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猎鹰高原无边无际的草地上,有一个庞大的族群在此繁衍生息,那就是古老的兽灵一族。清晨,和煦的阳光照射在草原上,人们纷纷钻出帐篷开始一天的生计,平静的草原瞬间沸腾起来,牛羊叫声,放牧者的呼喝声,人们互相的招呼声,勇士们操练的呐喊声和刀剑撞击声……
可这一切都与莫克无关,他熟练的把两个布团塞在耳朵里,在毡毯上舒服的翻了个身,又呼呼大睡起来,过了一顿饭功夫,大批的骑士策马奔驰把地面震得如打雷般响动,终于把莫克惊醒,他打个哈欠嘟哝道:一群白痴。在他看来,每天舞刀弄剑的把自己弄的又脏又累还满身伤痕,实在是笨到了极点。这些人难道不知道什么是享受生活吗?他们整天嚷嚷着要追寻英雄的足迹,恢复神之鞭的荣耀,其实,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每天能吃上鲜嫩的风鹿肉,睡到自然醒,实在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啊。当然,自己是绝对不会去捉那该死的跑的比风还快的风鹿的。
想到这,莫克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他无奈的坐了起来,环顾四周,他的帐篷里实在是简朴到了极点,除了地上铺的厚厚的毡毯和羊绒外,只有一张原木做成的圆桌,桌面上还留着刀劈斧琢的痕迹,没有丝毫打磨修饰。莫克绝对不承认这是因为自己懒惰造成的,他坚持认为这么做是保留了大自然的纯朴。
“伊利莎怎么还不来?”莫克嘀咕着,没过多久,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跑进来,手上拿着两个烤的香喷喷的酥饼,叫道:“莫克大哥,我刚烤好的,快吃吧。”伊利莎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一双大大的眼睛好似最纯净的天空般湛蓝,脸上有极淡的绒毛,跟其他兽灵比要少的多,一双灵巧的小耳朵,时不时的抖动着,可爱极了。
莫克把毡毯上的羊绒团成一团,翘着二郎腿靠在上面,一边咬着酥饼一边说:“伊利莎,你每天给我送吃的,伊拉大叔不会有意见吗?”“当然不会了,老爹说你救过我,给你送饭是应该的,还说你实在太懒了,如果不给你送饭吃,你很可能会饿死自己,哈哈哈。”
唉,部落里的人怎么都不懂得自己的自然怜悯之心呢?自己不去砍柴是因为自己爱护自然啊,不跟他们一起打猎是因为自己怜悯动物啊。当然自己怜悯就够了,不支持其他人这样做,否则连蹭饭的地方都没有了。不过现在除了伊利莎家之外也确实没地方蹭饭了,基本上别人都是拿着棍子招呼自己。看来当初从雪狼嘴边救出伊利莎实在是一件非常正确的事情啊,我会告诉你当时我背着伊利莎跑那么快是因为雪狼的利齿离我臀部只有两公分的距离吗?什么?你说把伊利莎丢下?我的良心绝对不允许我那么做,如果我真的那么做了,一定会被自己的老爹活活打死,那并不比成为雪狼的食物死的更体面。
布帘一掀,一个高大的身影披着晨光进来,伊利莎欢快的叫道:“莫查大叔好。”莫查笑着对伊利莎点点头,然后转向莫克脸色立刻阴沉下来。莫克随意的招招手:“老爹早上好。”莫查看着莫克惫怠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都快要吃午饭了,还早?你是不是还准备在帐篷里睡上一天?你已经十八岁了,已经是个男子汉了,还要靠别人的接济生活,你不觉得羞愧吗?”莫克把最后一口酥饼咽下去,油乎乎的双手随意在毡毯上抹了两下,又舒服的靠在羊绒团上道:“老爹,怎么过都是一天,何必过得那么累呢?我觉得现在挺好啊。”莫查怒道:“你自己愿意做废物,也不要连累别人。我问你,大祭司让你砍两捆柴交到祭坛,你是不是把你大哥的柴偷了?”“我那是为大哥好,砍柴能锻炼身体,我给大哥多一次锻炼的机会。”“那你三弟猎的风鹿呢?是不是你偷了?”“我给三弟多一次跑步的机会,跑步有助于身体发育,能让三弟长的更高。”
