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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聚集玻璃瓶塞

夜晚的湖面黑漆漆的,从岸上望去什么也瞧不见,丝丝凉意伴随着一阵阵秋风而来。秋天的夜晚愈加显得静谧。

此处是位于巴黎西南部的一个名曰恩京的镇子,闻名遐迩的凡尔赛宫即位于附近。现在环绕在湖四周的,皆为风景秀丽的名胜与别墅。

红、黄、蓝、绿的各色灯光从这些豪华的建筑里射出来,荡漾在湖面上,形成了一幅令人赏心悦目的美丽画面。然而顷刻之间,一阵秋风吹过,它们就犹如变魔术一般时隐时现。

秋天在法国逗留的时间是不长的。此时虽只是九月下旬,然而寒意已降临了大地。一颗流星倏而划过湖面上空,很快在茫茫夜色中消失了。

大盗亚森·罗宾趟着夜色,摸到了湖岸。向停在水中的两艘小船低声呼唤着:

“喂,在里面?”

很快地,一条黑影从小船里出现了。

“走吧!我已经听见汽车的动静了,那两个家伙估计要回来了。”

“嗯,老板,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

随着这声应答,两个船夫已经把桨放进水里。

“好,走吧!”

罗宾从青草茂盛的湖堤爬到公路上,一辆关闭着车灯的大型轿车悄无声息地驶了过来,停在他的面前。

两个竖着大衣领子的人从车上跳下来。他们低低拉着的帽檐掩盖着各自的面孔。

罗宾用手电照了一下,确认了这两个人正是自己的手下——他们一个叫卜先利,一个叫吉贝尔。

他俩都是刚过20岁的年轻人。卜先利目光锐利、面相凶恶。与他相反,吉贝尔则是一个眉清目秀、和蔼可亲的小伙子,他又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很是得到大家的喜欢。

通过他的言谈举止,不难看出他一定出生在一个相当不错的家庭,一定是因为他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沦落到今天这一步的。

他俩将帽子摘了,向罗宾打了个招呼。

“怎么样了?”罗宾小声地问着他们。

“都弄清了,那小子已经去了巴黎,是乘7点40分的火车去的。”

“这些你们都亲眼看见啦?好吧,现在8点刚过。司机,你先把车开走,9点半钟准时来接我们,这里可不是停车的地方,有点太扎眼了。”

于是,司机便静悄悄地驾车走了,他们三人也先后登上了湖中的小船。

罗宾和吉贝尔上了同一条船,卜先利则上了另外一条船。

“今晚的事情是你谋划的吗?还是他?”

在黑暗中,罗宾用下巴指了指另一条船上的卜先利,轻轻地低语道。

“我不敢确定,可是我俩在十多天以前就商量着此事。调查之后,决定请老板来搞定这事。”

“是吗?但是我还是怀疑他,他的言谈举止太奇怪!”

突然,罗宾停了下来:“算了,不用理他。他只是一个毛头小子,能有什么能量!”

“你们两个真的看见德贝克议员去巴黎了吗?”

“老板,你啰嗦了,这跟你平时不太一样啊!”吉贝尔面带笑容说道。

吉贝尔在罗宾面前向来很随和,有着极好的修养,好像罗宾就是他的父亲或兄长,完全不像上下级的关系,这一点罗宾非常喜欢。

“德贝克议员到底去巴黎干什么?”

“去看歌剧了,半夜一点以前一般不会回来,然而……”

“别吞吞吐吐!”

“老家伙经常看不完就回家来,所以我们一定要快。”

“一个小时没问题,房里还有没有其他人?”

“一个也没有,管家和女仆吃过饭后就回家了。那个男仆也去巴黎了。”

“钥匙拿到了吗?”

“只有一把大门钥匙。”

“别墅在哪儿呢?”

吉贝尔用手一指湖的右岸。

“你看,就是那个,挨着湖岸的那个院子。”

“这种别墅里应该没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你们多次求我帮忙,我才专程从巴黎回来。可是现在看来这是一桩没有多少赚头的生意。”

“不,老板,这是一桩大买卖。过一会儿,你一定会大开眼界的。”

吉贝尔急着分辩,仿佛对此十分有把握。

罗宾听了有些好笑。

“这两个手下一定对自己隐瞒了什么东西。”

两只小船这时已经划进了一个湖湾。湖边的码头上搭着一个堆放货物的破旧棚子。德贝克议员的别墅,在星光下显得死气沉沉的,一点生机也没有。

“屋里可能有人,灯还亮着。”

“那个呀,那是夜晚用来照明的煤气灯呀!你没发现它连动也不动吗?”

抢先上岸的卜先利争着回答道。

“好吧,你们就在这儿等着。”

罗宾吩咐完了船夫,三个人就一同顺着小路爬了上去。他们把围墙的门推开后穿过庭院,绕到了正门跟前将门锁打开,偷偷溜了进去。门厅里有一盏煤气灯在亮着。

“我们刚才看到的就是这盏灯。”

“不对,我看到的不是这一盏。大家警惕些,估计屋里有人。”

悄悄地、小心翼翼地沿着走廊走了上去。但是刚把餐厅的门推开,就听见一声尖叫,接着有人使劲地将门从里面关上了。

“嘿,里面果然有人。”

三人合力将那扇门推开,屋里的人跑到餐具室,拼命想把一扇上了锁的窗户推开,并高声叫喊:

“快来人啊!强……盗,杀人啦!”

那人发疯般地大喊大叫。

“别乱喊,我们不杀你。”

罗宾飞快地撵上那人,从背后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那人只得转过身,但是他的手里却拿着一把枪!

罗宾手疾眼快,顺势卧倒。随即就听见一阵枪响,桌上的碗碟和瓶子之类的东西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

罗宾迅即扯住那人的双腿,将他掼倒在地,紧接着吩咐道:“卜先利,把他给我绑上。”

“是,这小子就是里欧南。这个时候他不去看戏,却跑回来吃饭。”

“我早就猜到会有这种倒霉事,你们之前怎么不弄清楚?”

“对不起,头儿。”

“算了,东西呢?”

“东西都在楼上。”

果不其然,德贝克议员家的楼上,雕刻、名画、各种工艺美术品样样不缺,应有尽有,连罗宾也不禁大吃了一惊。

“这小子仅仅是个议员,可是竟然搜集了这么多艺术品!从来也没听人说过他是一个大阔佬儿,大概他的这些东西都不是正道来的吧!”

“这个德贝克真不是好东西,我们偷走他的东西也算是对他的一种惩罚。”

这么一想,罗宾索性将两个船夫也叫了进来,指挥他们将楼上的宝物统统搬走。不到半个小时,小船就装满了。

“你们把这一船先运走。”

没用多久的工夫,两个船夫就将船划走了。看着他们驶出湖湾,罗宾才放心地返回别墅。当他在餐厅旁路过的时候,隐约听到一阵阵呻吟声从里面传出来,走进去一看,才发现呻吟的人原来是仆人里欧南。

罗宾恶狠狠地说:“再叫,就把你的嘴也堵上!”

那仆人躺在地上没有回答。罗宾不再理他,奔上楼去。

这时,楼下传来一阵支离破碎的说话声:“救命啊!快来救人,警察……恩京镇,德贝克别墅。快,要快!”

“这头蠢猪!在这里,你就是喊破嗓子也不会有人的。”

罗宾跑上二楼,只见卜先利与吉贝尔正在到处寻找着什么。

“喂,你们找什么呢?快走吧,时间来不及啦!”

“是,不过请允许我们再找一会儿。”

“行了行了,别找了!”

