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兰兮
离开帝都的前一个晚上,我在御花苑中碰到了衡问兰。她的侍女说,许多天了,璧妃娘娘一直守在那株华盖般硕茂的白果树下。
她听到我的脚步声,才缓缓转了头,见到我的样貌,颇有些惊讶,“你怎么……”
我笑着点点头,“断了情丝……璧妃娘娘在做什么?”
“没什么,心里不舒服,透透气。”她扭过脸,凝视着白果树的树冠,突然问,“你,恨我吗?”
我摇摇头,“我说过,没有土壤,恨无以附着。”
对她,我没有增恨,因为我相信她是一片好心,而且业已尽了全力,其实,我更恨自己,若不是我贪恋尘世,妄图改变命运,怎会遭到命运最严厉的惩罚?我和他之间,我宁愿死的是自己……
“可我恨死我自己了!”她大哭起来,“我喜欢他,真的喜欢……不管他喜不喜欢我……是我一手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躲出了御苑。
崔医正说我的眼睛不能再流泪了,不然会有失明的危险;而我,现在正需要一双明锐的眼睛。
燕国那支足以遗笑万年的和亲队伍终于在次日的天明出发了。我们渡过汾水,途经代州,与大燕的国土别离在雁门……巧的是,到达雁门的那天,也正是新君登基大典举行的日子……那个街亭少年,皇族旁支终于坐在了龙书案前,成了衡夫人的玩偶。
朝廷八百里传书地送来了新君始立,大赦天下的圣旨,也带来了犒赏三军的水酒与肉食。驻守雁门的总兵李荣是阿戍提拔过的官员,也因此,他未能得到衡秦的信任,带去北漠参战。
塞外长风,他神情凄楚地奉上一杯酒,许久默然,终道:“路途遥远,娘娘自当珍重……若遇急险,只给末将飞鸽传书便是。”
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辛辣而炽烈。说来好笑,我在俗时,从未饮过酒,而今,结了佛缘,反而破起戒律来。
西出雁门不远,便是一望无垠的浩渺荒漠。犹记得当年,我抱着尚在襁褓的桑宁,穿越了漫天黄沙,回到故国;而今天,我又要带着这个孩子,穿过这片沙漠,回到他的家乡。我不知道,自己柔弱的翅膀还能否坚强地到达彼岸,抑或是大漠的那一头,早已不复当年的等待……
初入戈壁,只觉得万里平沙在阳光的映照下美得让人窒息,时间久了,却生出一种别样的忧伤。这一片一片的,空灵而绝望,仿佛死寂的地狱,是生命无法染指的禁区。
“这里有生命啊,你看那远处的胡杨,不是站得很精神嘛。”圭儿出言反驳。
“它们已经死了。”我淡淡道。
“死了?死了为什么不倒?”圭儿不信。
“胡杨死后三百年不倒,倒后三百年不朽。”我回道……这是那个人告诉我的。
那个人,告诉我,他也当如这沙海胡杨一般,“做乱世逐鹿的豪杰,青史留名的英灵,不倒且不朽。”
还记得初遇时,他还是仙茹的王子,卓卿咸兰,是他译音的名字……他的长发散在腰际,全身上下只裹着一条毡裙,他的脸似雕刻般的硬朗,他的表情便也如雕刻般僵硬,他是从来不笑的,所幸,一双单凤美目稍稍修饰了这种锋芒毕露。他一张口,便是一口清晰流利的汉语,谈吐间还有些中原的文雅。
后来,我知道了这种气质的渊源……他的母亲,是明玉殿下的女儿,桓王最小的妹妹,婵娟公主。
而在当时,他并没有因为这种文雅而放过对我的****。在他眼中,我只是一个战奴,和所有的战奴一样,必须被他们汗国的狼鞭抽打,去掉所谓的傲骨,一生一世地做他们的顺奴……实际上,没什么战奴能够经受得住这种鞭笞,但仙茹王却不会因为大批奴仆的身亡而取缔这项酷刑,在他们的眼中,奴隶的低贱,甚至及不上半匹骡马。
