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1888—1985),字少川。江苏嘉定(今上海市)人。1899年入上海英华书院,1901年入圣约翰书院。1904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获博士学位。1912年回国,历任总统秘书、内阁秘书、外务部顾问和宪法起草委员等职。1915年起历任北洋政府驻墨西哥、美国、古巴、英国公使。是我国民国时期出色的外交家。顾维钧的外交历史,基本上就是中华民国外交史,其丰富与成就足以令世界刮目相看。
1919年在巴黎和会上,顾维钧勇敢地站出来为中国山东主权问题据理力争,以“中国人不能放弃山东,就如同基督教徒不能放弃耶路撒冷一样”的恳切言语打动了西方代表的铁石心肠,并坚决拒绝在有损中国主权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最终迫使列强在华盛顿会议上就山东问题作出了有利于中国的决议。
1922—1926年,顾维钧先后任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财政总长、代理国务总理等职。1924年5月曾代表中国政府与苏联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以中国代表身份参加了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调查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侵略罪行。1932年起先后任驻法、英、美大使和驻国际联盟代表等职。1945年6月,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使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并成为其常任理事国之一。1946—1949年任驻美国大使兼驻联合国中国代表团团长。1957年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晚年定居美国纽约,完成口述回忆录。
正是在《顾维钧回忆录》中,引起了对李大钊的种种议论,根源在于对李大钊当时所持的马克思主义和国际主义立场产生误解。顾维钧从国家主权为主的片面性主张出发,对1924年3月和李大钊等人的会见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北京大学派了一个代表团来到外交部要求与我面谈。我记得代表团的团长是李大钊。他是那个由大约八至十名北京大学的教授和学生组成的代表团的发言人。他的主要观点是王正廷博士与加拉罕先生所达成的协议草案是中国外交史上最好的协议。他想了解政府予以否决而不批准的原因所在。
“向他们讲明政府何以反对这一协议并不困难,于是我便向他们解释了协议草案中的各点,并着重指出,外蒙问题是中国对该地区的主权和中国领土完整问题,不容随意侵犯。在谈判中,王博士无权将过去俄国与中国或任何其他方面所签署的有关外蒙的条约排除在外而不置于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列,从而默认外蒙不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李大钊教授的回答使我极为震惊,他说即使把外蒙置于苏俄的支配和统治之下,那里的人民也有可能生活得更好。他讲话时非常激动,以致使我觉得他已失去了辨别是非的理智。因此我便对他说,他当然可以发表或坚持个人的见解,但是我,作为中华民国的外交总长,有责任设法维护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使之免遭任何外国势力的侵犯。由于考虑到李大钊教授的意见与我的见解完全相反,我便告诉他,鉴于我们的观点截然不同,我没有必要就此问题与他讨论。于是我说了句‘请原谅’,便起身告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