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询不仅可以辨别标志的真伪,还能对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品牌等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
(二)绿色食品标志
图案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子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辨别标志真伪时,可通过产品包装的四项标注内容来识别是否是绿色食品。这四项内容分别是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字样。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的含义是:
以LB-XX-XXXXXXXXXXA为例(X代表数字),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横线中间的两位数字代表产品分类,后面的数字依次1~2位是批准年度,3~4位是批准月份,5~6位是省区,7~10位是产品序号,A为产品级别。从序号中不仅可以辨别出此产品的相关信息,还可鉴别出绿标是否已过使用期。
(三)有机食品标志
由两个同心圆、图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组成,内圆表示太阳,外圆表示地球,其中的既像青菜又像绵羊头的图案泛指自然界的动植物;颜色为绿色,象征着有机产品是真正无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
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从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
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从自然中获取食物,人类的活动应遵循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另外,标志的圆形和反白底图的F正是有机食品英文———Organ-icFood的首字母O和F。
二、安全农产品的特点
(一)无公害农产品特点
产品以初级食用农产品为主,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制度,使产品质量达到我国普通农产品和食品标准要求,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属于公益性事业,实行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认证不收费。
(二)绿色食品特点
产品以初级农产品为基础、加工农产品为主体,采取质量认证与证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行两端监测、过程控制、质量认证、标志管理的技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整体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市场定位于国内大中城市和国际市场,满足更高层次的消费;绿色食品认证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增进消费者健康为基本理念,不以盈利为目的,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收取一定费用以保障事业发展。
(三)有机食品特点
产品以初级和初加工农产品为主,强调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换,推行基本不用化学投入品的技术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按照有机农业方式生产,对产品质量安全不作特殊要求,满足特定消费,主要服务于出口贸易,注重生产过程监控,一般不作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一年一认证,按照国际惯例,采取市场化运作。
总的来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均属于安全农产品范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无公害农产品突出安全因素控制;绿色食品除突出安全因素控制外,还强调产品优质与营养;有机食品则注重对影响生态环境因素的控制。三者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共同发展。
§§§第四节 无公害农产品的安全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专门机构认证,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或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加工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一种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消费者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生产。从广义上来讲,有机农产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等都属于无公害农产品。
在现实的自然环境以及技术条件下,要生产出完全不受有害物质污染的商品蔬菜是非常不现实的。因此,所谓的无公害蔬菜,实际上是指商品蔬菜中不含有有关规定中不允许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将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以保证大众的食菜健康与安全。通俗一点说,无公害蔬菜应该达到优和卫生的标准。优质是指质量好、外观美,维C和可溶性糖含量丰富,符合商品营养要求。卫生是指三个不超标,即农药残留不超标,不含有国家禁用的剧毒农药,其他农药残留不超过标准允许量;硝酸盐含量不超标,一般应控制在432ppm(用溶质质量占全部溶液质量的百万分比来表示的浓度,也称百万分比浓度)以下;工业三废和病原菌微生物等对商品蔬菜造成的有害物质含量不超标。
随着国际一体化的深入,中国农副产品面临的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欧美发达国家采用食品安全控制方法认证注册HACCP,按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对中国以及向其进口的境外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管理,利用质量认证高筑技术壁垒,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995年4月,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国际标准化组织(IS),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产品必须达到ISO9000系列标准体系的要求,欧盟还启动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生产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销毁处理全过程,都必须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要求,以免对生态环境及人身健康造成损害。1993年4月,第24届联合国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讨论通过了176种农药在各种商品中的最高残留量,符合标准者方可使用绿色环境标志,如德国的蓝色天使、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保标志等。其他国家的产品要想成功出口到这些国家,必须先经过申请审查拿到绿色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