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唯《乾》、《坤》,为能尽之。若《屯》、《随》二卦,但大亨贞。《临》、《无妄》、《革》三卦,皆大亨以正而已。有亨、利、贞者十一,《蒙》、《同人》、《离》、《咸》、《兑》、《恒》、《遁》、《萃》、《涣》、《小过》、《既济》也。元、亨、利者一,《蛊》也。利、贞者八,《大畜》、《大壮》、《明夷》、《家人》、《中孚》、《蹇》、《损》、《渐》也。亨、贞者三,《需》、《困》、《旅》也。元、亨者三,《大有》、《升》、《鼎》也。亨、利者五,《贲》、《复》、《大过》、《异》、《噬嗑》也。亨者九,《小畜》、《履》、《泰》、《谦》、《节》、《坎》、《震》、《丰》、《未济》也。利者五,《讼》、《豫》、《解》、《益》、《夬》也。贞者四,《师》、《比》、《否》、《颐》也。唯八卦皆无之,《观》、《剥》、《晋》、《睽》、《姤》、《归妹》、《井》、《艮》也。若以卦象索之,如《剥》、《睽》、《姤》犹可强为之辞,他则不复容拟议矣。
【译文】
《易经》中的元、亨、利、贞,称为“四德”,只有《乾》、《坤》二卦能够占全。像《屯》、《随》二卦,只是大亨贞。《临》、《无妄》、《革》三卦,都只是大亨以正而已。占有亨、利、贞三德的有十一卦,他们是《蒙》、《同人》、《离》、《咸》、《兑》、《恒》、《遁》、《萃》、《涣》、《小过》、《既济》。占有元、亨、利三德的只有一卦,即《蛊》卦。占有利、贞二德的有八卦,他们是《大畜》、《大壮》、《明夷》、《家人》、《中孚》、《蹇》、《损》、《渐》。占有亨、贞二德的三卦,为《需》、《困》、《旅》。占有元、亨二德的三卦,为《大有》、《升》、《鼎》。占有亨、利二德的五卦,为《贲》、《复》、《大过》、《巽》、《噬嗑》。占有亨一德的有九卦,为《大畜》、《履》、《泰》、《谦》、《节》、《坎》、《震》、《丰》、《未济》。占有利一德的五卦,为《讼》、《豫》、《解》、《益》、《夬》。占有贞一德的四卦,为《师》、《比》、《否》
、《颐》。一德也不具备的有八卦,为《观》、《剥》、《晋》、《睽》《姤》、《归妹》、《井》、《艮》。如果从卦象上探求,如《剥》、《睽》、《姤》还可勉强与四德扯上一点关系,其它五卦则毫无可能了。
孙坚起兵
【原文】
董卓盗国柄,天下共兴义兵讨之,惟孙坚以长沙太守先至,为卓所惮,独为有功。故裴松之谓其最有忠烈之称。然长沙为荆州属部,受督于刺史王睿。睿先与坚共击零、桂贼,以坚武官,言颇轻之。及睿举兵欲讨卓,坚乃承案行使者,诈檄杀之,以偿囊忿。南阳太守张咨,邻郡二千石也,以军资不具之故,又收斩之。是以区区一郡将,乘一时兵威,辄害方伯、邻守,岂得为勤王乎?刘表在荆州,乃心王室,袁术志于逆乱,坚乃奉其命而攻之,自速其死,皆可议也。
【译文】
董卓窃取了国家的大权,天下共同发动义兵讨伐他,惟孙坚以长沙太守的身份带兵先至,为董卓所惧怕,独他有功。因此为《三国志》作注的裴松之说他最有忠烈之心。然而长沙属荆州管辖,受荆州刺史王睿的邻导。睿先与坚共同攻击零陵、桂阳一带的“强贼”,坚是武官,王睿对他颇不看重,言语之间有些轻视的意思。当王睿起兵欲讨伐董卓时,孙坚乃假托案行使者的手令,将他杀死,以泄过去的怨恨。南阳太守张咨,与长沙领郡的二千石官,因为没有为孙坚提供军资,又将他收斩。孙坚以区区一个郡将,乘一时兵威,杀害方伯、邻守,难道可以称为勤王之忠烈吗?刘表在荆州,一心扶持王室,袁术志在为逆称帝,孙坚却奉袁术之命前去攻打刘表,结果自取其祸。所有这些,都值得重新议论。
孙权封兄策
【原文】
