰然而倒,阵风袭过的瞬间,有谁抑制不住微微一颤!

利喙

总忘不了魔术师傅串乡耍把戏。魔术师傅左挎百宝箱,右牵一猕猴。猕猴提笼架鸟,扮相很酷。把戏也简洁明白,就是看魔术师傅、猕猴和山雀都用啥子名堂把合上的百宝箱打开来,但百看不厌。魔术师傅可以用手轻松地把箱子打开的。但他不,偏是又比又划,口吐仙气,嘴里还念念有词,搞得神秘兮兮的,好不容易才把箱子折腾开来。猕猴搞笑,一开始就直奔主题。东寻西找,发现箱子上锁,瞎掰弄了几下,没开,索性把箱扔地上,摔开了。山雀也没特别费劲,径直飞箱子扣前,小嘴轻轻一啄,箱子也神奇地开了。原来,箱子事先被设置了机关,机关处放了谷粒,山雀一啄谷粒,触动了机关。同样的问题,魔术师傅、猕猴和山雀的手段大异其趣,就连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截然不同。魔术师傅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猕猴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山雀显然没魔术师傅和猕猴想得那么多。根本对遭遇的问题置若罔闻,这是山雀的大智若愚。管它问题复杂还是简单,一门心思只考虑自己关注的话题——填饱肚子,问题在漫不经心中得以解决,颇有“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果。成就山雀开箱的一件重要道具不容忽视,那就是山雀的一张锋利的喙。山雀啄食谷粒,出于填饱肚子本能,一张利喙除了“嘴巴”分明还扮有钥匙的角色。类似的情况还可以举出一些。蜂鸟的喙,又尖又细,为方便饮露采蜜,可看作是一件好使的农具,比如锄或者镰。扮演农具角色的还有更多擅长啄实谷物和豆荚的鸟类的喙,比如麻雀、田鸡和鹧鸪等。它们的喙,短且硬,富于变化。对于稻子,它是咿呀脱粒的水碾;对于豆荚,它又是辗转掀翻的连盖。要是喙尖带钩,便不是钩,是刀子了。比如,松鸭和鹦鹉剥食干果的时候,喙的锋利甚于一把所向披靡的刀子。啄木鸟常常挥舞一把斧子,敲得深山梆梆响,好似半山映来樵夫砍柴声。一有空了,就找地方不消停地磨,斧子也就保持铮亮本色。“欲工其事,先利其器。”啄木鸟很懂得个中道理的。翠鸟和鹭鸶进化出了善于捉鱼的喙,分明就是一副天生的渔钩渔网。相思鸟有一张精致的红嘴,以此吸引伴侣的关注。红嘴巴是未来嫁娘抛撒的绣球,是红粉佳人递来的红丝绦,是如意郎君馈赠的红钻戒,总之是恋人信物无疑。只有巨嘴鸟,一具硕大的嘴巴大而无当,只能用来对付柔软的水果,而且还是囫囵食之。这有点像魔术师傅用来吓人的大刀,钝锈得有些夸张,连个烂西瓜都切不了,形式的东西大过内容,倒不失为一件有趣的喜剧道具。

复眼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样的比喻似乎仅实用于人。要是说鸟、鱼、虫等,恐怕没有那么阳光了。比如鹰眼。“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这诗句对仗工整,一暗一明,先抑后扬。马蹄明快,马蹄落在蹄窝里。鹰眼晦暗,“鹰眼”一词等同于深渊,迷乱的兔子沦陷鹰眼的深渊。比如鱼眼。鱼的视野辽阔,视角可达二百度,可谓眼观六路,比作一张网是没错的。渔夫在网罗鱼儿的时候,自己也被鱼眼一网打尽。复眼呢,背后的暗示是陷阱的阴森。冒出这样的念头,缘于难忘猩猩捕捉蚂蚁的一幕。蚂蚁的复眼虽然高高顶在头前,位置突出,但灵活不够,有点像车灯。蚂蚁对待事物要么是面对面,要么是视而不见。要看清楚前面的障碍,蚂蚁得东张西望,也许东张西望和专注于蚂蚁而言,从来就是一回事。对于这点,猩猩是深谙其道。找一木棒,一头放蚁穴出口,一头搁自己嘴里。蚂蚁还以为谁做好事上门,在家门口搭一便桥,欣欣然倾巢而出,结果乖乖做了猩猩的美餐。猩猩捕捉蚂蚁,复眼幽默地扮演了陷阱的帮凶,这是昆虫被别人设置陷阱的个案。更多的时候,昆虫的复眼是在制造陷阱。螳螂的复眼由数千个小眼组成。小眼里的影像不是连续的,只是一串单镜头“电影胶片”。因此,螳螂不但能看清虫子,还能感受到虫子飞行的快慢。螳螂复眼的瞄准原理,缔造了高射炮的复眼速度仪。炮手不直接瞄准飞机本身,而是在飞机前行方向上的某处,悄悄挖一个足以让飞机毙命的陷阱。非洲出产一种毒蝇,其复眼能看清楚一百五十米外的物体。这有点像武侠传说中的大恶人形象,把陷阱布在更远处甚至千里之外。蜻蜓的小眼多达数万个,蜻蜓复眼里的影像好似一张斑驳多姿的瓷砖镶嵌画。我不喜欢蚂蚁的短视,不喜欢螳螂的莫测,也不喜欢毒蝇的阴险。我更喜欢蜻蜓的磊落。喜欢蜻蜓的磊落不仅在于马赛克拼图的盎然趣味,而是甘愿被打倒,甘愿做了复眼陷阱阵地的一员俘虏。被正力量绞杀,被美丽沦陷,有时候也是幸福的。这是美丽范畴的悖论。从这个意义上讲,蜻蜓是高明的。战术上藐视敌手,一个小眼抓住战场的一个局部。战略上足够重视,一旦踏进蜻蜓苦心经营的复眼迷宫,就等同踏上死亡的不归路,你注定无处可逃。这很像我们总是喜欢选择与高手对弈一样。其实我们并不在乎对弈的最终结果,结果早就存于料想之中,已经不带任何悬念。最初的料想也即最后的绝望,默默承受和等待,别无选择。一切已是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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