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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现当代散文人的文学

周作人周作人(1885—1967),原名櫆寿,自号启孟、启明(又作岂明)、知堂等。生于浙江绍兴。现代散文家、诗人、文学翻译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常以“雨”与“风”一起构成散文的“基本意象”。有散文集《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泽泻集》、《谈龙集》、《谈虎集》、《永日集》、《看云集》、《夜读抄》、《苦茶随笔》等。

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新文学,简单的说一句,是“人的文学”。应该排斥的,便是反对非人的文学。

新旧这名称,本来很不妥当。其实“太阳底下何尝有新的东西”的思想道理,只有是非,并无新旧。要说是新,也单是新发现的新,不是新发明的新。“新大陆”是在十五世纪中被哥仑布发现的,但这地面是古来早已存在。电是在十八世纪中被弗兰克林发现的,但这事物也是古来早已存在。无非以前的人不能知道,遇见哥仑布与弗兰克林才把他看出罢了。真理的发现,也是如此。真理永远存在,并无时间的限制,只因我们自己愚昧,闻道太迟,离发现的时候尚近,所以称他新。其实他原是极古的东西,正如新大陆同电一般,早在这宇宙之内,倘若将他当作新鲜果子、时式衣裳一样看待,那便大错了。譬如现在说“人的文学”,这一句话,岂不也像时髦。却不知世上生了人,便同时生了人道。无奈世人无知,偏不肯体现人类的意志,走这正路,却迷入兽道鬼道里去,徬徨了多年,才得出来。正如人在白昼时候,闭着眼乱闯,末后睁开眼睛,才晓得世上有这样的好阳光。其实太阳照临,早已如此,已有了许多年代了。

欧洲关于这“人”的真理的发现,第一次是在十五世纪,于是出了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两个结果。第二次成了法国大革命,第三次大约便是欧战以后将来的未知事件了。女人与小儿的发见,却迟至十九世纪,才有萌芽。古来女人的位置,不过是男子的器具与奴隶。中古时代,教会里还曾讨论女子有无灵魂,算不算得一个人呢。小儿也只是父母的所有品,又不认他是一个未长成的人,却当他作具体而微的成人,因此,又不知演了多少家庭的与教育的悲剧。自从茀罗培尔(Froebel)与戈特文(Godwin)夫人以后,才有光明出现。到了现在,造成儿童学与女子问题这两大研究,可望长出极好的结果来。中国讲到这类问题,却须从头做起,人的问题,从来未经解决,女人、小儿更不必说了。如今,第一步先从人说起,生了四千余年,现在却还讲人的意义。从新要发现“人”,去“辟人荒”,也是可笑的事。但老了再学,总比不学该胜一筹罢。我们希望从文学上起首,提倡一点人道主义思想,便是这个意思。

我们要说人的文学,须得先将这个人字,略加说明。我们所说的人,不是世间所谓“天地之性最贵”,或“圆颅方趾”的人。乃是说,“从动物进化的人类”。其中有两个要点:一是“从动物”进化的,二是从动物“进化”的。

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所以,我们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应得完全满足。凡有违反人性不自然的习惯制度,都应该排斥改正。但我们又承认,人是一种从动物进化的生物。他的内面生活,比别的动物更为复杂高深,而且逐渐向上,有能够改造生活的力量。所以,我们相信,人类以动物的生活为生存的基础,而其内面生活,却渐与动物相远,终能达到高上和平的境地。凡兽性的余留,与古代礼法可以阻碍人性向上的发展者,也都应该排斥改正。这两个要点,换一句话说,便是人的灵肉二重的生活。古人的思想,以为人性有灵肉二元,同时并存,永相冲突。肉的一面,是兽性的遗传;灵的一面,是神性的发端。人生的目的,便偏重在发展这神性;其手段,便在灭了体质以救灵魂。所以古来宗教,大都厉行禁欲主义,有种种苦行,抵制人类的本能。一方面却别有不顾灵魂的快乐派,只愿“死便埋我”。其实两者都是趋于极端,不能说是人的正当生活。到了近世,才有人看出这灵肉本是一物的两面,并非对抗的二元。兽性与神性,合起来便只是人性。英国十八世纪诗人勃莱克(Blake)在《天国与地狱的结婚》一篇中,说得最好:

(一)人并无与灵魂分离的身体。因这所谓身体者,原止是五官所能见的一部分的灵魂。

(二)力是唯一的生命,是从身体发生的。理就是力的外面的界。

(三)力是永久的悦乐。

人的文学,当以人的道德为本,这道德问题方面很广,一时不能细说。现在只就文学关系上,略举几项。譬如两性的爱,我们对于这事,有两个主张:一是男女两本位的平等,二是恋爱的结婚。世间著作,有发挥这意思的,便是绝好的人的文学。如挪威伊孛然(Ibsen)的戏剧《娜拉》(Et Dukkehjem)、《海女》(Fruen fra Havet),俄国托尔斯泰(Tolstoj)的小说Anna Karenina,英国哈兑(Hardy)的小说《台斯》(Tess)等就是。恋爱起源,据芬兰学者威思德马克(Westermarch)说,由于“人的对于我快乐者的爱好”。却又如奥国卢闿(Lucke)说,因多年甚的进化,渐变了高上的感情。所以,真实的爱与两性的生活,也须有灵肉二重的一致。但因为现世社会境势所迫,以致偏于一面的,不免极多。这便须根据人道主义的思想,加以记录研究,却又不可将这样生活当作幸福或神圣,赞美提倡。中国的色情狂的淫书,不必说了。旧基督教的禁欲主义的思想,我也不能承认他为是。又如俄国的陀思妥也夫斯奇(Dostojevskij)是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但他在一部小说中,说一男人爱一女子,后来女子爱了别人,他却竭力斡旋,使他们能够配合。陀思妥也夫斯奇自己,虽然言行竟是一致,但我们总不能承认这种种行为,是在人情以内,人力以外,所以不愿提倡。又如印度诗人泰戈尔(Tagore)做的小说,时时颂扬东方思想。有一篇记一寡妇的生活,描写对的“心的撒提(Suttee)”(撒提是印度古话,指寡妇与她丈夫的尸体一同焚化的习俗),又一篇说一男人弃了他的妻子,在英国别娶,他的妻子,还典卖了金珠宝玉,永远的接济他。一个人如有身心的自由,以自由选择,与人结了爱,遇着生死的别离,发生自己牺牲的行为,这原是可以称道的事。但须全然出于自由意志,与被专制的因袭礼法逼成的动作,不能并为一谈。印度人身的撒提,世间都知道是一种非人道的习俗,近来已被英国禁止。至于人心的撒提,便只是一种变相。一是死刑,一是终身监禁。照中国说,一是殉节,一是守节。原来撒提这字,据说在梵文,便正是节妇的意思。印度女子被“撒提”了几千年,便养成了这一种畸形的贞顺之德。讲东方文化的,以为是国粹,其实只是不自然的制度习惯的恶果。譬如中国人磕头惯了,见了人便无端的要请安、拱手、作揖,大有非跪不可之意,这能说是他的谦和美德么?我们见了这种畸形的所谓道德,正如见了塞在坛子里养大的、身子像萝卜形状的人,只感着恐怖、嫌恶、悲哀、愤怒种种感情,决不该将他提倡,拿他赏赞。