莫查气的鼻孔里喷出两道粗气,从腰间抽出鞭子就要抽莫克。伊利莎扑上来抱着莫查的腿叫道:“大叔别打莫克大哥,他会改好的。”莫查指着莫克吼道:“你现在就出去给我打猎,今天猎不到三头风鹿,我就把你赶出部落。”
莫克狼狈的钻出帐篷,伊莉莎跟出来担心的说:“莫克大哥怎么办?你能抓到三头风鹿吗?”莫克毫不在意的道:“别担心,老头吓我的,我不信他会把自己的亲生儿子赶出家门。”说完莫克挥挥手一摇三晃的朝南边走去。
莫查看着莫克懒散的背影摇摇头,站在原地沉思一会儿,向着部落中央走去。在部落最中心处鹤立鸡群般耸立着一座高大的帐篷。这顶帐篷通体洁白,比旁边的其他帐篷整整高出一半来,帐篷两边飘扬着高高的旗幡,上面涂满了代表着风神的符号。两个高大的兽灵族勇士守护在帐篷两侧。
其中一名勇士道:“嘿,莫克,你来这里是要见大祭司吗?”莫克点点头:“是啊,我正是来求见大祭司的。”“你等着,我去通报一声。”勇士进去片刻很快出来道:“大祭司可以见你,进去吧。”莫克点点头,掀开门帘走了进去。
帐篷内宽阔空旷,两壁挂着一些兽骨饰品,里面一张巨大的桌案,上面摆满了不知名的草药和动物骨骼,须发苍白的大祭司正在轻轻搅动一个器皿里颜色诡异的液体。
莫查轻叫一声:“大祭司。”大祭司放下搅棒走过来道:“莫查,坐,我们是老朋友了,不必拘束。”两人坐下,莫查面带怒容道:“大祭司,莫克那混账小子整天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再这样浪荡下去我担心他整个人都废了,我想让他做您的学徒,学些技能,总会对部落有些用处。”
大祭司沉吟片刻道:“莫查,你还记得莫克出生时的征兆吗?莫克将来的成就在我之上,在我身边会耽误了他。”莫查苦笑道:“当日的事情我一直没忘,可是现在莫克越来越不像话了,我有时甚至怀疑是不是我们猜错了。”
大祭司严肃的说:“那是风神的指示,决不会有错,或许莫克就是远古流传下来的预言中的英雄,能改变我们兽灵一族命运的人。”说完大祭司点起一枝香,盘膝坐下,双手摆了一个奇异的手势,嘴里念诵着悠扬而有节奏的音节,整个帐篷沉浸在一种神秘的氛围之中。
莫查小心翼翼的坐着,连大气都不敢喘。过了许久,大祭司才停下,对莫查说:“莫克的机遇不在这里,而是在遥远的北方。以前我一直看不透部族的未来,但是刚刚却参悟到了一点,或许是命运的序曲即将拉开帷幕,我清楚的看到,我们兽灵一族的命运就寄托在莫克身上,把他放出去,外面广阔的世界才是他的天地。”
整个部落的南边是兽灵一族最忠实的伙伴-雪狮的群居地。雪狮全身的毛洁白如雪,成年的雪狮灵活矫健而又力大无比,有着锋利的爪子和尖刀般的利齿,奔跑时疾如闪电,有极强的攻击力。昔日兽灵一族的无敌军队“神之鞭”能纵横天下,所向披靡,雪狮绝对功不可没。
莫克来到雪狮群居地,成群的雪狮正在一片湖泊边洗澡嬉闹,莫克打个呼哨,一头年幼的雪狮飞快的跑过来扑到莫克身上,莫克拍拍雪狮的脑袋:“欧迪,你还好吗?”雪狮伸出大舌头亲昵的舔莫克的脸,莫克叫到:“欧迪别这样,大家都是男士,要注意风度。”
欧迪是莫克两年前结成契约的伙伴,每个兽灵都会有一头雪狮相伴,雪狮的寿命极长,基本跟兽灵差不多,一旦结成契约就会相伴终生,亲密度甚至超越家人。欧迪今年才七岁,算起来还在少年期,速度与力量跟成年雪狮比起来有很大差距。
在风迹部落的北边是无边无际的林海,叫古代森林,据说森林的另一头一直通到深渊海峡。当然这只是传说,从来没有兽灵能穿越这看起来无边无际的林海。古代森林靠着部落的这一面已经被世世代代的兽灵们趟过无数次,绝对没有什么凶猛的野兽,只有为数不多的雪鸡,雪兔等性情温和的动物。为什么这些动物的名字都带个雪字呢?这个问题莫克也不知道。
莫克带着欧迪来到森林边缘,找了一块树木稀疏,阳光较多的地方,靠着一棵大树坐下,然后对欧迪说:“很久没有训练你打猎了,去抓只雪兔或雪鸡回来,要鲜嫩多肉的,鲜嫩多肉你懂吗?”雪狮的智力很高,极有灵性。欧迪瞪着莫克打了个响鼻,似乎对主人每次都坐享其成极为不满,然后迅速消失在森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