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创新法是指以某种特定的对象为主体,然后置换或插入其他附加事物,从而导致创新的一种方法。
早期的汽车在雨天中行驶时,落到车窗上的雨水,往往使司机因看不清前方的道路而造成车祸。
有一天,美国妇女玛利·安得逊乘车前往纽约。由于天下着雨,司机神色紧张地驾驶着汽车。一路上,玛利·安得逊也随之十分担心。
过后,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最初她采用一根木条,钉上一溜胶皮,安装在汽车的前窗上,以便刮去前窗档风玻璃上的雨水。
后来,这种手动雨刮器被改进为电动雨刮机,并可控制其摆动速度。
这样,即使在滂沱大雨中,都遮档不住司机的视线,从而大大减少了雨中行车的交通事故,这一发明正是运用主体附加的创新技法实现的。
附加创新法是指以某种特定的对象为主体,然后置换或插入其他附加事物,从而导致创新的一种组合技巧。它是对材料、元件、原理和方法等组合方式活用的结果。这种组合在产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经常被采用。
最早发明的电风扇是单速的且不能摇头。后来,人们逐渐加入了摇头装置、自动控制时间装置、多级调速器、红外遥控器、灯泡、收音机等附加事物,使电风扇的品种和功能极为多样化了。
附加创新法的特点是以原有的技术、产品为主体,附加只是补充。
附加的目的有时是为了使主体的技术功能发挥得更好,如在自行车上附加里程表、后视镜、打气筒、车筐等。同时也增加了一些辅助功能或相关功能,如湖南赵忠诚发明的多功能健身手杖,通过对普通手杖进行改装,利用主体附加,使其具有柱手助行、照明、按摩、磁疗、报警、健身的功能。
附加创新法常采用两种形式。一是不改变主体的要素与结构,采用“纯粹”的附加。例如,电视机能放出紫外线等对人体有害的射线,于是,有人发明了可附加在电视机屏幕前的“保护屏”。有人看到自行车上的驮物架不能牢固地夹住某形状的物品,就发明了一种可联在驮物架上的折叠式多功能驮物辅助架。
附加创新法的第二种方式是附加前主体内部结构要适当加以改变,以便使主体与附加物之间协调紧凑。如将盆景与壁灯的功能赋予一种新的结构,发明了盆景式壁灯;为防止电视屏幕的射线辐射,可以在电视机内部元件和结构上作文章,附加电视光栅过滤器。
在运用附加创新法时,可参考以下几个步骤:
1.有目的、有选择地确定主体;
2.全面分析主体的缺点;
3.对主体提出新的希望和功能;
4.考虑不改变主体的前提下,增加附属物,以克服、弥补主体的缺陷;
5.考虑能否通过增加附属物,实现对主体功能增加或扩大的希望;
6.考虑能否借助主体功能,附加一个别的东西,使其也发挥大的作用。
利用主体附加的优点是容易产生组合设想,但不可能对原有物产生重大突破的改进。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同一事物也会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希望。因此,事物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尽人意之处。
当你发现身边的事物存在某种不足或缺陷时,当你对眼前的事物产生新的要求和希望时,是否考虑在改变或不改主体的条件下,采用主体附加的方法来消除缺陷,弥补不足,从而满足要求达到创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