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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卡拉维拉县驰名的跳蛙》(1)

1865/马克·吐温

一个初具后现代主义风貌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嗜赌之人和他被打败的青蛙的故事。情节没什么,但是值得一读,因为吐温信笔书写的叙述富有乐趣。(读吐温的作品时,我经常怀疑他比我更开心。)

《跳蛙》总是让我想到利昂·弗里德曼来这里的时候。你还记得吗,玛雅?如果不记得,哪天让艾米跟你说说吧。

隔着门,我能看到你们俩都坐在艾米的那张紫色旧沙发上。你在读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她在读伊丽莎白·斯特鲁特的《奥丽芙·基特里奇》。那只虎斑猫“忧郁坑”在你们俩中间,我比记忆中的任何时候都快乐。

——A.J.F.

那年春天,阿米莉娅开始穿平底鞋,而且发现自己去小岛书店上门推销的次数,严格说来比客户需要的还要多。如果她的老板注意到了,他倒是没有说什么。出版依旧是个文雅人从事的职业,另外,A.J.费克里进的奈特利出版社的书特别多,几乎比东北走廊上其他任何一家书店都进得多。那么大的数量,是因为爱情还是商业考虑或是两者皆有,阿米莉娅的老板并不关心。“也许,”老板对阿米莉娅说,“你可以向费克里先生提个建议,给店面前放奈特利出版社图书的桌子上打个聚光灯?”

那年春天,就在阿米莉娅踏上回海恩尼斯的渡轮之前,A.J.吻了她,然后说:“你不能以一座岛为根据地。为了工作,你不得不经常出差。”

她伸手搭在他身上,跟他保持一臂之遥,笑他。“这话我同意,可是你就这样劝我搬到艾丽丝岛?”

“不,我在,嗯,我在替你着想,”A.J.说,“你搬来艾丽丝岛不实际,这是我的看法。”

“对,不实际。”她说。她用她粉红荧光色的指甲在他的胸口画了个心形。

“那是什么颜色?”A.J.问。

“‘玫瑰色酒杯’。”汽笛响了,阿米莉娅上船。

那年春天,在等灰狗巴士时,A.J.跟阿米莉娅说:“甚至让你每年在艾丽丝岛待三个月都不行。”

“我就算去阿富汗上下班,交通也会更便当一些,”她说,“对了,我喜欢你这样在大巴站提起这件事。”

“我尽量不去想这件事,直到最后一刻。”

“那也是种办法。”

“我认为,你的意思是说这不是种好办法。”他抓过她的手。她的手大,但是匀称美观。是钢琴家的手,雕塑家的手。“你有双艺术家的手。”

阿米莉娅翻翻眼睛。“却有着图书销售代表的心智。”

她把指甲涂成了深紫色。“这次是什么颜色?”他问。

“‘布鲁斯旅行者’。我在考虑这件事呢,下次我来艾丽丝岛,给玛雅涂指甲好不好?她一直缠着我。”

那年春天,阿米莉娅领着玛雅来到药店,让她挑选自己喜欢的指甲油颜色。“你是怎么选的?”玛雅问。

“有时候我问自己是何感觉,”阿米莉娅说,“有时候我问自己想要什么感觉。”

玛雅仔细研究那一排排玻璃瓶。她拿起一瓶红色的,然后又放回去。她从架子上取下彩虹银色。

“哦,漂亮。这是最好的一点,每种颜色都有个名字,”阿米莉娅告诉她,“你把瓶子倒过来。”

玛雅把瓶子倒过来。“它的名字就像书名!‘叛逆珍珠’。”她读道,“你那种叫什么?”

艾米选了种浅蓝色。“‘保持轻松’。”

那个周末,玛雅陪着A.J.去到码头。她一下子搂住阿米莉娅,让她不要走。“我也不想走。”阿米莉娅说。

“那你干吗非得走?”玛雅问。

“因为我不在这里住。”

“你为什么不在这里住?”

“因为我的工作在别的地方。”

“你可以来书店工作啊。”

“我不能。你爸爸很可能会杀了我。再说,我喜欢我的工作。”她看着A.J.,他正煞有介事地查看手机。汽笛响了。

“跟艾米说再见。”A.J.说。

阿米莉娅在渡轮上打电话给A.J.:“我不能搬离普罗维登斯,你不能搬离艾丽丝岛。这种状况挺难解决的。”

“的确。”他也同意,“你今天涂的是什么颜色?”

“‘保持轻松’。”

“有那么重要吗?”

