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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很多眼泪我们不能驾驭(1)

你是否和她们一样,泪流满面

微笑之前,你和我,是彼此无关痛痒的存在。

各自匆忙,不必相视。

哭泣之后,你和我,是对方心中无处安放的深痕。

各自远走,却要想念。

错过的樱花,轻语的时光

慕云

那天,估计是俞歌的一生最难忘的记忆。

只记得那天的阳光很灿烂,奶茶店前的樱花已经完全盛开了,飘扬的花瓣映衬着那个人的侧脸,夹杂着几缕透过的阳光,呼吸就此停滞。

花瓣飞回去,芳香你容颜。

时针倒回去,赶上了昨天,回到那一年,你身边。

破镜再重圆,沧海桑田。

眼泪跌不碎,只认得眼里温热。

不曾说再见,永远还有明天。

回到那一天,初见面,慢动作将伤口愈合。

“小歌,你把16号桌的‘轻语’做出来,我这边忙不过来了。”

“好。”

店长手里还有好几个半成品没有做完,面对16号桌,也只能求助俞歌了。俞歌一边暗叹着自己的倒霉运,一边准备着需要用到的材料,毕竟这是她两个多月以来做得最多的饮品。

“奶泡一勺,咖啡两勺,加奶加糖,然后再挤两滴柠檬汁,好了,完成!”

俞歌看着自己的作品,轻轻微笑,略加装饰,然后放在托盘上。

“店长,‘轻语’做好了。”

“好,你送过去吧,就是门口那桌。”

俞歌皱了皱眉,显然对这个要求无法欣然接受,店长依旧在忙碌,她轻呼一口气,拿起托盘,朝门口走去。

每天的这个时候,16号桌总是固定来一位客人,点一杯“轻语”,然后长时间静坐,直到夜幕降临才离去。

这样一个奇怪的人,说不好奇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可是好奇归好奇,俞歌却是绝对不敢为自己的好奇找答案,俗话说的好,“好奇害死猫”。秉着这样的原则,俞歌也只能随意想想罢了。

店门大开着,挂在房檐上的风铃随风响动了几声,俞歌吓了一跳,差点打翻手里的托盘。屋外飘来一片白色樱花瓣,悄悄的落进那杯“轻语”中。

俞歌朝16号桌的方向望去,确定是那个人。

一身亚麻色针织衫,白色衬衣领口处解开了两粒扣子,精致的锁骨就这样暴露在阳光下。俞歌记得大前天他穿的是一件浅蓝色的针织衫,前天是宝蓝色条纹的针织衫,昨天的图案是紫色方格子。

那个人,好像很喜欢针织衫。

那个人,单手撑着整个头部,眼眸微闭,似在轻眠,又好像在遐想。这让俞歌突然间产生了几分想要偷窥的欲望,目光开始在周围游离,他的耳朵里塞着白色耳机,许是声音大了些,旋律竟然飘进了俞歌的耳朵,很熟悉,是张杰的那首《今生今世》,俞歌很喜欢这首歌,可以随意就哼唱出来。

原来,他也喜欢。

似乎因为找到了与那个人的一点相似之处,俞歌的心里忽然盛满了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就像大街上那些樱花树一般,盛开了。

一缕清风,半丝涟漪,如果可以请求上帝,俞歌很想知道这一刻的画面,能不能为了她而保留到永远。

“嗯。”他发出一个模糊的声音,似乎在回应俞歌内心的想法。俞歌呼吸一紧,生怕被他看穿。她看了看,他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完全没有注意自己。

俞歌轻呼一口气,仿佛劫后余生一般捂住自己的心口,用力平复自己那紧张无绪的心跳。过了一会儿,才敢再次把目光投放回去,他干净的五官,若是拆开来看就会显得稀松平常,可偏偏是合在这样一张脸上,倒显得精致绝伦,只是不知道,若那禁闭的眸子睁开,该是怎样的一幽深潭。

“你在看我吗?”

“啊。”俞歌吓了一跳。

“呵呵。”耳边一道略带笑意的声音传入俞歌的耳中,一低头,冷不丁撞上那个男人的目光,俞歌顿时像一只迷失方向的小鹿。

“对、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没关系,请问,这杯是我的吗?”

