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大多时候都是孤独的。
于是,许多人都想摆脱这种孤独;他们开始攀附权贵,阿谀奉承;甚至结交狐朋狗友。来自社会最底层的人们,拼着命的往上爬,他们更害怕这种一无所有的孤独。
叶不凡来自农村,来自偏僻的村庄,世代的人们靠着打猎和耕种维持生活,还要给帝国交各种税,生活艰难而朴素。
他是个不安分的人,所以他来到了西南郡最大的城市,天星城。
来的时候,他带上了一个自己青梅竹马长大的邻家小妹苏雅,还有长得五大三粗,魁梧劲大的孤儿南彬,以及自己的堂兄弟叶云海。
他说:“我要带你们去闯出一片天地,我要带你们走出现在的贫穷,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不管走到哪里,前前后后护卫跟班一堆,只有我们欺负人,绝不允许别人欺负我们。”
就这样,三个不懂世事的农村孩子就被他忽悠去了城市。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经过半个多月的长途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梦想中的城市,天星城。
但是,进城之后,夜不凡并没有兑现他的承诺,依旧露宿街头,饱一顿饿一顿;只不过他每天昼出夜归,不知道做些什么。
苏雅今年十七岁,本来应该嫁人了,就在隔壁村子前来娶亲的前一天,叶不凡带着他们离开了村庄。她坐在地上,满脸脏兮兮的,眼中一点神采都没有。
“早知道在家里安安分分的嫁人算了,何必出来受苦。”苏雅在抱怨。
“姐,我相信我哥一定说到做到,他一定会带我们过上好日子的。”叶云海一旁开口,小小的眼睛里全是坚定。
只有他和南彬知道叶不凡的秘密,就算他年龄小,没有见过世面,但是在叶不凡那诡异的能力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相信他什么?他就是一个乡下人,在这城市当中,他能做什么?他不认识权贵,没有朋友,他什么都不懂,他能带我们过上好日子吗?”经历了这么多,冷静下来的苏雅终于想通了很多问题,就像她说的,叶不凡什么都不会,凭什么带他们过上好日子。
“你不相信我哥,当初你跟着我哥出来干什么?”叶云海有些不高兴了,四个人当中,他年龄最小,十六岁。南彬最大,二十三岁,叶不凡排第二,二十岁。可是,南彬却出奇的听叶不凡的话。
“我……”苏雅不知道怎么反驳,最终沉默下来。
黄昏时分,叶不凡终于回来了,他换上了一身崭新的白色锦袍,脸洗得干干净净,长发扎成一束垂在背上,棱角分明的脸上,透着一丝淡淡的笑。
叶云海三人愣住了,简直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叶不凡。
“给你们,快点换上,我带你们去做件大事。”叶不凡说着,扔出了一个包裹。
叶云海拿过来翻开,乖乖,全是绸缎做的衣服,摸起来滑滑的,像女人的肌肤。他们这辈子别说穿了,连见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布料。
见状,苏雅凑过来,一脸是惊喜,抱着这衣服又闻又摸,舍不得放开。
“别磨蹭了,找地方赶紧换上。”叶不凡发话,三人才回过神来,随即离开,各自找地方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三人陆续出来,穿上衣服,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但也只是比以前稍微好点。之前像是土包子,现在却像个乡巴佬。他们粗糙的脸,加上被风沙长年累月侵蚀的肌肤,就算穿上绫罗绸缎,依旧改变了他们的身形。
叶不凡在心里暗叹一声,吩咐他们去找水把脸洗干净,然后带着他们三人离开,朝着城西堕落街而去。
南彬穿着水蓝色的长袍,本来挺适合他高大的身材,但他似乎不习惯这种束缚,敞开了胸膛,露出他胸前的一撮黑毛。两个袖子挽起来,跟在叶不凡的身后。
叶云海本来也不大习惯,看着叶不凡穿的那么得体,也有样学样,若不是他的那张农村脸,却也像富家公子。
变化最大的还是苏雅,毕竟是女人,要比男人讲究些,而且天生会打扮,虽然脸色不怎么好,却也差不到那里去,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的言行举止。
“哥,这是去堕落街吗?”走着走着,叶云海看出了叶不凡的意图,开口问。
“嗯。”
“为什么要去堕落街?”
