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
万斯说完后,屋内沉寂了一会儿。马克汉陷在椅子里,眼睛凝视着前方。希兹则勉强带着赞叹的眼神看着万斯,他坚持认为杰梭涉案的论调基础已经被粉碎,而且显然他所建立的破案架构也摇摇欲坠。马克汉十分清楚这点,他的希望也破灭了。
“我希望你的灵感能帮上大忙,”他喃喃地说着,目光随之移到万斯的身上,“你的最新发现几乎快把我们拉回原点重新开始。”
“哦,别这么悲观。让我们用睿智一起来面对接下来的挑战。想听我的看法吗?它充满了各种可能。”他改变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史基需要钱——无疑,他的丝质衬衫都不够换着穿——而且在欧黛尔死前一星期他向她勒索不成后,他在上个星期一晚上来到这里。他知道她会外出,并且打算等她回来;因为根据一般情况判断,她可能会拒绝见他。他知道侧门晚上都会上锁,而他又不希望被别人看到进入她的公寓,所以他借着九点半探访未果作掩护,偷偷地打开了侧门。侧门打开了,他接着从窄巷转回,并在十一点前溜进了欧黛尔的公寓。当那女子和护花男子回家时,他飞快地躲进衣橱,一直待在里面直到那名男子离开。然后他走了出来,那名女子因为他的突然出现而吓得惊声尖叫。但是,等她认出是史基后,她告诉敲门的史帕斯伍德没事。于是,史帕斯伍德便离开回去找人打桥牌了。史基和欧黛尔开始为钱的事争执——可能还争执得相当厉害。在争吵的过程中电话响了,史基拿起话筒说‘金丝雀’外出了。两人继续争执不下,但是此时另一名追求者出现了。他是按铃或是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的,这我无法确定——可能是后者,因为接线生没注意到他的来访。史基再次躲进了衣橱,而且像是预知到会发生什么似的,幸运地把自己锁在里面。很自然地,他把眼睛贴近钥匙孔,想看看这第二个访客是谁。”
万斯指着衣橱的门。
“你们瞧,这钥匙孔和沙发成一直线。当史基透过钥匙孔向外看时,他看到让他血液凝结的可怕画面。这名新来的访客扼住欧黛尔小姐的喉咙打算勒死她……试想一下史基当时的情绪,我亲爱的马克汉。他蜷缩在一个黑暗密闭的衣橱里,就在离他咫尺的距离,凶手正在杀害一名女子,这是多么惨不忍睹!我相信,他当时一定被吓得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他看到这名凶手眼中闪烁出发狂的愤怒,而且凶手也一定十分孔武有力,可史基却是那么瘦小。唉!可怜,史基什么都不能做,只能一动不动地在衣橱里等待着。我们也没什么好再责备他的了,你说是不是?”
他做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名凶手接下来又干了什么呢?唉!我们可能没法得知了,史基这位饱受惊吓的目击证人,已经去见天父了。但是我可以想象,凶手当时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从欧黛尔的手提包中找出钥匙打开了它,然后拿走一大叠可能是罪证的文件。接着,我想,精彩好戏开始了。这位绅士开始破坏公寓内部,让它看起来像是惯偷所为。他撕破欧黛尔睡衣上的蕾丝,并且扯断肩带;扯下她身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然后丢到她的腿上;接着摘下她的戒指和手镯,项链上的坠子也被扯走。之后他弄倒台灯,搜刮写字桌,翻乱古希腊式橱柜,打破镜子,踢翻椅子,撕破帷幔。史基则始终饱受惊吓,眼睛像是黏在钥匙孔上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被发现而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因为此时,毫无疑问,他完全相信外面的这名男子是个发狂的疯子——对于史基的困境,我没什么好说的。它很棘手,你知道。十分棘手!破坏行动还在持续,就算他从钥匙孔看不到,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而他就像一只掉进陷阱被逮到的老鼠,无处可逃。多可怕的处境,唉!”
万斯抽了几口烟,稍微改变了下坐姿。
“你知道,马克汉,我能想象史基在历尽沧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这名凶手企图打开他蜷缩、躲藏的衣橱门时。想想看,他进退不得,而离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个杀人疯子,很显然,正一步一步朝他走去,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吱”作响……你能够想象凶手最后松开门把转身离去时,史基如释重负的样子吗?或许有人会觉得他经此一吓,整个人一定瘫痪崩溃了,不过他没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样惊惶地窥视和聆听着,直到他听到这名不速之客离开了公寓,才拖着被吓软的双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来,仔细观察着这个杀戮现场。”
万斯环顾一下四周。
“场面不是很好看——是不是?沙发上横躺着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尸体,那尸体让史基不寒而栗。他畏畏缩缩地来到桌边看着那具尸体,并且用右手撑着桌面好让自己站稳——这也是为什么你能采集到他指纹的原因,警官。然后,他突然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担忧。在这里,他跟一个被杀害的人共处一室,别人都知道他和这名女子关系亲密,而且他又是有前科的窃贼。谁会相信他是清白的?虽然或许他能指认是谁干下这起勾当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对他不利——他溜进公寓、九点半出现在这栋公寓大楼、他跟这女子的关系、他的惯偷身份、他的声誉,没有一样是对他有利的。我说,马克汉,你会相信他吗?”