俩人颇为不舍地站起身,但他们依然不死心地用四只发红的眼睛继续在四下搜寻着。

“别太贪心了,否则会倒霉的。”

听到这句话,俩人才只好无精打采地将罗宾挑选好的东西搬上另一艘小船。然而,搬完之后,俩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好像还想留下找些什么。

“喂,快走!”罗宾禁不住在船里大声喊着。

“好的,老板,不过再请你让我们上去最后找一次,只要5分钟就成。”

“你们如此起劲地究竟在找什么?”

“哦,是一个小箱子,里面有不少价值连城的古代艺术品。”

“原来就是要找这些东西啊!好吧,那就再让你们上去一次,不过只给你们10分钟的时间,过时不候!听见没有?”

俩人赶紧朝屋里跑去。可这一去就没有了踪影,罗宾不由得有些着急。

“这么半天了,怎么还不回来?”

“一到这里,我就看出他俩行为古怪,他们都相互猜忌,好趁对方不留意时占点儿便宜。无疑,他们要找的东西一定很重要。”

到了这时,罗宾只得离开小船,上了岸。突然感到有些不妙,他侧耳一听,汽车和机车的声音从恩京镇的方向隐约地传来。

“坏了,可能是警队来了!”

罗宾赶紧跑到别墅的门口,朝街上张望。正在这时,只听得屋中“砰”的发出一声清脆的枪响,他急忙跑回屋里察看——

天哪,只见卜先利与吉贝尔俩人正在餐厅里大打出手!

他不由得大喝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这时吉贝尔已把卜先利压在身下,接着翻开他的身体,抢了一样东西,迅速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卜先利则已不省人事,鲜血从其肩上汩汩流出,把地板都染红了。

“喂,你为啥开枪打他?”

“不是我,是那个仆人里欧南开的枪。”

“别瞎说,他被绑在那里,如何向他开枪呢?”

“他早就把绳子挣开了。我们刚一进来,他就不声不响地开了一枪。”吉贝尔喘着粗气说。

罗宾仔细一看,吉贝尔的嘴上也流着血。

“什么?挣开了绳子?这么说那个仆人已经跑了?”

说着,罗宾跑到隔壁一看,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叫——只见一把短剑插在里欧南的脖子上,他已经死去多时了。

“是你杀的他吗?”罗宾厉声地质问道。

“不是我,是卜先利。他因为先挨了一枪,一怒之下就把那个仆人用剑杀死了。”

“胡闹,简直是太胡闹了!你为什么要杀人呢?我罗宾是绝不会干这事的,我不是也不断告诫你们不要杀人吗?当时你为啥不阻止他?”

“我实在是来不及啊,头儿。”

此刻,远处车队的声音已经非常近了,罗宾清楚的明白一刻也不能耽搁了。

“咦?你听……好像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吉贝尔说。

“什么?”罗宾侧耳倾听,确实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那是一阵说不清究竟是什么的声音,低沉且又沙哑,就像是从遥远而恐怖的地狱里传来的一样。

尽管罗宾一身是胆,可乍一听到这声音也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甚至连汗毛都竖了起来。他蹲在地上,仔细辨别声音的方向,觉得好像是从死去的里欧南那里传来的。

他奇怪极了,将手电递给了吉贝尔,叫他往里欧南身上照射,自己则走上前去。声音的确是从这里传来的。然而他早已死去良久了。

“死人如何会发出声音呢?”吉贝尔吓得脸色发青,手电也掉到了地上。

罗宾对着尸体看了半晌,猛地“哈哈”一阵大笑,将尸体翻了个个儿。

“嘿,弄了半天竟然被这个东西给唬住了,你看!”

原来尸体下面压着一部电话机。“喂、喂……听得见吗?回话,你受伤了吗?喂,还在吗?我是警察局,我们已经派人去了,马上就到,喂……喂。”

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由于被尸体所阻,才变成了这种稀奇古怪的声音。现在既然弄清楚,也自然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这声音尽管不再可怕,然而情况却万分危急,因为警察很快就要到了。

虽然那个仆人里欧南的手脚被绑,但他的嘴并没有被塞住,于是他把桌上的电话用嘴拱到地上,并且藏在自己的身子底下,给警察局打了报警电话。

“难怪这个家伙刚才一边哭一边嘴里在那里叽里咕噜地讲话,原来他是在打电话,没留意到这一点实属我们的失策!”

“快,吉贝尔,你赶紧把卜先利背到船上,我们走!”

他们两个刚要抬腿,就听见外面的铁门“哐啷”一声响,接着就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从院子里传来。

“糟了,警察来了!”

罗宾火速跑到门口,将大门从里面拴住。

砸门声从前后一齐响起来,不用说,警察已经把整栋房子都包围了。

“喂,吉贝尔!我有法子从这里逃出去,不过你们可能会被抓住。”

“啊?”

“不要担心,我逃走后肯定会救你的,否则我们三人全都一勺烩了!就这样办吧!”

罗宾说完,先帮吉贝尔把卜先利抬到会客室,随即从他身上抹了一把血涂在自己的脸上说:

“我要演一出好戏,否则你我三人全都死定了。”

话音刚落,他就把吉贝尔按在地上,随后则骑在吉贝尔的身上,一连开了三枪,击得窗户玻璃块块破碎。

警察闻听枪响,急忙跑到窗口。罗宾一见到警察,就大喊道:

“我在这儿,救救我……强盗已经被我擒住了,快来人啊!”

警察们听到他的呼救,七手八脚地把窗上的玻璃打破,想要通过残破的窗户钻进室内。

“喂,伙计,被抓以后你绝对不能招供,等我来救你;另外,刚才我发现你从卜先利手里抢到一样东西,那是什么?快把它交给我。”

听他如此一说,吉贝尔便从身上掏出一个小东西塞给了他。

“老板,这个东西非常重要,你切要小心保存。”

“我晓得了,我会替你好好保存的……我,他们来了。”

有两三个警察从击碎了玻璃的窗口跳了进来,罗宾抓住那个小东西,还没顾得上看一眼那是何物,就故意伸出手去,扼住吉贝尔的喉咙,喊道:

“警察,快逮住他……”他佯做气喘吁吁的样子大声说。

于是,吉贝尔与刚清醒过来的卜先利立刻就被捆绑了起来。罗宾拍拍身上的灰尘,对警察们说:

“多谢你们救了我!不然我差一点儿就死在他的手上了。”

“你太客气了。我们更应该感谢你帮我们抓住了犯人,看来你受伤了。”

“唔,还好,伤得不算重。”

“你是谁?”一个警察有些诧异地问。

“我是德贝克议员的朋友。今晚8点的时候有事来找他,仆人对我说,他的主人今晚去巴黎了,可就在这时,这两个强盗来了,我们拼死抵抗,可是仆人里欧南却在搏斗中不幸中剑身亡了。”

“噢,是抢劫、杀人……”

“不错,仆人里欧南的尸体就在隔壁。在动手厮杀之前,我给警局打了个电话。”

“是的,接到您的报警,我们马上就赶来了。”

看着绅士派头十足、一身贵族打扮的罗宾说完了这一番滴水不漏的话,警察也就没有怀疑,便带他到客厅里休息,然后去检查现场,搜集证据。

“别墅里出现了凶杀案,我们必须抓紧通知议员先生。至于是谁杀害了他的仆人,看来只有议员的朋友,方才那位受伤的先生才会清楚,故而得请他到这里来录一下口供。”

队长如此一吩咐,他的手下立刻去请罗宾。但是不一会儿工夫,他就神情沮丧地回来报告说:

“那位先生已不在屋内。”

“赶紧去找。”

另一个警察报告说:“他适才看见那位绅士一个人叼着香烟,朝湖边走去了。”

队长听了,随即命人去湖边找。

“那位先生到了湖边的码头上,迅疾地跳上一艘小船,划走了。”从湖边回来的警察报告说。

“什么?”队长思忖了一下,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喊:“抓住他!此人行迹可疑。”

他朝吉贝尔和卜先利看了看,恶狠狠地说:

“这两个家伙是小角色,那个逃走的人才是要犯。”

他叫几个警察留下来看守这里,自己则立刻带了两个警察跑到码头上。

到了那里,在星光下,只见小船已经离岸100多英尺了,正朝着彼岸飞驰而去。

小船上的罗宾一边划着桨,一边像开玩笑似的挥动着自己的帽子,嘴里还唱着小调我好比那无根的水草随风漂流,不用说,此时的罗宾颇为得意,警察们又上当了。

队长的怒火不由得冲上脑门儿,喊道:

“开枪!”