其次如亲子的爱。古人说,父母子女的爱情,是“本于天性”,这话说得最好。因他本来是天性的爱,所以用不着那些人为的束缚,妨害他的生长。假如有人说,父母生子,全由私欲,世间或要说他不道。今将他改作由于天性,便极适当。照生物现象看来,父母生子,正是自然的意志。有了性的生活,自然有生命的延续与哺乳的努力,这是动物无不如此。到了人类,对于恋爱的融合、自我的延长,更有意识,所以亲子的关系,尤为浓厚。近时识者所说儿童的权利,与父母的义务,便即据这天然的道理推演而出,并非时新的东西。至于世间无知的父母,将子女当作所有品,牛马一般养育,以为养大以后,可以随便唤他骑他,那便是退化的谬误思想。英国教育家戈思德(Gorst)称他们为“猿类之不肖子”,正不为过。日本津田左右吉著《文学上国民思想的研究》卷一说,“不以亲子的爱情为本的孝行观念,又与祖先为子孙而生存的生物学的普遍事实,人为将来而努力的人间社会的实际状态,俱相违反,却认作子孙为祖先而生存,如此道德中,显然含有不自然的分子”。祖先为子孙而生存,所以父母理应爱重子女,子女也就应该爱敬父母。这是自然的事实,也便是天性。文学上说这亲子的爱的,希腊诃美罗斯(Homeros)史诗《伊理亚斯》(Ilias)与欧里毕兑斯(Euripides)悲剧《德罗夜兑斯》(Troiades)中,说赫克多尔(Hektor)夫妇与儿子的死别的两节,在古文学中,最为美妙。近来诺威伊孛生的《群鬼》(Gengangere),德国士兑曼(Sudemann)的戏剧《故乡》(Heimat),俄国都介涅夫(Turgenjev)的小说《父子》(Ottsy idjeti)等,都很可以供我们的研究。至于郭巨埋儿、丁兰刻木那一类残忍迷信的行为,当然不应再行赞扬提倡。割股一事,尚是魔术与食人风俗的遗留,自然算不得道德,不必再叫他混入文学里,更不消说了。

照上文所说,我们应该提倡与排斥的文学,大致可以明白了。但关于古今中外这一件事上,还须追加一句说明,才可免了误会。我们对于主义相反的文学,并非如胡致堂或乾隆做史论,单依自己的成见,将古今人物排头骂例。我们立论,应抱定“时代”这一个观念,又将批评与主张,分作两事。批评古人的著作,便认定他们的时代,给他一个正直的评价,相应的位置。至于宣传我们的主张,也认定我们的时代,不能与相反的意见通融让步,唯有排斥的一条方法。譬如原始时代,本来只有原始思想,行魔术食人的人,那便只得将他捉住,送进精神病院去了。其次,对于中外这个问题,我们也只须抱定时代这一个观念,不必再划出什么别的界限。地理上历史上,原有种种不同,但世界交通便了,空气流通也快了,人类可望逐渐接近,同一时代的人,便可相并存在。单位是个我,总数是个人。不必自以为与众不同,道德第一,划出许多畛域。因为人总与人类相关,彼此一样,所以张三李四受苦,与彼得约翰受苦,要说与我无关,便一样无关,说与我相关,也一样相关。仔细说,便只为我与张三李四或彼得约翰虽姓名不同,籍贯不同,但同是人类之一,同具感觉性情。他以为苦的,在我也必以为苦。这苦会降在他身上,也未必不能降在我的身上。因为人类的运命是同一的,所以我要顾虑我的运命,便同时须顾虑人类共同的运命。所以我们只能说时代,不能分中外。我们偶有创作,自然偏于见闻较确的中国一方面,其余大多数都还须绍介译述外国的著作,扩大读者的精神,眼里看见了世界的人类,养成人的道德,实现人的生活。

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选自《周作人散文全集》,钟叔河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五四时期的思想启蒙不仅唤醒了知识分子的个性意识,也同时强化了他们的社会改造意识。于是在这个特定的时代,个性解放精神和社会改造思潮紧密结合起来。周作人作为较早觉醒的知识分子,意识到自我个性解放难以脱离整个社会,因而他在自我意识觉醒的同时也将启发民众觉悟作为自己的神圣义务,他试图用文学让人去发现自己,用人道主义维系整个社会。

周作人在五四时期开始探讨文学的思想建设。他以“人的文学”来概括新时期的文学,这是区别旧文学的本质特征。由于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向来忽视个人的价值,而是更多的发展虚幻的神性,或者制定许多的清规戒律去压抑人性,因此产生了大量“非人文学”。

