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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尼罗河的源头

埃及开罗的一家高级旅馆里。一位眼戴墨镜,身着白服的绅士,正与旅馆老板交谈着。

“没有定期轮船,真的?”

“是,现在,旅游旺季已过,因而,非常抱歉没有去尼罗河的定期轮船了。”

“这真是无可奈何了。”

“坐火车行吗?尼罗河沿岸有一列火车,上游的艾斯纹是终点,就要开了。”

“坐火车太热,我可受不了,况且我要去尼罗河源头。我一定得坐船,到了以后,就骑骆驼。”

“租一条船行吗?”

“不,我想买一条船。船不能航行的上游,我们就下船。但船得等在那儿,我要去一趟腹地,我回来时,才能返航。也许半年,也许是一年。要几个水手、多少粮食等,你看着办吧,钱不用考虑,其他必需品全靠你张罗了。”

听完,老板不禁一怔,又瞧了瞧客人的脸,暗想:这人定是个巨富。

“他干什么去呢?看上去不是去打猎。”他弄不清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谈完后,绅士就回三楼自己的房间里去了。他刚走,从四楼走下来另一位绅士,他与刚才的那位打扮得一模一样,也是白色衣服,戴着墨镜,而且,年纪也十分相似。

与刚才那人一样,他也要买一条船去尼罗河源头;船也须在那里等着,他回来后,才能返航开罗。

“要多少钱你尽管要。”

说完以后,他又上四楼去了。旅馆老板十分惊奇,他打开旅客登记簿,查了查这两位客人的名号。

子爵雅挪得住三楼二号;男爵倍耐尔住四楼十号。国籍,都是法国。

“两位客人,都是豪贵子弟,可能都去探险吧?”

老板低声自语。随后,又点了一下头说:

“都是豪贵子弟,难怪雅挪得子爵有三个跟班;而倍耐尔有五个,其余都在五楼便宜点的房间里住着。”

用过晚餐后,雅挪得子爵在自己的房间里坐着,嘴上叼着一支雪茄烟,眼睛紧盯着摊于桌上的一堆资料。一阵敲门声骤然响了起来。

子爵急忙卷好那堆资料,装进了上衣口袋。

“请进!”他喊了一声。

门开了,倍耐尔男爵走了进来。

“这么着急地藏起来干什么?子爵。”

男爵眼睛直直地盯着子爵的上衣口袋轻轻一笑。

“您是哪位?找我何干?”

子爵面带怒色。

“不记得了?子爵,不,罗宾,是我呀!”

男爵微笑道。

“噢,登记簿上的倍耐尔男爵,华人餐馆里的神秘绅士,却是大企业家谷罗山。啊,不,这只不过是你的表面身份,揭下你的面具吧,你就是号称阿尔萨斯省猛虎,八次入狱的盗界大腕昂得莱!”

“嘿,你怎么了解得太详尽了?不愧号称怪盗罗宾呀!”

“直说,你究竟要怎样?”

“跟在华人餐馆里一样。”

“不必再谈,我已经清楚地对你说过。”

“这我清楚。可我并非要暴力威胁,我是来跟你商量的。”

“商量什么?”

“你先看一下这个。”

昂得莱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铁制的烟盒,打开盖子,摆到罗宾面前。

“啊!”罗宾一声惊叫。

在盒子里,有一张叠得极为整齐的古巴比伦纸!同罗宾控制的那两张一模一样。

“惊奇吗,罗宾?不用解释,这绝不是偷了你的,你的那两件,不是刚刚收入衣袋吗?”

昂得莱把那张巴比伦纸摊开,脸上布满了笑容。那纸上满是阿拉伯文字。

“你在哪里找到的?”

“在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制《圣经》的封面里。圣经来自导尔顿夫人安莉萨那儿。”

罗宾冷冷地说道:“你一定是强抢的。”

“如此想,我也没办法。”昂得莱笑嘻嘻地说。

“不管怎样,它现在已经归我了。但这仅是全部资料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在你罗宾手里。”

“其余的呢?”罗宾问道。

“不知道,一定是藏在什么地方,我一直都在寻找。正因如此,我才决定跟你商量,共同寻找那其余的三分之一。你掌握神秘资料的三分之一并无多大意思,只有找到其余部分才有价值。像我一样,老弟,联起手来,才是明智之举。如何?罗宾,我们合作吧!”

“不。”

“什么?”

“我是威震全球的亚森·罗宾!我不会去跟你这样一个乡巴佬强盗合作。”

“你答应合作,我就将鲁茜还给你。”

“鲁茜在哪?”

“无可奉告!”

“那,你滚吧!”

“罗宾你会后悔的!”

“我从不后悔!”