“哦、哦。对了,先生,这是你点的‘轻语’,请慢慢品尝。”

俞歌一脸慌张四处躲闪,飞快地逃走了。

身后的男人望着这个急速逃跑的身影,嘴角开始上扬,眼神里露出藏不住的疼爱和呵护,躺在左手心里的东西被他紧紧握住。

灯光下的那双眸子,映在了心底,就像那次初见的时候遇见的那个她,那棵樱花树下,漫天飘落的花瓣,和被她遗忘的他。

今生,等待你出现,到永远。

能遇见,就是缘,哪怕,就匆匆一天。

我们,注定要相恋,不改变。

思念,像无形红线。

轮回,缘起再不灭。

流连,对你的眷恋,到永远。

那天之后,俞歌跟店主请了几天假,名为身体不适需要休息,实为躲避那个针织衫男子,她实在无法面对那天尴尬的局面。

再次来上班的时候,店主满脸关切的问她:“小歌,你身体还好吗?”

“谢谢老板关心,好多了。”

时钟上的指针轻轻一抖,指向3点,又是老时间,俞歌习惯性地拿出制作“轻语”的材料。

“小歌,有人点‘轻语’了吗?”店主问。

“不就是那个一直坐16号桌的客人吗?”

“你说的是莫暝筝吧,已经一星期没来了,许是人家有什么事呢?”

俞歌一听,手忽然哆嗦,杯子掉落在地上被砸得四分五裂,俞歌连忙去捡,慌乱中,碎片又划伤了手指,鲜血一滴一滴掉落在地板上。

“莫暝筝。”不经意间,俞歌发出了这三个字的读音,这是第一次从店主嘴里听到那个人的名字。

“小歌,你没事吧?”

“没事,我没事。”

当习惯成自然,俞歌才发现,他已经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

俞歌因伤偷懒,坐在16号桌休息,然后想起那个叫莫暝筝的男人,从她来这里上班第一天开始,莫暝筝就坐这里,每天要一杯“轻语”,每天花一个下午的时间静坐。

俞歌发现自己对这个男人已经有了很深的熟悉感,她知道他喜欢穿针织衫,听喜欢那首《今生今世》,对视他眼睛的时候,俞歌会舍不得离开,只因自己看得清那眸深潭中的深情。

“你好!我叫莫暝筝,可以认识你吗?”

闻言,俞歌迅速抬起头,正好撞上那汪深潭,恍然间以为是幻觉,双眼溢满了泪水,嘴角颤抖,却发不出一个音节。

“暝筝,我的戏演得好不好?”颤抖的声音从喉咙里蜿蜒而出,早已泪流满面。

“好,怎么不好,我竟被你骗了过去,小歌儿。”

俞歌扑进莫暝筝怀里,紧紧抱住这个男人,似乎想要将自己与男人融为一体。

不远处的店长看着这一对恋人,心里不免生出几分感慨,这样的场景,每年都要上演两三次,每看一次,总会被这对恋人感动。

三年前,俞歌出了一场车祸,险些赔上性命,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总算活了下来,但是却得了一种奇怪的失忆症,每隔三到四个月她就会忘记莫暝筝——自己的爱人。

三年的光阴,莫暝筝一次次导演着与俞歌相识相知的戏码,她一次次的记住,一次次的遗忘。

“暝筝,陪我演戏吧!如果我一直演忘记你的戏,也许会演得太过投入,真的把你忘掉。”

“那么,小歌儿,我会导演出一幕幕我们相识相知相恋的戏,让你重新记起我,直到你再也不会忘记,我会穿上你喜欢的针织衫,喝你喜欢喝的‘轻语’,听你喜欢听的歌,我要用我的一切唤醒你的记忆,让你重新爱上我。”

这是当初立下的誓言,在这樱花树下起誓,用生命作赌注,期限为今生今世。

“小歌儿,你看这是什么?”