“先别说这个,”马克汉回答,“继续你的推论。”他和希兹听得兴致盎然。
“从现在起,”万斯继续,“我的推论进入了你们所谓的自我发展期,也就是随机应变——史基接下来面临的迫切问题就是逃离现场,而且不能让人看到。在这个紧急时刻,他的头脑变得十分灵活: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开始拼命地思索:他可以马上从侧门离去而不被发现,不过到时候,这门会被发现有人打开了,而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来访的事一联想,很可能会让人推测到这门是他打开的……不,这样逃走行不通——绝对行不通。他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洗脱自己的嫌疑,特别是因为他跟她的暧昧关系,以及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动机、地点、时机、方法、行为和他的记录——都对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离开时不被人发现才行,否则就得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逃窜,直到被捕。真是进退两难!当然,他知道,只要能从侧门离去并且把它反锁,他就绝对没事了,到时候没人能够指出他是如何进来或出去的。对他来说,这是唯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很明显地可能不太站得住脚,但是,要是有位厉害的律师,他可能就胜券在握了。毫无疑问,他也想过其他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险阻重重。侧门是他唯一的希望,可要怎么做呢?”
万斯站起来,打了个哈欠。
“这是我个人的推论。史基人在陷阱里,用着他那机灵聪明的脑袋思考着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几个小时里,他可能在这两个房间里走来走去,这或许也是他偶尔向老天爷求救时发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于镊子,我觉得这点子是他临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从里面反锁门是个老把戏,在欧洲的犯罪文献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在汉斯·葛罗斯教授的犯罪学手册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讨论窃贼非法进出别人家的方法。不过讨论的都是锁门——而非闩门——的方法。但其实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技巧不同罢了。从里面锁门,只要把针或者大头针插进钥匙孔中,用线向下一拉即可。但是这房子的侧门没有锁,甚至在门闩把手上也没有孔——这位机灵的史基在房里紧张地来回踱步的同时,也在寻找对他有帮助的东西,或许就在这时候他看到欧黛尔化妆台上的小镊子——不骗你,现在的女人可不能没有这种小眉毛夹呢——而他的问题也立即得到了解决,接下来就只有试试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离开前,他撬开了那个凶手只磨损却打不开的首饰盒,并且找到那枚镶有钻石,后来他拿去典当的戒指。然后他记得要擦掉首饰盒上的指纹,但却忘了擦掉衣橱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后,他悄悄地离开,像我刚刚示范的那样闩上侧门,再把镊子放进背心口袋,而且忘了它们一直在口袋里。”
希兹面无表情,严肃地点头。
“再聪明的窃贼,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为什么你只挑窃贼来批评呢,警官?”万斯无精打采地说,“你知道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有谁做事不会百密一疏呢?”他邪恶地嘲笑希兹,“没骗你,即便是警察,在搜索时同样会忽略了这支镊子。”
希兹嘴里发出不满的“咕哝”声。他的雪茄熄了,然后他又仔细地慢慢点燃它。
“你认为呢,马克汉先生?”
“情况并没有变得更加明朗。”马克汉消沉地回答。
“我可没有凭空臆测,”万斯说,“我不觉得它让情况变得混沌不明,而且我的推论中已经有很明确的讯息。请注意:史基肯定认识或是知道这个凶手。一旦他顺利地从这公寓逃走后,又重拾了一点自信,毫无疑问地,他就勒索了这名杀人凶手。他的死对我们来说,只显示他惹恼了对方而后被干掉了。除此之外,我的推论也清楚解释了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那些指纹、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橱、在垃圾桶找到的珠宝——那个拿走它们的人根本就不想要它们——还有史基的沉默。我的推论也说明了侧门是如何打开跟闩上的。”
“是的,”马克汉叹了口气,“它似乎理清了每一件事,除了最重要的一点——凶手到底是谁。”
“没错,”万斯说,“我们去吃午餐吧!”