震耳的枪声立刻响起来了,子弹“嗖、嗖”地从罗宾的头上呼啸而过。

队长忙带着两名下属跳上另一艘小船,奋力向前追赶着逃犯。

看到这种情况,罗宾也更加拼力地划着。两只小船在夜色中、银色的湖面上展开了一场疯狂的竞赛。

罗宾划着小船,沿着湖的右岸飞速地疾驰,他打算在那里弃船上岸,以便逃生。

“只要他一上岸,我们就没辙了,还是追上他,将他的船掀翻。”

听到队长这么说,两个警察就更加奋力地把小船划了过去。

很快地,两条船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快,快追上去,追上去!”

在队长的拼命催促下,船桨飞速地翻动着,使湖面水花四溅。

不知为何,正在这紧要关头,罗宾的小船忽然不动了,在湖面上随意漂浮起来。

“天助我也!那小子停住了!”

队长兴奋地说着,命两个下属驾船赶了上去,对着罗宾的小船狠狠地一撞。

罗宾的小船剧烈地摇摆着,使在船里低头而坐的罗宾差点儿栽到湖里。

队长拔出手枪,厉声喊道:

“不许动,举起手来!”

眼见罗宾真的连动也不动。队长小心谨慎地靠近罗宾的小船,举起手电一照,不由得大吃了一惊。

船上哪里还有罗宾这个人!低头坐在船上的原来是一尊偷出来的女神像,头上面戴着一顶帽子,披着罗宾的外衣,在夜色中看上去很像一位老人。而罗宾其人早已潜水逃之夭夭了。

他们在逃犯的小船上,发现一张名片——亚森·罗宾

“原来这个逃犯就是大名鼎鼎的怪盗亚森·罗宾啊!自己被罗宾当猴耍了,可当时竟一点也没察觉。”想到这里,队长被气得七窍生烟。

再说罗宾,他自幼就是好水性,是一个游泳的高手。

他刚才在夜幕的掩护下下了水,一口气游出了很远并潜在水中,一直捱到警察的小船离去,他才悄悄地浮出水面。

这时,湖上已是一片漆黑。暗淡的星光,像一层浓幕笼罩着整个湖滨。稍远一点儿的地方,便什么都看不见了。

罗宾这时才悄悄游到湖边,爬上岸去。只见司机和两个船夫还在公路上等他,车里装满了偷来的艺术品。

汽车在夜色中疾驰着,最后在巴黎郊外的伊努街上(布伦森林公园的北面)停住了。此处有一个秘密仓库。将东西全搬进秘库以后,罗宾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与部下道了别,然后跳上一辆出租车,直奔巴黎。

进了巴黎以后,车子就从凯旋门那边的星星广场驶向了香榭丽舍大街,一直开到了他设在此处的一个秘密住所。

这是他用一个假名字租下来的一幢房子,除了吉贝尔而外,并无他人知晓。

“现在总算安全了,不过那两个小家伙的处境实在太可怜了。倘若不去救他们,他们无疑会以杀人罪被处死的。”

他坐在沙发上,喃喃自语道。同时,在无意中把手伸进了口袋,取出了吉贝尔在被捕前交给他的那个小东西。

还在刚才换湿衣服的时候,他就把它特意装到了新衣服的口袋里。可是此时要是不摸衣袋的话,早就把这小东西给抛到脑后去了。

“它究竟是什么呢?”

他看了一下这个小东西,原来它只是一个普通的玻璃瓶塞,与一般家用的没什么差异。这种东西在餐桌上,或是在演说会的讲台上都屡见不鲜。

假如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眼前这个玻璃瓶塞的圆顶经过雕刻,被磨成了钻石型,顶端被漆成了金色,仅此一点与众不同,然而它也算不上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

“哼,一钱不值的东西。”

罗宾随手将它掷在桌上。

“啊,不对。那两个家伙为了它竟然不惜大打出手。如此看来,此物定有过人之处,我必须检查一下。”

于是,罗宾马上动手检查起来。他先是在灯光下照了照,接着又把它的重量称了称,可仍旧没有发现什么奥秘。

“嘿,算了。”

罗宾顺手把它放到壁炉上面的台子上,上床就寝了。经过一晚的奔波和历险,他此时感到很疲劳,确实需要休息了。

翌日早上一觉醒来,罗宾先把窗子推开,呼吸着窗外的新鲜空气,顿感精神抖擞,疲惫全消。

这时,他无意中一抬头,突然发现他昨夜放在壁炉台子上面的玻璃瓶塞不见了。

他马上四处检查了一下,发现门窗完好无损,没有丝毫损坏的痕迹。

然而瓶塞却神秘地不翼而飞了。这到底是谁干的?

“奇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先是我的两个手下不惜为它拼命。然后在我的宅内,它又离奇地失踪。可见这个小东西定是有什么秘密。”

“但是,是谁偷走了它呢?这里除了吉贝尔外没别人知道,可现在看来,显然还有什么人知道此处。那人在昨夜潜了进来,窃走了瓶塞。他会是谁呢?”

“不可能是吉贝尔,他已被关进了牢房。天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罗宾苦思苦想,但仍不明所以。

“不过,这东西既然是从德贝克议员那儿偷的,他不会不知道这个秘密。去他身边搜一下,大概会有收获。”

“对了,那家伙是个大坏蛋,莫不会是他到这里来偷走了瓶塞?对啦,我得去调查一下他,说不定能发现些线索。”

罗宾目不转睛地凝望着墙壁,继续想下去:

“吉贝尔与卜先利这两个小家伙,定然会受到审判,但是距他们判刑还有一段时日。眼下我先不用管他们,我先把瓶塞的秘密找出来。另外,这里已被人发现,我必须赶紧搬走。不然,一定会有麻烦。”

罗宾立刻搬到了凯旋门附近的一条街上,租了间房子住了下来。对外声称自己是一个靠退休金生活的公务员,每天在上流社会中穿梭,手持一根白银装饰的手杖,天天出去溜达,同时不忘偷偷地监视德贝克的住宅。

德贝克自从湖边别墅发生了命案以后,就离开了那里,迁回了巴黎,住在雨果大街。那里离罗宾的秘密住所很近,离公园也很近。

每天,罗宾就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假装打瞌睡。其实,他是在留心监视着德贝克议员家的动静。

“德贝克家里放着的那个小瓶塞,吉贝尔和卜先利这两个小家伙怎么会知道呢?还有,德贝克为什么要把这个特殊的物品放在餐厅的壁炉上呢?莫非是为了掩人耳目?”

