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本章主要介绍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标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以及处置等相关的会计处理。
【学习目标】
1.理解固定资产的概念以及确认标准;
2.掌握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3.掌握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4.掌握固定资产减值与处置的会计处理。
【能力目标】
1.能够对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进行正确的判定;
2.能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的范围和方法进行正确的判定;
3.能够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进行判定;
4.能够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进行合理的确认;
5.能够对固定资产减值迹象进行正确的判定。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确认条件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有别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例如,房屋建筑物通过其使用年限来表示,而汽车等交通工具通过其最高行驶里程数量来表示。
3.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意味着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有区别的。但不是所有具有固定资产特征的有形资产都是固定资产,例如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在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者方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1.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企业由于安全或环保的要求购入设备等,虽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有助于企业从其他相关资产的使用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了正确组织固定资产的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分类。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不同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不同可分为使用中、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同可分为自有和租入的固定资产。实务中常见的是综合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将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七类:
(一)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二)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理发室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三)租出固定资产
租出固定资产是指经批准以经营性租赁方式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多余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七)土地
土地是指1993年开始的全国性清产核资中按规定估价并经批复确认按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土地以及1993年开始的清产核资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