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目的,庇古给出了“边际社会纯产品”和“边际私人纯产品”的定义。边际社会纯产品是个流量概念,指一年中既定量资源合理使用时追加某边际增量后引起的从社会角度来看的总产品的增加量。所谓“从社会角度来看”,指该增加量代表的物质纯产品中,包括了在其形成和使用中对其他经济主体造成的各种有利或不利的间接影响。例如,因火车烟囱喷出烟火而烧毁的铁路沿线的林木,虽无须铁路公司赔偿,但在计算铁路运输的边际社会纯产品时,却应作为损失计算进去。如此计算出的边际社会纯产品的量乘以单位售价,即为“边际社会净产值”。边际社会净产值是个测定经济满足程度的货币值。
所谓边际私人纯产品,是指厂商每增加一个单位生产要素所增加的纯产品,用货币表示,即为边际私人纯产值。
庇古认为,要使生产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就必须通过国家的经济政策使“边际私人纯产品”和“边际社会纯产品”相等,从而使“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相等。
庇古认为,边际私人纯产品和边际社会纯产品往往会出现不相等的情况。有时边际社会纯产品大于边际私人纯产品。有时,边际私人纯产品又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品。在前一种情况下,这种生产对社会有利,对私人不利;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生产对私人有利,对社会不利。他认为,只有边际社会纯产品等于边际私人纯产品,即一种生产既对私人有利又对社会有利,才是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收入和社会经济福利都将达到最大的数量。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不相等的。因此,国家应通过经济政策来加以调节。当边际社会纯产品大于边际私人纯产品时,国家应通过补助金政策来使该部门的生产扩大。当边际私人纯产品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品时,国家应通过税收政策使该部门的生产缩小。
四、分配领域中的边际效用学说
庇古还把边际效用学说搬到分配领域,用来论证关于国民收入分配愈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的命题。他根据所谓的边际效用会递减的原理,认为随着货币收入的增加,货币的边际效用会递减。贫穷阶层由于货币收入很少,所以他们的货币边际效用很大。与此相反,富裕阶层由于货币收入较多,所以他们的货币边际效用很小。比如,同是一英镑或一美元,对于穷人来说,总是用来满足最迫切的欲望,所以其边际效用很大。而对于富人来说,由于他们已经过着富裕的生活,因此总是用来满足最不迫切的欲望,所以其边际效用很小。于是庇古认为,把货币收入从富裕的人手中转移到贫穷的人手中,一定会增加满足的总量。因此,他的结论是:从分配方面来说,要增加社会经济福利,就必须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
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庇古提出了福利经济学的政策主张。其中主要是实行累进税政策,把富人缴纳的一部分税款用来设立社会福利设施,例如失业救济金、养老金、医疗补助金、助学金等。这些方式能使低收入者收入增加,从而增大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增大社会满足总量,增大社会经济福利总量。
经典语录
对于遵循报酬递减规律的产品生产,很可能存在几种使各边际社会纯产品都相等的资源配置方法,其中每种配置都代表一个极大点,但在各个极大点中间,只存在着一个最大点,代表最大的国民净产品。
现实中由于存在种种障碍,使得包括完全竞争在内的各种自发形成的经济机制都不能自动使国民净产品达到极大值。
要使生产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就必须通过国家的经济政策使“边际私人纯产品”和“边际社会纯产品”相等,从而使“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相等。
在通常情况下,边际社会纯产品和边际私人纯产品是不相等的。因此,国家应通过经济政策来加以调节。当边际社会纯产品大于边际私人纯产品时,国家应通过补助金政策来使该部门的生产扩大。当边际私人纯产品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品时,国家应通过税收政策使该部门的生产缩小。
《制度经济学》
——约翰·洛克斯·康蒙斯(美)作者简介约翰·洛克斯·康蒙斯(1862—1945),美国最负盛名的经济学家之一,制度学派早期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了制度经济学中的法律学派。1862年10月13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荷兰堡,1945年5月11日去世。1888年,他在奥伯林学院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1892年,任该学院经济学、社会学教授。1915年,获该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康蒙斯从他的实践的、历史的和以实验为根据的研究中,尤其在劳动关系和社会改革方面,得出了他的理论见解。他不仅从经济学,而且从政治科学、法律、社会学和历史方面吸取知识。
历史定位
凡勃伦、康蒙斯、米契尔是早期制度经济学三个有名的代表人物。他们在研究方法和具体观点上各有特点,由此形成了制度经济学的三个流派。凡勃伦代表了制度经济学中的社会学派,他着重于社会结构的发展和变革;米契尔是经验统计学派的代表,他以统计分析为基本方法,主张把制度研究建立在经验统计的基础上;康蒙斯则代表了制度经济学中的法律学派。他在一切制度因素中特别重视法律制度的作用,认为法律制度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他承认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但他认为,通过国家,首先是法院的“公正调节”,就可以“从冲突中建立秩序”,实现一种“合理的资本主义”。
《制度经济学》是一部有浓厚经济学史色彩的著作,康蒙斯正是通过研究经济学说史来阐明自己的理论的。凭着这部书和《集体行动经济学》一书,康蒙斯奠定了他作为制度经济学早期代表人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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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写作的年代,正是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以最快的速度发展起来的年代。当时美国已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日益尖锐。面对这样的现实,那些极力掩盖矛盾,单纯为资本主义辩护的传统庸俗经济学失去了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带有浓厚改良主义色彩的制度经济学在美国出现了。
