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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诚信:安身立命

世事如书。当你阅尽人世间的勾心斗角,官场上的弄权逞威,竞争中的尔虞我诈,便知其明争暗斗如家常便饭,便知其只身抗衡如以卵击石。故无谋难以处世。

处世谋略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智慧,是人际交往中的方法技巧。和谐是为人处世中的最高境界。和谐就要以诚为本,以信立身;就要外圆内方,刚柔相济;就要随机应变,灵活变通;就要以忍伸,谦让守礼。如此,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周旋有术,立身有谋,处世有方。总结前人的经验,从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并用来指导自己的人生实践,这样才能少走弯路,最终成就人生的辉煌。

至诚万事兴,守信达天下。

不管世事如何,千百年来论起怎样做人,终归万变不离其宗:正身守礼,诚信待人。这其实不像是谋,但却是处世之本、人生之要。无诚则无亲、无友、无家、无国;有信则有情、有义、有生、有运。安身以诚信为基,立命以诚信为舵。处世之谋,首推诚信。

1.诚信为本,霍金士诚实处世谋大财

诚实作为一种谋略固然有些不妥,但如果集诚实和商业上的精明为一体则是一种超高的谋略,这种谋略在处世上不管你从事什么行业都可使你立于不败之地。

在美国,有一位农家子弟,完全靠个人的力量搞起食品加工业,后来竟成为国际知名企业家,这个人就是美国的亨利·J·霍金士。

霍金士一生保持了农民那种纯朴的性格,他在企业界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正是靠了这种诚实的性格。当然,在商业上仅靠厚道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兼备另一种才能,这就是经营的能力和创业精神。霍金士正是一位能把农民的诚实和商人的精明融为一体的企业家。

霍金士在经营食品加工业初期,美国的“纯正食品法”还没有制定,有不少食品业人员在食品中乱加一些东西,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霍金士一开始就反对这样做。他认为,赚钱要赚得正正当当,尤其是干食品这一行,不能为了赚钱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他说:“供应消费者优良的食品是我们的天职,不能一味在价格上做文章,在原料上动手脚。”保证食品纯正,这就是他在经营上的大原则。

他还严格要求本公司的职工,要抱着“这些食品是我们自己吃”的心理去工作,要特别注意卫生。

但在价格问题上,他“从不迁就消费者”。他认为,自己既提供的是优质产品,理应得到相当的价格;消费者既然吃到纯正的食品,就必须付出相当的费用。

霍金士坚持自己的原则几乎到了固执的地步,这在同行中受到了不少非议。由于他坚持质地纯正,所以他坚持做到:凡要在食品中加入任何东西,必须经过专家试验,证明这样做于人体无害,方可投产。给食品添加防腐剂也无例外。

经过试验,证明防腐剂对人体有害,霍金士看了实验报告,大为震惊。因为同行几乎在所有的食品中都添加了这种防腐剂,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他决定将这份实验报告公布于众。但专家建议他再冷静地考虑一下,因为这可能会在食品业引起轩然大波,结果很可能遭到同行的反对和排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食品中添加防腐剂有利于食品存放和保鲜,如果反对添加防腐剂,势必会给食品工业带来困难,从而也给自己的企业带来困难。

尽管专家提出了这样一些非常实际的反对意见,但霍金士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将实验结果公布于众!“既然我们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就不能向大众隐瞒。不管后果如何,必须马上向消费者宣告,这是我应尽的责任。”

霍金士向社会公布了防腐剂有害的实验报告。果然不出专家所料,他的举动在食品业引起轩然大波。同行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集会,把霍金士说成是“荒谬至极,别有用心”之人。他们还联合起来,在业务上排挤霍金士,想把霍金士彻底打倒。

这确实给霍金士的亨氏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产品销售量大减,市场份额几乎被别的公司抢占完了。

食品纯正运动持续了三四年之久。1906年,美国政府终于制定了“纯正食品法”。这一法规的创立,使美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声誉大振,这是霍金士始料未及的。

