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中国,凡是有工厂的地方,都有劳资矛盾。在十月革命前夕,沙俄工人中流传着一首歌,后来在中国广为流行,我记得其中有一段歌词是:
生活像泥河一样流,机器吃我们的肉。
煤烟涂黑我们的脸,火酒烧焦了心窝。
歌声忧郁低沉,当时被称作“地狱中的声音”。在早期的中国工厂中,工人们的生活也好不了多少。1930年南京政府工商部曾对全国29个城市的工厂作了调查,当时男工平均月工资为16.43元,女工平均月工资为12.73元。而当年城区一个五口之家的最低生活线是:
食米8斗;简陋住房两小间,月租金4.5元;蔬菜和油盐酱柴,每天0.3元,全月9元;火柴草纸茶水杂用每月3元,不吃荤腥,不包括穿衣,全月开支超过30元,如果按照平均工资计算,需两个半工人的收入,才能维持五口之家的最低生活水平。
在1930年前,工人工资则更低。以1923年染织厂女工为例,日工资最高为0.35元,最低只有0.10元;而纱厂男女工人的平均月工资是7.23元。所以,1930年的官方调查,说是10年中工人工资平均增长了95%。然而,名义工资(即货币工资)的提高,不等于实际工资的提高,仅仅从1927年到1930年,米价上涨137.5%,柴价上涨200%,物价上涨远远超过了工资增长。
资本家核算工人工资,精明得近于刻薄。各行业的厂家大量录用女工和童工,因为女工的平均工资只占男工的64%,而童工只占45%。在旧时手工业作坊中,男工占90%,女工占10%,但在机器生产的企业,男工只占20%,女工却占80%。奇怪的是,越是机器生产发达的行业,女工和童工所占比例就越大。如纺织业女工占95%,男工占5%;缫丝业男工占10%,女工占90%,而这些女工中,十二三岁的女孩(童工)要占1/4.她们一进厂就要签订合同,表明工伤病残与厂方无关,工人们称这种合同为“生死契约”。(以上数据引自《江苏近现代经济史文集》)
那时的工厂可以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因为大部分企业采用计日制。纱厂和面粉厂,一般是早晨6时上班下午6时下班,俗称“六进六出”;而丝厂和布厂则早晨5时上班下午6时下班,俗称“五进六出”,连续干活11—12小时,工人们形象地说“从鸡叫做到鬼叫”。后来,计日制为计件制所代替,按劳动效率计算报酬,但“铁算盘”们算算自己“吃亏”,又采取了“增折”、“差别”等“计件”办法。或提高定额,或超额部分打折扣,或增加“质量罚款”,想方设法,使工资总体保持在与计日制不相上下的水平。
特别在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的30年代初,大批工厂倒闭,大量工人失业,勉强能维持开工的工厂,时开时停,工人一年只能拿半年工资,工资打折,减薪。所以,在民族工业兴办较早的苏南城市,稍有家产的家庭、小商贩、手艺人家,都不愿让子女进厂做工,在当时的产业工人中,郊乡农民占到一半,外籍逃荒灾民占30%左右。人们蔑称工厂女工为“做厂婆”,一个花样年华的丝厂女工,每天12小时将手浸在沸腾的开水中落茧抽丝,室内高温高湿,雾气弥漫,空气中充溢着浑浊的茧蛹腥臭。长年累月,皮肤惨白打皴,浑身有气无力,未老先衰,她们所得微薄的工钱,是“卖命钱”!更不用说像夏衍先生笔下那些日资纱厂中的“包身工”了。
“生活像泥河一样流,机器吃我们的肉……”
工厂管理制度落后、野蛮,工人谈不上有做人的尊严。当时普遍实行“工头制”,车间里的工头,雅号“number one”(第一),俗称“那摩温”,是近代机器生产企业中的封建怪物。
她们干活只是做做样子,主要是管人,专门找她们看不顺眼的工人的茬儿,鸡蛋里面挑骨头,从工人干活多少到吃饭快慢,从走路到系裤带,管头管脚,女工们上厕所、喝开水,她要记好时间,次数一多,就要受罚。对刚进厂的新工人,非打即骂。她们老是面孔铁板,仿佛谁都欠她们两吊钱,俨然是强制奴隶干活的监工。
那时企业还采取“搜身制”,工人下工出厂,在厂门口要接受门警的搜身,防止工人将厂里的财物带回家,资本家对工人像对盗贼一般地提防。现代化生产,封建式管理,他们标榜个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但对他人的人格侮辱、侵犯别人的人身自由,却一点不在乎。
记得儿时我家住在一家纱厂附近,汽笛一响,常常看到女工们蜂拥而出,到了厂门口就循规蹈矩地排成单行鱼贯而行,她们若无其事地双手微举,两旁的“搜身婆”(女门警)例行公事用手从两边自上而下轻轻地一撸,女工们又若无其事地走出厂门。这一切,是那么快捷、随意,那么习惯、自然,轻松的后面蕴含着麻木,冠冕堂皇中隐藏着无奈,这麻木和无奈,掩盖着对做人尊严的侵犯。
如今,我有时看“名模”表演,她们娉娉婷婷地走向T形台前,再回转身来,腰肢一扭,举起双手,微抱脑勺,然后回眸一笑,姗姗走进后台。但不知什么缘故,每当我看到名模们举起双手这个动作,总会觉得“似曾相识”,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年厂门前被搜身的女工们,但她们神色木然、呆滞,不像名模们那样“流光溢彩”、“风情万种”……
“那摩温”和“搜身制”,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才被彻底废除。旧企业的这种管理制度,不仅简单粗暴,而且愚蠢荒谬。我看到一份记述当年武昌一纱厂车间管理的材料:
“一纱”工人,在资本家与工头的监视下,每日要干长达12小时以上的工作。资方还经常指派工头,潜入车间,倒拨时针,或提前拉响上班汽笛,以此占有工人的无偿劳动。“一纱”旧式纺机多系集体传动,资方为防止工人打瞌睡、上厕所等,在天条或马达皮带上,撒松香粉,以提高车速,增加工人劳动强度。厂方制定罚工罚款条例,如管子落地、车台不清洁、上厕所次数多,工人相互争吵、不听使唤、出车间喝水、打断锭脚或损坏工具等,均会遭到罚工、罚款处分。童工,厂方叫“养成工”,意思是:给饭吃、学做工,把童工养大成人。实际上,童工每天除了要干与成年人同样的活外,还要为工头洗衣服、备茶水、带小孩,干活时稍有不慎,就会遭到工头的打骂。初进厂的童工,无分文收入,尔后,所领薪水仅是成年工的三分之一。童工转正,往往会一再延期。这样的童工,“一纱”每年保持500—600名,最高时达到2000名以上。(《现代工商人物志第二册》)
这种管理制度,南方和北方、沿海和内地几乎大同小异,洋人和官府欺压民族工商业,而民族工商业者却将所受损失转嫁到工人们头上,工人受到加倍的盘剥和索取。直到今天,很多退休工人新旧对比的观念仍十分强烈,他们津津乐道50年代初期工厂的民主改革,这不能怪他们爱翻“陈年老皇历”,因为他们经历了两个不同的时代,划时代的变革给了他们巨大的震撼,使他们终生难忘。这也启示我们后来的企业管理者,多关心一点企业中“蓝领”阶层的成长,多体察一点他们的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