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
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资产。资本公积从形成来源看,它是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它不是由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转化而来的,从本质上讲应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因此,它与留存收益有本质区别,留存收益是企业实现净利润的转化形式。在核算资本公积时,应当与留存收益项目区别开来。
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虽然都属于投入资本范畴,但两者又有区别。实收资本一般是投资者投入的、为谋求价值增值的原始投资,而且属于法定资本,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因此,实收资本无论是在来源上,还是金额上,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资本公积有特定来源,其主要来源是资本(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投入资本(实缴资本超过股票面值或设定价值的部分),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无法直接以资本的名义出现。某些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并不需要由原投资者投入,也并不一定需要谋求投资回报,例如,接受其他人(或单位)捐赠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同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由所有投资者共同享有。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通常被视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通常不得任意支付给股东。一般只有在企业清算时,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才可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投资者。
资本公积与净利润有本质的区别,在会计上通常需要划分资本与收益的界线,收益(净利润)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可以分配给股东。从本质上讲,资本公积是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一部分,具有资本的属性,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所以不能作为净利润的一部分。
资本公积从不同的来源取得,并由全体所有者享有,它属于资本的范畴。
资本公积在转增资本时,按各个股东在实收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分别转增各个股东的投资金额。资本公积与盈余公积不同,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是净利润的转化形式,而资本公积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来源,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资本公积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2资本公积的用途
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我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3资本公积的有关会计处理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投资者的投资一般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账,投资者按出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改制为公司的企业或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公司接受新投资者时,要求其缴付的出资额通常要大于作为实收资本入账的数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由于资本公积的出现,企业原有的所有者权益结构也会随之改变。
例5-7 A公司是经B、C、D、E四位投资者各投资200000元建立起来的,盈余公积为1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50000元,本年经协商同意乙公司投资300000元并占有A公司20%的投资比例。因此乙公司出资额中,200000元为实收资本,另100000元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我国《公司法》第131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股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股东所缴股款超过所购股票面值总额以上的那部分数额为股本溢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股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其数额为每股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因此,在股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作为股本入账的数额也只能按面值计算;溢价部分虽属于投入资本,构成所有者权益,但必须作为资本公积单独反映,即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在会计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账户下设“股本溢价”明细账核算。例如,C公司按法定程序办完增资手续后增发普通股400万股,每股面值为3元,售价为5元。由此产生的8000000元股票溢价也要计入资本公积。
此外,接受捐赠资产、发生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债务重组收益等,都会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比如,企业欠一笔应付账款160000元,无法按约定日期全额偿还,经与对方协商,对方同意免除其中的20000元,但要求立即归还其余部分款项。由此产生的20000元债务重组收益,也应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