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掉在这样环境的井里,痛苦得只想死去
我以前的职业是我的前世。我曾经是一个最不自由的女人,每天走在长长的灰色水泥走廊里,听自己脚步工咚工咚的回音。单位是保密性质的,到处安有铁门,墙上贴着白底黑字的《保密守则》,每月要拿一笔数目逐年增长的保密费。
我常跟我的朋友诗人A谈起我在军校当学员时的事。A是一个自由自在完全不知道什么叫约束的男人,他听我说起我的事,只是一味地嘿嘿傻笑,他常在饭桌上奚落我,让我喝着喝着汤就想痛哭一场。
很少有人能理解我的过去,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未必能理解。我的许多朋友都以为我1998年辞去公职专事写作不过是一时任性,或者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改变,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对我来说意味着怎样的改变,那些白底黑字的《保密守则》再也不用跟着我了,那些高精密度的密码机在我的生活中不存在了,那些用于保密的铁栅栏永远不能拦住我了,因为我自由了。
我用尽可能快的速度想要逃离过去。
过去就在眼前。
躲也躲不掉。
会议室里总是挤满了人,日光灯即使在大白天也是开着的,发出在别人听来十分轻微而在我听来却是无法忍受的嗡嗡声。棕色封皮的笔记本(人手一册),一模一样的圆珠笔(是上级发的),淡蓝色的烟雾,台上念文件的人,许多个下午都是这样重复度过的,相同的景象总是一再出现,桌子没老,椅子没老,只是,时光老了。
那时的我像是被冰冻了,每天虽然活着,但精神上就像死去了一般。周围的人像蚂蚁一样活着,他们爬来爬去,为一点点微小利益就可以用尽全部心机。他们无聊到骨头上都长出绿毛来,整天手里捧着个不锈钢水杯,咕噜咕噜喝着劣等茶水,或者连劣等茶都舍不得买,干脆到卫生队去骗包感冒冲剂来喝。
泡病号成为一种时髦。
他们没事就去看病,为自己找出不工作的理由。不工作而工资照拿,而且连奖金也一分不能少,这就是这些人生活的最高目标,是懒人的逻辑。有的人工作十年便生了十年的病,以病为主题,生活中的一切便都有了着落。病人也是闲人,站在楼门口,东家长,西家短,谁从门前走过,就将谁用阴阳怪气的语调议论一番。闲得无聊,打打小牌,吵吵小架,占点小便宜。男人变得像女人一样唠叨,女人变得像男人一样凶悍。
我掉在这样环境的井里,痛苦得直想死去。
我在许多人眼里并不是一个悲观的人,爱我的人甚至认为我是一个快乐的女人,我把我灰色的一面隐藏起来,不给别人看。
我爱的人,我不想让他难过。
所以我很少提起过去。
不提不等于不存在。
好在,通过努力,我终于还是逃出来了。
二、平庸生活不能使人达到高潮,而写作可以
对于一直拥有自由的人来说,自由就像空气和水,它们不需要争取,它们一直存在,环绕在那些幸福的人周围。那些幸福的人有时觉得自己苦闷,那是因为他们从未失去过空气和水,空气和水对他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东西,就像不存在一样。
那些理所当然的东西在我却需要去争取。
我超常的能量来自于压抑,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压抑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何等重要。
写作是我真正想要的东西,我从写作中得到满足和解脱,我热爱的是写作本身而不是别的什么,我总是在想我等待了那么久,寻找了那么久,才找到了我真正想要的东西,所以我要牢牢抓住,死也不放手!