罗宾在心里这么想着,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德贝克的住宅。他发现两个工人模样的人,在议员家附近徘徊。议员一出家门,那两个人就跟在后面;议员一回来,他们便自动消失。而到了晚上,当街灯亮起时,那俩人又去向不明了。

“看得出来,那两人一定是警察,连警察都在监视他,可见这个德贝克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到了第四天傍晚,除了那俩个人之外又另外来了六个人。他们趁着夜色,在公园的树荫下悄悄地交头接耳。罗宾悄悄地走近一看,认出其中的一个家伙是贝拉斯。

这个贝拉斯不但是一个出色的运动员,也是一名优秀的探险家。后来他当了律师,不知何故,他竟然与总统攀上了关系,当上了警察总监的秘书长。从他的经历来看,这也是一个很可疑的家伙。

“对了,我想起来了,他两年前曾要与德贝克议员决斗。可是遭到德贝克的拒绝。后来,总统突然派他做了警察总监的秘书长,这里一定有什么内幕。”

此后,罗宾屡屡去议员家附近侦察。一天,他发现德贝克刚走,即有两个便衣警察跟在他身后。然后,贝拉斯等六人去议员家门口按了按电铃,与开门的女仆说了几句话后,就一同进去了。

罗宾也随着走了进去,对女仆说:

“他们都到了吧?”

“不错,他们都在书房。”

罗宾悄无声息地走进餐厅,透过窗帘的缝隙,将书房里情景看得很清楚。

只见贝拉斯用手中的万能钥匙,将书橱和书桌的抽屉全部打开,到处查找;他的几个下属把那些书逐本地抽出来,逐页地翻看着,最后连书皮也撕下来看了看。

“看来他们是在寻找一份秘密文件。”

罗宾躲在那里,心想。

“找不到。徒费了一回力气。”

贝拉斯气恼地说。然而他并不死心,又从柜子里拿出四瓶酒来,将瓶塞一一拔下来,用手电照着,反复查看。

“原来他们也在找那个瓶塞啊!”

想到这儿,罗宾一愣,就听贝拉斯向他的一个属下问道:

“你来过这里几次?”

“一共六次了。”

“全都搜过了吗?”

“每个屋子我都翻过了。”

“什么都没发现吗?这里的女仆只有刚才看到的那一个吗?”

“是的。议员都是在外面吃饭,平时家里事情极少。不过,听说他还想再雇一个女仆。”

“现在这个女仆可靠不可靠?她会不会把我们的事说出去?”

“不会的。她很可靠。我给了她不少钱,她对我们很有好感,同时她对自己的主人深恶痛绝,这会儿她正在门外替我们放哨呢!”

“好,再四处搜一搜。”

他们又整整搜了一个小时。这时,在外面盯梢德贝克的俩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说:

“德贝克回来了。”

“是坐出租车回来的吗?”

“不,是步行。”

“那还来得及,我们赶紧把东西放回原处,别让他察觉出来。切记,不要把东西放错位置,那小子是一个阴险狡猾的人。我们对此一点都不能马虎啊!”

只一会儿工夫,他们便全都离开了。

“我应该多逗留一会儿,好看看这个德贝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么一想,罗宾便一声不响地待在那里。

不一会儿,德贝克便走进屋里,开亮了灯。

罗宾偷偷瞄了瞄德贝克的脸,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的脸,就觉得此人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

他的身体既精壮又结实,颇似一个拳击手。肩膀颇宽;一张脸肥肥胖胖的;剃着个光头;一脸花白的络腮胡子;视力看起来很不济,在普通的眼镜上,还加戴着一副墨镜;长长方方的下巴,与猩猩很相似;两只手既粗又长;两条腿稍有点弯曲。那副弓背走路的样子,越看越觉得和一只猩猩无异。

只见他在屋子里扫视了一眼,狡黠地笑了一下,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来。

“哼,又来过了。”

他用沙哑的嗓音说着,便按铃唤来了女仆。

“那些人今天是不是又来过了?”

“没有啊,老爷。”

“别胡说,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女仆的脸色因恐惧而变得发青,她战栗着说:

“是,是的……”

“他们总共来了几个?”

“九个。最先来了六个,随后又来了一个。在您快回来的时候又来了两个。”

“哼,总共九个人吗?”

德贝克冷哼一声,抓起一支笔,在纸上顺便写着什么,又接着说:

“我回来的时候,亲眼看见那些人从这里回去,他们总共是八个人,这就是说,还有一个人没回去,那么这个人现在一定藏在这里。哈哈,老兄,你自己乖乖地出来吧!”

说完这话,他就朝着罗宾藏身的餐厅走去。罗宾赶紧躲到窗帘后面。德贝克过去,在窗帘上轻轻敲了敲,说:

“老兄,里面很闷吧?你还是快出来吧!否则我一开枪,只需一粒子弹,你就完了!”

说完,他用力猛地一拉,把窗帘完全拉开了。

“晚安,辛苦您了!”

德贝克一边说,一边笑个不停。这使罗宾又羞又怒,满脸通红,深感受了愚弄。

德贝克盯视着他,说:“是你啊!难得你差不多每天坐在公园里保护着我。在警察局里竟然有像您这样热心工作、忠于职守的人,真让我感动。你的化装术很不错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好好干下去,将来一定会前程无量的。那位贝拉斯老兄还真有眼力!噢,对了,劳驾你把这封信带给贝拉斯。”

他当着罗宾的面,一气呵成写下一封信。信的内容如下:

贝拉斯秘书长:

很遗憾,你又失败了,那件东西就在你眼前,只要再努把力,你就会拿到它。

不过,趁我不在家的时候,贿赂我的女仆,偷偷溜进我的房间搜查,这着实与您的身份大相径庭啊!希望别再有下次了。

德贝克

“这封信就拜托你交给他吧!喂,仆人,送这位‘老人家’回府,看他两腿发软,老眼昏花,你把他送到门口,别让他摔倒了爬不起来。好了,拜拜!”

他说完又是一阵放纵的大笑。罗宾既气愤,又难堪,全身差点冒出火来,真恨不得伸手痛揍他一顿。不过他还是强忍住了,从屋里走了出来。

不久,他又找了另外一个隐身之所,是在凯旋门下面的贝朗街。这一次,他用名梅森·布朗的假名,租下了房子。

“上次真是丢透脸了,幸亏那家伙不知道我就是罗宾,只是认为我是一个警察。不过,这个德贝克究竟是什么来头?”

于是罗宾马上吩咐自己经营侦探事务所的一个手下去调查德贝克的身世。不久,结果就出来了。

德贝克系五届国会议员,不属于任何党派,政见尚不清楚,因为每次选举他都不惜花费大量金钱,故而总能高票当选。

他平日除了以巴黎为中心活动外,在恩京镇和尼斯海岸还各拥有一幢别墅,过着豪华的生活。然而,他并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他的庞大的选举费用从何而来就成了一个谜。

在政界里,有相当一部分高官、议员与社会名流都拥护他。因此他势力雄厚,在政府中颇有影响力。

“这个坏蛋,即使势力庞大,我也要和他见个高低!”

罗宾深知自己遇到了一个凶恶而强大的对手,但他毫不畏怯,充满了不服输的昂扬斗志。

以后我们就会知晓,这个德贝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恶魔。大家可能都听说过吸血鬼的故事,他们白天躺在棺材里不动,晚上就会出来吸人鲜血,这个德贝克即是一个十足的吸血鬼,靠吸取富翁阔佬儿、名人贵族、绅士和贵妇、小姐等社会名流的血来维持生活。

不过,此时的罗宾还不知道此事。他和这位议员本无深仇大恨,然而他心爱的部下却因为到德贝克家里偷一个玻璃瓶塞而锒铛入狱。因此,罗宾也自然被卷了进来,想要摆脱也不可能了。

而且,吉贝尔放在他这里的玻璃瓶塞,又被另一个神秘人物盗走了。所以,仅仅是为了找回瓶塞,罗宾也不得不对付德贝克了。

有一天,罗宾从外面回到家里,他的仆人叶希尔告诉他:“有一个客人已经等你一个多小时了。”

“什么客人?男的还是女的?这里应该没人知道啊!”