合作谈崩,昂得莱走了,带着满脸怒火。

几天后,一个骑在骆驼上的旅行队,正慢慢地向非洲南部挺进。烈日当空,奇热无比。

前面的是骑在骆驼上的四个白种人,行李放在了后面的三头骆驼上,后面紧跟着每人牵着一头骆驼的七个土著人。

那四个白种人都是头戴白头盔,眼戴太阳镜,身穿白色猎装。每人肩头,都挂着一杆专打猛兽的来福枪,大量子弹带扎在腰中。

坐在最前面的是罗宾,后面三个是他的手下岳特、代蓬和得佩。看得出他们满怀信心。

他们乘轮船,上溯到了尼罗河的源头,而后,骑上骆驼继续行程。在路肖大,他们雇来了这些骆驼,船停泊在那儿,等他们回去才能返航。

从路肖大继续上行,尼罗河开始西转了,并出现几个支流。

他们便沿着一条向南的支流继续前行。

可是,另有一支骆驼队,因晚一天出发而落在了后面。

他们是清一色的阿拉伯人。共有六人,也都戴着墨镜,穿着阿拉伯式衣服。肩膀扛一条短枪,腰挂一把阿拉伯式的剑。

第一个骆驼上坐着一位浓密的红褐色胡须布满下巴的壮汉,一副太阳镜大得几乎挡住了整个脸。他就是昂得莱。

另有五个人骑在骆驼上。另有五匹骆驼,满载帐篷和各种日常用具。

牵骆驼的,也皆是清一色的阿拉伯人。

那五名手下中,一人面蒙白纱。那过于长大的面纱,斗篷般罩住他的全身。

虽纱遮全脸,却露出两只特别俊秀的眼睛。他也有腰涀利剑,只是他的肩上没有枪。

这两支骆驼队,走得异常艰难,他们穿过大丛林,踏上茫无边际的草原,朝西南方向挺进。

一周后的一天子夜时分,一个黑影正在慢慢地向驻扎在小河旁边的昂得莱的帐篷靠近。

星星在天空中似蓝宝石一般闪烁着。大草原辽阔无边,遥远的另一边,在尼罗河旁系的沿岸,是一条数公里长连绵不断的郁郁葱葱的森林。

在夜幕的映衬下,三个白色帐篷显得异常清晰。离他们稍远一些的地方,卧着几匹骆驼。几个阿拉伯人正进入梦乡。

那人影渐渐靠近帐篷,竖起耳朵,细听里边的动静。过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大约感觉他要找的东西没在这儿,又慢慢靠近旁边的一个帐篷,将脸颊贴于地上,透过帐篷下的缝隙,向里面窥探。

帐篷里透不出一点儿光亮,蓦地,他却欣然地点了点头,仿佛认定在这儿有他要找的东西。他拔出腰中的短剑,砍破帐篷的布门帘,悄悄走了进去。

少顷,一声细微的惊呼从帐篷里传出,似乎是一位女孩子的声音。

然而,那声音只叫了一下,接着,四周一片死寂。三四分钟后,忽见两人悄悄走出帐篷。

其一是刚才进去的那个人,但手里还拉着另外一个人。后者面遮白纱,白纱长可及胸,如同斗篷一般。

“喂,安莉萨,快走,不要紧张。”

赫然是罗宾的低语。

脸罩面纱,叫做安莉萨的人,就是鲁茜。

罗宾背起鲁茜,向前飞奔。地上草势旺盛,高可及腰,罗宾只好一边拨着草,一边狠命狂奔。

在一块巨石下,卧着一匹骆驼。

罗宾把鲁茜放在骆驼背上,之后,他自己也坐上,用阿拉伯语说了声:“起来!”

骆驼立刻站了起来。

罗宾赶着骆驼向西南方向奔去,离此30公里,有他们的营地。为营救鲁茜,他独自一个人骑着骆驼跑来。

坐在骆驼背上,他们回望,星光下的阴沉沉的大草原,什么也看不见。

骆驼一路狂奔,一口气跑出了5公里多,眼看就要离开大草原进入山地了。一片绵延起伏的森林就在眼前,从旁边的谷底传来潺潺的流水声。

“放心吧,我们已到了这儿。”

罗宾喝卧骆驼,他抱下鲁茜。两人坐在地上,边吃点心,边休息。

“谢谢,罗宾先生……开始时,我非常担心呢。”

借着微弱的星光,罗宾觉得鲁茜的脸庞像一朵娇艳的白玫瑰。

“真是一件幸事,安莉萨,没想到能把你安全地营救出来。不,你是鲁茜,安莉萨是你母亲。”

说着,罗宾将水袋里的水倒出一些递了过去。

“你为什么这么说?”