莫暝筝轻轻打开右手,掌心放着一颗透明的水晶石,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流光溢彩,“小歌儿,你愿意吗?”语气轻柔,不似询问,更像恳求。

俞歌早已泣不成声,盯着莫暝筝手里的信物,连连点头,激动的她只能用肢体语言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时光的结局没有人知道,如今的我们又如何去寻找时间的尽头,也许会忘记,也许会记起,反反复复中追寻过去未能理解的那种情感,最能明白的只有身处故事中的人。

许多年之后,在海角天边,或许有那么一个人,愿意和你演一出一辈子的名叫爱情的戏。

雨把绿色,归还给沙漠。

快乐还给你的酒窝。

你依然把我遗憾,变圆满。

能遇见,就是缘。

哪怕,就匆匆一眼。

我们,注定要相恋,不改变。

“你好,我叫莫暝筝,我可以认识你吗?”

“你好!我叫俞歌,取自‘俞上三尺白素飞,歌尽曲出色未垂。’听说过吗?”

……

“你好!我叫莫暝筝,我可以坐你旁边吗?”

“好啊!我叫俞歌,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你,说不定我们前世有缘呢!”

……

“你好!我还需要自我介绍吗?”

“我确定,你已经不需要了。”

下一次,在一起好不好

默默然

二十岁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从十几岁的尾巴开始,一直到三十岁之前,这段时间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年轻人,然而渐渐忙碌的生活让我们再也不能像年少时一样,将大把大把的光阴消耗在小情感之中。青春期的年纪,从某个空当的时候,不知不觉开始纠结在某个无足轻重的问题里,为此消磨着越来越多的年华,这大概是每个人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都会经历的阶段吧。这个每一天从睡梦中醒来,都会期待新事物的年纪,以及在这个年纪里,常常在梦中梦到的他——只存在梦中浓墨重彩的罗曼蒂克,或是轻描淡写的你侬我侬。那时候的我们,脸上是无波无澜还是火花四射。如今的自己,是否还能想起。

那些年少时做过的梦和遇到的人,都成了每个人记忆深处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的部分,不想回忆,也不想忘记。十六岁那年,我喜欢上了隔壁楼大自己两年级的男生,于是每天早起半个小时,混在高三的学生堆里一起望着雾蒙蒙的天,一边等待学校开门一边期盼着看到那个心底里的身影。在那个不懂得适可而止的年纪里,我只懂得拼尽全力去付出,挥霍着心底最后一丝希望和温暖。

可是时间远远要比我们想象中流逝的快,原以为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的思念,却在两个冬天过后就变得细不可查,想起在电影里面看到过的台词:忘记的最好方法,就是拼命去回忆。

还记得高三结束的那个夏天,手里面拿着决定未来的志愿单,在心里久久徘徊着那个有他的城市,可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一个同他天涯海角彼此遥不可及的地方,并不是不能去到他身边,而是初爱的痕迹早已经模糊不清。第一次离开居住了十八年的家乡,需要经历一天一夜的火车才能抵达,同行的朋友与自己一样,充满了紧张和青涩感,车厢弥漫着一股英国小说里出现的榛子味道。身边的同学也不过只有几面之交,甚至连名字都还没有记清,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我忽然突兀地想起他,那时候还不够沉稳的他。原来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感受到他的单纯了。

崭新的大学的生活如约而至,高三时那段被琐碎和错乱填满的时间,在现在回想起来,唯独特别怀念的,是那时的生活还有那个熟悉的身影。

慢慢的,大学四年过去,虽然,有过很多次去那个城市的冲动,但是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搁置了。直到临近毕业的时候,我才有勇气与友人聊起深藏已久的心事。

“在那之后,你们就没有联系过吗?”

“啊?没有啦,他和我距离那么远。”

“你不知道吗?他毕业之后已经到了北京工作了。”

“在北京工作?这个,我真的不知道啊……”

都听说过时间是最好的伤药,但是我们太过单薄的年纪恐怕很难理解这其中的力量。原来曾经以为会念念不忘的那个身影,早已经被我们埋藏在了某个盛开的时光,如同我们那时候高高扎起的马尾一般,记忆深刻,却在不知不觉中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身影。

太多的思念和回忆让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写字,其实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词藻,一样可以写出让人在行里字间产生画面感的故事,只是这种故事写出来,看得人必然不会好受。我们用自己记忆深处的片段填补着那故事当中残缺的语句词汇,最后将每一个字都变成曾经的年少轻狂。