“没有。”她说。

那年春天,阿米莉娅的妈妈说:“这对你不公平。你三十六岁了,早已不年轻了。如果你真的想生个孩子,你就不能再在一段不可能成功的关系上浪费时间了,艾米。”

伊斯梅对A.J.说:“这个叫阿米莉娅的人在你的生活中占了这么大的一部分,如果你对她不是真心的,可就对玛雅不公平。”

而丹尼尔对A.J.说:“你不应该为任何一个女人改变自己的生活。”

那年六月,好天气让A.J.和阿米莉娅忘了这些以及别的反对意见。阿米莉娅来介绍秋季书目时,逗留了两个星期。她穿着泡泡纱短裤和饰有雏菊的人字拖鞋。“今年夏天我恐怕没法多见你,”她说,“我一直要出差,然后我妈妈八月要来普罗维登斯。”

“我可以去看你。”A.J.提议道。

“我真的没时间,”阿米莉娅说,“除了八月,而我妈妈的看法已定型。”

A.J.把防晒霜抹到她强壮而柔软的背部,想着他真的不能没有她,想着要创造一个让她来艾丽丝岛的理由。

她一回到普罗维登斯,A.J.就在Skype上联系她。“我一直在想,我们应该请利昂·弗里德曼八月份来书店签售,那时夏季来度假的人还在。”

“你讨厌夏天时的那些人。”阿米莉娅说。她已经不止一次听到A.J.大声抱怨艾丽丝岛上那些季节性的居民:一家一家的人在“布默船长”商店买好冰淇淋后马上拐进书店,让他们还在学走路的小孩子在书店里到处跑,什么东西都碰;参加戏剧节的人,他们笑的声音总是太大;那些从寒冷地带过来的人们以为一周去一次海滩洗个澡就解决个人卫生问题了。

“事实并非如此,”A.J.说,“我喜欢抱怨他们,但是我卖给他们很多书。另外,妮可曾说过,跟通行的观念相反,为作家举办活动最好的时间是八月。那时人们都会感到很无聊,为了解闷干什么都行,甚至去听作家朗诵。”

“作家朗诵会,”阿米莉娅说,“天哪,那可算不上是种娱乐。”

“跟《真爱如血》比起来吧,我想就算不上了。”

她充耳不闻。“事实上,我喜欢朗诵会。”她刚入出版这一行时,有位男朋友拉她去参加了在九十二街Y举办的一次凭票入内的艾丽丝·麦克德莫特的朗诵会。阿米莉娅本以为她不喜欢《迷人的比利》,但是当她听到麦克德莫特朗读时——她挥动胳膊的样子、她对某些词的强调——她意识到之前自己根本没有看懂那本小说。他们参加完朗诵会离开时,那位男朋友在地铁上向她道歉:“如果这次安排得有点糟糕,对不起。”一周后,阿米莉娅结束了他们的关系。她现在禁不住想当时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标准是高得多么离谱。

“好吧,”阿米莉娅对A.J.说,“我会安排你跟宣传人员联系。”

“你也会来的,对吧?”

“我尽量。我妈妈八月份来看我,所以……”

“带她来!”A.J.说,“我想见见你妈妈。”

“你这样说,只是因为你还没有见过她。”阿米莉娅说。

“阿米莉娅,我亲爱的,你得来。我是为了你才请利昂·弗里德曼来的。”

“我不记得我说过想见利昂·弗里德曼。”阿米莉娅说。但视频通话的妙处就在这里,A.J.想——他能看到她在微笑。

A.J.星期一上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奈特利出版社负责宣传利昂·弗里德曼的人员。她二十六岁,是个新人,出版社从来都是新人。她得去谷歌上搜索“利昂·弗里德曼”,才知道是哪本书。“噢,关于《迟暮花开》这本书,您请作者公开露面,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要求。”

“这本书在我们这家书店的确受欢迎。我们已经卖了好多本。”A.J.说。

“您可能是第一个组织利昂·弗里德曼相关活动的人。说真的,以前没有过。我想大概是的。”那位宣传人员顿了一下,“让我跟他的编辑谈谈,看他能不能出席活动。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不过我现在正看着他的照片,他挺……成熟的。我可以给您回电话吗?”

“假如他还没有成熟得出不了门,我想把活动安排在八月底,在夏季度假人群离开之前。那样他就能多卖一点书。”

一周后,那位宣传人员回了话,称利昂·弗里德曼尚在人世,八月份能来小岛书店。

A.J.有好多年没有组织过作家活动了,原因在于他根本没有安排此类事件的才能。艾丽丝岛上一次为作家举办活动还是妮可在世时,总是她安排一切。他努力回忆她都做了一些什么。

他订购书,在店里挂上有利昂·弗里德曼苍老面容的海报,发送相关的社交媒体消息,并要求他的朋友和雇员也这样做。然而,他做了这些还感觉不够。妮可的图书派对总是有什么噱头,所以A.J.试图构想出一个来。利昂·弗里德曼年纪大,那本书也失败了。这两项事实,似乎都不足以撑起一次图书派对。这是本浪漫的书,但又出奇地令人沮丧。A.J.决定打电话给兰比亚斯,后者建议用从好市多买来的冻虾,A.J.现在意识到这是兰比亚斯必定会给出的派对建议。“嗨,”兰比亚斯说,“既然你现在开始做活动了,我的确很想见到杰弗里·迪弗。我们艾丽丝岛警察局的人都是他的铁杆粉丝。”

A.J.接着给丹尼尔打电话,后者告诉他:“一场好的图书派对唯一需要的,就是有充足的酒水供应。”

“让伊斯梅来听电话。”A.J.说。

“这本书的文学性不是特别高或者特别精彩,可是举办一场花园派对怎么样?”伊斯梅说,“《迟暮花开》。开花,明白吗?”

