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过:错误。认识了并改正错误,重新做人。
“出处”汉·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淳于意,字仓公,战国时齐国临淄人,因曾做过太仓县令,所以称为仓公,是汉初的医学家。
淳于意从小喜爱医学,曾拜阳庆为师,学得了黄帝、扁鹊传下来的医术,治好了不少疑难杂症。后因得罪了权贵而被官府处以肉刑(包括在犯人脸上刺字,割鼻,断足等),并要押解到长安去行刑。淳于意只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临走时面对着五个哭哭啼啼的女儿,感慨地说:“我只有女儿,没生儿子,到了紧要关头,谁也派不了用场!”
他的小女儿缇萦听了后很悲伤,决定跟随父亲西上长安,并给汉文帝写了一封信,信上说:
“我父亲做官时,齐地一带的老百姓都称赞他廉洁公平。如今犯了罪,当然应该受处罚。但我痛切地感到,人死了不能复生,受肉刑断了手足也不能再长出来,虽然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给官府做奴婢,来替父亲赎罪,以便让他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到缇萦写的信后,深受感动,没有想到这么年轻的少女能有如此的智慧和文才,佩服之余,就下令免了她父亲的罪,并下令废除了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