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你妈妈说得没错,女孩子皮肤摔伤了,弄破了就不漂亮了,你还是和你妈学瑜伽和有氧运动操。”把手臂伸过去,“你摸摸。”
“爸爸的手臂很强壮很有力。”惟惟崇拜地看着父亲,扬起小脑袋,辫子上的蝴蝶结晃动着。
“你想变成这样。”
小女生看着自己纤小嫩白的藕臂,想象上面长出粗壮的肌肉,拼命摇头。
“啊……不要,可要是坏人想欺负我怎么办呢?”
“爸爸和哥哥都会保护你。”安抚地拍拍小手。
“对,爸爸说,男人天生就该保护女人。”小凝补充道。
想了一会,他安抚女儿:“等你再长大一些,爸爸可以教你一些女子防身术。”
吃完饭,小凝不用催促直接进房学习,还拉了惟惟作陪。
“两个孩子相差十几分钟出生,我一直都担心我们会偏心其中一个孩子,但现在好像是孩子偏心了,两个孩子都不待见我。”我对杨霁清抱怨。
“孩子们都很可爱,你要多花一点时间陪他们。”他收拾了餐桌,又回到他的电脑面前。
我站在他身后,打量着室内一切。从简单平淡的装饰,到一尘不染的家具,还有整整占了一面墙的原木书柜里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籍。
我瞄了电脑一眼,屏幕上全是那些对我来说如同乱码的符号,电脑旁边是一个大书架。书架上是一本本的书砖,什么C、C++语言,JA VA编程,Spss,Lingo,Mapple,Mathematica,Matlab之类的,那些书翻开来看,每个字我都认识,组合起来我就不认识的,这些书我平时是碰都不去碰的。
我习惯也不好,看的书随手乱丢,又喜欢在书中涂鸦,杨霁清在工作和学习方面是一丝不苟,讲究整洁有序,所以他是不喜欢我和孩子去碰他的电脑和书架,他的电脑甚至用了密码锁住。理由是不想小凝在他的电脑上下载有毒的网络游戏软件。
霁清是一个相当注重秩序、规律,讲究精确的男人,他的阅读兴趣相当广泛,除了电脑数学之类的书籍,书架上还陈列着哲学书,历史书,呃,还有佛书……他怎么那么爱看书?
现在的他戴上了大眼框眼镜,对着电脑,一副全神贯注,生人勿近的模样,修长洁白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着。有时他会轻轻蹙眉,这是他陷于思考时的习惯,手指在键盘上停顿了,掠过书架,从上面取下书籍,这些书在书架上是分门别类的。接着是翻书的声音,然后是敲键盘的声音。
我在他身后当了半个钟头的隐形人。
这个男人,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有时我觉得我懂他,有时我又觉得我完全不了解他,或者说我了解的只是他的某一方面。
这个男人走入人群,或温文或体贴或慷慨或优雅或温柔,形形色色的他,但那都是一部分的他。他在人前永远是成熟稳健的,有时对待一些陌生人甚至还会有一些疏离淡漠,亲切客气但难以接近,好像在人与人相处形成一层保护膜。但他在孩子特别是我的面前就会卸下全部的保护膜,向我们展现一个全无心防,带点可爱孩子气的他。
结婚刚开始那几年,我甚至觉得他对周围环境都带着莫名敌意的防备,幸好他慢慢地适应过来,现在的他和周边的邻居,孩子的老师,孩子的同学朋友,我的同事都相处融洽,表现得谦合有礼,我知道他努力地想融入我和孩子的生活。
他甚至于想改善我的人际关系,每逢节假日帮我送一些别致的投其所好又不昂贵得令人怀疑别有用心的礼品给公司里的同事老板。他的用心真的令我感动!