我太爱现在这种生活了,每天早上一睁眼就可以写作,晚上直到睡觉前最后一分钟还在写作。我比任何人都更适合这种生活,我的书房是我的王国,没有人可以走进来,而我也不想走出去。
我是天生适合写小说的女人,小说写作对我来说乐趣大于一切。平庸的生活不能使人达到高潮,而写作可以。恋爱是瞬间的放电,而写作是永恒的。物质使人达到暂时的安慰和快感,世上没有一种物质值得让人永不厌倦地去追求,而写作对我来说就是一件永不厌倦的乐事。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想过我能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如此自由,如此富于创造性,如此张扬,又如此安静。
我认为自己有成为一个自由作家的天生资源,首先我喜欢写,会写,写得好,我有这方面的才能,有靠写作养活自己的绝对把握,其次写作这片天空在我辞职前就已经在我头顶展开了它应有的湛蓝颜色,通过写作我会生活得更好。第三,我觉得一个真正勇敢的人是不该给自己留后路的,我要用生命当中最好的一段去做最喜欢的事,而不是把生命敷衍得四平八稳,不出什么岔子就算完了。这种生活也许适合于别人,但不适合我。
我的生命充满挑战。
我就是我,不想把自己淹没。
平庸比死更可怕。
三、我找到了盛载我激情的容器
一个像火焰一样有激情的人,把她冰封到零度以下的低温环境中,天长日久,她的能量积蓄到了要喷射出来的程度,她整日焦灼不安,她必须寻找到一个巨大的并且是有价值的容器盛载这种能量,不然她会自焚,会在内心的自我烧伤中痛苦地死去。
那个旧我就曾千百次地这样死去。
那个旧我是笼子里的怪兽,虽有迷人的面孔,胸口却有无数个窟窿。
那个旧我曾千百次地离开我,东冲西突,想要找到出口。
那个旧我早就疯了,然后死了。
只有当我成为自由人之后,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在的我。那个旧我已不复存在,她是我的前世,回想起来模糊不清,就像想起自己上一辈子的事,没有一件事能接得上茬口。
我不愿见我过去的同学,也无心在她们面前炫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我不愿见她们是因为我太怕回到过去的环境中,谈着陈年的老话,叙鸡毛蒜皮的旧情,我最讨厌她们对我说你应该去见谁谁谁,你应该写什么什么。我不知怎样才能让她们知道,我正在写作的东西,不是她们想像中的那种“文学”我与她们仿佛已不生活在同一时空,每一句话、每一个概念都无法沟通。
我无法想像那四年我是如何熬过来的,一个有梦想的人无异于一个不切实际的疯子。
我找到了盛载我激情的容器,这是我理直气壮活下去的原因。有的人活着不需要原因,“凑合活着”,我是无法凑合的。军校四年我虽然没写什么,但我一直为现在的我做准备。巨大的压力没有改变我的个性,记得在一次旅行途中,我曾对林白说:“我是一块巨大的钢板,在被扭曲之后,反作用力大得惊人!”我清楚地记得我说这番话的时候,车窗外的云蒙山正如轴画一般飞速闪过,我们都静默了两秒钟,想着各自的心事。然后,过去的岁月就走远了,前面是一片新天地。
四、自由作家的生存状态
我的全部收入来自于写作。写作大体可以分作小说(长篇及中短篇)、散文随笔两部分。我不写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搞电视剧,这种状态被我称作“纯写作”,一个人处于“纯写作”状态是幸福的,因为我每天都可以写我想写的东西。它们像植物一样从我头脑冒出来,呼呼作响地往上生长,把想法变成作品,变成我想做的那类小说,变成我钟爱的那类文字,变成现实存在而不是虚无飘渺的东西。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是不想出门的。
我不需要体验生活,我每天都在生活中。
我想写一种超现实的东西,具有迷幻色彩的、疯狂的、艺术的但又具有现实对应的东西。
我曾与一个画家争论,他说,小说不是艺术。
我说,文字是这世上最美的东西。
我们对世界的解释不一样,他用他的眼睛看见世界,也许看到的只是色块和线条,而我眼一看,看到的全都是小说语言。
写小说的人常常懒得与人争论什么,是因为小说的巨大容量把他想说的东西都包进去了,诗人热衷于争论是因为诗歌的短小篇幅根本无法完全容纳他们的全部激情,他们要在文本之外再说点什么,争点什么,发出另外的声音,引起别人注意。而小说这种文体往往使人变得平静,谁在写完三十万字的一部长篇之后还有心思跟人吵架?只想把自己收缩起来,缩在角落里抽一根闷烟,或者两眼发呆,一言不发。
小说写作还有一种与文学每日每夜的“浸泡”关系,我宁愿整天浸泡在文学里而不愿意做其他与文学无关的事。当然,必要的事情不做也不行,比如说做饭,收拾房间,或者上街购物,但我可以带着我的文学去,小说在想像中展开,成为自由作家之后,我学会了在出租车上写小说。身体的移动无法赶走在我头脑中打转的那些想法,我是一个随时随地可以写小说的人。
关于散文随笔的写作,有的作家坚决拒绝,认为那种东西不够高级。但我不这么认为,好随笔到处都是,就看你怎么写。
另外,我要吃饭,需要挣一些钱。我想对一个作家来说,写随笔总比到中关村去推销电脑感觉更快乐一些。
五、我快乐,因为我自由
我比较快乐是因为我居然真的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谁能想到呢?原来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居然真的发生了,我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去上班,到了晚上脸灰灰的回来,带一身外面的灰尘。
谁愿意那样疲于奔命地活着?
