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疲惫的爱情2
那边的人猫情未了正上演着,这边书房里陡然传来羽阳奈暴走的怒吼:“棉花糖!”
抱着棉花糖在床上打滚的朴晔磊倏地打了个冷战,小小声地问:“你又做什么了?”
扁扁鼻子的小猫无限委屈地说:“喵呜……”
书房内,羽阳奈看着被踩了一圈梅花印的原文书,气得头顶直冒青烟,“朴晔磊!看住你的破猫,你要是再让它进入书房……再纵容它……再……”哇里哇啦吼出一大串,朴晔磊识时务地沉默是金。
累得气喘吁吁的羽阳奈在二十分钟后终于吐出口气,瘫坐在椅子上,强压着怒火拉开抽屉,那,那是什么……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羽阳奈脸色铁青,片刻后大叫,“棉花糖!我要杀了你——啊啊啊!”
这回不只是朴晔磊,深感大事不妙的小猫也哆嗦了下,浑身的毛都竖起来,朴晔磊连忙小小声地安抚它:“别怕啊,她那个人,就是脾气大点,嘴巴坏点,其实人很好的,绝对舍不得打你。”
说着说着,嘴角渐渐露出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微笑。
小猫歪着头,无限同情地打量他,有时候猫比人聪明,因为它们的直觉很准。
朴晔磊绝对不知道,现在羽阳奈心中的想法。
纳兰容若说,人生若是只如初见,羽阳奈毫不怀疑八年前,第一次见到朴晔磊时自己的眼睛被蛤蜊糊到了,才会觉得那个清纯的男孩子很可爱很吸引人,结果一不小心上了贼船,和这个家伙整整交往八年。
八年,把日本鬼子赶出国土的时间,羽阳奈都不明白,明明早就厌烦了,怎么还能和他纠缠这么久?
怪事。
这个家境一般、长相一般、性格说好听点是单纯,说难听点就是幼稚的男人,简直没有任何优点——噢,不,据说他有180的高智商,曾经被誉为“神童”,是B大最年轻的博士生,可惜这位神童在生活中是个典型的白痴,有一句俗话——“天才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白痴”,他就是最精准的诠释。跟他在一起,就像喝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不但让她腻味透了,偶尔不小心还会被呛到……尤其现在家里多了只到处制造垃圾、随时搞破坏的破猫,她的坏心情指数无限飚高,常常怀疑自己在下一秒钟会被气得爆血管。
可那个没有神经的男人,不但没有察觉到,反而整天嘻嘻哈哈,自我感觉超级良好,每天回到家,见到那只猫他的骨头顿时就酥软了,烹饪的菜肴也不再以清淡为主,而是荤素搭配,注意照顾某个新成员的喜好。
“阳奈,我们棉花糖也很漂亮呢。”坐在餐桌对面的朴晔磊讨好地眨着眼睛,一只手爱怜地抚摸着小猫的脊背。
羽阳奈无意识地闷哼着,不想理睬那对活宝,埋头吃菜,夹了块猪小排塞嘴里,酸酸甜甜,味道不错,忍不住又多吃了几块。
“我知道你不喜欢棉花糖,”朴晔磊盯着她的嘴巴,闷闷不乐地嘀咕,“可你也别把它喜欢的菜都吃光好不好?”
嗯?嘴里叼着块排骨,羽阳奈一时间没有明白过来。
两只前爪搭在餐桌上的棉花糖,敢怒不敢言地瞪她一眼,试探着扬起爪子,再次很自觉地向摆在它面前的那盘糖醋排骨伸了过去。
“阳奈也喜欢糖醋排骨,改天我多做一份好不好?你不要跟它争嘛……”话音未落,朴晔磊愕然地看着羽阳奈跌跌撞撞站起来,直奔卫生间,“阳奈……阳奈你怎么了?”
三秒钟后,卫生间里传出很响亮很惨烈的呕吐声。
等她脸色苍白地扶着墙壁走出来时,只对满脸紧张地站在门口的朴晔磊吐出两个字:“滚开!”
