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处”,可见,合伙经营须面临的最大障碍便是合伙人之间的和谐相处问题。
“合”起来的力量固然大,但如果“合”得不好,力量反而会削弱。这个道理很简单,可做起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还须掌握一些基本的相处要诀。
决定合伙前须考虑好的3件事
选择合伙既不要凭感觉来,也不要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做,必须要有端正的态度,从多方面考虑与审视自己,同时还须对我们周围的环境和自身的利益做个周密的思考。
一、自己能否独自承担创业风险
如果我们个人能够承受得住创业的风险,最好独自创业。因为合伙人虽然可以帮我们承担风险,但也可能给我们带来矛盾与问题。尤其是创业之初,制度难以规范,企业的运作需要机智灵活,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合伙人之间矛盾的导火线。不过,如果创业的风险个人实在无法承担,我们就应该考虑合伙创业,共担风险。
二、自己想从合伙人那里得到什么
在决定合伙前,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我们需要众合伙人那里得到的是资金、技术、关系、销售网,还是经营场所等其他经营中必不可少的要素,而这些恰恰又是我们个人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
如果我们已经清楚的知道这些问题,就可以大胆创业了;如果还有些模糊不清的话,我们就应该再认真斟酌一下,到底有没有合伙创业的必要。
三、自己的性格是否适合合伙创业
独资企业只有一个人当老板,其余的人都是雇员,老板一个人说了算。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地位平等,都是企业的老板,就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同时,合伙人之间更强调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互谅互让。又由于牵涉到利益分配这一敏感的核心问题,使得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比平常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和微妙,稍有不慎,便有倾覆的危险。
因此,那些刚愎自用、缺乏团队精神、喜欢发号施令、合作意识差的人是不适合合伙经营的。
最佳合伙人应具备的4项基本素质
认识了自己也要了解合伙的对方,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与我们为伍,最佳合伙人又须具备哪些基本素质呢?
一、重信守约
重信守约是宝贵的商业道德,也是合伙经营中对合伙人的基本要求。
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的道德要求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们所接触的人,也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如果在合伙企业中混入了不具备基本商业道德的人,很可能会断送企业的前途。
首先,内部的人防不胜防,“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纵使契约和制度规定得再详细,考虑得再周密,也免不了有所疏漏,这就为居心不良者留下了可乘之机;其次,合伙容易拆伙难。在合伙企业建立后,如果发现合伙人居心不良,不再愿意与他打交道,就只有通过让其退伙或散伙的方式解决,而这样一来,就可能会严重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
二、志同道合
志指的是目标和动机,从广义上讲包含创业者的需求层次、建立企业的动机、目标等复杂的内容。道在这里主要指的是与志相联系的战略手段与方法,是从整个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讲的。美国商界奇人艾柯卡选人的首要标准就是志同道合。他要求他的下属必须熟知他的领导作风,彻头彻尾地贯彻执行他的管理方针和办法。选择合伙人时,志同道合同样重要。
不同的创业者建立企业的目标和动机可能不同,而不同的目标与动机会导致不同的经营战略和方法。应该说,在企业初创时期,目标还是一个暗藏的、朦胧的意识。因为我们还很弱小,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企业还缺乏把握,一切都是在日后的发展中逐步明朗的。不过,合伙人之间务必要有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目标,并且愿为达成目标而互相配合,这是合作发展的最大动力。
三、优势互补
合伙企业就像一架由多个部件组成的机器,各部件之间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才能使整台机器正常运转。一个合伙人组合,如果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势,而且互补性强的话,不仅能为合伙人自己发挥其优势提供更好的条件,还能产生单个人无法具备的新的力量,从而使整体的能力得到加强。
最佳的合伙企业通常是由才能和背景不相同而能默契配合的人们创办出来的。号称世界车王的“劳斯莱斯”高级轿车,实际上是由两位创办者劳斯和莱斯的姓氏合并而成的。
在高级轿车的制造上,两人合作无间,使得“劳斯莱斯”雄霸全球。可是在个性上,两人却有着天壤之别。
劳斯出身于英国贵族世家,从小养成勇敢进取的性格。
长大后又迷上赛车,不计代价地希望得到天底下性能最优越的赛车。莱斯则是一名务实敬业的工程师,在他看来,一部车只要安全就行了。两人的意见虽有分歧,但融合在一起造就出的轿车,却成了世人梦寐以求的精品。
四、德才兼备
德才兼备的人是哪一个行业都愿意并希望接纳的人。而不同行业对德和才的要求是不同的,合伙人的德才要和合伙企业相联系。合伙人的“德”与合伙企业的稳定与发展相联系,包括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相互尊重等内容;“才”则包括有用的知识、技术和能力,能帮助合伙企业获利。
挑选合伙人时要德才兼顾,全面衡量,切不可只顾其一不顾其二。正像人们所说,有德无才是庸人,有才无德是小人。显而易见,重德轻才,往往导致与庸人合伙;重才轻德,往往导致与小人合伙。二者都极易使合伙企业失败。
总之,理想的合伙人不仅是一个能提供金钱、安全感或其他方面帮助的人,更重要的,他应该是一个能让我们信任与尊敬的人,一个能与我们同甘共苦的人,一个与我们具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和价值观念的人,一个能与我们的性格、才能及其他方面相互补充的人,但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朋友或亲属。