困惑的希兹愁眉苦脸地回到市警局去了。而马克汉、万斯和我,则前往黛梦尼卡餐厅,那里的烧烤十分不错。
“现在,案情发展似乎指向克莱佛和曼尼克斯,”我们用完午餐后,马克汉开口说道,“要是你那同一个人杀了史基和‘金丝雀’的推论正确无误,那么林格斯特就排除了嫌疑,因为周六晚上他确实人在艾波索卡医院。”
“是的,”万斯同意,“林格斯特医师已经毫无疑问被排除在外了。没错,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他们是最可疑的嫌犯‘双胞胎’了。除了他们两人外,也看不出其他的可能了。”他皱着眉头啜饮着咖啡,“我最初怀疑的‘嫌犯四人帮’中又少了一人,真不喜欢这样。涉案范围已经缩小了很多——能想的已经不多了,可以说,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是我们最后把克莱佛和曼尼克斯的嫌疑也排除了,这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到时候我们怎么办——呃,怎么办呢?凉拌!只有凉拌。然而,他们四人当中有一人是凶手,这个事实真是差强人意。凶手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是林格斯特。那就只剩下的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了:四减二等于二。简单的算术,是不是?唯一的麻烦是,这命案没那么简单。天啊,这真的不简单!我说,要是我们用代数、球面三角学,或是微积分学解题,等号后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答案?让我们把它放进第四次元——或是第五、第六次元……”他用手指揉着太阳穴,“哦,答应我,马克汉,答应我,你一定要为我请一位善良仁慈的看护。”
“我明白你的感受。这个星期以来我也饱受同样的折磨。”
“就是这个‘嫌犯四人帮’的看法让我简直要发狂了,”万斯抱怨,“它困扰着我,就像要对我施加砍断四肢的酷刑一样。原先锁定的四名可能涉案嫌犯,如今只剩下两个。我的感觉和精神都已经错乱。我要我的‘嫌犯四人帮’。”
“恐怕你得为还剩两个人感到满足了。”马克汉有气无力地回答,“他们其中一人条件不符,另一人目前躺在病床上。也许你可以送些花到医院,假如这样能使你振奋起来的话。”
“一人卧病在床——一人卧病在床,”万斯重复着,“就是,就是——可不是吗!四减一等于三。精确来说,还有三个人!从另一方面看,没有任何一条线是直的。所有的线都是弯曲的,它们可以在空间里绕成圆圈。虽然它们看起来是直的,但其实不然。外表是会骗人的。让我们安静一下,仔细地想想。”
万斯透过大玻璃窗向外看着第五大道,若有所思地抽着烟。当他再度开口时,语气已经变得镇定而从容。
“马克汉,要是以你的名义邀请曼尼克斯、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到你家聚一晚——就在今天晚上——这会有什么困难吗?”
马克汉“喀啦”一声放下杯子,眯着眼看着万斯。
“这又是什么新的娱乐节目?”
“去你的!回答我的问题。”
“好——当然可以——我可以安排。”马克汉迟疑地回答,“他们现在多少都还在我的管辖范围内。”
“所以,这项邀请会以跟命案有关的名义发出去——呃,是吗?而且他们不太可能会拒绝,亲爱的老家伙——对吗?”
“对,我想他们不会拒绝……”
“等他们来到你家,要是你建议玩几把扑克牌,他们应该会接受而不会感到奇怪吧?”
“也许吧,”马克汉虽这么说,却对万斯奇怪的要求感到迷惑,“我知道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都会玩扑克牌,而曼尼克斯应该也会。但为什么是玩扑克牌?你是认真的,还是你已经被弄得神志不清了?”
“哦,我绝对是认真的。”万斯的语气让人对他说的事毋庸置疑,“等着看吧!玩扑克牌,会是破案的关键。我知道克莱佛是玩牌的个中老手;至于史帕斯伍德,当然,上周一晚上他曾和瑞丰法官玩过。这让我有了一个想法;至于曼尼克斯,我们先假设他也会玩。”
他身子前倾,认真地说着他的计划。
“马克汉,扑克牌游戏是项心智活动。一个玩扑克牌的好手可以在一个小时内从牌桌上看出对方的本性,远胜过相处一年对他的了解。当我说可以借由犯罪本身的成因,引导你找出任何命案的凶手时,你曾经挖苦过我。但是基本上我得先了解这位我要引导你找到的人,否则我没法把犯罪的心理因素和凶手的本性联结在一起。在这个案子里,我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犯罪,不过我对嫌犯们却因不够了解而无法指出真凶是谁。不管怎样,在我们玩完扑克牌后,我希望能告诉你谁是始作俑者。”
马克汉十分惊讶地看着万斯。他知道万斯是个扑克牌精,也知道他在玩牌时能出人意料地看出对方心中的盘算;不过他对万斯借此方式能够破案的说法还是存疑。可是万斯说得如此认真,这让马克汉印象深刻。他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正在回想前一个谋杀案,万斯便是借由类似的心理推论将凶手伏法的。他也告诉自己,尽管万斯的要求让人没法理解,看来也毫无道理可言,但是他要求的背后总有他的道理。
“该死!”他终于抱怨起来,“整个计划看起来蠢极了。不过,要是你真想和这些人玩牌的话,我不会反对。丑话先说在前头——它不会有任何帮助的。试图用这个可笑的方法找出真凶,这个想法真是荒谬透了。”
“好了,”万斯叹气,“小小的消遣嘛,无伤大雅。”
“可你为什么也要找史帕斯伍德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当然,排除他是我‘嫌犯四人帮’成员之一外,我们还需要多个人手。”
“好啦,不过事后可别要我以谋杀的罪名把他关起来。我有我的原则。有些人可能不这么认为,但要是我知道一个人不可能犯罪,我是绝对不会去起诉他的。”
“说到这,”万斯拉长了声音,“唯一让你觉得他不可能犯罪的理由是‘具体事实’,而具体事实是可以瞒天过海的。真的,你知道吗?要是你们可以彻底地忘记它,你们这些学法律的人会干得更出色。”
马克汉没有再回应什么,只是十分深沉地看着万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