解救我的是圭儿,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她也是从中原被俘过来的,大概因为长得壮实,竟奇迹般地熬过了笞刑,成了青芝郡主的侍婢。
“郡主快看,那个女孩……”她指着我的方向。
的确,我和她身边的青芝郡主确有几分相似。
“阿兄,不要对那个女孩用刑了吧,大家会以为阿兄在打我呢!”青芝笑眼如丝地对卓卿咸兰说。没人看不出来他们目光中传递的爱意,即使我一个外乡人……
卓卿咸兰是胡天可汗与婵娟公主的爱子,是极可能在日后接替汗位的王子;青芝郡主是胡天可汗之弟,右贤王卓卿景的掌上明珠。他们自幼青梅竹马,情意笃深。如果没有来日的变故,他们或许可以成为相伴一生的神仙眷属……那句话,是圭儿后来翻译给我听的,那故事,也是她讲给我的,我当时并不懂他们的语言。
无论如何,我极幸运地逃过了笞刑,又极幸运地被分到桂宫内做了婢女。桂宫,正是仙茹的可敦婵娟公主居住的地方,这里大到回廊萦回,飞檐斗角,小到殿中草书的楹联“菊酒深庭酿,嫦娥桂宫愁”,一亭一阁,一草一木,充满了我熟悉的中原气息。
我想,如果今生注定无法与阿戍重逢,那么一辈子待在这充满故乡气息又富丽堂皇的宫殿中也算不错了吧。
犹是想见见那位传说中的婵娟公主……人们都说她有嫦娥般不老的明丽容颜,有月华般纯雅的高贵气质……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他们瑚琏家的人或许都有这么一张绝色无双的脸孔吧。只是我那时并不知道阿戍的身世。我那时更只是一个卑微的婢女,虽然整日劳作在桂宫,却连一睹公主芳容的机会都没有。直到有一天,卓卿咸兰给了我这个机会……却是我一辈子都不愿回忆,不愿再提起的事。
那日,夜色清凉如水,我正对月私语……我喜欢这样的夜晚,喜欢在这样的夜色中,望着一轮明月述说无尽的思念,横亘的荒漠阻断了我与阿戍,如练的月华却可以照着我的思念,带去他的身旁。
突然闯入一队仙茹蛮兵破坏了恬静的氛围……虽然那时我对仙茹的语言还不熟悉,却可从装束上认出他们的身份……他们正是仙茹可汗的亲兵。黄天易位,那时的可汗,已不是胡天,而是他钟爱的儿子卓卿咸兰。
他们将我带到了青庐帐内……那帐门向着日升的东方,门口还挂着极其珍贵稀有的冥狼之牙……我猜想这一定是可汗休寝的主帐。
我猜得没错,只是没料到那里面的宽大毡床上竟躺着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
卓卿咸兰,悠悠地直起身子,向我缓缓行来。
“你果然被分到母后的宫中了。”他伸出长长的双指,掐起我的下颌,眸间流转,竟有隐隐的水雾。
我竭力闭紧眼,不去看他****的身体。
“看着我!”他大吼着,同时加紧了手腕的力道。
眼泪挤出来,我却终不肯睁眼。
“很有骨气!”他将我拎起来,重重摔在毡床上,然后便像一头恶狼般扑上来,狠狠撕扯我的衣衫。
我不睁眼,不说话,不反抗,因为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我只想让他觉得他在亵玩一具尸体。
“你能不能像个活人?能不能?”他猛力抓起我的肩膀,来回地摇摆,然后滑向我的胸部,死命地揉搓。
我咬牙隐忍着,甚至祈求我现在就是一具死尸。
“够了!”他最终放弃了进入,懊丧地坐直了身子。我睁了眼,坐起来,擦净了脸颊的泪痕,理顺了散落的碎发,然后对准他的裆下……奋力一踹。
“殷荭……”我期许见到的婵娟公主听罢巫医对可汗伤势的汇报,转看我的铭牌,续道,“你犯了死罪。”她用的是汉语,语气有些愠怒。
“我不怕死,只怕屈辱地活着。”我已存了必死的决心。
“你是汗王的女奴,整个仙茹的女孩子都是汗王的女奴,汗王对你的宠爱,怎么能说是屈辱呢?”