孙权即帝位,追尊兄策为长沙王,封其子为吴侯,按孙氏奄有江、汉,皆策之功,权特承之耳,而报之之礼不相宜称。故陈寿评云:“割据江东,策之基兆也,而权尊崇未至,子止侯爵,于义俭矣。”而孙盛乃云:“权远思盈虚之数,正本定名,防微于未兆,可谓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其说迂谬如此。汉室中兴,出于伯升,光武感其功业之不终,建武二年,首封其二子为王,而帝子之封,乃在一年之后。司马昭继兄师秉魏政,以次子攸为师后,常云:“天下者景王之天下。”欲以大业归攸。以孙权视之,不可同日论也。
【译文】
孙权即帝位,追尊其兄孙策为长沙王,封策子为吴侯。案孙氏能占有长江、汉水流域的广大地区,都是孙策的功劳,孙权只是继承而已,而报答孙策的礼遇却很不相称。所以陈寿评论说:“割据江东,是孙策奠定的基础,而孙权对孙策的尊崇却很不够。孙策的儿子只给予侯爵,从情理上是太薄了。”而孙盛则说:“孙权深谋远虑,熟知事物盈虚的规律,正本定名,防微于未兆,可以说是在事物尚未出现时就作了这方面的事,在未乱时就已开始治乱了。
”这种说话迂腐荒谬到了如此地步。汉室中兴,始于刘秀之兄刘纟寅(字伯升),光武帝感叹其兄功业之未完成就被杀了,建武二年,首先就封刘纟寅二子为王,而光武帝自己儿子的封爵,是在封兄子一年之后。司马昭继承兄司马师的权位,掌握曹魏大政,以次子司马攸过继给师为后,常说“天下者是景王的天下”,欲以大业归司马攸。孙权与他们相比,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
逾年改元
【原文】
自汉武帝建元纪年之后,嗣君绍统,必逾年乃改元。虽安帝继殇帝,亦终延平而为永初。桓帝继质帝,亦终本初而为建和。唐宣宗以叔继侄,亦终会昌六年,而改大中。独本朝太祖以开宝九年十月二十日上仙,太宗嗣位,是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改为太平兴国元年,去新岁才八日耳。意当时星辰历象考卜兆祥,必有其说,而国史传记皆失传。窃计岭、蜀之远,制书到时已是二年之春。是时,宰相薛居正、沈伦、卢多逊失于不考引故实,致行之弗审,使人君即位而无元年,尤为不可也。若唐顺宗以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嗣位,至八月辛丑,改元永贞。盖已称太上皇,嫌于独无纪年,故亟更之耳。刘禅、孙亮、石宏、符生、李璟未逾年而改,此不足责。晋惠帝改武帝大熙为永熙,而以为欲长奉先皇之制,亦非也。唐中宗仍武后神龙,梁末帝追承太祖乾化,孟昶仍父知祥明德,汉刘知远追用晋天福,隐帝仍父乾祐,周世宗仍太祖显德,皆非礼之正,无足议者。唐哀帝仍昭宗天祐,盖畏朱温而不敢云。
【译文】
自汉武帝用“建元”年号纪年之后,继承君位者,必定要等到次年才改新元。就连东汉安帝继承年仅一岁而夭折的殇帝,亦终延平年后才改为永初。桓帝继承质帝,也是终本初年后才改为建和。唐宣宗以叔继侄,亦终会昌六年而改大中元年。惟独本朝(指宋朝)太祖以开宝九年十月二十日登仙(逝世),太宗嗣位,当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改为太平兴国元年,去新年只有八天。估计当时必定有人根据星辰历象,考卜兆祥,认为这样做有道理,但国史、传记没有记载。估算岭南、巴蜀距离遥远,当新皇帝登位的制书到达时已是第二年的春天。当时,宰相薛居正、沈伦、卢多逊失误于没有考证已有的先例,做事不加详审,使人君即位而无元年,这是很不成体统的。像唐顺宗以贞元二十一年正月继位,至八月辛丑,改元永贞。大约是顺宗已称太上皇,对自己没有年号感到不好,因此,急于要改年号。刘禅、孙亮、石宏、苻生、李璟等未到次年就改元,对于这些人来说,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指责的。晋惠帝改武帝太熙为永熙,而以为要长久奉行先皇制度,亦不可取。唐中宗继位的当年仍然沿用武后的神龙年号。梁末帝追承太祖乾化年号,孟昶仍用父亲孟知祥的明德年号。后汉刘知远追用后晋的天福年号。隐帝仍用乃父年号乾祐,周世