当天夜里,躺在自己的大床上,羽阳奈第N次确认,她要疯掉了,再和这个男人、这只猫在一起,她非疯掉不可。
当初,怎么会看上他呢?她捶胸顿足、懊恼不已。
抱着棉花糖静静站在门外的朴晔磊举起手,又放下,反复几次之后,还是转身,慢吞吞走回隔壁自己的卧室,把棉花糖放在床上,看着它晶亮的瞳孔,叹着气说:“怎么办?阳奈好像真的生气了,明天我们买礼物哄她好不好?”
棉花糖对那个总是威胁恐吓它的女人毫无好感,装作听不懂地舔着自己的前爪。
没有在意它的漫不经心,朴晔磊继续自言自语:“给她买什么呢?衣服、鞋子她都有很多了……”
身为大学讲师,他收入还不错,不过因为家境不好,平时领到薪水,大部分都寄回家,剩下的除了填补日常开销,就是给羽阳奈买东西。
当然啦,作为大报社的名记者,羽阳奈收入比他高出一大截,而身为知名企业家的独女,她的家境更不是他所能比拟的,他只是喜欢看着她穿自己选的衣服、吃自己煮的食物……那种感觉,很幸福。
在商场里逛着,总是觉得这个也不错,那个也很好……穿在羽阳奈身上会很漂亮,不知不觉就会买一大堆。
羽阳奈每次都皱着眉头说:“干吗买这些?浪费嘛。”
朴晔磊明白,她一定是舍不得让自己花钱,平时家用也是她付的多……从没听她抱怨过,比起身边那些斤斤计较,总是对男朋友很苛求的女孩子,他觉得,羽阳奈实在是太豁达太可爱了。
于是,更加爱慕她,只要相中,连上千块的衣服鞋子也狠心给她买,只要羽阳奈能感受到他的心意,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只是有一点很纳闷,他买的衣服,似乎很少看到羽阳奈穿。
羽阳奈居住的小区处于B市繁华地带,偶有小贩为了偷税逃税,避开城管的视线,窝在路边叫卖蔬菜、水果、鸡蛋之类农副产品。
这天是阴雨天,又湿又冷,朴晔磊远远看到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婆婆蹲在路边卖西瓜,孤零零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一时动了恻隐之心,便过去买了个西瓜。
“小哥儿,再多买一个吧,早点卖完我也能早点回家。”老婆婆期期艾艾地说。
朴晔磊想了想,又买了两个,虽然吃不了,也可以分送给邻居,老婆婆的年龄比自己母亲都大了,帮她多买两个,好让她在这种天气可以早点回家。
难得遇到这样爽快的主顾,老婆婆乐开了一脸的菊花褶子,迅速报价,朴晔磊付了钱,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三个圆滚滚的西瓜连捧带抱弄回家。
敲开门后,羽阳奈看着他捧着抱着的三个大西瓜,整个人呈石化状,张口结舌,半天才问:“你,你要改行卖西瓜吗?”
冰箱里明明还有半个吃剩的西瓜,而他们两个——更正,是三个,包括棉花糖两天也吃不完一个西瓜。
冰箱自然是塞不下的,朴晔磊先打开一个,剩下的两个准备吃过晚饭后再拿去分送给隔壁的邻居。
打开的西瓜不正常的晕红,已经坏掉了。
朴晔磊又打开另外两个,都是坏的。
羽阳奈怒,“你在哪里买的?给他送回去!”
朴晔磊有点发呆,半晌才说:“算了。”
“怎么能算了?这是欺骗消费者!”
“她年纪比我母亲还大……”
羽阳奈不能理解这和他母亲有什么关系,她觉得,这样的行为不能姑息,也不能因为事情小就不计较——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她小时候就认可的道理。
要不然骗人的还会继续骗人。
但朴晔磊显然不赞同她的想法,闷闷地说:“可能她也不知道……也或者她生活困苦,需要用钱……”
羽阳奈被他气得几乎吐血,这世上果然有东郭先生,寓言故事原来都是有现实考据的。
虽然替那个老婆婆想了无数个借口,不过,以朴晔磊素来舍不得浪费的个性,对白白花掉的钞票自然是心疼,整个晚上都落落寡欢,连棉花糖跟他撒娇,都打不起精神应付,半偎在沙发上抱着棉花糖喃喃:“我是好心啊……”
羽阳奈环抱着双肩,挑眉说:“这有什么奇怪,很多人对待好心和善意,通常除了嘲笑就是利用,你不明白吗?”
