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类固醇之初,确实可能带来运动员所期望的结果,而且副作用出现非常迟缓。因为类固醇是雄性激素,对女运动员尤其有害:药物会使妇女的肌体像男人一样发育,躯体和面部开始长出汗毛,声音变得深沉,喉结变大,月经失调。这些后果中许多是持久性的,有些不可逆转。过多使用还会损害肝脏、肾脏和心脏,女青年还会停止发育。对男运动员,同样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使用大量雄性激素后,体内就要停止分泌雄性激素和大量产生雌性激素来恢复自然平衡,会出现脂肪代谢紊乱,睾丸萎缩,胸部扩大,肝功能异常,失去生育能力等后果。类固醇类药物在强健肌肉的同时会破坏肌体,甚至造成人体跟腱爆裂、膝盖破裂、肌肉脱离肌蒂。一名长期服用类固醇的瑞典摔跤运动员就是这样悲惨的结局,最后无可奈何地结束了竞技生涯。
毒品在体育比赛之中
禁用药物中有一类称为刺激剂,又称兴奋剂,约有40多种,如苯丙胺、咖啡因、麻黄素、二乙胺苯丙酮等。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为止,运动员主要是服用以苯丙胺为基础的兴奋剂,并有不少新产品涌现。苯丙胺类是毒品,作为药用能增强精神和体力,提高人体反应的敏感性,改善运动中的竞技状态。如在短跑运动中的起跑、短距离游泳项目的起跳、入水,服用后可提高敏感性,增强爆发力。这类药物长期服用会成瘾,对人体有害,它可以导致人的过度兴奋和焦虑,进而影响判断力,导致受伤。它会使心血管系统紊乱,血压、心率急剧上升,诱发心脏病发作、脑溢血等。1967年7月13日,环法自行车大赛进行到第13站,在翻越旺图山的陡坡时,1965年度的世界冠军、比利时著名运动员汤姆·辛普森突然因心脏衰竭猝死。尸体检验结果表明,他赛前服用了过量的苯丙胺。
咖啡因在咖啡、茶叶中都少量含有,所以适量饮用可以提神醒脑,是人们喜爱的饮料。咖啡因作为药物,对于因急性感染中毒或催眠麻醉药物中毒的病人,当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时也可用,以抢救或者调节神经官能症病人的大脑皮层活动,但为了竞技而滥用就会危害人类。
1968年冬季奥运会开始实行药检,设立了毒品检查处。通过尿液化验,苯丙胺很容易被查出,服用了的运动员就会被取消资格,于是苯丙胺类应用逐渐减少,运动员们又去寻求更隐蔽、更有效的禁药。
掩人耳目的遮蔽剂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兴奋剂检查是强制性的,心中有鬼的运动员就千方百计想办法瞒过检测。最简单的办法是偷梁换柱,设法调包,用“干净”的尿样送检。但在检查执法日益严格的形势下,一些运动员为了蒙混过关,就采用隔开用药日期的办法。合成类固醇类的痕迹会在停药几周内消失,所以在比赛前一个月停用便可不露马脚。再一个办法就是使用遮蔽剂,遮蔽剂也是违禁药物清单中的一类。1987年,负责药检的各个检测中心在尿样中都不断发现有一种名叫丙磺舒的药物。为什么这种药物会频繁检出,而要检测的类固醇却找不到呢?经过调查研究才找到原因。原来丙磺舒使用后可以抑制合成类固醇药物在尿中的排出,使类固醇药物在尿中浓度降低,可能不被检出。丙磺舒就是一种遮蔽剂,服用后数小时内就生效。
汉城奥运会上,本·约翰逊服用类固醇被查出。奇怪的是他服药的历史已有五六年之久,却只有这一次被查出。1987年罗马锦标赛他以9秒83打破了世界纪录,赛后的药检却巧妙过关了。只有当他在汉城原形毕露之后,那次成绩才被宣布作废。在汉城,约翰逊也服用了一种绰号为“保护神”的遮蔽药物,这是前苏联发明的一种药物。约翰逊赛后取样时长时间排不出尿样来,正是这种药物的一种效果,使服用者一定时间内无尿可排。
另外一种遮蔽剂是表睾酮,使用之后可以使体内的类固醇药物睾酮与表睾酮的比值变小,而这一比值只有在大于6时才是阳性,所以比值变小就可以掩蔽违禁药物的使用。所以,检测方法和手段的进步非常重要。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5923名参赛者没有一个被查出服用了违禁药物。但运动会后,尿样被送到德国一家设备先进的机构复检,却发现仍有40多个样品呈阳性。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有了进步,查出13人违禁。1988年汉城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决心狠狠打击这股歪风邪气。化验室的整套设备耗资300万美元,配备80余人。开幕伊始,就有2名举重选手被剥夺金牌,接着又查出了本·约翰逊。但是,这次仍有漏网之鱼。圣火熄灭一年之后,经过复查,当时呈阴性的尿样,用更为先进的仪器检验,发现有50多人服用过类固醇。