于是在泪流满面的时候,我们终于明白这世上真的没有月光宝盒,青春是无法逆流成河的悲伤。

自然,不是每一个少年都会拥有自己的单车年纪。更多更多的十八岁,更多记住的,是每天弥漫着闷热和酸臭味的教室,那种把脑袋埋在课本的纸张当中才能够隔绝的难闻味道。同学们都昏昏欲睡,以及笔尖在纸张上摩擦的声音。

现在,依然没有各居一隅的你们,还会不会想到那些喜欢过你的和你喜欢过的那些人,无关成就和物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轨迹,更多人只是你年华中的匆匆过客。

假如时间能够逆流,你是否会注意到那个总是喜欢和你争论、辩驳的男生或女生。即使在很多年后,回想起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依旧是此生最美丽的遇见,若是下一次相遇,还会不会选择走在一起,牵手看这人世的落花与流水。

天官

夏夜

她叫天官,却一直不喜欢这个名字。

她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叫她天官,总是不停地问,为什么别的女孩子的名字都那么好听。

妈妈总是揉着她的发顶,不说话,抿着唇,然后,看着她温柔地笑。

因为名字,她吃了不少苦。

好不容易熬到了高中。开学第一天的自习课上,每个人都要做自我介绍。班长开始讲话。他站在讲台上,已经一米七的个子,显得器宇轩昂,出类拔萃。

她其实很少上台,那一天终于鼓足勇气站了上去,她想,新的学校,新的开始,或许大家不会那么讨厌她的名字。

她第一次上台,有些惶恐的说,“大家好,我叫田天官,希望能跟大家成为好朋友!”说到这里,大家忽然哄堂大笑,“天官,哈哈哈!这名字太奇葩了!”

班长站在讲台的一侧,笑得弯了腰,“呵呵,这个天宫同学,真幽默!我还以为西游记现场版呢!”

她气急了,气鼓鼓地瞪着他,“对不起!班长,我叫天官,不叫天宫!”

女孩子们嘲笑她,“那么土里土气的名字!”

男孩子们欺负她,“穿的衣服真丑。”

她回到座位上,伤心无比,为什么不管在哪一个地方,换了怎么样的人,那些痛还是依旧会再一次撕裂在她的面前。

她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个在讲台上笑得意气风发的他,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掌心,不让眼泪流出来。

生活依旧前行,忙碌的课业让她渐渐淡忘那些耻笑和痛。

他是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子,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她是一个勤奋爱学习的女孩子,成绩不断提高,渐渐地,老师对她的寄托也越来越大,同学们对她也学会了尊敬,经常会向她请教。

她从来不叫他的名字,有事最多只会叫一声班长,她总是静静的,喜欢独处,而他的身边总是围着一大群的女孩子,轰都轰不走。

他们,就像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一路前行。

高二开学,她坐在了他的前面,其实骨子里是讨厌他的。

他总是喜欢问她,“喂,你为什么要叫天官这么个怪名字?”而她从来都是不理不睬,只一心低头看书。而他却不依不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在后面拽住她的头发,从书包里取出一把大剪刀,“咔嚓”一声,剪掉了她留了一年半的长发。她生气无比,觉得不解,狠狠瞪着他,他却痞痞地开口,推卸责任,“你干嘛留这么长的头发,挡住我的视线了!”

第二天,她干脆把头发变成了学生头,齐齐的刘海,只盖住额头,衬得圆圆的脸越发的可爱。

他在清晨的刹那,抬起头,看见浅笑盈盈的她跟老师打招呼,一瞬间心颤,好像什么东西在心底开出了花。

他跟她打招呼,她装作没听见,只是默默地拉开自己的凳子,放下书包,把课桌抽屉里他给她的牛奶面包挪去角落,早自习结束后偷偷丢进垃圾箱里。

他故意把她的数学作业本藏起来,直到她急得焦头烂额满教室寻找,他才装作恍然大悟般地拿出作业本,理直气壮地说:“不好意思啊!误拿了。”

他总喜欢有事没事就拍她的肩膀,问一句,“喂,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叫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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