要建立“人的文学”,首先一点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发现人性,肯定人性。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一文中强调两点:其一,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其二,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他从生物进化阐述人性,人具有与动物相似的本能,要肯定这种本能都是美的、善的,凡是违背人性的不自然的习惯制度都应受排斥改正。第二,人应比别的动物更高深复杂,而且逐渐向上,有改造生活的力量。因此,周作人认为兽性和神性的结合就是人性。他要求人从自然和社会的各种限制其自由健康发展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获得人的本有价值,即作为一个不断向上发展的人所应有的人格权利。

他对“人的文学”的要求首先体现在人的“灵”与“肉”的对立统一上。研究或提倡人道主义——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批判封建社会的非人文学。周作人赞美《沉沦》写出了情欲与压迫的对抗,体现了完整的人性,而且批判柏拉图式的爱情,这种爱情超凡入圣,脱离了普通大众的感受。因此,周作人也认为这是非人性的。要求文学真正意义上体现人性文学内容的改革就变得至关重要。在长期礼教束缚下的文学大多内容陈腐。在另一篇文章《平民文学》中,周作人以全新的观点看待知识分子以外的人群,提出文学作品应坚持“普遍”和“真挚”的原则,他认为文学中大可不必记英雄豪杰才子佳人,因为那并不常见,只要记普通人的感情和思想就行了,只有那样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体会其中的真挚情感,展现真正的人性。

灯下漫笔

鲁 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才,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正式用笔名——鲁迅。他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他的著作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诗歌集《野草》,杂文集《热风》、《华盖集》、《三闲集》、《二心集》、《而已集》等。

鲁迅以笔代戈,奋笔疾书,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有一时,就是民国二三年时候,北京的几个国家银行的钞票,信用日见其好了,真所谓蒸蒸日上。听说连一向执迷于现银的乡下人,也知道这既便当,又可靠,很乐意收受,行使了。至于稍明事理的人,则不必是“特殊知识阶级”,也早不将沉重累坠的银元装在怀中,来自讨无谓的苦吃。想来,除了多少对于银子有特别嗜好和爱情的人物之外,所有的怕大都是钞票了罢,而且多是本国的。但可惜后来忽然受了一个不小的打击。

就是袁世凯想做皇帝的那一年,蔡松坡先生溜出北京,到云南去起义。这边所受的影响之一,是中国和交通银行的停止兑现。虽然停止兑现,政府勒令商民照旧行用的威力却还有的;商民也自有商民的老本领,不说不要,却道找不出零钱。假如拿几十几百的钞票去买东西,我不知道怎样,但倘使只要买一枝笔,一盒烟卷呢,难道就付给一元钞票么?不但不甘心,也没有这许多票。那么,换铜元,少换几个罢,又都说没有铜元。那么,到亲戚朋友那里借现钱去罢,怎么会有?于是降格以求,不讲爱国了,要外国银行的钞票。但外国银行的钞票这时就等于现银,他如果借给你这钞票,也就借给你真的银元了。

我还记得那时我怀中还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可是忽而变了一个穷人,几乎要绝食,很有些恐慌。俄国革命以后的藏着纸卢布的富翁的心情,恐怕也就这样的罢;至多,不过更深更大罢了。我只得探听,钞票可能折价换到现银呢?说是没有行市。幸而终于,暗暗地有了行市了:六折几。我非常高兴,赶紧去卖了一半。后来又涨到七折了,我更非常高兴,全去换了现银,沉垫垫地坠在怀中,似乎这就是我的性命的斤两。倘在平时,钱铺子如果少给我一个铜元,我是决不答应的。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