更主要的是,霍金士在三四年的磨难中,非但没有被挤垮,现在反而获得了全胜。他的食品也由此迎来了大发展的黄金时代。

当人们前来向霍金士祝贺时,他把自己的心里话掏了出来:“我从小没有学过做生意,后来变成了生意人,是因为我看到很多农产品因为没有销路而被弃置于田野,感到非常可惜。我一开始经商就不习惯商界的虚假和欺骗行为。支配我的想法是,生意人也应像平常人一样,不能尽做损人利己的事。”

评析

霍金士最后说得多好啊:“生意人也应像平常人一样,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其实作为一个商人,他在商海中的竞争经营原则也就是他的处世原则。从这一角度来看,霍金士的所作所为,何尝不是一种聪明绝顶的处世竞争手段:一方面,固然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体现了自己的诚实性格;而另一方面,通过反对添加防腐剂,将同行逼到了死胡同,自己则迎来了发展的良机!这不正是让人不以为聪明的聪明之最高境界吗?推而广之,做人处世又何偿不是如此?

2.以信立身,诚信当头的奥斯曼

中华民族历来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处世之本。然而在国外,将诚实守信作为处世原则的也不乏其人,埃及商人奥斯曼就是靠诚信而成为亿万富翁和副总理的。

奥斯曼,全名奥斯曼·艾哈迈德·奥斯曼,出生于埃及伊斯梅利亚城。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

1940年,奥斯曼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开罗大学并获得了工学院学士学位,重新回到了伊斯梅利亚城。贫穷的大学毕业生想自谋出路,当一名建筑承包商,这在商人看来简直是白日做梦。奥斯曼也陷入窘境:“我身无分文,但我立志于从事建筑业。为了这种目的,我可以委曲求全,从零开始。”

奥斯曼的舅父是一名建筑承包商,他曾经开导奥斯曼: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人云亦云。奥斯曼为了筹集资金,学习承包业务,巩固大学所学的知识,便到了舅父的承包行当帮手。在工作中奥斯曼注意积累工作经验,了解施工所需要的一切程序,了解提高工效、节省材料的方法。一年多的实践后,奥斯曼收获不小,但也有不少感慨:“舅父是一个缺乏资金的建筑承包商。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无力与欧洲承包公司竞争。我必须拥有自己的公司,成为一名有知识、有技术、能同欧洲人竞争的承包商。”

1942年,奥斯曼离开舅父,开始实现自己的成为建筑承包商的梦,手里仅有180埃镑,却筹办了自己的建筑承包行。

奥斯曼相信事在人为,人能改变环境,不能成为环境的奴隶。根据在舅父承包行所获得的工作经验,他确立了自己的经营和处世原则:“谋事以诚,平等相待,信誉为重。”创业初期,奥斯曼不管业务大小,盈利多小,都积极争取。他第一次承包的是一个极小的项目,他为一个杂货店老板设计一个铺面,合同金只有三埃镑。但他没有拒绝这笔微不足道的买卖,仍是颇费苦心,毫不马虎。他设计的铺面满足了杂货店老板的心意,杂货店老板逢人便称赞奥斯曼,于是奥斯曼的信誉日益上升。奥斯曼的经营原则获得了顾客的信任,他的承包业务日渐发展。

1952年,英国殖民者为了镇压埃及人民的抗英斗争,出动飞机轰炸苏伊士运河沿岸村庄,村民流离失所。奥斯曼承包公司开始了为村民重建家园的工作,用两个月时间,为160多户村民重建了房屋,他的公司获利5.4万美金。

20世纪50年代后,海湾地区大量发现和开发石油,各国统治者相继加快本国建设步伐。他们需要扩建皇宫,建造兵营,修筑公路,这给了奥斯曼一个历史机会,他以创业者的远见,率领自己的公司开进了海湾地区。他面见沙特阿拉伯国王,陈述自己的意图,并向国王保证:他将以低投标、高质量、讲信誉来承包工程。沙特阿拉伯国王答应了奥斯曼的请求。后来工程完工时,奥斯曼请来沙特国王主持仪式,沙特国王对此极为满意。