“因为这里有黑暗,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我们这种小人物崛起的地方,我要在这里建立一个庞大的组织,叫黑社会。”
叶云海抓了抓头,有些不太理解这黑社会的意思。但他知道,自己这个哥哥满脑子都是他们不懂的东西,更可怕的是他还能召唤一种叫做“枪炮”的武器,就算在千米之外他都能杀人。
这个秘密,除了他就只有南彬知晓。
叶不凡,一个来自地球拥有现代社会观念和常识的灵魂,一觉醒来,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个叫“叶不凡”的身体里,取代了原来这个叫叶不凡的乡村青年。更让他惊奇的是,他竟然可以召唤各种热武器。
不然,一个没见过世面,不知道外面世界是什么样子,只知道打猎,种地的人怎么会想到要去城市里闯荡。
祖上几辈人都不敢想的事情,偏偏他就想了。
不但想了,他还破坏了别人的婚礼,他还带着三个人两手空空的就进城了。
今天,就是他崛起的日子,这么多天的考察,他终于摸清楚了这里的形式。堕落街虽然叫一个街,实际上区域很大,几乎占据了整座城四分之一的面积。
这里,官商匪勾结,是有名的销金窟,各种地下势力在这里盘踞。叶不凡想要崛起,只能从这里入手。
而堕落街又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黄金街,一个是黄土街。说白了,就是富贵和贫民的区别。进不去大场子挥霍,那些有不良嗜好的穷鬼得有个地方玩耍吧!于是,他们唯一能来的地方,就只有黄土街。
叶不凡要去的地方,也就是这黄土街。
金玉殿,一个简陋的小铺子,这里经营着一些酒水和各种赌具;在这店铺的后面,是一个类似于四合院的大院子,里面很杂乱,有女人、有烈酒、有赌博;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显得特别的腐败奢靡。
进入大院,他们就看见各种衣着暴露的女人和男人们玩着暧昧,有些女人还光着上身,任凭那些男人在她们身上抚摸。
“凡哥,你带我们来这个地方做什么?”苏雅脸色通红,她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面对这些画面,非常的不适应。
倒是南彬和叶云海看得呆了,感觉眼花缭乱,不知道瞧什么地方好。
“有点出息好不好?”叶不凡在南彬和叶云海的身上各自拍了一巴掌,然后大声喊道:“这是谁的地盘,出来见我。”
闻言,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目光都落在叶不凡身上。
“这人是谁?怎么敢来刀疤狼的地盘闹事?”
“没见过啊!他这么大叫是要干什么?”
这时,五六个手中提刀的打手跑出来将他们围住,一个扛着长刀的魁梧大汉盯着叶不凡看了两眼,随即不屑的道:“你是什么人?敢在这里大呼小叫?”
见到这个阵仗,南彬紧握着拳头,做好随时动手的可能。苏雅和叶云海则满脸的紧张,站在叶不凡的身后,显得特别的害怕。
叶不凡笑了笑,道:“我叫‘枪神’,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第一:接收这里;第二:收了你们做小弟。”
闻言,对方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就你还叫‘枪神’,你的枪呢?你看看你身后的三人,一个娘们,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这样就想来接收我们狼爷的地盘,小子,你是不是还没睡醒啊?”
说完这话,那些人猖狂大笑起来。
然后,叶不凡伸出右手,一道紫光亮起,手中就多了一把古怪的东西。
邪异的一笑,叶不凡道:“这就是我的武器,它叫沙漠之鹰,是一种手枪,和你们说的枪不一样,看到我食指扣的这个地方没有?只要我轻轻一按,你们就会有一个人被它杀死。若我连续的按,你们还没靠近我,就会被全部杀掉。怎么样?想不想试试?”
众人见状,个个震惊,他们不是震惊叶不凡的武器,而是震惊叶不凡的这个能力。能凭空召唤出东西来,在西西亚大陆,就只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人才可以,那就是召唤者。
可是这种人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万人敬仰,最强大的召唤者就连帝国都要忌惮几分,他们怎么会对堕落街这些地下势力感兴趣?
“原来是召唤师大人光临,有失远迎,只不过不知道召唤师大人怎么会对我们这个小小的金玉殿感兴趣啊?”随着这个声音,一个脸上有疤的光头男子走了出来,虽然没有发怒,却给人一种凶戾的感觉。
接着,他一招手,立刻有二三十人冲了出来,个个手握长刀,杀气森森。显然,他也对召唤师有所忌惮。但这也让叶云海和苏雅更加的惧怕。
“不必客套,你只有一个选择,臣服我,或者被我杀死。”
“如果我不呢?”刀疤狼眼中闪过一丝杀意。
“碰!”
一声枪响,刀疤狼左边的一个小弟应声倒地,他的额头上有着一个血窟窿。众人惊异,都没有反应过来,就看他噗通一声倒在地上。
“碰!”
又是一声枪响,刀疤狼右边的一个小弟同样应声倒地。接着,叶不凡把枪口对准刀疤狼,冰冷彻骨的道:“怎么样?你们其他人想不想试试?刀疤狼,你若回答的我不满意,下一个倒下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