“是女客,因为脸上蒙着面纱,所以看不清面孔,但我断定她一定挺漂亮的。她身着一身黑衣,看样子像个女店员或女服务员什么的。”

“她肯定是来找我的吗?”

“没错。她指名说要找梅森·布朗先生。”

梅森·布朗这个化名是罗宾迁到此处以后才使用的,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实在不多。

“真蹊跷。她没说为什么事来找我吗?”罗宾小心地问。

“她说是为了恩京别墅的事。”

“哦?她怎么会知道我跟此事有关?她现在在什么地方?”

“就在会客室里。”

罗宾急忙推开会客室的门,往里一看:

“哪里有人啊?连个人影也没有。人到底在哪儿呢?”他不禁生气地责骂着叶希尔。

“见鬼啦,她刚才一直坐在长椅上啊!”

“刚才你在哪儿?”

“就在大门口,我一步也没离开过。可是我明明没看到那个女人离开啊!这可怪了,她是从哪儿溜走的呢?”

“还不是从这儿!”罗宾用手指了下窗户,又说:“你看,窗户被打开了,窗外的泥土上还有女人的皮鞋印。”

罗宾仔细地在屋子里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屋里的东西什么也没丢。那么这个女人到底来干什么呢?

“叶希尔,还发生过别的事吗?我不在家的时候,有没有电话或信件什么的?”

“噢,对啦,有一封吉贝尔寄来的信,我将它放在卧室壁炉的台子上了。”

“没有啊!”罗宾惊诧道。

“不可能,我记得清清楚楚,确实把信放在那儿了。”

罗宾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这个新地址和化名是他在探监的时候告诉吉贝尔的,因此吉贝尔才会知道这个地方。可以想见,吉贝尔在监狱里,瞒着看守冒险给他写信,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说,可是如此重要的信竟然不翼而飞,会是谁偷的呢?

“一定是那个女人!”

可她缘何要偷这封信呢?要知道,他的会客室和卧室之间的门是锁着的,而且锁已生锈,再说卧室的门平时也是锁着的,刚才进来的时候,罗宾竟能用钥匙先开的门才进来的。

然而那女人却竟能从会客室溜进了卧室,窃走了那封信,接着又从窗户逃走,这一切她都是怎么做到的呢?

罗宾走到中间的那扇门前,用手敲了敲,又用力推了一下,不禁大吃一惊。

那扇门是用六块木板拼成的,其中的一块稍微一推就摇晃起来。他再用力一推,又上下晃动了一下,那块木板干脆就掉了下来。

“嗯,这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搞的花样?我搬进来的时候,倒是忽略了这一点,不知还有没有其他可疑之处?”

他又使劲地推了推其他几块,但是除了这一块之外,其他的木板都钉得很结实。

“这么小的空儿,即使身材再娇小的女人也挤不过去,除非是一只猴子,或是一个七、八岁的儿童。”

他低头思忖了一下,突然跳起来,对仆人说:“叶希尔,我要出去一下。”

他跑出门,喊了一辆出租车,径直赶往他以前的那幢秘密住所。

那里现在尚未租出去,仍然闲置着。他从后门溜了上去,上楼试着推了推房间的门,一块木板应手而落。

“果然,两次失窃。盗犯用的都是同一种手法。”

在那天夜里盗走瓶塞的窃贼,一定是从门上的豁口进出的,可是如此小的一个豁口,那个女人是如何钻进钻出的呢?

这一点,连聪明的亚森·罗宾也解不开其中的奥妙,究竟是谁干的呢?他为什么要偷瓶塞和信呢?这个谜越来越令人难以猜测。

事后,罗宾才知晓,此事与一对母子有关。而她们母子二人,一直被吸血鬼德贝克深深地折磨着。

不久,一个身体健康且又异常漂亮的女厨子,来到了那个作恶多端的议员德贝克家里。疑心很重的德贝克,曾给她的前任雇主参议员苏尔伯男爵打电话,打听这个女仆可靠与否。男爵的管家回答说:

“她身世清白,人也老实。在我们这儿一直干了七年,绝对可靠。”

得到了如此的答复,德贝克便放下心来。

然而,谁能想到这个漂亮的女厨子,却是亚森·罗宾的间谍!每到夜里,她就偷偷地从厨房的后门溜出去面见罗宾。

“你不用害怕,尽管德贝克多疑,也绝对想不到你是我安插进去的。”

“可是他曾打电话到一个什么男爵的家,打听我的情况,而我压根就未在那里做过事呀!”

“这点你尽管放心。那个男爵的管家是我的手下,他已经在电话里给了德贝克一个满意的答复,所以德贝克会相信你的。”

“知道了,不过我该做些什么呢?”

“具体任务我会逐渐告诉你。眼下,我要从今晚上开始,躲到你的卧室里去,同时你必须帮我打探德贝克的生活内幕,好让我把他的秘密揭穿,这就是你眼下的任务。”

“好吧。”

“另外,德贝克是一个人面兽心的魔鬼,我一定要在世人面前将他的罪恶揭露出来,让他无法混迹于上层社会。还有,他有一个玻璃瓶塞,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吉贝尔就是因为此物而被捕入狱的,不久之后,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啊?吉贝尔会被处死?”这个女人的脸即刻变得惨白。

“你不用担心,他是个好孩子,我一定会设法营救他的。但首先必须把那个玻璃瓶塞弄到手,只要弄到它,吉贝尔就安全无恙了。因为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卜先利。”

“哦,原来是这样。”这个漂亮的女厨子连连地点头。因为她喜欢上了吉贝尔,为了让他早日走出监牢,她愿意帮助和配合罗宾。

此后,罗宾便躲在女厨子的房间里。每当德贝克离家外出时,他就到各个房间搜索。而女厨子也借清扫之际,积极配合他寻找。

虽然找了很长时间,可罗宾仍一无所得。他不由得想起了德贝克给贝拉斯的信中所写的那句话:“此物就在你眼前……”于是,罗宾开始刻意留意眼前的一些东西,譬如书桌上的玻璃壶等等物件。

如此这般地找了一段时间,那个玻璃瓶塞还是没有出现。他只得又开始改变方法,将注意力投向了桌腿、地板、墙缝、时钟等处地方,却一直找不到那个该死的玻璃瓶塞,也没有寻到什么秘密文件之类的东西。

一天,刚从外面买菜回来的女厨子,面色惨白地将一封信交给罗宾。

“什么信?是谁给你的?”

“我正在买菜时,一个看上去流里流气的小伙子悄悄地把信放进我的篮子里,还对我说:‘请你把它交给躲在你卧室的上司。’”

“哦?这个人是谁呢?”罗宾把信拆开,只见上面写着:

罗宾:

你莫要白费力气了。你眼下很危险,还是小心为妙,趁早放手吧!

罗宾阅完信,一言未发。他反复地看着信,信上的字迹是陌生的,他想:“这一定是不怀好意的人对我发出的警告,看来,还有人搅在其中,我真的要小心了。”

他一整天都躲在女厨子的房间里,静静地想:“这真堪称一个离奇的案子啊!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塞竟然有如此多的人在争抢。”

“先是卜先利和吉贝尔,后来是贝拉斯,还有那个神秘的女访客。当然,眼下我也身陷其中,无法自拔了。”

“那个女访客究竟是谁呢?大概就是她派人送的这封信。”罗宾想了整整一个晚上。

天将亮时,一夜未眠的他刚想入睡,却隐隐约约地听到了关门的声音。他机警地跳下床来,从三楼朝下看了看,只见德贝克悄悄地走出了大门。工夫不大,就带了一个蒙面人返了回来。

罗宾暗想,这个人会是谁呢?他悄悄地来到走廊里,把早已准备好的软梯顺着后窗放下去,然后一步一步地爬到书房窗口,向里窥视。

“原来是一个女人!”