“我不是女孩子,更不是仙茹的女孩子,我来自中原,有自己的丈夫!战争用一种残忍的方式分离了我们,可我们的心意却永远连在一起。”
婵娟公主听后微笑,“我很欣赏你,却不能不处决你,不仅仅因为你伤害了我的儿子,更因为你忤犯了可汗的尊严。”
“我愿意领受所有刑罚。”
“既如此说,你们将这个女孩子拉出去……”
“阿娘。”卓卿咸兰穿了齐整的胡服从偏帐中走出,“放过她。”
“兰兮……”仙茹语中,尾字加“兮”,便成了昵称,婵娟公主大概叫不惯卓卿咸兰繁缛的音节,才将“兰兮”唤作儿子的乳名。
“一枚小小的蝼蚁,撼不动苍天的伟树,这件事我不想再追究了。”卓卿咸兰转身出了帐门。
“你不想追究的是那个女人!你放过的也是那个女人!”婵娟公主的声音追了出去。
在仙茹的日子久了,我才慢慢知道仙茹王没有杀我的原因,就像留下一幅心爱之人的画像。他还会时常地将我召到他的帐中,让我看着他射箭,投壶,或是读书,却没有再动粗。至于那位和我有几分相似的青芝郡主,我从圭儿口中听说,当是随着她的父亲右贤王叛逃到了江南。
“姐姐,其实我觉得你的处境有时候很危险。”圭儿不无担心地对我说。
“为什么?”
“因为可汗应该是衔恨青芝郡主的……人们都说是青芝郡主利用她与可汗多年的感情盗走了虎符,帮助她父王逃出了仙茹。”
圭儿的担心很快得到了应验,而起因只是我一次微不足道的疏忽……我打扫书案时,将一支羌笛摔坏了,那是一支普通至极的羌笛,既不是金玉的材质,也不是名家的收藏,我甚至一次都没有看到卓卿咸兰碰过它。可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他竟将我打得体无完肤。
他打人的时候从不讲话,只管猛力打下去,自然,他也全然听不见我的哀求。
“你把画撕了,就再也没有凭吊的对象了!”我大声对他吼,终于阻止了他的铁拳,“你们的爱情死了,你在这里殴打牲祭有什么用?你堂堂的仙茹汗王,不过是一个怯懦的男人!你有种,你带兵,你打到江南去,夺回你的女人,然后你蹂躏她,折磨她,你像打我一样地打她!”
他瞪着一双充血的眸子,深深吸进一口气,狠狠弯折了那支坏掉的笛子。
从那以后,他再没叫我去过一次青庐帐,一直到燕哀宗的大行台祖皎首次北伐……卓卿景的率军出逃无疑成就了邻国的蠢蠢欲动,盘踞中原百年的燕国自然希望趁此良机扩大自己的版图,将国界线从雁门一直向西向北推延开去。
“你会吹羌笛吗?”出征的前夜,他又将我召到了青庐。
我摇摇头。
“我教你。”他冰封的容颜竟带了少有的温柔。
他站在我的身后,先将笛子放在我的唇边,很有耐心地给我讲解吹奏的技巧。《陇头辞》是他教我的第一首曲子。
这本是蛮族的民曲,再加上我心中发慌,气息不足,吹出的音符总难成调,只得喃喃低语:“可汗……”
“叫我兰兮吧。”他神情依旧冷漠,却没有往日的雷霆暴怒。
“她……也是这么叫你的?”
兰兮一愣,只淡淡道:“她叫我阿兄。不过,每番出征前夜,她必会为我吹起这曲《陇头辞》,她说这首曲子能为仙茹带来好运气。”
仙茹与燕国那一战是以卓卿咸兰丢掉大漠要塞叶城和退让八百里肥美草原而告终的。我那首气息难继,曲不成调的《陇头辞》似乎只给我的故国带去了幸运。
蛮人的性格与我的同胞还真是不同,虽然他们吃了败仗,却没有一丝忧郁和颓靡的样子,甚至没有一分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的决心。卓卿咸兰还是每日带着大批的奴仆到草原上去狩猎,似乎只要给他们一片青黄的天地,他们便可快乐地生存下去。
婵娟公主很难与他们一样,心中忧虑的是新的可敦,她不能再允许儿子如此肆意地挥霍青春,必须找个女人勒住野马的缰绳,她看中了大当户贺巴哈的女儿吉齐,并特别为此举行了一场冥狼猎。
冥狼,传说是冥界的使者。实际上是一种沙漠中异常危险的动物,有剧毒,昼伏夜出,喜光却畏热。崇尚勇武,喜猎新奇的仙茹人将能猎杀到这种动物的人视作民族英雄,他们称之为“巴托”。冥狼猎的另一作用是求婚,如果一个勇敢的少年渴求女孩的芳心,只要他带着猎回的冥狼牙跪在那姑娘的面前并说出心意,这位姑娘是绝对没有理由可以拒绝的。当然,婵娟公主为卓卿咸兰的政治联姻采取这样的形式,并不表示他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可敦,而是要给足贺巴哈面子并顺带赢取民心。
