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产品是指可被区分界定、主要为不可感知、却可使欲望得到满足的活动,而这种活动并不需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出售联系在一起。
(一)服务产品的类型
服务产品与有形产品相比,具有无形性、差异性、不可分离性、不可贮存性和不可感知性等明显的特征。根据服务产品的这些特征,市场上的服务产品可分为以下几种:
1.混合物。
其中服务与有形产品各占一半,如餐饮服务。
2.附带少量有形产品的服务。
如航空服务,顾客购买的是运输服务,但在旅途中,航空公司会提供一些食品、饮料和杂志等。
3.纯粹的服务。
其中几乎不会附加任何有形产品,如家政服务、心理咨询等。
(二)服务产品销售网络的构建
组建服务产品的销售网络,最常见的方式是直接分销渠道。但是,由于服务产品具有多样性,因此其销售网络的构建也有多种分销渠道选择。
1.直接分销渠道网络。
这是服务生产者经常选用的销售形式。采用直接销售形式的企业,通过与顾客的直接接触、交流,能够了解消费者的要求及变化,了解竞争对手的动向,及时调整服务产品的质量和内容,同时较好地控制服务产品的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真正个性化服务。适合采用直接方式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医疗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
2.由中介机构组建的分销渠道网络。
这是服务业公司最常使用的分销渠道。利用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形态有多种,常见的有以下5 种:
代理商。主要是在旅游、旅馆、运输、信用、工商服务业市场运用。
代销商。专门执行或提供某种服务,再以特许权的方式销售该服务。
经纪人。在某些服务领域,可以通过经纪人的形式销售服务,如保险经纪人。
批发商。是专门以大批量的方式提供服务的分销商。
零售商。如商业零售商、照相馆和干洗店等。
由于服务产品的特殊性,在构建销售网络时,除了要考虑销售渠道形式外,还要注意销售地点的选择,可根据顾客与服务提供者的相互作用的类型和程度来决定。销售地点应该选择在交通便利、居民生活集中的地方。这类服务提供者包括银行、医院、学校、民航、零售商等等。如果是服务提供者寻找顾客,原则上应该既要满足顾客的需要,又要考虑成本。第三种情况即当服务提供者和顾客在随时可及的范围内交易时,位置是最无关紧要的,这时所关心的是需要有邮递和电子通信,这样就能保证服务产品能够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