他大吃了一惊,原来德贝克从外面领回来的是一个女扮男装的漂亮女人。她的身材很高,着一身黑衣,尽管穿着朴素,神态却很高雅,只是脸色有点儿不好,显得很无力。

“噢,这个女人……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她的眼睛,她的嘴巴……”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一时想不起在何处见过此人。

只见她的身子挺直着,一动不动地站在书房里。虽然德贝克正在口若悬河地说着话,她却是一脸不屑一顾的神情。

虽然罗宾侧耳仔细听着,但因为隔着一层玻璃,所以什么也听不见。只能是看得出德贝克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后来甚至发了脾气,重重地坐在椅子上,背对着女人,对着桌上的一份文件指指划划,言辞很激烈,似乎在威胁她。

那女人一言不发,在她身后的桌案上,放着一个玻璃瓶子,她悄悄地靠拢过去,趁德贝克没注意,伸手将瓶子的玻璃瓶塞拔了下来。

居高临下的罗宾把这一切都看得很清楚,那女人沉着地看了看瓶塞(这个瓶塞与罗宾被人窃走的那个完全相同),然后现出一副失望的神情,又把瓶塞放回了原来的位置上。

“如此看来,这个女人也在寻找玻璃瓶塞。可是看起来她刚才拿到手的那一个显然是假货,这个瓶塞的秘密可真够复杂的。”

罗宾悄无声息地趴在软梯上窥视着屋里,只见那个女人一脸悲愤,狠狠地怒视着德贝克的光头;她咬着牙,苍白的脸上也因愤怒而泛起了红晕。

她用一只白嫩纤细的手,从自己的背后摸出一把短剑。在灯光的照射下,短剑闪着银光,有着说不出的妖艳。她扭动着纤细的手指,紧紧握着剑柄。

德贝克此时正埋头看着文件,嘴里还嘟嘟囔囔的,并没有察觉此事。

女人伸手举起短剑,柳眉倒竖,面色铁青,一剑向德贝克刺去。由于女人的剑法练得还不到家,所以短剑只是带着一阵寒光从德贝克的肩头上掠了过去。

德贝克吓得弹跳了起来,一把逮住那女人的手,用力将短剑打掉,随即顺势把那个女人往椅子上一掼,就见那个女人摇晃着倒了下去,同时用双手将脸捂住,痛哭起来。

而德贝克竟嬉皮笑脸地凑上前去,在女人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女人一个劲儿地摇着头,抬起挂满泪痕的脸,羞愤交加地怒视着他。

德贝克冷笑了几声,替女人披上大衣。那个年轻貌美的女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悻悻地走出屋外。而德贝克仍然冷笑着,那样子真酷似一个恶魔。

此后,罗宾又不断地看到了德贝克以恐吓手段从上流社会的绅士们手中,诈取大把钞票。

一天早晨,约摸4点多钟的光景,德贝克领着一位绅士走进书房。罗宾爬在软梯上,看见那位绅士在德贝克的脚边跪着,一边痛哭着,一边向他哀求着什么。

眼见一位绅士竟落到如此地步,罗宾再也不忍心看下去了。可德贝克却丝毫不为所动,仍旧像恶魔一样残酷地冷笑着。

那位绅士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终于跳起来向德贝克冲了过去。德贝克一拳将他打翻在地,两手扼住绅士的喉咙,把他按在身下。

那绅士费力地爬起身,掏出一把手枪,对准德贝克,似乎要开枪,但他毕竟不敢冒判死刑的危险,最后只好从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交给德贝克。

德贝克笑了一下,伸手接过钞票,一张张仔细地数着。罗宾看得很清楚,这是30张1000法郎的大面额钞票。

随后,那名绅士泪痕满面地离开了。

“这个坏蛋,一定是抓住了那位绅士不为人知的某些短处,借此敲诈勒索。”

当天,他来到自己手下经营的秘密侦探社。

“喂,你们帮我调查一下,今晨4点到德贝克家的绅士是干什么的?”

他介绍了一下这位绅士的相貌特征,又躲回了女厨子的卧室。

傍晚时分,调查结果出来了。那个绅士是独立党右派的领袖,家里既没有地产且人口又多,生活很是贫苦拮据。

“连这样经济状况的人也敲诈,这个德贝克太不是人了!难怪此人跪地哭着向他哀求,原来是生活困难啊,可即使这样还得拿出3万法郎给德贝克,他究竟抓住这位绅士什么短处了?”

只过了两三天,又有一位绅士在凌晨4点被带到德贝克家中,给了他一大笔钱。随后,也是在同样的时间,另一位绅士被他敲诈去了一串昂贵的珍珠项链。

通过调查,罗宾得知这两个人分别是:前任部长、现任参议员杜西蒙;拿破仑党领袖托菲斯。

“德贝克手里定然掌握着许多政界要人的秘密,借此来到处恐吓,勒索钱财,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他就像一个大吸血鬼一样令人憎恨。凭借着这些秘密,他在政界拥有很大实力,连总统也拿他无奈,像这种坏蛋,怎么能容忍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呢?”

想到这里,罗宾不由得热血沸腾,他想:

“我一生做了数不清的大案,可从不忍心欺负那些贫困、弱小和善良的人。像德贝克这种丧失了人性的冷血动物,我定然不会饶过他!”

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德贝克打垮,把那些在他手中备受折磨的绅士、贵妇们解救出来。

“那些绅士们一定有什么把柄握在德贝克手中。如果事情败露,他们的尊严与名誉将丧失殆尽,再也无颜在上流社会立足,还会给家庭带来灾难,所以才会痛苦而无奈地屈从于这个吸血鬼。那么,这家伙手里究竟藏有什么秘密?又与玻璃瓶塞有什么关系呢?噢,对了,一定是那份秘密文件被他藏在瓶塞里,才会有人千方百计地要得到瓶塞。”

罗宾如此这般地默默想着。

过了几天,他回到凯旋门附近自己的那个秘密住所,从自己的邮箱里取出前几天的报纸,立刻有一则新闻吸引住了他的眼球,上面这样写着:

在恩京镇德贝克议员家中,以谋杀罪被逮捕的两个青年,现在初审已有结果。

这两个青年涉嫌杀死议员家的仆人里欧南,他们的名字一个叫卜先利,另一个叫吉贝尔。

那个名叫卜先利的青年,生性残暴;此前已屡有犯罪前科,据查,他一度两次化名,并犯有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服刑期间,他越狱逃走。此人坚称他非杀害里欧南的凶手,而真正的凶手是他的同伙吉贝尔。

那个自称吉贝尔的青年,似乎用的也是化名。此人的真实姓名和籍贯、经历一直不肯透露,但他也坚称自己不是杀人凶手。

另据有关消息,以上俩人已被检察官起诉,要求对他们处以死刑。倘无奇迹出现,相信定罪无疑。

“卜先利这个家伙,明明是他自己杀的人,却嫁祸给吉贝尔,他可真不是好东西!看来我得想办法证明吉贝尔是冤枉的。”

正这么想着,有人送来一封信,信正是吉贝尔托人送来的,虽然字迹非常潦草,但内容却十分严重。

老板,请救救我!

罗宾一看,脸色大变,看来报上所言是实,检查官真的要对他们提出死刑公诉了。

这么一想,他坐立不安。后来穿上一件破旧的大衣,拿起围巾和帽子,走出了居所,一直走到雨果公园里,他才寻了一个长椅坐下来。

他想:“我亚森·罗宾,一直被别人看成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江洋大盗,在我手中从来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如今我一定要想方设法救吉贝尔出来。这不仅对我是一个挑战,更是当初我对吉贝尔的一个承诺。”

罗宾就一直这样想着,也一直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约好今晚在此与那个年轻貌美的女厨子见面。

不大一会儿,女厨子就匆匆赶来了,她手里拎着一个菜篮子,走到长椅前坐了下来,但一眼也没有看罗宾,有意装出一副与罗宾是陌生人的样子。

“怎么样,事情有进展吗?”