谁不想过得好一点儿?
谁愿意看别人的脸色,为了一份薄薄的薪水受尽委屈?
谁愿意起早贪黑,风里雨里?
我快乐,因为我自由。
我早晨通常睡到十点钟醒来,有时在床上接一两个电话,翻两页书,看看昨夜的小说笔记,想想今天要写的内容。我喜欢在床上做小说提纲,想起许多年前在寒风凛冽的早晨出早操,身体和手脚都不是自己的。只有我知道什么叫“苦尽甜来”,对别人来说写作也是“苦”的,但对我来说已经很“甜”了。
午饭后开始写作。下午主要是写小说,我写小说以中长篇为主,三两万字的中篇对我来说是比较适合我的篇幅,每天一百行,我一直坚持这样,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我喜欢在完成了一天的写作计划之后,在午夜时分写较短的随笔。我喜爱随笔所带给我的那样一份飞翔的感觉。喜欢随便摆弄文字的那样一份自由与洒脱。不喜欢饭局,北京大大小小的饭局多得完全可以以此为职业,哇啦哇啦,人来人往,谁来了谁走了都得摆上一桌,吃吃喝喝,聊聊乐乐。吃饭带给我的快乐远不如写作带给我的多,所以我通常留在家里写作,而不是赴宴。
一个女人,对酒肉没什么兴趣,又不想结识什么人(该认识的都认识了),那么饭局对她还有什么吸引力呢?
我独自坐在家里,穿着舒服的衣服,脚上穿着柔软的绒拖鞋,打开电脑,来一点音乐,调出一种合适的光线,然后端坐其中,手捧香茶,抿一口,再抿一口,开始写作。小说中的人物神秘飘忽,我侧身进入其中,与那些飘忽的事物在一起,写作的生活是超越凡俗的生活,写作使我生活得有目标,有寄托,有指望,有未来。我像一切勤奋工作着的人一样,会有好的将来,好的收成。
六、疯狂写作,平淡生活
我最近喜欢上一种晦涩的墨水蓝颜色,以前一点也不喜欢,今年突然变得特别喜欢,已经买了这样一件衣服外加一件与之相搭配的墨水蓝紧身毛衣。千禧年第三天穿了一件红红的衣服去见徐坤,徐坤大叫,呜啦啦,怎么穿得这么像过年!那天她请我和邱华栋、李敬泽在蜀味浓吃火锅,吃得我们浑身上下直冒火。
年就这样过了。
我又回到我的书房开始写作。
我穿深色的衣服写作,颜色影响心情,墨水蓝或者黑色是写小说的颜色。平常的生活是平静而又简单的,但因为有写作,所以一点不觉乏味。
在一座城市里,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有儿个好朋友,有家,有房子,有电脑有书房,就足够了。疯狂写作,平淡生活。午夜时分,我的EPSON打印机咯吱咯吱吐出我写的优美汉字,那滋味怎么跟人说呢?
我常在电话里跟我朋友诗人A哇啦哇啦讲个不停。
他说我听见你开着音乐呢。
我说我在写小说。
他说真羡慕你啊。
我说,自由是我拼了命争来的。我好不容易才活成今天这样子。
于是,他就笑了,在电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