杨霁清,他真的是好丈夫,好父亲,我几乎无法挑剔他。这么多年,我从未后悔嫁他的决定。
恩格斯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犯罪,而我们以亲人的身份一起生活了七年,觉得这样的婚姻状态刚刚好,不需要改变什么。可他在前几天晚上竟然对我说:“恬音,我们的婚姻需要爱情。”可想而知,当时这句话把我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几天,我一直怀着恍惚而若有所待的心情,等待着他下一步的动作,会送花,还是陪我看电影,邀我请餐厅共进烛光晚餐,或者送让我惊喜的礼物,好像这些他以前都做过,没新意啊,不过我期待他以另一种身份,另一种心情,陪我做这些事。
现在看他坐在那里气定神闲地工作,完全忽略我,心中真是气恼,别人想把女友娶回家所以千方百计掏心掏肺地对女友好,而我早早地嫁了他,他当然不用对我费尽心机的。先婚后爱,做了第二步再补第一步,情况完全和别人不一样。很可能他那天只是随口跟我说笑,也可能他想更确定我们之间的关系,毕竟他那么喜爱那两个孩子,舍不得两个孩子。
今晚,有家高档餐厅推出套餐加价购精美情人礼物的活动,办得十分轰动,整个公司的女同事都在谈论着。本以为杨霁清会有什么行动,结果什么都没有,枉我今天还特意向公司请假。摸摸鼻子,无趣地走了,临时决定找初蕾出来吃一顿。
接到我的电话,夏初蕾欣然答允:“你真会挑时间,我怀孕三个多月,每天吃的营养补品可能是人家生育两胎吃的份量,哇,这些日子吃得我满嘴药味,今晚刚好老公不在,正想打打牙祭。”
“我过去接你。”考虑到某人现在是“一级保护动物”。
“不用,我有免费司机。”
“老公这么体贴啊,给你雇司机。”
“哈……”电话在挂断了。
我没想到的是免费司机竟然是冯明彪,冯明彪是某人老公的前情敌,现在这位司机也跟来蹭饭。
当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冯明彪会跟夏初蕾走到一块,爱情有时就是这么奇怪,当时他们闹得轰轰动动,初蕾为他闹家庭革命,赌咒发誓非冯明彪不嫁,三次离家出走,最后却黯然结束。当初这段见不得阳光的恋爱关系,初蕾维持得很辛苦,她甚至连我都隐瞒。我还记得我们当时她提起那个说不出名字的“他”,心里闪耀着何等光彩,最终却还是顺从父母的安排,嫁给世家子弟季海平。也许现在她有遗憾,却不曾后悔。
“我们现在是纯友谊关系。坏人姻缘是要遭天打雷劈的,更何况她现在肚子里都有我的干儿子了。”冯明彪说。一身肌肉,看起来很凶很彪悍的冯明彪其实是一个很质朴男人。
“你老公同意?”季海平真那么大方?
“刚结婚盯着我死紧,几乎要让我跟所有的男性朋友绝交,男人的占有欲都很强。”她轻叹着气,表情却带着甜蜜,”直到我怀孕,他对我才放松,感觉到我完全属于他。”
我知道,年少的夏初蕾也许很爱玩,但真爱上就会一心一意对对方。
我们选了一家干净雅致的餐厅,冯明彪特意叮嘱侍者饭菜中不要含有酒精和刺激性的东西,粗线条的男人也可以有细心体贴的一面。
吃鱼的时候,冯明彪很细心把鱼刺挑出来,才挟到初蕾碗里。
“要是我是你丈夫,看到这种场面也会吃醋。“我看着冯明彪的举行,笑笑说。
“也对,我家那口子特小气特没风度。冯明彪,要是你以前就对我这么好,我也不会跑去嫁别人。”她的语气是纯粹地开玩笑,却叫一旁的男人心神一阵恍惚,刚挟上筷子的基围虾又溜回盘子。
“太不知足了吧?谁不知你王大小姐嫁入豪门,丈夫青年才俊又疼你入扉。今晚你老公怎么加班了?”我试图换变话题。
“好像是公司安全系统遭黑客入侵,通过外国的服务器入侵的,系统瘫痪,他一大早就回公司忙去了。”
“嗯……”杨霁清偶尔有帮这家公司写程序,今晚他就在忙这个。
“这双手保养得多好,你是同学中嫁得最早,却完全没变成黄脸婆。现在越看你越觉得你更有魅力,眼神中有夺人的光采,脸上有娇嫩的红晕,这种美丽是在幸福中才会散发出来。恬音,你是一个幸运的女人,你嫁了一个好丈夫。”初蕾用若有所思的目光看着我。
侍应生上第三道菜的时候,迎面有几个西装革履的男士走过去,其中有一个眼睛频频往这边瞄。
“没想到你还有这个魅力。“我和夏初蕾同时用眼神说。
“初识时的你带着稚气的纯真气息,现如今多了些妩媚的成熟女子风韵,那种揉合了纯真与性感的特质,能把人迷得神魂颠倒。”她对我说,“杨霁清把你照顾得多好!”
我做人妻子七年,做人母亲七年,但没沾到半分油渍,没染过一点油烟,十指不沾阳春水,衣裙不染灶台灰,稍微重一点累一点的家务活我几乎没动过,这也太娇贵了些,太不食人间烟火了。估计千金小姐豪门贵妇也没我这待遇,而这一切是一个男人的爱给予的。
原来女人真是花朵,要男人用爱来浇灌,才能开得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