罗宾连头也没有转一下,犹如一个人在自言自语地说。

“我找到了,那个……金色的,玻璃瓶塞。”

“你拿来了吗?”罗宾不由一惊。

“拿来了,就在这儿!”她边说边把手伸进篮子里,罗宾慌了起来,忙小声制止道:“等一下,不要在这里,跟我来。”

罗宾慢悠悠地走进市场。女厨子靠近他的身边,好像不耐烦的地推了他一把,借此将一样东西塞到了他的衣袋里。

罗宾将手塞进衣袋,摸到一个冰凉、坚硬而又滑溜溜的小东西,他偷偷一看,不错,正是那个玻璃瓶塞!

他收好瓶塞。这时,那个女厨子正挤在一家食品店前佯作买东西,罗宾穿过拥挤的人群,站在那个女厨子背后,低声说:“我在那边中学的后门等你。”

此时那里是一个暂时无人涉足的地方,罗宾刚等了一会儿,那个女厨子就来了。

“你是在哪儿找到它的?”

“是今天早上,在德贝克床边一个小桌子的抽屉里找到的。”

“可那里我曾找过一次,什么也没有啊?”

“昨天早上我也在那里找过一次,当时还没有。可今天早上起来打扫房间时,就发现了它,可能是那个家伙昨夜刚放进去的吧?”

“哦,原来如此。”罗宾应了一声,将手伸进衣袋里,准备看看它究竟是不是真货。然而,他的手刚一伸进衣袋里,脸色就随之一变,连嘴角也扭曲了。

“怎么了?”

“瓶塞不见了!一定是刚才在人群中被人扒去了!”

“什么?能有这种事?”

“听我说,你可要小心。一定有人在跟踪咱俩,当你把瓶塞交给我时,被他发现,他就在人群拥挤中趁乱将它窃走了。现在呆在这里太危险了,赶快离开吧!不过,我还要在你的房间里躲一躲。下午5点钟,我去找你。”

“好!”说完这话,俩人就匆匆分手了。

到了5点钟,罗宾悄悄地从厨房的后门溜了进去。来到三楼女厨子的卧室,不料却见她面色惨白地站在那里。

“怎么了?脸色这么不好?”

女厨子战栗着说:“有……有鬼!不知怎的,那个瓶塞又被放回原处去了!”

“确认是那个瓶塞吗?”

“没错。”

“如此说来,从我身上扒走的瓶塞,又被人放了回去,会是谁呢?”

罗宾埋头沉思。

“也许是德贝克的手下,也许是有人不想让德贝克察觉出瓶塞丢了,就又把它放了回去。现在看来,后一种可能性要大一些。”

“德贝克本人一定知道有不少人都在寻找这个瓶塞,于是就故做神秘,好像瓶塞里真有什么秘密文件,或许他早就把文件放在别处了,却依然借此来蒙骗他的敌人,所以他故意把瓶塞放到引人注目的地方。如果我们还继续在这上面纠缠下去,那就太傻了。”

罗宾经过分析,得出了上述的结论。相信将瓶塞放回原处的人,必定也早已料到了这一点。那么,他会是谁呢?

“这个人究竟是我的朋友,还是敌人?不过有一点很清楚,那即是他也在拼命寻找着那个瓶塞,总之,此人仍是一个谜。”

此后连续五天,罗宾都呆在女厨子的房间里,伺机侦察着,而每到夜晚,警察们也潜进院子,像狗似的到处侦察。

这些都是罗宾亲眼目睹。到了第六天的半夜,德贝克又故会重演,从外面带回来一个人,从他身上敲诈了2万法郎。

又过了一天,半夜2点多,罗宾亲眼看到有人摸黑上了二楼德贝克的房间,蹑手蹑脚地不知在干什么。于是他跑到楼梯口,用心仔细听着,只听其中一人说:

“怎么样……有办法没有?”

“还行……不过今晚干不完了,明晚再说吧!”

这以后,俩人一直没言语。

罗宾不由得心想:“此屋真他妈跟鬼屋一样。天天夜里都有莫名其妙的人偷偷溜进来,干着一些鬼勾当。谁知这两个人今晚来这里又想干些什么?他们是什么人?”

第二天,德贝克一离开家,罗宾即过去查看,发现德贝克房间的门上,有一块门板被人做了手脚,可以随意移动。

“看来,昨晚那两个小子就是在我的居所里行窃的人,他俩说定今天夜里还要来,我一定要亲手将他们擒住。”

只有亲手抓住他们,才能找到一些线索。

他耐心地期待着夜晚的来临。黑夜终于来到了,屋子里悄无声息,罗宾悄悄地守候在楼梯口,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工夫不大,楼下传来了推窗的声音。随后响起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假如你不仔细倾听,是定然听不出来的。

伴随着那个脚步声,有一个人一步一步地走上了楼梯,罗宾紧紧地趴伏在地板上。

屋子的时钟“当、当”敲了两下,那个脚步声在德贝克的房前停了下来。罗宾探头看了看,德贝克的房门前已没有人,看样子,那个人已经从门板上的缺口钻了进去。

罗宾悄悄地走下楼,停在德贝克的房门前,他从门板上的缺口往里一看,德贝克正躺在床上“呼噜、呼噜”地鼾然大睡。床前的椅子上,放着他就寝前脱下的几件衣服,一个矮小的身影正在屋里寻找着什么,只听到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这时,德贝克翻了一个身,那个黑影立刻不动了。

罗宾悄悄地走下楼,一动不动地躲在他来时的路上。他打算等那家伙一下楼时,就把他擒获。

此刻,罗宾集中了全部注意力,蹲在那里侧耳倾听,从走廊尽头的窗户那边不时传来一阵阵风声。

“哈,他原来是从窗口溜进来的。”

这时,罗宾又清楚地听到窗外有人的呼吸声。尽管那人尽量有意地压低呼吸,但还是发出了“嘶嘶”的声音,或许是对屋里的同伙有些放心不下。

罗宾又想起昨晚的那两个家伙,断定就是他们两个来了。正在这时,传来了有人下楼的声音,罗宾立刻跳起来冲了过去。那家伙撒腿就跑,他跃上窗台刚想跳下楼去,罗宾已从后面一把抱住了他。

他“嘿”地哼了一声,将那人拽了下来,那人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叫喊,随即,窗外传来了一人女人的声音:“怎么了?”

令罗宾感到吃惊的是,他本以为被他擒获的这个人一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谁料他竟是一个很小的孩子。

就在他这一发愣的工夫里,窗外的女人已经撒腿跑掉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我全明白了。”

他用手帕塞住孩子的嘴,以防他发出喊声,然后把他抱到三楼的女厨子的卧室里。轻轻推醒那个女仆:

“我带来一个孩子,你这里有糖吗?”

女仆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看了看,惊讶地说:“多可爱的孩子呀!你从哪儿带来的?”

这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身着一件蓝色的夹克,头上戴着一顶绒线小帽。他的面容很清秀,很像是一个女孩子,因为刚刚受了委屈,所以满脸都是泪水。

罗宾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口袋,里面什么也没有。

此刻,一阵嘈杂的声音从大门外传来,女厨子忙问:“怎么回事?”