朴晔磊有些吃惊,“你怎么能这么想?”
“我说的是事实,所谓姑息养奸,你不想姑息这些卑劣的行为,就要反驳打击,把东西送回去,讨回自己的钱,让她受到教训,下次就懂得收敛了。”
朴晔磊没做声,一下下摩挲着棉花糖的脊背,若有所思。过了半天,才犹豫着开口:“你也是那样认为吗?”
“什么?”羽阳奈一怔。
“对待好心和善意,除了嘲笑就是利用。”
羽阳奈愣了愣,“我只是说出一种存在率很高的社会现象。”
“可是,如果大家都摒弃善意和好心,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朴晔磊低喃。
羽阳奈哭笑不得,真是天真的想法,真是天真的人,他的IQ真的有180吗?不是读书读傻了吧?
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走在街上,脚下粘粘的,仿佛柏油都被烤化了。
朴晔磊讨厌热天,讨厌出汗黏黏的感觉,不用上课的日子整天都赖在家里,和棉花糖打打闹闹,过得倒也惬意。
羽阳奈则越来越忙,早出晚归,应酬也很多,往往她回来的时候,朴晔磊都睡着了。
这天难得阴天,朴晔磊兴奋地出门,不自觉往女装专卖店跑,选了很久才挑中一件白底蓝色碎花的长裙,羽阳奈身材高挑,穿上一定很好看。
他不太懂女人的服装品位,没什么信心,但买给羽阳奈的每样东西都是精心挑选的,而且价钱一点也不便宜。
他的家在东北偏远山区,家境不是很好,平日里连给自己买双袜子都要犹豫又犹豫,对待羽阳奈,的确竭尽所能。
看看腕表,接近晌午,两人好几天没照面了,实在是很想念,心里琢磨着,不如去报社接她下班,然后一起去吃羽阳奈很喜欢的水煮鱼。
因为是熟面孔,门卫没有废话就放他进去。
走廊里很安静,朴晔磊不想弄出动静影响到别人,特意放轻了步子,走到羽阳奈办公室门口,刚要推门进去,里面突然传来说话声:“这么难看的衣服,一定是男朋友买的,要是别人买的阳奈一定不肯穿!”促狭戏谑的语气。
朴晔磊尴尬地止住步子,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短暂的静默之后响起羽阳奈无奈的声音:“当然是他,比他更没有品味的人估计也差不多绝种了。”
朴晔磊僵住,没有品位?!她在说什么?
“你还真能忍,他眼光这么差,你也穿得出来?”
“没办法,他买了一堆,一次都不穿又要问东问西……我是图个耳根子清净啊。”看不见羽阳奈的表情,但听语气也想得出来。
“他也真是的……难为你还没把他甩掉。”
羽阳奈叹气:“有什么办法?都在一起八年了,分手两个字也不容易说出口。比起衣服,我现在更厌烦他那个人,还有他那只猫……”
“你还没把那只猫丢出去?”同事吃惊地问。
羽阳奈更无奈的语气:“丢什么?他宝贝得什么似的。”
“那就两个一起丢掉。”
“你当我不想啊……”
朴晔磊脑子里“轰”的一声,然后是一阵空白,眼前摇摇晃晃的,忽然有点模糊,他不知道,一直都不知道,原来羽阳奈不喜欢他挑选的衣物,也不喜欢……他。
慢慢退出报社大楼,站在对面的骑楼下,朴晔磊看着来来去去的人,他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又在等待什么,手里拎着的袋子像装满了铅块似的往下坠,他抽抽鼻子,苦苦笑了一下,把包装精美的袋子丢进旁边的垃圾桶。
白花花的太阳高悬在天空,明晃晃的光线很刺眼,身旁覆盖着厚厚尘螨的老榕树灰头土脸地耷拉着枝叶,宽敞的街道上人来车往,都行色匆匆,在这个以节奏明快著称的城市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渴望企及的目标和奋斗的方向。
即使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朴晔磊其实还是觉得陌生,觉得不习惯,但他强迫自己融入其中,只因为,这里有他爱的人,而那个人,原来并不需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