“你看……”

罗宾把谷苏老太太送给他的那本红褐色封面的《圣经》拿出来递给了她。

“这是你母亲用过的,你全家人的名字都在这上面。”

“真的?”鲁茜的两眼满是泪水,她凝视着父母的名字。

“这是你母亲送给别人的纪念品,但它并不说明你母亲已离世。我坚信,总会有你亲眼看到她的那一天的,她肯定还活着。在这之前,就由你来保管这本《圣经》,希望你能把它带在身边。”

“好吧!”鲁茜把《圣经》紧紧地搂进怀中。

罗宾接着说:

在谷苏太太家里,你妈妈用它换走了一本摩洛哥皮封面的黑色《圣经》。但是,后来那本圣经被一个名叫昂得莱的强盗夺走了。他就是绑架你的那个大坏蛋,他化名倍耐尔。他带你来非洲,一定有阴谋。他也已知道了裘依挪叶侯爵的秘密,但我手里握着这张图。为了得到它昂得莱便绑走了你,想以你做人质。

“他太可恨了。我妈妈是否已经被杀害了?”

“我认为这不可能。他虽号称阿尔萨斯省之虎,是个大强盗,但你也许不信,他从不杀人。我已经调查过了,事实果然如此。”

罗宾笑了笑说:“因此我坚信,昂得莱并没有杀害你的母亲。我确信,你妈妈还活着,只不过我们不知她在何处。尽管这只是一种主观想法,但我的感觉一直都很准确的。你相信吗?我真能未卜先知!我确信,她一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你们将在一个预先谁也不会想到的地方会面。说不定哪一天,你的妈妈会突然站在你面前的。你要坚信。”

为安慰这个命运多桀的女孩,罗宾坚持说她母亲还活着。

但是,安莉萨现在究竟在哪儿,罗宾也无法回答。在世轮森林里将鲁茜拾回来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导尔顿博士夫妻是她的父母。

现在,他既了解到导尔顿博士夫妻是她的双亲,又了解到博士曾经专门去巴勒斯坦调查十字军的情况。可是,现在已下落不明,甚至没有办法查清他的妻子安莉萨的情况。

安莉萨到底什么时候失踪的呢?据推测,很可能就是在他从雪原上拾回鲁茜的时候。

若真是这样,那就有点古怪,她为什么要扔下女儿藏起来呢?或者被别人绑架了。因为,无论何种原因,她绝不可能将自己心爱的仅四五岁的女儿扔在雪原上不管而独自逃命。

罗宾认为,纵然是铁石心肠,安莉萨,也不会如此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女儿的。

那么,究竟是何人以武力把这位母亲胁迫而去了呢?那个人一定是认为这个小女孩碍事,便从安莉萨手中抢走她,扔到了雪原上,才强行把安莉萨带走的。罗宾假想着当时的情况。

罗宾一直思考:到底是谁把安莉萨绑架走的呢?他思索了很长时间,但毫无结果。但现在,他猛然想到了。

这件事发生在有人要用毒箭暗杀他的那一夜。如此的一种毒箭,一定是野蛮民族所用之物。这个野蛮人与罗宾到底有何不共戴天之仇,要以毒箭来暗杀他……显然,此事肯定与那个秘密宝藏有关。

也许那一个野蛮人,已经知道有一份指示宝藏地点的神秘地图就在罗宾手中,所以,他就来暗算罗宾。刚想到此,罗宾便忍不住发起抖来。

对,暗算鲁茜母亲安莉萨的一定也是一个野蛮人,只因她拿着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于是,野蛮人便用武力将她绑架了。

然而,安莉萨并没有将那本圣经带在身边。很可能在此之前,那本圣经已经被昂得莱骗到手了,因为昂得莱早已知道鲁茜的本名。

那么,那个野蛮人究竟来自何方呢?他又为什么绑架安莉萨……罗宾真是无法弄懂。

这样,通过历尽周折的调查,罗宾终于得到如下事实:

第一,巴勒斯坦圣地附近,并非裘依挪叶侯爵埋藏珍宝的地点。

第二,在第七次十字军的前沿阵地,侯爵曾经十分亲密地跟一个不明真相的阿拉伯人交往过。

第三,那个阿拉伯人的先人是个大商人,在埃及做过买卖。并遗留下那份神秘资料和密图,又被侯爵从他手中买来的。

第四,那些资料与密图,后来被分别藏入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酒袋和《圣经》三件东西之中,以期传给子孙。

第五,那份用阿拉伯文写成的神秘资料,是那个阿拉伯人的先人把他在埃及发现的一份神秘资料,用阿拉伯文翻译而来的。也就是说,这份神秘资料的阿拉伯文并非原文。

第六,藏宝地点,并不在阿拉伯地区,而在埃及。

以上六点,是罗宾调查研究的成果,是真实可信的。

几乎与此同时,昂得莱同样展开了一番调查研究,得出同罗宾完全相同的结论。由此可见。昂得莱确实是一个与罗宾不相上下的非常神秘的大盗。

所以,他们都决定到埃及的深山老林里去。在开罗的一家旅馆里,罗宾见到了昂得莱,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丝敬意:“昂得莱这个大坏蛋真是一个不简单的家伙。”

当时他就察觉,此人居然也会赶来埃及,可见绝对是一个不能有一丝轻视的劲敌。而且,昂得莱还握有那份神秘资料的三分之一,而自己也仅有三分之一而已,故两者所拥有的基础丝毫不差,谁也不在谁之上。故而,谁先拿到那份神秘资料的最后三分之一,谁就是胜利者。

“我定会成为胜利者,因为他始终要比我迟一步,而且,我已经把鲁茜这个人质救出来了,他手里再也没有我的弱点了。毋庸置疑,所有宝藏,最终一定会归我所有。”

罗宾异常自信。

“现在,已经休息了好长时间了,你也该轻松点了,咱们接着赶路吧!”