合伙人相处之道
确定了理想的合伙人,一旦合伙以后,合伙人之间的相处与保持恰当的合伙关系就成了当务之急。如果合伙人之间矛盾重重,各怀鬼胎,不能坦诚相见,必然会使企业停滞不前,甚至走向衰亡。好比风雨中的小船,如果船员之间缺乏应有的配合,各自为政,那么必然逃脱不了船倾人亡的命运。
因此,我们在努力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还须掌握一些基本的合伙人相处之道,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合伙企业的作用。
一、互相信赖是基础
互相信赖是合伙成功的基础条件。合伙人的经营理念不尽相同,个人意见也可能不被其他合伙人采纳,但是,如果大家都能互相信赖与谅解,相信彼此都是为了把生意做好,自然不会搞出其他的事情。
当然,互相信赖是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紧密联系的。
如果一个人,我们觉得他没有诚意,居心叵测,缺乏能力,总之与我们心目中的合伙人形象不符,就不能与他合伙,更不能与他相互信赖;如果经过仔细调查和观察,觉得他可以信赖,是我们理想的合伙人,那么就一定要推心置腹,充分信任。
信赖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是人与人之间最可宝贵的感情。没有信赖,就不能使他产生自尊,也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合伙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当然,相信他人在生意场上是要冒一定风险的。可是,除非我们不打算合伙,否则就必须相信我们的合伙人。一定要有用人不疑的气度,才能使生意有更大的发展。一个疑神疑鬼、互相猜忌的合伙生意,是不可能做得长久的。
二、坦诚相见是润滑剂
合伙企业可以集多人的优势于一体,同时也把各自的利益绞在了一起,这样就使得合伙人之间难免发生磨擦,搞不好还不如一个人单干。要克服这一局限,就须利用坦诚相见这个润滑剂。
首先,我们要对合伙人进行感情投资,使大家在和谐、团结的气氛中一起工作,产生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团队精神;其次,还须与合伙人多交流沟通,诚心诚意地交换看法。
不过,不要把坦诚相见等同于简单的直率,把信口乱说当作耿直。坦诚也需要合适的方式来表现,最好是心平气和、婉转含蓄地私下交谈,不要让第三者参与,以防产生不良影响。
三、取长补短是动力
通常,合伙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也都有自己的劣势。只有认识到这些,主动在合伙人之间把优缺点挖掘出来,同时相互尊重,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才能充分发挥个人和集体优势,在竞争中获胜。
换个角度考虑,即使我们工作能力强,思考力比别人深远得多,在合伙人中无人能及,无形中居于领导地位,也不要恃才傲物、妄自尊大、独断专行。从维护合伙人自尊心及合伙关系出发,也要谦虚谨慎,认真向对方学习,真心实意地寻求帮助,征求意见,这样既赢得了友情,又增强了合伙企业的凝聚力。
谦虚谨慎的态度固然重要,但维持企业的运行,处理日常事物,也必须有个总管来完成。十个指头有长短,人的能力有优劣,那些能力胜过其他合伙人的自然会成为领导。
四、利义并重是关键
人与我、义与利是合伙人相处时接触最多也最难处理的关系。
有些人在创业时,尚能够有难同当,一旦事业小成,有了利益可图时,便只剩下有福我享了。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合伙人产生利益冲突,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企业垮台。因此,合伙人在经营中须注意合伙企业的整体利益以及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
可是,作为合伙人之一的“我”又有自身的个人利益,这就导致在决策时,自己的观点与其他合伙人不一致,甚至冲突。概括起来,就是个体与整体、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人与我、义与利的关系。要解决好这对矛盾,就须在人与我、义与利之间把握适度的平衡,人我两利、利义并重。此时,合伙人既不会放弃个人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在个体与整体之间求得最佳平衡点。
只要牢记一点:合伙人的利益就是我们个人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伙企业发展,才有个人的发展,这样就能人我两利、利义并重。有了这种心态,合伙人方能友好相处。
合伙人矛盾冲突的化解技巧
由于合伙人之间认识上的差异、信息沟通上的障碍以及相互利益的互斥等因素的干扰,矛盾冲突在所难免。当破坏性的矛盾冲突发生后,合伙人就应该坐下来,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不过在协商中还须注意运用一些化解矛盾冲突的技巧。
一、自我检讨
合伙人之间的矛盾冲突通常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对方的原因,还可能有第三者的原因。要想化解矛盾,就应先从自我检讨开始。这样一来,也会给对方造成负疚感,也会坦诚地把自己的错误找出来,不致于将矛盾激化。
当然,提倡自我检讨并不意味着无原则地迁就对方。从某种意义上说,责己既是手段,又是策略。
二、回避退让
回避不等于逃避,而是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并在回避中等待解决矛盾的时机。当矛盾或分歧比较严重,并且一下子难以解决时,为了不使矛盾进一步发展,防止激化,应有意识地减少与有矛盾的合伙人接触,以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从而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求同存异
矛盾冲突的各方,暂时避开某些分歧点,在某些共同点上达成一致,以达到矛盾与冲突的逐渐消除,这是解决合伙人之间矛盾冲突而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的最好办法。
求大同,存小异,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枝节问题上不苛求于人,不但可以避免冲突的发生,而且还会调解或解除现有的矛盾冲突。
四、模糊处理
在特定的条件下,对于一些无原则性的矛盾冲突,不妨采取模糊处理的方法。模糊处理,不是不问青红皂白,而是冲突本身无法分清谁是谁非。冲突双方均无事生非,毫无道理,倘若硬要分个是非分明,反而会助长对立,激化矛盾。
模糊处理是坚持原则立场处理无原则冲突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