“人先信而后求能”。奥斯曼讲究信誉,保证质量的为人处世方法和经营原则,使他的影响不断扩大。随后几年,奥斯曼在科威特、约旦、苏丹、利比亚等国建立了自己的分公司,成为了享誉中东地区的大建筑承包商。

奥斯曼讲究信誉的做法,在一定情况下会使自己吃亏。但吃亏毕竟是暂时的,所谓有亏必有盈,其次吃亏或经济利益受损却会给自己长远的事业带来积极的影响甚至长远的影响。

1960年,奥斯曼承包了世界上著名的阿斯旺高坝工程。地质构造复杂、气温高、机械老化等不利因素给建筑者带来了重重困难,从所获利润来说,承包阿斯旺高坝工程还不如在国外承包一件大建筑。奥斯曼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了阿斯旺高坝工程第一期的合拢工程。但随后却发生了一件奥斯曼意料不到的事情,让他吃了大亏。

纳赛尔总统于1961年宣布国有化法令,私人大企业被收归国有。奥斯曼公司在劫难逃。国有化后,奥斯曼公司每年只能收取利润的百分之四,奥斯曼本人的年薪仅为3.5万美元。这对奥斯曼和他的公司都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奥斯曼没有忘记自己的诺言,他委曲求全,丝毫不记恨,继续修建阿斯旺高坝。

纳赛尔总统看到了奥斯曼对阿斯旺高坝工程所作的卓越贡献,于1964年授予奥斯曼一级共和国勋章。奥斯曼保全了自己的形象与自己的处事原则。他并没有白吃亏,1970年萨达特执政后,发还了被国有化的私人资本。奥斯曼公司影响扩大,参加了埃及许多大工程的单独承包。奥斯曼本人到1981年拥有40亿美元,成为驰名中东的亿万富翁。

奥斯曼讲究诚信的为人方法,不仅使他在商界获取了巨大的成功,而且使他在政界大放异彩,关键就在于他牢固地树立了自己的形象。

1973年,“十月”战争爆发,战争给埃及带来重大损失。奥斯曼因为是埃及建筑业的巨人和功臣,因此被萨达特总统任命为内阁重建部长,负责制定战后重建计划。

奥斯曼进入内阁后,成为萨达特总统的得力干将。随后,1977年,奥斯曼的儿子和萨达特的女儿结成伉俪,奥斯曼与萨达特成为儿女亲家,来往更加密切。1981年,萨达特任命奥斯曼为主管人民发展事务的副总理,负责制订全国发展计划总纲要。奥斯曼同时被民族民主党人民发展委员会选为主席。

奥斯曼讲求诚信,因而做事对人都是直言不讳。1981年奥斯曼出版了《我的经历随笔》,书中直接指控已故总统纳赛尔,抨击纳赛尔执政期间的做法。这引起了纳赛尔亲信们的不满,埃及议会准备成立调查委员会,对奥斯曼进行调查。萨达特总统急忙会晤奥斯曼,商讨对策,最后决定:为了平息风波,息事宁人,停止该书的发行。奥斯曼被迫辞去副总理职务。

穆巴拉克任总统后,鉴于奥斯曼在埃及和阿拉伯世界的影响以及奥斯曼拥有雄厚资金,仍让他担任民族民主党人民发展委员会主席。1984年,奥期曼当选为人民议会议员。

评析

讲究诚信,使奥斯曼成为商界巨人,又因此而驰骋政坛。由此可以看出,诚信确是立身处世之本。

恪守信用,意味着人们对自己的话承担责任和义务,言必信,一诺千金。纵使在某一时间或某件事上吃点小亏,也应保持个人的信誉许诺。这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对不应办的事情或办不到的事,千万不能轻率应允,而一旦许诺,就要千方百计去兑现,这不仅是奥斯曼在其处世中的谋略体现,更应是人人在处世中的一条准则和方法。