“现在咱们要去哪儿?”

我的手下正在从这里往西大约二三十公里处的帐篷中等着咱们呢。

“能听到小溪流水的声音吗?那是维多利亚湖水,与山溪相汇后,流入艾万德湖去的。在紧靠这条山溪下游的艾万德湖畔的丛林里,就是我们安营的地方。”

“如此说,是否意味着我们要沿着这条山溪一直向下走?”

“对的。马上出发,你先骑上去吧!”

罗宾把鲁茜扶到了骆驼背上的鞍子上。他正要跨上骆驼背,那匹骆驼猛地站了起来,并且抖个不停。它大大地张着鼻孔,两只耳朵也高高地竖了起来,好像发现了什么紧急情况。

“怎么了?快卧下!”

骆驼一站起来,人就无法骑上去了。罗宾用阿拉伯语低斥着,想让它安静下来。然而,这匹一直非常顺从的骆驼,此时却疯了般摇起头来,并高高地抬起两条前腿,后腿绷直,挺起全身。

鲁茜差点滚落于地,她吓得连声惊叫,双手紧紧抓住鞍子。没料到骆驼抬腿就跑,而且是拼命地往前跑。

“等……等等我!”

罗宾紧紧追赶。

可那头骆驼完全不顾罗宾的呵斥,仍在疯了似的狂奔,眼看就跑入了草丛了。鞍上的鲁茜吓得失魂落魄,只得紧紧地抓着那个骆驼鞍子。

“为何出现此种情况?”

罗宾一边往前狂奔,一边极力地思索。此刻,他发觉好像有某种声音,他站住,仔细倾听了一下,从后面传来了一阵骆驼疾跑的声音。

罗宾扭过头,借着星光,只见五匹骆驼并排冲过来。有几个身着阿拉伯服装的人骑在骆驼背上,每人举着一把短枪。

“正是那帮可恶的家伙!”

没错儿,正是他们,是昂得莱和他的手下。他们发觉有人救走了鲁茜以后,就立刻拼命地追了上来。

罗宾抬腿继续跑起来,从后面飞来的子弹不时掠过他的耳边。罗宾喘着粗气,狂命地往前飞奔。

鲁茜骑着的那匹骆驼,早已经无影无踪。而背后的骆驼正在一步步地逼近,罗宾只能没命地往前狂奔。

终于,他跑进了一片丛林之中。虽然天空星光闪烁,但林中却是伸手不见五指。他一边摸索着,一边向丛林深处奔去。不大一会儿,他感觉脚下的路有些异常,便停了下来,脚边的岩石塌下去了一大堆。

他只好就此停下,因为一条深不见底的山溪横在前面。他试探着向左迈了几步,又向右迈了几步,发现全都是悬崖陡壁。

一阵轰隆隆的流水声从悬崖下传了上来,后面的追兵也进了丛林,子弹四处乱飞。

“肯定进了这里面。”

昂得莱说。

“开枪!”

霎时,五条枪“砰砰砰”地同时喷出火花,子弹如雨般打了过来,幸而都被大树挡住了。

情况实在是太危急了,罗宾只好不计后果,纵身跳进了那条深浅莫测的溪流里。

非洲南部的天空全是蔚蓝色的,强烈的阳光照射在溪流之上。

丛林里的树木蓊郁苍翠,生机蓬勃,地上开满巨大的白兰花。

这条溪水的上游有一个瀑布,水流从瀑布上流下来湍急无比,形成了一个个大大的漩涡。飞奔而下的水击到巨石上,溅起层层水花。巨石之上,满布绿色的苔藓。

岸边岩石上,因布满苔藓,也十分滑。这条小溪,处于维多利亚湖与艾万德湖之间。

在对岸,有一匹“猎豹”(这是一种猛兽,外表酷似豹,尾巴很粗,腰身很细,四肢很长,黑色的斑点混杂于黄褐色的毛中,分布在西南亚和非洲地区,经常被猎户驯养起来,通过驯练可以起到猎犬一样的作用。在所有陆上动物中它跑得最快,时速可达150公里)。此时,猎豹将四条腿伸直,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呵欠,好似铁丝的白色胡须在星光下闪光。