“还不是让孩子进来的那些家伙!他们指使这个孩子去德贝克屋里偷东西,现在孩子被我抓获,他们肯定要着急了。不过那些人太鲁莽了,也不怕把德贝克吵醒,我现在下去处理这件事情。”

罗宾带着孩子悄悄溜到院子里,只见五六个人正欲从铁门上爬进来。

这时,以前曾偷放警察进来的那个女仆跑下楼来,说:“各位请安静一点儿!不会有事,孩子一定会还给你们的!”

罗宾听了不由得一愣,这个女仆一度给警察做过内线,后来自己潜伏进来时也给了她不少好处,没想到她还在替那些人工作,难怪这个孩子这么轻易地就能进来。

刚才在窗下的那个女人,大概就是她……不过倘若是她,她早应该知道孩子被我抓住了,而且应当告诉门外的人,可他们为何仍然这么着急呢?

罗宾背着孩子,跑到女仆身边,“让他们安静一些,孩子在我手上,他们随时可以抱回去,但是有些事得说清楚。”

罗宾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那些人,谁料他们立刻猛扑过来。罗宾施展拳脚,打得他们狼狈逃窜。他追到街上,看见一辆出租车,断定是接应他们的,便坐了上去。

“请你马上开到那里。”罗宾向司机说了一个地址。

“其他人呢?”司机问道。

“他们有事,不用等了。”

车子刚离开原处,罗宾一扭头,就看见那五六个人追了过来,眼瞅着车子开走了,他们只好楞怔在那里。

罗宾带着那个孩子自己的秘密住所,热了一杯牛奶给他喝。那个孩子也忘了害怕,一双好奇而天真的大眼睛对着罗宾瞅个不停。

因为自己也曾是个孤儿的缘故,所以罗宾非常喜欢孩子。他给孩子讲了几个有趣的小故事,逗得孩子“咯咯”直笑。看着孩子的笑脸,罗宾觉得非常眼熟,就问:

“小朋友,你的名字叫什么呀?”

“我叫约克。”

“好,约克,你姓什么?”

那个孩子把罗宾送给他的饼干从嘴边移开,正要开口,就听见门口响起了一阵电铃声,那个漂亮的女厨子叶希尔很快跑了过来。

“头儿,不,先生,有客来访。”

“我已等候她多时了,请她进来吧。”

说完,罗宾对那个小孩笑了笑,“嘿,小朋友,你妈妈来了。”边说边兴奋地用手抚摸着那孩子长满金发的小脑袋。

这时,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女人闯了进来,她一进门就高喊:“约克……约克……你在哪儿?”她的脸色苍白,眼神非常忧郁。

“请不必担心,夫人,你的孩子安然无恙地待在这里。”罗宾边说边打量了一下来客。噢,就是她,那个曾经女扮男装,受到德贝克的侮辱,并曾想用短剑杀死他的贵妇人。

那女子将她的孩子紧紧地抱住,泪水不断地从脸上流淌。罗宾从旁观察,她今夜并非男装打扮,而是穿了一身朴素的黑衣,衬着她那雍容典雅的气质,更显示出她的美丽端庄和不凡的气度。

由于忧虑,她的脸上显得有些憔悴,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更是充满了忧伤。

“她的心里一定隐藏着极大的痛苦。她一定是迫于某种原因,才无奈地偷走了我的玻璃瓶塞和吉贝尔的信。对了,我要让她说出全部的秘密,以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替她分担巨大的悲伤与不幸,把她从苦海中拯救出来。”望着这对母子,罗宾如此这般地想着。

那女人也如罗宾一样,伸手到孩子的口袋里摸了一摸,发现衣袋是空的,里面空空如也。她不无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眸子中的泪珠又一颗颗地滚落下来。

“妈妈,我找了老半天,可就是总也找不到。”约克就像犯了很大错误似的,低下头小声地对妈妈说。

“没关系,我的乖孩子,把你送到那个坏蛋那里,让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全都是妈妈不好,是妈妈对不住你。我的宝贝,你不会怪罪妈妈吧?”

说完,她把自己的脸颊紧紧贴在孩子的小脸蛋上,任凭泪水哗哗地流下来。

经过一晚的劳累与惊吓,约克现在见到了妈妈,就不知不觉地躺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那女人轻轻地把他放到沙发上,好让自己的孩子睡得舒服些。

这时,一直缄默不语的罗宾开口了:“夫人,我不清楚你到底为了什么原因要找那件东西。但我了解,你为此已经饱受屈辱。现在你冒着巨大的危险,竭尽全力想拿到此物,但我想你恐怕不会如愿。”

“尽管现在有五六个人在帮助你,然而你的对手是一个穷凶极恶、诡计多端的人。他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凶手,是吃人的猛兽,是吸血的恶魔,一旦他缠上某个人,不把他缠死绝不会放手的,因此单凭你们的力量是不够的。”

“如此看来,最好还是让我来帮助你吧!把你所了解的事跟我说,让我来帮助你,不然你一定会失败的。能够战胜这恶魔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虽然罗宾诚心诚意地说出了这番话,但那位夫人却说:“先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却不敢请你来帮忙。”

“为什么呢?”

“因为我要从德贝克那里找的东西,尽管没有什么价值,可这东西要是落在坏人手里,很多人就会遭到迫害。先生你已经看到了,不单单是我,不少名流政客都为了那个东西把苦头吃尽了。”

“我已经知道了,你是要找一个玻璃瓶塞?”

“不错,就是它,你已经两次把它弄到手,而从你那里把它又偷走的即是我和我的朋友。”

“这些我都清楚。然而每一次东西到手,你又都把它送回去,为了一个并不值钱的玻璃瓶塞,你值得这么做吗?”

“我认为值得。否则如果你拿它去害人,我怎么受得了?”

“怎么?你难道以为我会利用它去损害那些绅士、贵妇的名誉,并借此为把柄来乘机敲他们的竹杠吗?”罗宾听了那个女人的话,不啻受了天大的委屈:“我怎么会做出这种损人利己的事呢?以我的人格,我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缺德透顶事的!夫人,你凭什么要侮辱我?”

“你不是闻名遐迩的亚森·罗宾吗?”

“你怎么知道?”听她说出了自己的名字,罗宾不觉倒退了几步。“这女人到底是谁?她怎么会知道我是亚森·罗宾?”

罗宾面色苍白,心里有些慌乱。过了一会儿,他又想起一件事:

“你为什么连续两次都把从我那儿窃去的瓶塞放了回去呢?”

“因为那两个都是假的。”

“倘若是假的,你将它们扔掉不就完了,何苦冒险再放回去?”

“因为德贝克手中有一真一假两个瓶塞。其中一个藏着一份秘密文件;另一份则什么也没有;他将真货藏到谁也找不到的地方;把假货放在明面上用以迷惑人。如果他知道有人偷走了假货,就会把真货隐藏得更加隐蔽,保护得更加严密,所以我不能打草惊蛇。”

“那瓶塞真有两个吗?”

“一点儿都不假。”

“这是有证据。不过,在告诉你之前,有件事必须问清楚。”

“你说吧。”

“你坚称自己寻找那个瓶塞不是为了做坏事,但你花费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它,又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这个瓶塞是一个名叫吉贝尔的小伙子交给我的,他现在被捕入狱。等他出狱后,我一定要将瓶塞亲手奉还他。”罗宾接着说,“并且,他现在被人诬陷为杀人犯,而他潜进德贝克的住宅,只不过是为了寻找这个瓶塞罢了。为此,如此一个可靠、温和的青年就被判了死刑,实在是天大的冤枉。眼下,他已被判了死刑,所以我一定要把瓶塞赶紧找到,亲手交给他,否则就来不及了。”

“噢!噢!”那女子面无人色,紧张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罗宾把吉贝尔写的信拿出来交给她看了。那女人看后发出“哎呀”一声惨叫,身子一晃,就一头晕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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