我们不必恭读《钦定二十四史》,或者入研究室,审察精神文明的高超。只要一翻孩子所读的《鉴略》,——还嫌烦重,则看《历代纪元编》,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但在新近编纂的所谓“历史教科书”一流东西里,却不大看得明白了,只仿佛说:咱们向来就很好的。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的时候,黄巢的时候,五代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张献忠的脾气更古怪了,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用成语来说,就叫作“天下太平”。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弯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那些作乱人物,从后日的“臣民”看来,是给“主子”清道辟路的,所以说:“为圣天子驱除云尔。”现在入了哪一时代,我也不了然。但看国学家的崇奉国粹,文学家的赞叹固有文明,道学家的热心复古,可见于现状都已不满了。然而我们究竟正向着哪一条路走呢?百姓是一遇到莫名其妙的战争,稍富的迁进租界,妇孺则避入教堂里去了,因为那些地方都比较的“稳”,暂不至于想做奴隶而不得。总而言之,复古的,避难的,无智愚贤不肖,似乎都已神往于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就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了。

但我们也就都像古人一样,永久满足于“古已有之”的时代么?都像复古家一样,不满于现在,就神往于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么?

自然,也不满于现在的,但是,无须反顾,因为前面还有道路在。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但是赞颂中国固有文明的人们多起来了,加之以外国人。我常常想,凡有来到中国的,倘能疾首蹙额而憎恶中国,我敢诚意地捧献我的感谢,因为他一定是不愿意吃中国人的肉的!

鹤见钓辅氏在《北京的魅力》中,记一个白人将到中国,预定的暂住时候是一年,但五年之后,还在北京,而且不想回去了。有一天,他们两人一同吃晚饭——

“在圆的桃花心木的食桌前坐定,川流不息地献着山海的珍味,谈话就从古董,画,政治这些开头。电灯上罩着支那式的灯罩,淡淡的光洋溢于古物罗列的屋子中。什么无产阶级呀,Proletariat呀那些事,就像不过在什么地方刮风。”

“我一面陶醉在支那生活的空气中,一面深思着对于外人有着‘魅力’的这东西。元人也曾征服支那,而被征服于汉人种的生活美了;满人也征服支那,而被征服于汉人种的生活美了。现在西洋人也一样,嘴里虽然说着Democracy呀,什么什么呀,而却被魅于支那人费六千年而建筑起来的生活的美。一经住过北京,就忘不掉那生活的味道。大风时候的万丈的沙尘,每三月一回的督军们的开战游戏,都不能抹去这支那生活的魅力。”

这些话我现在还无力否认他。我们的古圣先贤既给与我们保古守旧的格言,但同时也排好了用子女玉帛所做的奉献于征服者的大宴。中国人的耐劳,中国人的多子,都就是办酒的材料,到现在还为我们的爱国者所自诩的。西洋人初入中国时,被称为蛮夷,自不免个个蹙额,但是,现在则时机已至,到了我们将曾经献于北魏,献于金,献于元,献于清的盛宴,来献给他们的时候了。出则汽车,行则保护:虽遇清道,然而通行自由的;虽或被劫,然而必得赔偿的;孙美瑶掳去他们站在军前,还使官兵不敢开火。何况在华屋中享用盛宴呢?待到享受盛宴的时候,自然也就是赞颂中国固有文明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有些乐观的爱国者,也许反而欣然色喜,以为他们将要开始被中国同化了罢。古人曾以女人作苟安的城堡,美其名以自欺曰“和亲”,今人还用子女玉帛为作奴的贽敬,又美其名曰“同化”。所以倘有外国的谁,到了已有赴宴的资格的现在,而还替我们诅咒中国的现状者,这才是真有良心的真可佩服的人!