宗仍用太祖显德年号,都不是符合正统礼仪的,不足以议论。唐哀帝仍沿用昭宗天祐年号,大约是畏惧朱温不敢更改年号。
贼臣迁都
【原文】
自汉以来,贼臣窃国命,将欲移鼎,必先迁都以自便。董卓以山东兵起,谋徙都长安,驱民数百万口,更相蹈藉,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无复鸡犬。高欢自洛阳迁魏于邺,四十万户狼狈就道。朱全忠自长安迁唐于洛,驱徙士民,毁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长安自是丘墟。卓不旋踵而死,曹操迎天子部许,卒覆刘氏。魏、唐之祚,竟为高、朱所倾。凶盗设心积虑,由来一揆也。
【译文】
自汉朝以来,贼臣窃夺国命,准备改朝换代时,必定要先迁都以自便。董卓以山东起兵,谋徙都长安,驱使百姓数百万口入关,沿途互相践踏,走时,董卓又将洛阳的宫庙、官府、居家付之一炬,以至洛阳二百里内再无鸡鸣犬吠之声。高欢自洛阳迁东魏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四十万户狼狈上路。朱温自长安迁唐于洛阳,驱赶士民,焚毁宫室以及民间庐舍,长安自是成为废墟。董卓迁都后不久被杀死,曹操将天子迎到许昌,终于覆灭刘氏。东魏、唐朝的国祚,竟为高欢、朱温所倾覆。凶恶的盗贼处心积虑,自古都是这样。
舆地道里误
【原文】
古今舆地图志所记某州至某州若干里,多有差误。偶阅元祐《九域志》,姑以吾乡饶州证之,饶西至洪州三百八十里,而《志》云:“西至州界一百七十里,自界首至洪五百六十八里。”于洪州书至饶,又衍二十里,是为七百六十里也。饶至信州三百七十里,而《志》云:“东南至本州界二百九十里,自界首至信州三百五十里。”是为六百四十里也。饶至池州四百八十里,而《志》云:“北至州界一百九十里,自界首至池州三百八十里。”是为五百七十里也。唐贾耽《皇华四达记》所纪中都至外国,尤为详备,其书虔州西南一百十里至潭口驿,又百里至南康县。然今虔至潭口才四十里,又五十里即至南康,比之所载不及半也。以所经行处验之,知其他不然者多矣。
【译文】
古今舆地图书所记某州至某州若干里,多有差误。偶读元祐《九域志》,仅以我家乡饶州(今江西波阳)加以证明,饶州至洪州(今江西南昌)三百八十里,而《志》说:“西至州界一百七十里,自界首至洪州五百六十八里。”于洪州至饶州的记载中,又多出二十里,是为七百六十里。饶州至信州(今江西上饶)三百七十里,而《志》说:“东南至本州界二百九十里,自界首至信州三百五十里。”是为六百四十里。饶州至池州(今安徽贵池)四百八十里,而《志》说:“北至州界一百九十里,自界首至池州三百八十里。”
共为五百七十里。唐贾耽的《皇华四达记》所记中都至外国,尤为详备,其中写虔州(今江西赣州)西南一百十里至潭口驿,又百里至南康县(今江西星子),然今天虔州至潭口才四十里,又五十里至南康,比他记载的不到一半。以自己所经过的地方检验,记载错误的地方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