本书的基本思想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行动论
康蒙斯说,虽然集体行动是近代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现象,但是在传统经济学中,“从亚当·斯密到20世纪,它一直被排斥或是忽视了”。传统经济学一直是以孤立的个人的活动为中心,因而是一种个人主义经济学。
按照康蒙斯的解释,集体行动的种类和范围甚广,从无组织的习俗到许多有组织的机构,例如家庭、公司、同业行会、工会、联邦准备银行、法院以及国家等,它们所共有的原则或多或少是个体行动受集体行动的控制。
之所以需要由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康蒙斯认为,这不仅是因为人们之间普遍存在的利益冲突需要集体的调节,还由于经济资源的稀少性。“因为它们是稀少的,它们的取得就由集体行动加以管理,集体行动规定财产和自由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就会发生无政府状态”。因此,集体行动的意义就在于为经济生活中个人的行动建立—个“行为规则”,以指导和约束个人行动,使个人行动符合社会的利益。
康蒙斯特别指出:“集体行动在无组织的习俗形式中比在有组织的团体中还要更普遍一些。”他举例说,一个商人如果不能或不肯运用现代信用制度,不肯接受支票流通,就不能成功地进行交易。虽然支票并不是一种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而只不过是一种私人银行安排的流通方法。但这种方法既然被社会上大多数人所接受,成为社会共同遵守的习俗,就构成了一种集体行动。作为个体的商人就必须遵守这一行动的规则,否则就要被社会所制裁。因为这些习俗“背后有着强有力的利润、损失和竞争的制裁,使人们不得不服从”。
康蒙斯还批评了传统经济学所主张的个人优先于集体的观点,提出了“制度化的头脑”这一有趣的概念。他说,如果有人认为个人毕竟是重要的,那么我们所讨论的那个个人是已经“制度化的头脑”。因为他不是自然状态中孤立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一员。他从婴儿开始就要学习语言,学习各种社会风俗习惯,学习和其他人合作,学习服从各种集体的行动规则。这样,当他长大成人时,他的头脑就已经是“制度化的头脑”。因此,个人是制度的产物,是集体行动中的一员,他的活动必须受集体行动的支配。这就表明,是集体优先于个人,而不是个人优先于集体。
二、法制对经济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康蒙斯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有经济的、法律的、伦理的三种利益协调方式。在这三种方式中,康蒙斯最为重视法律制度的作用。将法制作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康蒙斯经济学说的最大特点。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成为研究经济问题的基础。他认为,习惯标准经常变化,因而它缺乏精确性,并容易引起有关利益的冲突和争执。但美国最高法院、劳动及商事仲裁法庭等有组织的团体会把习俗弄得非常精确,它们是通过判决利益冲突来创造新法律的习惯法做到这一点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其目的是要从利益的冲突中产生人们行动必须遵循的“合理标准”、“合法程序”。只有经过最高法院核准、认可,符合“合法程序”的范围才可能做。他认为它的动机总是集体目的,它使利益冲突的判决照顾到公众利益。于是,他又把制度经济学看做是法院对现有冲突以及从冲突中产生秩序的科学研究。
三、利益调和论
康蒙斯认为人们的利益冲突和协调产生于交易。在每笔交易中都包含有冲突、依存、秩序这三种社会关系。交易的概念,意味着两种所有权的转移以及两种债务的造成。这里正好体现出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互相依存又有冲突的关系。
由于稀少性,人们在交易中企图尽量多取少予,于是便被卷入利益冲突中,这进而变成政治冲突和战争。经济上的阶级正是由于利益相同,要在世界上有限的财富来源中取得一份所有权。这固然使交易有成为利益冲突的一面,但是,也有使交易成为互相依存以及从冲突中依赖集体努力来建立合理秩序的另一面。人们用合作、效率来克服稀少性。合作并不是产生于一种预先假定的利益的协调,而是产生于有必要从所期待的合作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中造成各种新的利益协调或秩序。协调就是集体行动的后果,而集体行动的目的,也就是维持那种管制利益冲突的原则。美国最高法院、劳动及商事仲裁法庭被看做是“自觉”调节利益冲突、建立秩序的机构。他把1890年以来最高法院关于“合理价值”的判决以及雇主与雇员之间关系的合理规章的制定和执行作为这方面的明显例证。于是,他认为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是起源于人们的利益冲突以及要把冲突变为一种理想主义的利益协调的努力。
四、混淆共产主义与法西斯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美化资本主义制度
康蒙斯搬用他的“交易论”,认为如果管理的和限额的交易成为社会哲学的出发点,结果就是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或纯粹主义的命令和服从;如果买卖的交易是出发点,其趋势就是走向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讨价还价的能力均等、合法程序、自由主义的哲学以及有节制的资本主义的理想。
康蒙斯错误地把共产主义与法西斯主义混淆起来,将二者看成同一类型的经济,没有根本区别的制度。他表示宁愿选择美国的资本主义,宣扬通过公司组织、高生活水平促使资本所有权的分散;人们可以白手起家,从最穷家庭出身的人可以成为总经理、董事长……但是,他不得不承认现代资本主义苦于普遍的生产过剩和失业。他从商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与金融资本主义到管理资本主义来说明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认为美国资本主义正在走向最后一个阶段。但康蒙斯又认为“美国资本主义有可能在‘经济计划委员会’的伪装下趋向法西斯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