重诺守信,诚实待人,这种特殊的为人处世方法好像不是谋略,它也许会使你一开始受点小挫折,吃点小亏,但它终究会使你成就大业,达到人生的彼岸,从这一点出发来考虑,这种诚信当头的处世方法却是一种大谋略,一种人人都应遵循和效仿的处世准则。

3.恪守信用,诸葛亮大破魏军

傅玄在谈与人相处中诚信的重要意义时,发出了文章开篇的议论。说明诚信待人,人必诚信,欺诈待人,人必欺诈。

诸葛亮与曹操在卤城交锋,双方僵持数天,曹操向来计谋多端,死守阵地,就是不向蜀军发动进攻。诸葛亮为以防万一,派大将姜维、马岱把守险要关口,以防曹军突袭。

这天,长史杨仪到帐中对军师说:“丞相上次规定士兵一百天一换班,今已到期,不知是否……”。诸葛亮说:“当然,依规定行事,交班。”众士兵听到消息立即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卤城。忽然有报魏军已杀到卤城下,蜀兵十分害怕,杨仪说:“魏军来势凶猛,丞相是否把要换回的四万军兵留下,以退敌急用。”

诸葛亮一摆手,“不可。我们行军打仗,以信为本,让他们离开卤城。”众士兵感动不已,大喊:“丞相如此爱护我们,我们以死报答丞相,决不离开丞相一步。”蜀兵人人震奋,神情激昂,将魏军杀得望风而逃。

诸葛亮向来恪守原则,换班的日期来到,毫不犹豫地交班,即便是魏军发动进攻也不违反原则。以信为本,诚信待人,士兵感激不尽,群情振奋,斗志昂扬,终于大破魏军的进攻。可见,“信”在何时何地都有着重要的、不可估量的价值。

评析

《法句经·三一一》:“正如没有把芒草抓好便会伤到手一样,误信邪道,也会导致身败名裂。”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一个人当发现终其一生所追求的“道”时,那种无法比喻的愉悦之情。

社会上,有不少人,他们自己一窍不通,却装出一副已经悟道的模样,摆出教祖,权威的架式,不但自己步入邪道,也把大批盲从者带进邪道。如此一来,就有许多人轻率与盲从,使自己迷失在歧途中,让宝贵的生命空转之后,毫无意义地踏上黄泉路。

用诚信态度对待人,即使是缺乏信用的人也会向往恪守信用;以欺诈态度对待人,即使是信用卓著的人也会变得寡信。

4.一言九鼎,林肯从不轻言许诺

著名的美国总统林肯先生在他的处世上有一条原则:不要轻易许诺给别人,许诺以后就要兑现。这条原则一直伴随他的一生。

一天,林肯正在自己开办的律师事务所里清扫房间。这几个月来,生意一直不好,林肯心里很着急,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那么,这个事务所离关门也就不远了。

正在这时,一个满面愁容的贵妇人模样的女人走了进来,“哎呀,先生,您是这儿的律师吗?”

林肯答应着,请她坐下,让她安静一下。

女人惧怯、悲愤的心情流露在眉宇之间,看上去,她很焦急。她如泣如诉地诉说自己的委屈。她的小儿子阿姆斯特丹错误地结识了一批恶人,整天与他们混在一起,还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好朋友,其中有一个名叫福尔逊的,别人借了他钱,他要阿姆斯特丹与他一起去讨债。

一天晚上,他们俩趁那个人刚从酒店里喝得醉醺醺出来,把他劫到一个僻静处,由阿姆斯特丹放哨,福尔逊“审训”那个人,向他索要钱财,那个人声称自己没有钱,福尔逊气恼捡起一个酒瓶子使劲砸下去,谁知,竟将那人砸死了。后来,福尔逊主动投案,竟诬陷阿姆斯特丹是杀人凶手,警方对此深信不疑,行将判刑。

那个女人又说自己跑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但没有人敢出来受理,最后她说:

“先生,救救我的儿子吧!他是无辜的。如果官司打赢了,我决定付十万美元的报酬。”

十万美元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使正处于拮据中的林肯简直有点惊呆了,可是他还是不停地来回踱着步,面冷如钱,不说一个字。