“我明白。”他说。

“每个人都戴上用花装饰的帽子。你让作者来为帽子比赛当评委什么的。这样能活跃气氛,你的那些妈妈朋友们很可能都会参加,就算只是为了互相拍下戴着可笑帽子时的照片也会。”

A.J.考虑了一下。“那听着挺可怕。”

“只是个建议。”

“可是我想了想,它很可能是好的那种可怕。”

“我接受这样的恭维。阿米莉娅来吗?”

“我当然希望她会来,”A.J.说,“我就是为了她才举办这场破派对的。”

那年七月,A.J.和玛雅去了艾丽丝岛上唯一的一家珠宝首饰店。A.J.指着一个老式戒指,简单的底座上有一块方方的宝石。

“太普通了。”玛雅说。她选了一个有着像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黄色钻石的,结果发现它差不多是一本品相绝佳的初版《帖木儿》的价钱。

他们选定一枚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风格的戒指,中间有一颗钻石,底座是珐琅质的花瓣。“就像一朵雏菊,”玛雅说,“艾米喜欢花和让人开心的东西。”

A.J.觉得这个戒指有点华而不实,但他知道玛雅说得对——阿米莉娅会选择这样的一枚戒指,它会让她开心。最起码,这枚戒指会跟她的人字拖鞋相配。

走回书店的路上,A.J.提醒玛雅说阿米莉娅有可能拒绝。“她跟我们还会是朋友,”A.J.说,“即使她拒绝我们。”

玛雅点点头,接着又点了几下。“她为什么会拒绝?”

“嗯,事实上有很多原因。准确说来,你的爸爸并不抢手。”

玛雅笑了起来。“你真傻。”

“而且我们住的这个地方交通不便,艾米因为工作得出很多差。”

“你打算在这次图书派对上向她求婚吗?”玛雅问。

A.J.摇摇头。“不,我不想让她难堪。”

“为什么会让她难堪呢?”

“嗯,我不想让她感觉被逼到了墙角,不得不答应,因为周围有好多人,你懂吧?”他九岁时,他爸爸带他去看了一场巨人队的比赛。结果他们坐到了一个女人旁边,中场休息时,有人在超大屏幕上向这个女人求婚。摄像机对准那个女人时,她说“我愿意”。但是第三节刚一开始,那个女人就无法控制地哭了起来。从那以后,A.J.就不再喜欢橄榄球了。“或许我也不想让自己感到难堪。”

“在派对之后?”玛雅说。

“对,如果我能鼓起勇气的话。”他看着玛雅,“对了,你赞同的吧?”

她点头,然后在T恤衫上擦了擦她的眼镜片。“爸爸,我跟她说了动物造型园艺公园的事。”

“你到底说了什么?”

“我告诉她我根本不喜欢,而且我相当肯定我们那次去罗得岛就是为了看她。”

“你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个?”

“她几个月前说过,你这个人有时候让人难以猜到心思。”

“恐怕那大概是真的。”

作家跟他们书上的照片从来不是很像,但A.J.见到利昂·弗里德曼时首先想到的,是他跟照片完全不像。照片上的利昂·弗里德曼要瘦一点,鼻子显得长一点,脸上刮得干干净净的。现实中的利昂·弗里德曼长得介于老年海明威和百货商场里的圣诞老人之间:红红的大鼻子,大肚子,茂密的白色大胡子,闪烁的眼神,显得比作家像上的他年轻约十岁。A.J.想,那也许只是体重超重和大胡子的原因。“利昂·弗里德曼,杰出的小说家。”弗里德曼这样介绍自己。他把A.J.拉过去熊抱了一下,“很高兴见到你。你肯定是A.J.,奈特利的那个姑娘说你很喜欢我的书。你的品位不错,如果非要我说的话。”

“您称这本书为小说,挺有趣的,”A.J.说,“您会说它是一部小说还是回忆录?”

“那个嘛,我们可以无止境地一直讨论下去,不是吗?你不会刚好有杯酒可以给我喝吧。对我来说,一点老酒能让这种活动办得更好。”

伊斯梅为这次活动准备了茶和手指三明治,但是没有酒。这次活动定在星期天下午两点钟,伊斯梅没有想到会需要酒,想着酒跟这次派对的氛围不合。A.J.上楼去找了瓶葡萄酒。

等他回到楼下时,玛雅坐在利昂·弗里德曼的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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