接着,它又把血红的舌头伸了出来,一遍遍地舔拭着胡须,也许是刚刚吃了只羚羊,鲜血还沾在胡须上。

看样子,猎豹是在填满了肚子以后,又感到口渴了,就从岸上爬到这儿饮水来了。

在这里依旧可以清晰地听到上游瀑布击水的声音。岸边乱石中,许多树根露了出来,并且青草离离。

走到小溪边的猎豹,只走了几步,便突然停了下来,把耳朵伸得长长的,望着水里的一个东西,发起呆来。

溪流中浮着一个人,虽然水流湍急,但他被一块巨大的岩石挡在了那里,故而没被水冲走。

猎豹纵身跃入水中。那矫健的雄姿,实在是太美妙了,犹如燕子点水一般。它这一次跳跃,绝对跃出五六米的距离,恰巧落在那块巨大的岩石上。刚一站稳,它便低头将鼻子贴近那个漂在大岩石旁边的人,嗅打起来。

此人仰面朝天,脸色苍白,双眼紧闭。不用说,他正是从悬崖上跳下来的罗宾。

猎豹叼住罗宾猎装上的腰带,将他由水面拖到岸边,又叼着跑入了丛林。

丛林里一个石壁下有一个山洞。猎豹跑至洞口,把罗宾放下,便“呜呜呜”地吼了起来。

叫声一停,从山洞里走出了一位老人。老人半裸着身子,只将一张羚羊皮裹在腰中。

老人的肤色黝黑,面孔上已经满是皱纹。根据他的眼睛和头发推断,他似乎不是野蛮人,而十分像白种人。

“哎哟,猎豹,怎么回事?”

他说的是法语。老人立刻伏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在罗宾的胸口处,仔细地听了很久,又说:

“心脏未停,有希望救活。猎豹,这件事你干得好,在哪儿发现的……噢,我知道了,看他的装束,肯定是来打猎的。也许是不留神落入水中的吧?幸而被你发现了……多年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白种人,又让我回想起了往昔岁月。”

老人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向山洞里走去。不久,又走了出来,他手中还提着一个泥制小罐,将罐中的液体倒入罗宾口中一些,那可能是浸泡过药草的药水。

老人将罗宾身上的大部分衣服脱掉,开始给他用力按摩。慢慢地,红光显现在罗宾的脸上,又过了一会儿,他眨了几下眼皮。

“呦,你可醒了!”

罗宾从来也没有意料到会在这个地方听到法语,他立刻翻身坐起。

“太感谢了,请问老人家尊姓高名?”

“过会儿吧,你要多休息一会儿。你是掉进河里去的吧?”

“是,有您相救,我才能活下来,太感谢您了。”

“没什么,你真该感谢我那头猎豹,是它从水里把你叼到山洞来的。”

猎豹能够驯养是罗宾早就听说过的。他想这位老人,在身边养着这个猎豹可能是像养狗一样吧。

过了一会儿,老人请罗宾进山洞里。那山洞天然而成,地上铺着许多干草,一层羚羊皮铺在干草上。罗宾猜想,这位老人大概是靠猎豹捕来的羚羊过日子的。

在石壁的凹陷处,放着许多好像是食品的东西和泥制的壶、罐之类的物品。石壁上靠着一张木桌子,桌上摆着一个泥制的小盒子,盒子里有许多羚羊油,那应该就是灯吧。

罗宾想打听老人的身世,但老人没有说什么。

到了第三天下午,老人跟猎豹走回洞中,他脸色十分苍白。

“怎么了?”

“毒蛇咬了我一口。”

说着,老人指了指腿上的伤口。

罗宾马上找来一把刀子,将老人左腿上的伤口割开,先挤掉有毒的血,又在上面敷上药,那是老人早就备好了的草药汁。

然而,老人一点儿也没见好转。

“依我看,是无药可医了,只能去见上帝了。”老人躺在干草与羚羊皮铺就的床上,喘息着说,“上帝呀,我可不愿上天堂呀,我还有一个神圣的使命,一个十分伟大的研究工作,我得一定把它完成呀!我也十分想念我的妻子和女儿。我实在是不甘心在没实现这两个愿望之前就死去呀。我若死了,谁又能完成我的研究工作呢?没有谁能来接替这个工作了呀!”

“你到底在研究什么东西?”