但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昭公七年)

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

虽然那是古事,昭公七年离现在也太辽远了,但“复古家”尽可不必悲观的。太平的景象还在:常有兵燹,常有水旱,可有谁听到大叫唤么?打的打,革的革,可有处士来横议么?对国民如何专横,向外人如何柔媚,不犹是差等的遗风么?中国固有的精神文明,其实并未为共和二字所埋没,只有满人已经退席,和先前稍不同。

因此我们在目前,还可以亲见各式各样的筵宴,有烧烤,有翅席,有便饭,有西餐。但茅檐下也有淡饭,路傍也有残羹,野上也有饿莩;有吃烧烤的身价不资的阔人,也有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见《现代评论》二十一期)。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外国人中,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占了高位,养尊处优,因此受了蛊惑,昧却灵性而赞叹者,也还可恕的。可是还有两种,其一是以中国人为劣种,只配悉照原来模样,因而故意称赞中国的旧物。其一是愿世间人各不相同以增自己旅行的兴趣,到中国看辫子,到日本看木屐,到高丽看笠子,倘若服饰一样,便索然无味了,因而来反对亚洲的欧化。这些都可憎恶。至于罗素在西湖见轿夫含笑,便赞美中国人,则也许别有意思罢。但是,轿夫如果能对坐轿的人不含笑,中国也早不是现在似的中国了。

这文明,不但使外国人陶醉,也早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因为古代传来而至今还在的许多差别,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

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在鲁迅发表本文的1925年前后,封建保守势力及其御用文人,用“整理国故”转移广大青年的视线,以达到麻痹青年斗志的目的。作者以深刻的历史洞察力和强烈的批判精神,写成这篇抨击中国封建社会及其“固有文明”为宗旨的著名杂文,及时予以有力的反击。

全文自然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从民族心理角度解剖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点,揭露并批判国民的奴性人格和奴才传统,矛头直指其根源——封建暴政造成中国社会的落后和国民的愚昧与麻木。论证分三层展开。首先,从袁世凯称帝、蔡锷起义,引起金融动荡、钞票贬值,百姓被迫用现钞打折兑现银元,明知自己吃亏,却还满心欢喜的生活事例说起,揭露中国人“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容易苟安、满足的思想弱点。第二层,以中国历史为根据,指出久受压迫的“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文章揭露了封建统治者如何巧妙地运用先“将人不当人”,“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的统治手腕。作者指出正是封建专制的愚民统治造成了奴性十足的民族心理,使得广大民众长期安于被奴役的地位,“创造”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由“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构成的“一治一乱”恶性循环的历史,揭示了“太平盛世”的真相。第三层,一针见血地揭露“崇奉国粹”的复古主义者的本质在于:都神往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满腔热情地号召“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第二部分从民族文化的角度,揭露军阀割据统治下的中国黑暗现状,剖析中国“固有文明”的实质。论证也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以日本作家的游记形象地揭露帝国主义者对中国“固有文明”别有用心的陶醉与赞颂,接着以现实和历史的事实来揭示洋人所赞颂的“固有文明”,实际是用中国人的“子女玉帛所做的奉献于征服者的大宴”。第二层,揭露“所谓中国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并以“对国民如何专横,向外人如何柔媚,不就是差等的遗风么?”明确指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封建等级制度和名为“和亲”,实为卖国投降的“同化”政策,是造成这一状况的罪恶根源。第三层,揭露复古主义者继续鼓吹“中国固有的精神文明”,目的是“保古守旧”,继续苟活偷安。帝国主义者之所以称赞中国的“固有文明”,其险恶用心在于反对中国现代化,让中国人永远处于奴隶地位,永远充当他们“办酒席的材料”。

总体看来,全文两部分“貌离神合”,但都是以小见大。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事的叙述、情的倾泻、理的升华,交相辉映,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反帝、反封建。同时,揭露包括自己在内的国民自身存在的奴性人格和奴化传统,“引起疗救的注意”。以生活事件、历史事件、文献典籍为论据的多种论证方法,结合比喻、排比、反语、冷嘲热讽等修辞手法,显得生动形象、泼辣幽默而气势奔放,具有很强的讽刺性和战斗力。

谈时间

梁实秋梁实秋(1903—1987),原籍浙江杭县,生于北京。学名梁治华,字实秋,散文代表作《雅舍小品》。20世纪30年代开始翻译莎士比亚作品,持续40载,到1970年完成了全集的翻译。晚年用7年时间完成百万言著作《英国文学史》。