就那时的形势而言,右贤王卓卿景的出逃不仅给邻国提供了蚕食仙茹的良机,更对朝中的勋贵产生了极其微妙的影响,大当户贺巴哈就成为兰兮母子必须拉拢的势力。贺巴哈虽不在王族,却因早年追随胡天可汗而持握重兵,更享有极高的声望。表面上,贺巴哈是拥护胡天可汗临终的决定,但内心深处,谁又知道他真正的打算?自幼长于皇室,又谙熟政治手段的婵娟公主自然要将他的女儿索在可汗身边,实可谓恩威并济。
那场旨在为可汗择婚而声势浩荡的冥狼之猎终于在圣女节的前夜拉开了序幕。从傍晚开始,人们便在大漠深处隆起篝火,待午夜时分,卓卿咸兰的身影出现在黄沙中时,周遭已是擂鼓阵阵,人声鼎沸,婵娟公主还是对儿子表现出了一丝不安,我看见她吻了吻兰兮的脸颊。
围猎冥狼的过程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精彩,而婵娟公主的担忧似乎有些多余……卓卿咸兰自是有强健的体魄和超凡的武功,而在旁保护的也都是不顾生死的猛士,她更该担心的应是儿子桀骜难驯的脾气。卓卿咸兰自那幢幢幽光中走出,带了一身的血迹,却理都没理站在那里,捧着花束迎接他的吉齐,而是淡然地走到我的身前,单膝跪地,递上那枚珍贵无比的冥狼之牙。
所有人……婵娟公主,吉齐,贺巴哈以及所有知道内情的王公大臣,都愣在了那里;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至今,我仍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将狼牙送给我,也许只是向母亲表示他永远也忘不掉青芝郡主吧;但我已能明白他为何不给吉齐的原因……他是个足够强悍的人,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讨好示弱。
“可汗……”我那时只是一个小小的婢女,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我手足无措,当所有人的目光投向暗影中渺小的我时,我慌乱地跪倒在地,对他说,“可汗……奴婢……奴婢不能接受您的狼牙,奴婢有丈夫的……我们中原的女子即使丈夫死去都不能改嫁的啊……”我结结巴巴地用茹语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其实,我的惊骇与他们不同,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们的内定,他们肉食者谋的决定,又怎会说与我一个低贱的奴婢……我只是一心信守着与阿戍生死相随的誓言,只是由心底里害怕这场突然莅降的熏天富贵会掠走我返回中原的卑微夙望。
卓卿咸兰没有坚持,他的目光略过我投向了他的母亲,唇边挂着一纹冷笑。
后来,听宫人碎念,婵娟公主与卓卿咸兰就可敦之事大吵,公主更是不顾可汗的颜面,狠狠抽了他一个耳光。但于详情,却不是我等所能窥知的了。
卓卿咸兰最终屈从了母亲的安排,迎娶了吉齐为仙茹新的可敦。可他并不太理会可顿,还是时常将我叫到身边,依旧是看他射箭,投壶,读书,偶尔教我吹吹羌笛。
可汗的无心之柳,带给我的不是成荫的福泽,却是无端的嫉妒和刁难……大当户和他的女儿俨然已将我视为青芝的替身,将所有对青芝的怨恨加诸在我的身上。
“可汗。”虽然他让我叫他兰兮,我却固守着尊称,“我想中原,想家,想我的丈夫……”
“有人在宫中欺负你吗?”
我不敢轻言,只好尴尬地笑笑。
“阿娘也想中原,想家,想她的丈夫。”他嘴里说着笑话,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笑容,“可她回不去,这片大漠就像死生的冥河,过来,便回不去。”
我放弃了妄想,默默忍受命运之于我的不公。白日里,我坚强乐观,笑对责难;唯到夜阑人静,我抚着竹簪,偷偷流泪,这也是为何我对那枚竹簪别样的珍视……将它捧在有心,就像握着阿戍温暖有力的大手,无论怎样的困境,都不在我的眼中。
可是……我的手习惯性地伸向发髻,那里空空如也,我心中一颤……远处的城池,像被蒙了一层薄纱隐隐绰绰的,便是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