老人听到罗宾的问话,朝石壁上的凹陷处指了指,说:

“你把那里的那只袋子拿给我。”

那是一只羚羊皮制成的口袋,做工十分粗糙,里面装着一大堆的日记本。

老人双手抖着,把里面的一本抽了出来,拿出了夹在里面的一张早已褪成茶褐色的皮纸。

“这是关于一个远古时代的黑人王国的记录。”老人说。

在皮纸上的东西,都是用蓝染料写成。然而,那根本不是字,而是非常神秘的一行行的图形。

“这与埃及的象形文字十分相似,可又绝对不是,而是在远古时代于尼罗河上游地区,一度十分强盛的一个黑人王国的文字。我对研究这种文字已经很长时间。起初时,我为了调查十字军的情况,专程去了巴勒斯坦。在那里,一个十分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这张画满图形的纸。因为对它十分感兴趣,便竭尽全力去研究这些图形。所以,我便暂且放下了关于十字军的研究工作,原因是我认为研究十字军的历史意义远没有研究这些文字有价值。又加上这些象形文字与埃及的象形文字十分相像,所以我便以埃及文字为基础,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慢慢地,我就弄明白了这些文字的大意。”

“如此说来,你已经把这些文字弄明白了,其意思也弄懂了?”罗宾问。

“已经知道大概意思了,然而,好像还有一个奇异的谜语藏在这段文字中。”

老人战栗着手,指着那些似是图形的文字,又说道:

“我读给你听……埋藏在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南面的,是大王的秘密宝藏。长有羚羊的身躯与脚的魔鬼之神,六只眼睛的目光汇聚在一点之时,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细而且长的大蛇……到了那时……它所说的就这些。”

老人一字一顿地读下去,而罗宾的面颊上,慢慢地燃烧起兴奋的红光来。原来,他已经很早就从腓齐楠老人送给他的那篇阿拉伯文中读到了这些句子了。

据此推断,这位老人所掌握的这页奇怪莫测的图形文字,一定是那段阿拉伯文字的原版。罗宾异常兴奋,心脏狂跳不已。

接着,他对老人讲述了这件事情,又拿出那张巴比伦纸给他看了看。老人认真地看了一遍,惊奇万分,竟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过了好久,他又拿起那张巴比伦纸,把上面的那段阿拉伯文连读了两三遍:

“从这里看来,我这篇图形文字确实是这篇阿拉伯文的原文。你是在何处得到的这篇阿拉伯文?”

因为兴奋,老人的声音也颤抖起来。

过了一会儿,老人用一位历史专家的口气说道:

“据我分析。这篇文字中所提及的狮身人面,一定是就金字塔前的石像而说的。然而,后面的文字,就没法理解了。而且,即使把这篇文字的全部意思都解释明白了,谁又能知道,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文字接于后头呢?”

“很可能就是这一篇。”

罗宾拿出了从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中寻到的那张古巴比伦纸,递与了老人。老人拿过来,反复读了两三遍:

“是它,是它。”

那张古巴比伦纸上的阿拉伯文字,意思是这样的:

秃鹰由红宝石眼睛中飞出来,直冲向云天,依仗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从岩石中吐出。

八千年后,铜制的大门会被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开启。

靠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终将被咒骂。

这确实是些令人费解的语言,好像是痴人说梦。

罗宾将这两篇阿拉伯文看了很多遍,并作了详细的比较,又低头思索了一会儿忽然他明白了:

“我敢确定,这些古怪的文字,在昂得莱所占有的那一篇上面肯定也有很多。他自己说,那是由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里找到的,然而那本《圣经》,是他从导尔顿夫人那里抢来的。”

说到这里,他好像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提到导尔顿夫人安莉萨,他的丈夫导尔顿博士……是不是就是这位老人呢?听说,他是一位历史学专家,特地去圣地调查过十字军的状况……可是,那位博士,应该不会有如此老的年纪呀!”

为了谨慎,他这样问:

“请问老人家,你认识导尔顿博士吗?”

导尔顿博士说:“你为何要问他?我就是啊!”

“你贵庚?”

“你认为我很大年纪吗?论岁数,我才46岁,但是,因为身体不好,又加上总是生活在生与死的边缘,所以,我便老成了这个样子了。可是,我要问一问,你到底是谁?”

“亚森·罗宾。”

“噢,亚森·罗宾……”

这位老人,不,应该是这位导尔顿博士转过头去,面无表情。现在,罗宾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大怪盗,然而在过去,他远没有如今这样名气大。况且,博士是一位历史学专家,已经在非洲过了十多年了,他无法听说罗宾这个名字,也是能够理解的。

“你的女儿鲁茜,我救过她,并且抚养了她一些日子。”

“哎呀,你救过鲁茜……”

博士的眼里立时滚出晶莹的泪珠。

“女儿……女儿……希望你能平安无事……”

“是的,现在她已经平安无事地成长起来了,并且长成了一位美丽、文静的女孩子,她如今在巴黎大学读书。”

要让博士宽心,所以罗宾撒了这样的一个谎。博士听后,猛地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滚下了眼泪的感激。

“安利萨,你的妻子在哪儿?”罗宾问他。

博士的脸上猛然现出忧郁之色,他仅仅淡淡地说:“不知道。”

“据我知道的消息,她后来单独去圣地寻找你了。”

“我毫不清楚。既然是你救的鲁茜,怎么会不知道我太太的情况?”