“先生,难道您不相信我的话吗?”女人有点失望。

“不,尊敬的女士。我首先想到的是事实。事实,懂吗?事实是律师的金子,事实是律师行路的拐杖,没有事实,任何一个高明的律师也打不赢官司。所以,在没有获得事实以前,我只能是个半哑巴。”

“先生,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假如您说是一件事实,而且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它是事实,那么,事情就成功啦,您的儿子就有救了。”

女人凝噎片刻,才说:“先生,您的稳健、智慧,使我看到了生命的希望。”

林肯跋山涉水,历尽艰辛,寻找与案子有关的线索,最后凭借铁的事实,他的超人的智慧,雄辩的口才,拯救了阿姆斯特丹,赢得了这场众所周知、几乎已成败局的官司的胜利。因此,林肯赢得了众人的尊敬和信任,他的事务所的生意也日益好起来。

评析

林肯在这场官司中,明知自己的当事人会出极高的价钱来挽救自己亲人的生命,但他仍然不轻易许诺,而是让事实说话。在商品经济发达的今天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正是因为他的重诺守信,才使得林肯赢得了众人的尊敬和信任,事务所的事业也随之蒸蒸日上。古人云:“轻诺必寡信。”意思是,轻易许诺的人必定是没有多少信用的人,因为他今天对这个人许诺,获得这个人的信任;明天,他又会去对另一个人许诺,获得那个人的信任。久而久之,连他自己都会不知道自己许下了多少诺言了,只记“撒向人间全是‘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人们慢慢就会发现这个人的虚伪,会愤怒地撕下他的伪装,或对之“敬”而远之,采取“冷处理”,陷他于孤立的境地。那时,就会没有人再相信他,他会处于一种极其孤独的境地。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只有自己孤单的影子跟着自己,因为他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影子的。

5.择木而栖,李斯不失良机助秦王

择木而栖是立身处世的一方面。但若能择到一个好的“木”下而处,并能飞黄腾达,则其处世的谋略是不可低估的。李斯正是其中一个。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年轻时当过小官,对当时现实和自己的处境很不满,一心想建功立业。他经常看见在厕所中觅食的老鼠,遇见人或狗就慌忙逃窜,样子显得十分狼狈。再看粮仓中的肥鼠,自由自在地偷吃粮食,没有人去打扰。

李斯由感叹得到启发,发现人要像粮仓之鼠,才能为所欲为、自由自在。他到齐国去拜荀子为师,专门学习治理国家的学问。

学成之后,李斯仔细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楚王无所作为,不值得为他效力。其他几国势单力薄,也成不了大气候,他感到只有秦国能有所作为,于是决定到秦国去。

临行前,荀子问李斯去秦国的原因,李斯回答说:“学生听说不能坐失良机,应该急起直追。如今各国争雄,正是立功成名的好时机。秦国想吞并六国,统一天下,到那里去正可以干一番大事业。人生在世,最大的耻辱是卑贱,最大的悲哀是穷困。一个人总处于卑贱贫穷的地位,就像禽兽一样。不爱名利,无所作为,不是读书人的真实想法。所以我要去秦国。”荀子对此大加赞赏。

李斯刚到秦国时,并不得志。后来相国吕不韦发现李斯博览群书,加以重用,李斯才有了接近秦始皇的机会。

这时秦始皇正想一统天下,李斯趁机向他献计说:“凡是成大事业者,都应抓住时机。秦国在穆公时虽然强盛,由于时机不成熟,没有完成统一大业。自孝公以来,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各国连年打仗。现在秦国国力强盛,大王英明,消灭六国像除灶尘一样容易。这正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大好时机。如果错过机会,等各国强大并联合起来后,那时虽有黄帝的英明,也难以吞并天下了。”

秦始皇听了这些话十分兴奋,马上提拔李斯为长史,按他的谋略派谋士刺客到各国去,用重金收买各国大臣名士。收买不了的就刺杀。与此同时,又派出名将率重兵以武力威胁,迫使各国就范。

