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宾发表了他对众人证词的不寻常之处的见解:“你说得不错,把众人的证词进行了‘归纳’,但是这其中的‘不寻常’之处你却没有说出来,也就是说,你的看法并不特别,不过这不代表在这些证词中就真的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地方。你所说的证人们都认可声音粗哑的人是个法国人,关于这一点,争议不是很大。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众多证人对那个声音尖锐的人说法各异?我感到不寻常的地方不是人们不能确认他是哪国人,而是在这些证人中,既然有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甚至法国人,但是他们每个人都认为凶手是‘外国人’,也就是说,他们每个人都非常确定凶手和自己的国籍不同。更为奇怪的是,每个证人在证明凶手不是自己国籍的人时,竟然几乎都说自己没有听懂凶手的语言,他们用自己听不懂的语言来指认凶手所说的语言,这难道不奇怪吗?假如你不懂A国语言,那么你会确定凶手所说的正是A国语言,而且认定凶手就是A国人吗?
“警察证人是法国人,可他说自己虽然没有听懂凶手在说什么,但认为凶手所说的应该是西班牙文。餐厅老板是荷兰人,但他在不会讲法语的情况下认定那个声音尖锐的人是法国人;要注意,他自己不会说法语,而他的证词是经过翻译完成讯问的。裁缝师是英国人,他认为凶手应该是德国人,可是他自己其实听不懂德文。殡葬业者是西班牙人,并且很肯定凶手是英国人,与前面的证人一样,他自己不懂英文,只是根据对方讲话的口音做出的判断。意大利籍的西点糖果师则把这一荣誉交给了俄国人,可他自己从来没有和俄国人聊过天。还有一位银器工匠,他是法国人,但他与自己的警察同胞看法有些不同,他认为凶手大概是意大利人,他与警察同胞一样的是自己根本不懂意大利文,他的结论同样是根据口音判断,并确定这种口音是意大利的口音……所有这些只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凶手有着一种诡异的不寻常的口音,不然为什么从欧洲四面八方而来的证人都无法说清楚这是一种什么口音?当然你还可以说凶手的口音是亚洲的或非洲的,可是你也很清楚,在巴黎并没有很多亚洲人或非洲人。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排除凶手是亚洲人或者非洲人的可能性,不过我想你应该注意的是这样三点:首先,其中的一个证人说这个声音,与其说尖锐,不如说刺耳;其次,还有两个证人指证,凶手的音调是急促且不平均的;最后,所有的证人都不知道凶手到底说了什么,他们没有听清楚凶手说的任何一个词或字。”
杜宾接着说:“可能到现在你都不清楚我到底要表达什么。我想说的是,从这些意见分歧当中我们能够知道,只有从这两个有着粗哑和尖锐声音的人入手进行推测才能够深入到本案的事实中。我对此点很有把握,这一推测必然是合理的。可能‘合理’这个词还不能完全形容我的推测,应该这样说,侦破此案的唯一入手之处就是我所说的这一推测。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那两个当时在争吵的人到底在本案中涉嫌到何种重大的程度。你只要记住一点,那就是如果在一桩命案现场发生了粗哑和尖锐的两个声音的争吵,是十分奇特和不寻常的,这也是我要去现场所在的四楼房间进行更进一步侦查的原因。”
接下来杜宾要分析的就是凶手逃逸的可能出口了,他说:“假如现在我们身在案发现场的那间房子里,你会最先发现什么线索?是的,我们最先发现的将是凶手是怎样逃走的。爱斯巴奈雅母女死于被人谋杀这是确凿无疑的,而且杀害她们的凶手并非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凶手也不可能具有什么神鬼力量,而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么他一定有自己作案之后脱逃的办法和出口。可是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如何逃走的呢?让我们感到幸运的是,凶手逃走的路径并不是楼梯和大门,也就是说,凶手从案发现场所能逃走的路径可以排除楼梯和大门,这样我们就能够将调查范围缩小。
“凶手逃走的重心就在案发的四楼这个房间里,只要我们能够仔细地搜索,就一定可以把答案找出来。让我们把凶手可能逃走的各种方式逐一分析一下。首先能够确定的是,在众人准备从楼梯上楼时,本案的凶手仍然还在案发的四楼大房间中,或者是那个和大房间相连的小房间中。因此,凶手逃跑的出口就在这两个房间中可能的出口中。在这之前,警方已经对这两个房间进行了全面和细致的搜查,不论是地板、天花板还是墙壁,他们都进行了检查,因此如果真的存在秘密出口,他们一定早已经发现了。
