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贤君伏羲氏所著《易经》有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一生万物,万物有阴阳,阴阳有世间。
生命作为这万物中最为瑰丽的成就,也不知传承了多少个岁月。
远古神话中曾记载,世间之人认为生命乃是“大地之母”女娲所造,女娲抟土造人,历经千百世方有如今的人间盛世。
其后,天地间历经祸乱,再有女娲熔彩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是为如今的世间。
虽然是神话,现代的科学研究表明这种言论只是先民一种美好的寄托,生命的进化都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并非人为所造。
但生命的起始如何,至今也难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也许在苍茫宇宙中,真有那么一番神奇之地不为人类所知,有着生命起始的秘密。
而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若干年之前地球之上有着不同的文明,而这些文明与人类的起始似乎有着某些密不可分的联系。
例如约形成于公元前10世纪的玛雅文明,它奇迹般的一夜崛起,却也神秘的一夜衰亡,让人不禁遐想。
更为让人吃惊的是在玛雅文明的一些石刻之上,不约而同的记载了类似于宇宙飞船的的刻画。
而现代社会,直到1969年7月16日,载有阿姆斯特朗、科林斯、奥尔德林3名宇航员的美国“阿波罗”11号载人飞船,第一次把人类送上月球。
这数千年的科技差距如何能出现在先民的刻画中?
……
郁郁葱葱的古木将这座本不是多么大的小山紧紧包围住,依稀可见这山林中几条蜿蜒的公路和数十栋精致的别墅。
作为S市最贵重的一方地皮,能在此地定居的都是身份极为显赫的人。
最为重要的是这本是一块私人土地,十年前才被开发,而这土地的主人是个极其怪异的人,你若是想买他地皮绝非价高者得,全凭他看你是否顺眼。
若是看你不顺眼纵然你身价千亿他亦不买,若是看你顺眼就是比原价低上许多亦会卖你。
如此一来,这块地皮可谓是人尽皆知,同时也导致了价格迅速上涨,成为S市的标志之一。
在这片山林的中央地带只有一栋淡蓝色的建筑,这建筑并不怎么起眼,但住在此地的人都知道这栋建筑才是整片山林中最贵重的。
原因无他,这是这片山林主人的所在地。
和煦风缓缓吹过,陆轩倚靠在软椅上,双手捧着一本《山海经》,眼睛不时望向其它地方,从这里望下去,整片山林都在他的眼底,满眼都是葱葱的茵绿。
《山海经》作为中国先秦古籍,是一部荒诞不经的奇书。涉及民间传说中的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亦有诸如夸父逐日等神话故事。
作为一个全国最顶尖的考古系毕业生,陆轩对《山海经》有着不同的情怀。
书中的一草一木都系着他的心,在大学时期,陆轩甚至曾写过一篇论文,大胆的设想了山海经中记载的一切是真实存在的,但这一大胆的设想遭到了导师的严厉批判。
“动辄数万里的山脉,各种奇兽、异兽绝不可能单凭想象力就能创造出来,什么事情都该有个原型。”
陆轩扭动有些发酸的脖子,自语道。
大学毕业十年他早已不是当年的愣头青,但他心中最想的却是破解山海经中的谜团,证明这一文明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坐拥资产无数,但对于这份心结却不是金钱所能解决的。
“也许有一天这个谜团终会被解开的。”
作为这片山林的主人,陆轩的日常起居可谓简单到了极致,平日里极少外出,整个生活起居都交给一个中年仆人来打理。
但谁也不知道,陆轩曾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而能得到这一切简直就是童话故事。准确的说比童话故事还不可置信。
七年前他无意进入此地,恰巧遇上一位昏迷的老妇人,作为一个热血青年陆轩二话不说将这老妇人送去救治。
将身上仅有的钱做了老妇人的医药费,却没想到老妇人醒来后自己离开了,陆轩虽有些郁闷却也不后悔。
原本想事情就这样结束,哪知几日后他收到一分聘请函,竟是S市最黄金地带发出的,而要做的工作也非常简单,家教,但这工资却是高的吓人。
正是缺钱之时,陆轩二话不说前去应聘,咋一看让他不禁揉了揉眼睛,那应聘的主人正是数日前他救起的那老妇人。
陆轩只觉得一阵不可思议,这世上的事怎么会这么巧。
往后的日子陆轩便成了老妇人的家教,虽是如此说,但陆轩每日的工作不过是陪陪老妇人罢了。
逐渐的陆轩也得知了,这老妇人便是这几年名声鹊起的此地的神秘主人,只是她膝下并无子女。
三年前,老妇人逝世,所写的遗嘱继承人竟是陆轩。
一夜之间陆轩几乎成了S市最富有的人,坐拥亿万资产。
“少爷,时间到了,该去看夫人了。”
陆轩笑了笑,看向声音的来源,作为整栋别墅唯一的仆人,王叔此刻一身黑装笔直的站立在陆轩身前。
“我去换身衣服,马上出发。”陆轩说道。
王叔本名陆轩并不知道,只是至老妇人在世时,这王叔便在此地,老妇人逝世后陆轩本想将资产分一半给他,让他好好去生活,却遭到了拒绝,此后便开始服侍陆轩。
只是在心里陆轩全然不会把王叔当成仆人,;两人更像是挚友。
老妇人的墓并不远,陆轩与王叔步行而至,今天是老妇人的祭日,陆轩将一束郁金香放在墓碑旁,老妇人身前最喜欢郁金香,死后陆轩每年祭日也会带来一束郁金香。
入夜,S市沉浸在一片灯红酒绿中,陆轩望着远方,感受着那熙熙攘攘的喧嚣。
他本是喜欢宁静的人,至小又是孤儿,故此对孤寂有着一番自己的体悟。
“铃、铃、铃……”
手机传来一阵铃声,陆轩收回思绪,刚一接听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呻吟声。
陆轩下意识的皱了皱眉,这号码他并不陌生,乃是大学时期一同学,大名王天海,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大学时期泡妞无数。
大学毕业后陆轩在大学唯一的女朋友也在王天海的金钱攻势下缴械投降。
因此对王天海陆轩提不上好感,片刻后那呻吟声消失,王天海的声音传来“是陆轩吗?”
“是!”
“哈哈,我是王天海啊,过几天有个同学聚会,老同学们都要聚一聚,你过来吗?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大家同学一场,你在哪上班呢,要不要我们去接你…”
王天海一阵泡沫星子,到最后陆轩只说了一句话“不劳你费心,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毕业十年,王天海本性不改,只是陆轩也不放在心上,见的事情多了,心也就大了,况且陆轩也不再是曾经的那个陆轩。
对于这样的聚会陆轩并没太大的意愿,无非就是王天海想要吹嘘一番,但同学一别十年对于当年的一些好友陆轩也有些想念,这些年大家各自奔波,几乎断了联系,再见时难啊!
莫名的回忆着,陆轩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影白衣飘飘,三千青丝,手中拿着一个冰激凌,不时俏皮的咬一口。
陆轩嘴角勾起一抹弧度,曾经初恋的美好都寄托在这女子身上,只是现实不容你只沉浸在美梦中。
再美的誓言也抵不过现实的摧残,陆轩也如众多毕业后你不是我的恋人一般,因为这个世界,因为这个物质的社会,各自分散。
但在心里自问,陆轩并不恨她,谁不想要一个好的未来,她也只是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