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贪辨腐,是个很简单也很复杂的问题。《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卷中有康熙帝的一段话,是康熙五十三年(1714 年)十二月,皇帝会见大学士时说的。帝云:“清官多刻,刻则下属难堪,清而宽方为尽善。朱子云‘居官人,清而不自以为清,乃为真清’。又如《易》云‘不家食’。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诸其家,其何以济?故朕于大臣官员,每多包容之处,不察于细故也。人当做秀才时,负笈徒步,及登仕版,从者数十人,乘马肩舆而行,岂得一一问其所以来耶?”
康熙是个头脑清楚的皇帝,关注官员的生活细节。比如从秀才晋升为官员以前,好多人“负笈徒步”,而一旦进入官场,便“从者数十人,乘马肩舆而行”。人一旦有了一官半职,举手投足便与以前不一样了,和平民百姓更是不同。这不是自康熙始,自古而然。倘康熙帝只关注这种不同,也就没什么可称道的了。让人觉得这位皇帝清醒处就在于,他除了知道前后的不同,而且知道这种变化需要花费银钱,对资财“所以来”的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而且有贴近实际的认识。他的话,弦外之音就是:那些官的钱是哪里来的?还不是公帑、民脂!可惜,为了笼络官员,他没有追查财富的来源。虽然他并不认为那些多出来的资财是来源不明,但他坐上皇椅不久,可以说立足未稳,从策略上讲,不宜严厉追查这类事。
官员腐败导致皇权失落的过程是相当缓慢的,是好几代积累的结果。可一旦政治动荡,军事孱弱,政权大厦立马就稀里哗啦倾覆了。
因此在封建统治者那里,维护统治是第一位的,反腐败则始终要让位给“立竿见影”的政治行为。尤其咱们中国的老百姓,封建时期,哪个朝代的官吏不是吃民肉喝民血?只要官吏还给老百姓一条苟活的路,多大的冤屈都能忍受。《诗经》里说的“硕鼠”,老百姓已经供养好多年了,后来实在不像话了,才敢发发牢骚。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也是因为去戍守渔阳时遇雨误期,按照秦朝法令误期是要斩首的。所以陈胜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然后才说:全国老百姓长期受秦王朝压迫,痛苦不堪。假如没有误期当死的逼迫,陈胜再苦大仇深,秦王朝的官吏再鱼肉百姓,义旗也不一定由陈胜树起来。
康熙对贪官污吏宽仁,其原因在于他的新政权需要一种维护,需要一种认可,哪怕官员的“示忠”充满了虚假,他也认为相当重要。贪墨是邪恶之举,可对初履至尊的康熙来说,抵御远方的邪恶,往往不如急功近利带来的利益巨大。在深层次,康熙把肃贪清污与稳定政权或多或少置于对立位置,在思想深处将惩治贪污受贿的位置后移。在他统治的末期,出现“各省库项亏空,动盈千万”的后果,其实是前期这位皇帝“圣心宽大慈祥,未曾将侵蚀国帑、贪取民财之人置之重典”造成的。
康熙四十八年(1709 年),他慨叹道:“部院中,欲求清官甚难。”康熙四十九年,户部内仓亏空案暴露,涉及该部官员 112 人,侵蚀银两 64万两。
实际上,贪腐等对政权的削弱能力是强劲的,但它如软刀子杀人,致人毙命而不会淌出多少血。它对政权的撼动,不是暴风骤雨似的摧枯拉朽,而是污水浸濡而致墙体坍塌。贪污受贿,可以引发社会一系列病症,一个偶然的事件,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年轻时康熙就认为:“从来民生不遂,由于吏治不清”,主张“凡事俱可缓图,惟吏治民生,最难刻缓”。可惜,贪墨对政权潜在的摧毁力,终于被追求表面的稳定推在一旁。所以雍正即位后说:“朕今日不能如皇考(康熙帝)之宽容。”
不管实际如何,表面上对贪赃的治理更加重视了。
不过,康熙的行为也明确了两点:其一,识别谁贪谁腐不难,只需将其合法收入与支出比较就行了。比如,你的同事一分钱掰两半花尚感不足,而你却整日花天酒地,你的银子是哪来的?其二,治贪不是不能,而是心怀旁骛,懒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