“可是,这也是我不能完全相信警察的地方,我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但我们在现场的调查让我确信,在这两个房间中并没有秘密出口存在。通往走廊的有两扇门,这两扇门都是锁上的,并且是从里面反锁的;烟囱可能是逃走的路径,这两间房子的烟囱至少离壁炉有两三米高,或许它们能被凶手利用,从而躲避众人的搜查,可是烟囱的宽度非常狭窄,几乎连一只大猫都挤不进去,又怎么能让一个大汉藏身呢?首先不存在秘密出口,其次烟囱也无法让人藏匿和逃走,那么能逃走的地方就只有窗户了。小房的窗户与街道对着,假如凶手从此处逃走,则一定能够被街上围观的人发现。也就是说,能够让凶手逃走的一定是后面那间大房中的窗户。
“这是我们经过严密仔细的推理得出来的结论,但必须经过事实验证才能证明我们的结论没错,因此我们必须想办法证明我们的推论。这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可能的,也可能是警方根本不会认同的一个结论,但是这并非我们轻易否定自己推理结论的理由。我们如今要做的,就是证明我们推论的正确性,也就是要证明那些已经被警方仔细搜查过却视而不见的逃逸出口正是凶手最后逃逸的出口。”
杜宾为我摆出了大房间中两个窗户的特点:“在大房子里一共有两个窗户,其中一个没有被家具挡住,很容易就看得见;而另外一个的下半部已经被笨重的床架挡住了。没被挡住的窗户框的左侧有一个螺丝钉孔,上面被牢牢钉入了一根钉子,也就是说这个窗户是一个被从里头钉死的窗户,大概没有什么人能够打开它。而另一个窗户的窗扇,同样也被钉死难以打开。正是因为这样,警察才会认定,凶手是不可能从这两个窗户逃走的,于是他们没有把钉子去掉,把窗户打开,认真检查一下的想法。”
杜宾继续说:“就像你看到的,我的确近乎苛刻地进行了非常仔细和全面的检查,但不这样就无法证明我此前进行的推论,即,证明‘窗户是唯一出口’的结论。我们进行推理绝不能因为它们表面上不可能,或者警方不认同,就把自己的推论给否定。推理者的工作就是把那些不可能变为可能。”
杜宾还在调查中对窗框的特别之处进行了研究:“我要做的是从自己的结论开始向前倒推。如果凶手确实由大房中两个窗户中的一个逃走,那么那个逃走的窗户的窗框就不可能是外面也被钉紧的。当然,这一点警方也想到了,不过他们认为窗框看上去被钉得非常牢固,因此肯定凶手是不可能由窗户逃走的,于是他们就没有更加仔细地对窗户进行检查。但让人吃惊的是,窗框的确已经被牢固严密地钉住了!可是凶手是怎样逃走的呢?我猜测,这个窗框必然有能够自动开关的功能。我十分确信自己的这一猜测是正确的。因此,我到那个没有家具挡住的窗户前,花费了一些力气把钉子取出,准备拉起窗框,就像我之前预料到的,这非常难以办到。也正是如此,我现在十分确定,在这个窗框中一定藏了某种弹簧装置,只有这样才可能出现凶手开窗逃走后窗户又恢复到原来紧闭密封的状态。这一想法在我经过仔细检查之后得到了证实,隐形弹簧很快就被我找到了,我甚至尝试着压了压它,我对自己的这个发现非常满意,因此没有把窗框拉起来。”
杜宾又进一步对窗户的装置进行了说明:“然后,我又把钉子再次拧紧,仔细看了一下这扇窗。推想,假如凶手是从这个窗户逃走的,然后再将窗框拉下来,那么弹簧必然会自动恢复原来的状态,可是我发现此窗的钉子已经受到了破坏,难以再被牢固地钉住。这让你得到了什么结论?结论是很明显的,我也因此又把调查范围缩小了。凶手一定不是从这个窗户逃走的,因为这个窗户的窗框上,钉子仍然完好无损,是我花费了很多力气才打开的。既然凶手不是从这个窗口逃走的,那么凶手逃走的地方一定是另外一个窗户。按照我的推测,从理论上说,这两个窗户的窗框上应该有一样的弹簧装置,如果存在不同,唯一可能的情况是,它们的钉子样式或钉法不同。于是我爬上了铺有粗麻布的床架,透过床头板,对第二个窗户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特别是试了一下那个容易被发现的弹簧装置,果然不出我所料,这里的弹簧装置和前一个窗户上的没什么区别。而且其上面的钉子看上去与前一窗户窗框上的钉子样式和钉法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紧紧被钉进里面。”