“真的是不太清楚。听说,为了找到丈去,她就住在了圣地巴勒斯坦。”

罗宾又撒了一个谎,原因是他不想给已处于巨痛之中的博士再添加痛苦了。

这时,蛇毒也许已经渐渐地进入到博士的心房里了,他显得难受异常,全身上下更厉害地颤抖着。

“博士,你怎么样?博士……”

罗宾抱起博士,用嘴为博士喂下了前几天博士给他吃过的那种药草汁液。可博士已经不能咽下这些了,青绿色的汁液都顺着他的嘴角流了出来。

“博士……博士……你在哪里发现了那个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呀?”

罗宾的嘴贴在博士的耳边,大声地问道。可是,博士什么也没说。他立刻伸出手摸了摸博士的胸口,这才发现,博士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

罗宾把博士放到床铺上,画了一个十字。这时,那头猎豹跑进洞来,它嘴里还叼着一只羚羊。

仿佛它也看出主人已经去世了,便十分哀伤地吼叫了一声,用力地叼住主人的腰带,好像要把主人拉起来。

“真是叫人怜悯,猎豹,你的主人已经安安稳稳地走了。”

罗宾安慰性地抚摩了它很长时间。猎豹仍旧是无精打采地躺在那儿。罗宾看着,十分为它痛惜。

罗宾在大树根边找到一个窟隆,就将博士的尸体埋在了那里,而后他站起来跟猎豹告别。

他不知道应该往什么地方走,只是凭感觉猜想,沿山溪而下一定会找到他手下的人的。他走出一段路后,回头发现猎豹卧于博士的坟旁,一动不动地盯着溪水。

“别了,猎豹,你到草原或丛林中过那种自由自在的日子吧!”

他又回来抚摩了一下猎豹的头。猎豹无精打采地摆了摆尾巴,站起来跟着他走了五六步,又返回到墓旁,卧在了那儿。

罗宾已经走出很远了,又一次回头时,仍见猎豹呆呆地在看着自己。

罗宾无暇顾及,只是努力赶路。

罗宾摸出那两张古巴比伦纸及博士的那张定满图形文字的皮纸,用油纸包了好几层,藏在衣袋之中。

他又把手枪和那支短剑挂在腰间。那把短剑是博士一直日常使用的东西,是土著人用的那一种,早已经十分陈旧了。

在短剑的把上,有一个蛇样的青铜造的绿色装饰缠绕着,有两颗血红的宝石嵌在蛇眼之中。

罗宾沿溪而下。刚出发时,他觉得这些弯弯曲曲的小路特别不好走。然而,走了一会儿,小路不见了,前方全是低矮的灌木与野草。他只能一边拨草,一边慢慢而行。

渐渐地,两边的树高得可入云。而在树木之间,总有蔓草缠绕,有时甚至会形成一个严密的草网。罗宾只好用短剑把它们割开,这样,才有路可行。

树林里的潮气浓重,并且十分闷热,就如同被关在蒸气浴室中似的。罗宾满身是汗,连外衣都能拧出许多汗液来。罗宾从没尝过如此难受的滋味。而大量有毒的东西,如蚊子和蚂蝗等等,更是让他无比烦恼。

因此,他只能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地走,到了黄昏时分,大约仅走出了5公里远,可他必须住下休息一会儿。就在他刚要接着赶路时,突然传来了一阵令人怪异不已的响动。

从旁边的一丛矮灌木边,接连不断地传来了“嘶嘶”的声音,好像是两个十分润滑的东西,正在用力地摩擦着。

他马上把那丛短灌木拨开,俯下身子一看,差点把他吓昏过去。原来,有一条巨大的锦蛇,正缠绕在一棵粗大的树干上,使劲地来回摩擦着身体。让罗宾惊讶的倒不是这条蛇,而是有一个年轻土著人被卷在了里面。

那个年轻的土著人,正在竭尽全力地用双手按住蛇头,以使蛇不能咬到自己。然而,由于蛇的力气确实是太巨大了,那个年轻的土著人被卷得近乎窒息了。

罗宾壮着胆子跑上前去。发现了这个意料不到的敌人后,锦蛇的双眼中立时喷出了愤怒的火焰,同时张开血盆大口,伸出了巨大的红舌,嘴里那几颗锋利的牙齿闪着青色的寒光。

罗宾晃着手中的短剑,想把那个锦蛇的头砍下来,但他立刻想到,这样做不行,因为当猎物被锦蛇紧紧地缠绕时,即使把蛇头砍掉,锦蛇即使会死去,但它的躯体仍旧能够出现一种力大无比的全身抽搐,被缠住的猎物,也会性命不保的。

想到这儿,罗宾收起短剑,眼睛向下一看,看见地上有一把山刀,也许是那个年轻的土著人的。他举起那柄山刀,便向卷在树干上的蛇尾砍去,他想他一刀就能够将蛇尾一分为二,但没料到蛇皮上的鳞是如此的坚硬。即使他拼尽全力,也不能对它有丝毫伤害。

