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啊,看起来像水,喝到嘴里辣嘴,喝到肚里闹鬼,走起路来绊腿,半夜起来找水,早上醒来后悔!”这是于酒鬼生活的真实写照。
于酒鬼原来的名字叫于笑仙,是个村干部,颇受他人尊敬,每个月有固定的收入,一家人过得舒舒服服的。刚开始喝酒时,他还能节制,可后来却突然间像失控的野马一样,每天必喝,每喝必醉,不分场合地撒酒疯,造成极坏的影响,结果丢掉了工作。大家改口叫他酒鬼,从此“美名”远扬。
丢掉了工作后,如果从此能够远离害人不浅的酒,兴许一切还不会太糟糕,可他却今朝有酒今朝醉,有时妻子骂他,他就借酒浇愁,结果只能是更愁了。忍无可忍的妻子让他在酒与她中做出选择,眼中只有酒的于酒鬼最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酒瓶,与妻子离婚后,更加无人管他了。他有一个远嫁他乡的姐姐,还有一个60多岁的老母亲,老母亲身体硬朗,为了养活不争气的儿子,只能拼着老命干活。
于酒鬼清醒时与常人无异,面对老母亲十分愧疚,可一旦喝醉时,母亲就成了他的“出气筒”。
远远地看见他,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脸红得赛关公,走路一颠一颠的,左右摇晃,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跌倒在地似的,右手提着半瓶酒,左手用力地挥打着,好像在驱赶苍蝇似的,嘴里一会儿含糊不清地唱着歌,一会儿破口大骂,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有负于他似的。
他的身体被酒精毁得差不多了,可他的鼻子却越变越灵敏,实在令人叹服,哪一家有喜事,哪一家办酒席,他都可以“嗅”出来。有的酒席在晚上办,他吃过早饭,不待主人上门来请,就主动到主人家里等候。主人可不敢惹恼这尊“神”,这个时候最怕他来闹事,所以,好酒好菜盛情地款待他,他也毫不客气地自酌自饮。一直到了晚上,宴终人散,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走时还不忘顺手牵羊拿走一瓶酒,主人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早点送这尊“瘟神”离开。
于酒鬼不但鼻子灵敏,耳朵也十分了得,一旦听到邻居、朋友要去探亲访友的消息,他总是厚着脸皮、寸步不离地跟着。
有一天,于酒鬼听说邻居林先生要去丈母娘家,于酒鬼要当“跟屁虫”,林先生只好答应,再三交代他不许贪杯,于酒鬼自然满口答应。女婿要来,林先生的丈母娘自然酒肉相待,于酒鬼也不见外,埋头喝酒,很快的四瓶酒就见了底,林先生见妻子频频使眼色,忙推辞道:“不喝了,不喝了,够了,够了!”
没想到于酒鬼竟反客为主道:“没关系,没关系!喝到尽兴,喝到尽兴!”话刚说完,右手抓起两瓶酒,用牙齿咬开了瓶盖,递给林先生一瓶,自己一瓶咕噜咕噜地灌下去一大半,用手背抹一下嘴巴,嚷道:“舒服!舒服!”接着,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瞄准一块排骨,手中的筷子快速地夹住排骨,塞进口中,一会儿吐出了骨头,满嘴流油,全然不顾旁人惊讶的目光,旁若无人地尽情挥洒自己的“才能”。
最后林先生只得强行拉他,于酒鬼这才不情愿地回家了,林先生的岳父清点“战利品”时,发现两个人竟喝掉了两箱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