这岂不是说明杜宾之前的推测根本不通?但是杜宾又向我进行了解释:“是的,你可能已经听糊涂了,这是因为你误解了‘归纳’的本质。我们从一开始的推论到现在为止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问题一定是这个窗户的钉子。从表面上看,它与先前那个窗户上的钉子样式没有不同,假如的确是钉子的问题,那么它们的问题一定是钉法不同。从归纳分析上来说,‘钉子的样式’这一因素已经不用再花费时间考虑了,但这不意味着我们的思路已经被中断,接下来我们的任务就是了解‘钉子的钉法’到底出现了什么古怪。当我用手去碰那个钉子时,它是断裂且松动的,只有部分钉身仍然在钉孔里,其余的钉身和钉头已经脱落了。它断裂的痕迹并不是新的,边缘还有锈斑,这说明这根钉子在很久之前便已经断了,只是这颗钉子又被敲进此窗框底部的最上沿,因此好像仍然钉死在里面没有脱落而已。我已经验证了断裂的钉头和钉身与这颗钉子是同一颗钉子,因为断裂处是非常吻合的,就像根本没有断过一样。我将弹簧装置压了一下,轻轻地将窗框拉高了几英寸,那颗出现问题的钉子仍然是牢牢地在钉孔中没有脱落,它能够与窗框一起升高,而再将窗框拉下来,把窗户关好,这颗钉子同样安然无恙,‘看上去’它就跟牢牢钉死在里面没有动过一样。”
杜宾说:“这就是凶手逃跑的地方,它的谜题已经解决了,凶手一定是从这个被床架挡住的窗户逃离现场的。他在逃出去之后轻轻地把窗户再关好,而窗户本身装有的弹簧装置将窗户自动关好,窗户里面没有任何异常,这让所有人都觉得这个窗户是早已被钉子钉死的,因此根本不可能是凶手逃走的地方,于是就不再进行仔细的检查了。”
杜宾的推论非常精彩,可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凶手是怎么进来的。关于这一点正是杜宾接下来要分析的:“在这一谋杀案中,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作案凶手是怎样进入房子里行凶的?我们对现场建筑物进行了观察,围绕房子走了一圈,对其周围的所有相关地形进行了调查,这让我弄清楚了这个问题。你有没有发现在这栋房子附近的那根避雷针?它与凶手逃走的窗户只有一米半左右的距离,这是一段不短的距离,因为很少有人能够一步跳过去,直接到窗户边而进入房子。可是,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四楼的百叶窗。它的款式与其他楼层的百叶窗不同,十分特别。按照巴黎工匠的叫法,这种百叶窗被称为‘铁格子’。在今天的巴黎,这种百叶窗已经很少了,听说在里昂和波尔多的一些老房子中还有这种款式的百叶窗。
“你有没有发现它其实像一道单扇门,可以从一旁推开。而其上半部则是镂空的格子状,这非常适合做攀附的把手。整个百叶窗至少有近一米宽。当我们到屋后观察这栋房子时,这两个窗户上的百叶窗恰好是半开的状态,也就是说,它们和墙面呈一个直角。我相信警察一定也来到过屋后进行了调查,他们也一定发现了这一百叶窗的宽度非常之宽,可是因为他们在一开始就认为凶手是不可能从窗户逃走的,因此他们并没有重视这里的百叶窗与其他处不同的特征,也没有重视百叶窗的宽度问题,或许只是匆匆过了一眼了事。但对我来说,这是解释凶手怎样进入房间作案的重要线索。
“一切都非常清楚:假如靠着床架窗户的百叶窗被完全打开,那么窗扇是紧贴着墙壁的,百叶窗有一米左右宽,也就是说它的最外沿距离避雷针只有大约六十厘米的距离。如果凶手身手还算不错又义无反顾,那么他只要使劲往百叶窗一边一探身就能抓住百叶窗上方的镂空格子来到窗户跟前,这不是不可能的。首先他得用手抓住百叶窗的镂空格子,然后将自己的双脚离开还在避雷针处的支撑点,紧紧贴在墙上,只要脚用力一蹬,便可以整个人荡到窗户边。如果当时窗户又是开着的,那么凶手就可以直接荡进房间里了。”
杜宾紧接着说到了凶手的一些外在特征:“当然,你要知道,我刚才推测的这种进入房间的方式其实是不容易的,它不但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作案凶手的身手一定矫健敏捷,不然他完不成进入房间这一作案的前提程序。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
杜宾的推理似乎没有终结了,他完全进入了痴迷的状态,滔滔不绝。他说:“你可能对我说的凶手有着不凡的身手有所怀疑,你想得到更为清晰准确的证据。但是我要告诉你,尽管我一时之间还没有事实证据,可是这不妨碍我对凶手有比常人更加敏捷身手的推断。发现事情的真相,在法律上可能必须有证据的支持才算作数,可是推理就不一样了。我们的目的也正是依靠严密的推理来揭开事神秘的面纱,至于是否有法律效力,并非我要关心的事。我刚才让你特别记住凶手的身手敏捷,是因为这是凶手一个重要的外在特征。你想一想这名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身手比普通人更为矫健敏捷,而且他的口音和声音奇特、尖锐,音调都是不平均的,不管他说什么,几乎没有人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也听不出他说的是哪种语言,当然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哪国人……当你把这一切都联系到一起时,你觉得怎样?你认为这个凶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