无奈,罗宾扔掉山刀,拔出了手枪,对着蛇的下半身,连发三弹。可能是打断了蛇的脊骨,它身体松开了,那个年轻土著人这才掉下来。锦蛇跟着也坠落于地,身子伸展开,非常长,在地上来回滚动作垂死挣扎。

那个年轻人躺在地上,极力地喘着粗气。很长时间,他才踉踉跄跄地走过来,跪在了罗宾跟前,重复着罗宾不明白的土著语。

他流出了感激的眼泪,那些泪水差不多沾湿了他那张紫红色的脸。

罗宾看到,这个年轻人有一副健壮的身体;有一块豹皮披在右肩上,豹皮长可及地;结实得如同钢铁一样的两条腿;2米以上的身高。他有一双闪光的大眼睛,眼睛上面的眉毛乌黑而浓密。他与其他的非洲土著人有差别,很薄的嘴唇,十分俊秀的脸庞。有一些与阿拉伯人和白种人极为相像的土著人,分布于埃及以及非洲东北部。这个年轻人,有可能就属于那一族吧。

“不用客气,休息一会儿吧!”

罗宾朝一个大树根指了指,想让那个年轻人坐下歇息一下。接着,他自己也坐了下来。

这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不久就全部复原了,他反复地表示他的感激。

罗宾用手语表达他的意思。

年轻人不停地笑着,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他也用手语,将自己遭遇锦蛇,把其卷起的过程,十分细致地表达出来。接着,他卧在地上,拉起罗宾的脚,放在了自己的脑袋之上。

“噢,你想做我的仆人?”

罗宾知道年轻人这个动作的含义,便将他扶起来,用手语问他能不能给自己做向导,领着自己去下游。可是,那个年轻人却根本不明白这些。

两个人都感觉无法沟通,便一起大笑起来。突然,年轻人发现了罗宾插在腰带上的短剑,不由得惊奇地后退了好几步。

怔了半天,年轻人用手语表示,他想瞧瞧这把短剑。

罗宾摘下短剑交给年轻人。他把短剑从剑鞘里抽出来,颠来倒去地看了几遍。接着,又认真地查看剑鞘。看他的神色,好像对这把剑非常感兴趣。

“喂,怎么了?难道你以前看见过这柄剑?”

罗宾脱口而出,却见年轻人圆睁二目。

罗宾见了,才想到他根本不懂法语,无奈地笑了笑,又用阿拉伯语把刚才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这一回,那个年轻人现出更为惊讶的表情。

“你会法语?”

他说的是地道的阿拉伯语。

“噢,你能说阿拉伯语?”

想到刚才两个人打手语的模样,他们都不禁笑了起来。

“你为何这样关注这把短剑?”

“请看。”

年轻人双手捧起这两把短剑,一起递到罗宾眼前。

罗宾低头一看,看出两把剑的尺寸虽有点不同,但式样上丝毫不差。两把剑的把柄上,都环铸着一条青铜造的蛇,两颗血红宝石嵌在蛇的眼睛里。

“啊,这真是一对姊妹剑呀!”

“对。这短剑素来是我们祖先所用之物,你是如何得到的?”

罗宾就对他说,这把短剑本来是一位生活在洞穴里的白种人(导尔顿博士)的,那位老人不幸去世后,才送给他的。年轻人听后,低下头凝思了片刻,也没有想明白这个白种人究竟是谁。

因为这两把剑,罗宾与年轻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两个人慢慢地培养出了一种真挚的情意。无论罗宾走到哪儿,那个年轻人都会跟在四周护卫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

“单纳。”

“你的阿拉伯语在哪儿学的?”

“埃及,开罗。”

“哦?你到过开罗?”

“是。我在那儿做过搬运工人和别的很多苦工。”

“你不像黑人,到底是什么族的?”

“蛇族!”

非洲的土著人,用以当作自己保护神的往往是蛇、蜥蜴及鳄鱼等动物,他们不但喜欢它们,并且认为他们的祖先就来自这些动物。所以,他们就用为自己所崇敬的动物,来称呼自己的种族。

“你是蛇族?可是,你的性命差一点就被蛇夺走了,可见,你那祖先事实上并不是很好。”

“不,我们的祖先是美丽的绿蛇,根本不是这种凶残的锦蛇。此种锦蛇能够吞食绿蛇,因此我们的祖先就备受锦蛇的摧残。今天,锦蛇又险些把我卷死。”

“这样说来,哪一个种族又是锦蛇的后人呢?”

罗宾只是顺便问了一下,不料年轻人的神情却猛的变了。罗宾不由得放心不下了。

“直到如今,我们的敌人还是锦蛇的后人。”

听年轻人的口气,就可以能明白他对锦蛇实在是恨入骨髓。

“到底为了什么?”

“你会知道的。”单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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