其他禁用药物
国际体育比赛中属于禁止使用的药物还有麻醉剂、β-阻断剂、利尿剂和肽类激素四大类。
1.麻醉剂:又称镇痛剂,大约有10多种,如吗散痛、杜冷丁、吗啡、双氢可待因酮等。其中有多种生物碱,不少是毒品。它们对人体的神经中枢有较强烈的兴奋作用,服用后使人产生欣快感和心理亢奋态,出现幻觉,从而抑制了伤痛,增强比赛中的竞技状态。这类药物多有成瘾性,会引起很多心理及生理问题,容易诱发肿瘤,威胁人体健康乃至生命。
2.β-阻断剂:又称镇静剂,大约有10几种,如醋丁酰心安、拉贝洛尔、心的安、梭达罗等。它们是二类神经阻断药物,服用后,能阻断交感神经节,会降低人体的血压和心律,提高镇静感,稳定情绪,抑制手的颤抖,因此常被参加射击、射箭项目的运动员服用,以提高比赛成绩。长期使用,会给人的心脏带来严重损害。
3.利尿剂:大约有10余种,如乙酰唑胺、丁苯氧酸、速尿、汞撒利等。它们的作用是增加尿的排泄,能把积聚在皮下腹腔中多余的水分尽量排泄出来,从而达到在短时间内减轻运动员体重的目的,因此在举重、拳击、柔道、摔跤及其他与体重有关的比赛项目中有人服用。这种利尿剂多次使用,必将对人体的肝脏、肾脏和造血系统带来危害。
4.肽类激素:共有4种,即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生长激素、红细胞生成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都是内源性激素,使用后可起到雄性激素的作用,增加身体的耐力。
中国的反兴奋剂斗争
使用兴奋剂已经成了竞技体育领域的一个国际性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奋剂开始从西方传入我国。对兴奋剂问题,我国国家体育总局的方针政策是非常明确、一以贯之的,早在1989年我国就制定了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
1992年,中国奥委会及各单项协会成立了专门的反兴奋剂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199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明确规定了“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其次,还制定了一些配套的反兴奋剂措施,使我国的反兴奋剂工作初步形成了既符合国际体育组织规定,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法规体系。另外,还制定了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在运动队员中进行了深入的反兴奋剂教育。
在检查方面,检测范围不断扩大,预先不通知的赛外检查比例逐步提高,已经超过总检测数的50%。在处罚方面,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及有关人员、有关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反兴奋剂科研方面,我们的检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际奥委会每年都要对各国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进行一次资格考试,只要出现一例错误就将被降低水平等级。我国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虽然仪器设备在国际上只属于中等,但在科研人员的努力下,自建成以来始终保持着代表国际最高水平的A级实验室资格。令人遗憾的是1999年8月9日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在总部洛桑决定,中国两名游泳选手因药检呈阳性,均被禁赛3年。
以上情况表明,目前国内反兴奋剂的斗争仍然是非常严峻的、复杂的。
据权威人士介绍,截至到1999年8月12日,全国已经进行了2288例兴奋剂检查,发现阳性11例。其中针对城运会的兴奋剂检查,共进行了510例,查出阳性5例,阳性率为0.9%,已高出国内阳性率的平均水平为0.3%,值得警惕。
违禁药物是对体育比赛道德的践踏、对广大观众的欺骗、对运动员的身体伤害和竞争的不平等,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