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支付给投资人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实际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应付股利”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不作为应付股利核算,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例9.33】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9000000元,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决定2009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000000元。股利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1000000
贷:应付股利1000000
借:应付股利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二、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应付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等。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9.34】甲公司从2009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5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5000
贷:其他应付款5000
2月末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的账务处理同1月末的账务处理。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其他应付款10000
管理费用5000
贷:银行存款15000
三、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的支付方式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通常情况下,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因此在会计上应作为流动负债管理和核算。
应付票据可以是带息票据,也可以是不带息票据。对于带息票据,一般情况下不用计提利息,在偿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但如果是跨期商业汇票,在资产负债表日则要计提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应付票据的核算主要包括签发或承兑商业汇票、计提票据利息、支付票款等内容。为了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支付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到期承兑支付或转出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方登记开出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一)签发、承兑商业汇票
企业签发、承兑商业汇票以购买货物或抵付应付账款时,应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库存商品”或“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对于开出、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按面值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时,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9.35】甲公司开出一张面值为58500元、期限为5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用以采购一批A材料,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A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应付票据58500
【例9.36】假设【例9.35】中的商业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已支付承兑手续费29.25元,还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29.25
贷:银行存款29.25
(二)偿付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到期支付票款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9.37】假设【例9.35】中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企业以银行存款全额支付票款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票据58500
贷:银行存款58500
(三)转销应付票据
应付商业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应转作“应付账款”,待协商后再作处理,按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已代为付款,应将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转作短期借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例9.38】上述【例9.35】中的商业汇票若为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票款,承兑银行已代为支付,故转为企业的短期借款,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票据58500
贷:短期借款58500
四、应付账款的核算
(一)应付账款概述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为所购物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或接受劳务发生的时间。在会计工作中,为了使所购入物资的金额、品种、数量和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条款相符,避免因验收时发现所购物资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而对入账的物资或应付账款金额进行改动,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一般在所购物资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确认应付账款。在所购物资已经验收入库,但是发票账单未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企业应付物资供应单位的债务已经成立,在会计期末,为了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需要将所购物资和相关的应付账款暂估入账,待下月初以红字冲销。
应付账款一般按实际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是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如果购货条件规定,在限定的付款期内付款可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其入账金额应采用总价法确认。
为了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及其转销等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所形成的应付未付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应付款项。本账户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企业的各种应付赔款、应付租金、应付存入保证金等,不在本科目核算,而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应付账款的核算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例9.39】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N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400元。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该企业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款项尚未支付。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甲材料80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
贷:应付账款――N公司94000
当企业偿还上述应付账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N公司94000
贷:银行存款94000
【例9.40】根据供电部门通知,企业本月应付电费48000元。其中生产车间电费32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6000元,款项尚未支付,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32000
管理费用16000
贷:应付账款――××供电局48000
企业转销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9.41】企业2009年末,确定一笔C公司的应付账款6000元为无法支付的款项,经批准予以转销,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C公司6000
贷:营业外收入6000
五、预收账款的核算
(一)预收账款概述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有些购销合同规定,销货企业可向购货企业预先收取一部分货款,待向对方发货后再收取其余货款。企业在发货前收取的货款,表明企业承担了会在未来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应履行的义务,这项义务就成为企业的一项负债。
企业为了核算预收账款的发生和偿还情况,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预收货款的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货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货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货款的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收货款但尚未向购货方发货的数额;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二)预收账款的核算
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将货物交给购货方时,按售价及增值税,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9.4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其出售一批产品,货款金额共计100000元,应缴纳增值税17000元。根据购货合同规定,乙公司在购货合同签订一周内,应当向甲公司预付货款60000元,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2009年6月9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款60000元并存入银行,6月19日甲公司将货物发到乙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验收后付清了剩余货款。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6月9日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款60000元: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60000
(2)6月19日按合同规定,向乙公司发出货物: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银行存款57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57000
【例9.43】以【例9.42】的资料为例,假设甲公司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而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有关业务。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6月9日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款60000元;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60000
(2)6月19日向乙公司发出货物: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银行存款57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57000
六、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企业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9.44】企业借入5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的长期借款5000000元,合同约定年利率为3.5%,假定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该企业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每年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175000
贷:应付利息175000
企业每年应支付的利息5000000×3.5%175000(元)
(2)每年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175000
贷:银行存款1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