在十年时间内,李斯辅佐秦始皇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大业。他因此为秦始皇所器重,官位上升到了丞相。

评析

李斯不愧是识时务者,当然属俊杰之列。他的英明应该说首先是认识了他自己。人的才分和志向有大小高下之分,个人在社会群体之中适合于担当什么角色,既有客观的原因,更有主观的原因。主观的原因就是充分了解自己的长处和弱点,个性和气质,才能与志向,从而作出正确选择。李斯所受到的启发是很有点意思的,不是常人所想的做君主或臣仆,做将军还是士兵,而是做不为人齿的老鼠:是做茅厕之鼠,还是做仓禀之鼠。总而言之是鼠辈。不管这个说法有多么难听,从实用主义的观点来看,李斯首先找到了自己所属的坐标,而且非常准确。

然后才是选择栖息之所或者主人的问题。择木而栖的原则也充分体现了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的原理:一方面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场合和主人;另一方面是抓住时机,投其所好,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无论从上述哪个方面来看,李斯的言行都为“择木而处”作了绝佳的注解。他做得对,做得及时,最后成功了,地位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6.言行不二,高允待人以诚为人赞许

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诚实,在任何时候都是人的可贵品质。

魏世祖太武帝时,高允与司徒崔浩奉命一同著成《国纪》。高允以侍郎、从事中郎兼任著书郎。他精通天文历法,在著述过程中,经常匡正崔浩的谬误,令人叹服。

当时,有著作令史闵湛等人乖巧奸佞,深得崔浩信任。见崔浩注释的《诗》、《论语》、《尚书》、《易》,便上奏章,说马、郑、王、贾所注述的《六经》,疏漏谬误之处很多,不如崔浩所注精微,因而请求将这些在境内流行的各家注述书籍统统搜集收藏,颁发崔浩的注书让天下人学习。同时请求世祖赐命,让崔浩再注释《礼传》,以使后生晚辈们能够真正领会其中的义理。有人抬轿子,大事吹捧,崔浩飘飘然不知所以。闵湛阿谀有功,崔浩心中有数,决不能亏待,上表推荐,称赞他有著述的才华。不久,闵湛又怂恿崔浩将其撰写的《国纪》全文刊刻在石碑上,立于交通要道,求永垂不朽,并借以彰明崔浩秉笔直书的事迹。高允听说后,忧心忡忡,料知崔浩这样得意忘形,必无好结果。他不无担心地对著作郎宗钦说:“闵湛所做所为,实在是岌岌可危,恐怕会给崔浩宗族召来永世大祸,我们也很难幸免。”

高允料事如神,不久果然事发,崔浩因撰写《国纪》触怒世祖,被收押在审。此时高允在中书省供职,恭宗已被世祖立为太子,曾由高允讲授经史,对他很敬重,见高允因参与《国纪》的撰写也将受到牵连,就设法救助。他派东宫侍郎吴延请来高允,让他留在宫内。第二天,恭宗奏明世祖,命高允陪同自己进宫朝见。到了宫门口,恭宗说:“现你我一同进见至尊,进去后我自会为你疏导,至尊如果询问,你只要依我的意思回答即可。”

二人进宫面见世祖,恭宗小心翼翼说道:“中书侍郎高允一直在臣宫中,与臣相处多年,一向小心谨慎,臣对此十分清楚,他虽与崔浩共事,但位卑言轻,受崔浩制约,责在崔浩,请赦高允不死。世祖召高允进前问道:“《国纪》是否皆为崔浩所作?”高允答:“《太祖纪》为前著作郎邓渊所撰,《先帝纪》及《今纪》,臣与崔浩同作,但崔浩综理全面,事务繁杂,虽是共撰,其实不过总审裁断而已。至于书中注疏,臣所做多于崔浩。”世祖闻言大怒:“如此说来,你罪更甚于崔浩,岂能放你生路。”恭宗见世祖发怒,事情不妙,马上插话解释辩白:“父皇息怒,高允乃一介小臣,恐惧迷乱以至语无伦次。臣过去曾详细查问,高允都称《国纪》为崔浩所作。”高祖再问高允:“果然如太子所言?”高允面无惧色,从容作答:“臣才疏学浅,著述多有谬误,有违圣恩,又触怒天威,臣已知罪,罪该灭族。臣死在即日,不敢胡言妄说,欺蒙圣听。太子殿下因臣随侍左右讲授经学多年,可怜臣下,故极力为臣请求宽免,其实殿下并未曾问臣,臣下也无此言。臣如实奏报,不敢隐瞒。”世祖听罢,怒气顿消,对恭宗道:“真是直言不讳!这也是人情所难,临死而不巧语饰过,岂不难哉。且为臣不欺君,告朕以实情,真是忠贞之臣。虽然有罪,也可宽免。”于是,高允得到了赦免。世祖随即召来崔浩,命人诘问,崔浩惶恐迷乱,不能应答,哪似高允,事事申说得清清楚楚,有条有理。这下世祖愈发恼怒,命高允拟写诏书,将崔浩以下,僮仆小吏以上共一百二十八人,均满门抄斩,株连五族。

高允受命草拟诏书,但他迟迟不肯写,世祖频频派人催问,高允请求再进见世祖,说明情况然后才好拟诏。世祖应允,高允面奏说:“崔浩获罪,若另有罪状,臣不敢多言,但若仅以此事论罪,罪不该死。”世祖一听,勃然大怒,命待卫将高允拿下。恭宗只得再次上前求情,世祖道:“不是此人劝谏,更要致死数千人。恭宗与高允再不敢多说,拜谢退下。崔浩最终仍遭灭族灭门之祸,崔浩僚属僮吏也都被处死,但仅止于本人,不累及妻子儿女。著作郎宗钦临刑前,想起高允当时的预言,长叹一声:“高允有先见之明,简直是个圣人啊!”

事过之后,恭宗曾责备高允说:“做人应知道随机应变,否则多读书又有何益。当时我为你安排导引,你为何不依我言行事以至触怒圣帝,雷霆万钧,至今想起仍心有余悸。”高允当时何尝不明白恭宗的一片苦心,但他自有一番道理,此时才告之恭宗:“臣是一东野凡夫俗子,本无意做官,不想被朝廷征召,沐浴圣恩,在中书省为官。自思多年来尸位素餐,枉享官荣,妨碍贤良,心中每每不安。至于说到史籍,应为帝王言行实录,是将来的借鉴,今日借此可以了解过去,后代借此可以知晓今朝,因此言行举动,无不一一记载,为人君者自然对此分外审慎。崔浩世受皇恩,荣耀一时,而辜负圣恩,以至自取灭亡,崔浩其人其事,确有可非议之处。崔浩以平庸之才,而承担栋梁重任,在朝内没有忠诚正直的节操,退归没有雍容自得的称誉,私欲吞没了清廉,个人好恶掩盖了正直与公理,这些应是崔浩的罪责,至于其记载朝廷起居之事,评论国家政事得失,本是撰写史书的惯例,并没有过多违背。臣与崔浩共撰一书,同担一事,亦是事实。死生荣辱,不该有别,依理而言,臣不应有所特殊。今日获免,由衷感激殿下再生之恩。臣违心苟且求免,并非臣之本意。”高允一席话掷地有声,恭宗听罢,为之动容,又连连慨叹。

评析

高允为官,表里如一,言行不二,不做投机取巧、阿谀奉迎、苟且求生的勾当,以忠直坦诚为其立身准则。人生在世,难得的就是这个“诚”字,更难得的是遇有风浪,生命攸关,仍能不变本色。封建时代,官场多是名利场,为争权逐利,为谋取高官厚禄,尔虞我诈,互相攻讦倾轧,而吹牛拍马,巧言令色,欺上瞒下,八面玲珑,在官场上更是司空见惯,见惯不怪。高允身在官场几十年,不管风云变幻,不计利害得失,坚持以诚立身,教人以诚,待人以诚,实属难能可贵,也使他赢得了后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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