希腊哲学家Diogenes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力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的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涵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的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也者虽然也是极为宝贵,而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一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左右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耄耋,老悖聋瞑,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的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银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有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作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的姊姊常乘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钟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划一痕记,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尽春来呢?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罢!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任公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的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作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挥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珅侍卫在侧,脱口而出:“无非名利二字。”这答案相当正确,我们不可以人废言。不过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大概名利二字当中还是利的成分大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间即金钱之说仍属不诬。诗人华兹华斯有句:尘世耗用我们的时间太多了,夙兴夜寐,赚钱挥霍,把我们的精力都浪费掉了。所以有人宁可循这山林,享受那清风明月,“侣鱼虾而友麋鹿”,过那高蹈隐逸的生活。诗人济慈宁愿长时间地守着一株花,看那花苞徐徐展瓣,以为那是人间至乐。嵇康在大树底下扬槌打铁,“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刘伶“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搕提壶”,一生中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又是一种颇不寻常的方式。最彻底的超然的例子是《传灯录》所记载的“南泉和尚问陆亘曰:‘大夫十二时中作么生?’陆云:‘寸丝不挂!’”寸丝不挂即是了无挂碍之谓,“原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境界高超极了,可以说是“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根本不发生什么时间问题。

人,诚如波斯诗人莪漠伽耶玛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胡里胡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超越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

——选自梁实秋《秋室杂文》,台湾大林出版社,1983年版

梁实秋的散文小品,取材平易平和,能在一个题目之下,给人以充分的心灵感悟和知识享受。作者在文章的开头引用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其作用是为了引出话题。作者为我们细细地算了一笔时间账:“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童蒙一段时期,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耄耋”之年,“老悖聋瞑,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这就突出了人生的短暂,能由自己支配的时间少,为下文谈惜时做好准备。

但是,作者又轻轻荡开笔墨,讲述了一个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很轻松地说明没有人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得而易失问题。时光在不断流逝。“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掉的一张张日历,便象征着我们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春来呢?读到这里,哪位读者不感到心惊呢?

人生是如此短暂,时间是如此珍贵,可世人在这短暂的人生中孜孜以求的又是什么呢?作者借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船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这一问题说出了“名利”二字。和珅的人品虽不好,可他的话却是正确的。这就引出了本文最关键的问题:人生如果是为名为利,结果只能是虚度此生。我们是以心为形役,自己的志趣被尘世的物欲所牵制;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在有限的生命中为社会做点什么。这的确需要每一个人认真地思考。

读书的艺术

林语堂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现福建漳州)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中国现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主要作品有《剪拂集》、《大荒集》、《生活的艺术》等。

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像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像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像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 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 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分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像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现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 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像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现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像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炼”,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 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版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籍,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选自林语堂《生活的艺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

先从文章的开头看,林语堂是以一名老师与学生谈心的口吻起句,就个人所认为“理想的方法,与诸位学生通常的读书方法比较研究一下”。口气轻松亲切,直接提出想要说的话题。“教师”以自己的备课、教学和读书经验,指出大半学生“已经走入错误”。因为,林语堂非常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指出他们现在的读书方法,“失去了读书的本意”。反之,这个问题解决了,有人还会提出新的问题。比如说,时间啊、地点啊等等。林语堂说得很好。他接着又说,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

不难发现,林语堂在说理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他抨击了当时特别严重的、传统的死读书的学习方法,大力提倡主动的、自觉的科学的新型读书观。逻辑性极强,加以入情入理的叙述与分析方法,便表现的侃侃而论、娓娓道来,的确有一种亲切感人的渗透力。

尽管如此,林语堂还是不满足前面的一些说理,他深知单纯的说理与谈心是很难打动人心的。因此,林语堂在细致说理的过程中,融入了一些富有艺术情趣的“元素”,来增强读者或学生阅读的兴趣和效果。此外,林语堂在文章中还适时、适量地加入了一些幽默的语言,使文章在严肃之中不乏轻松,慎密之中时有笑语。林语堂提倡快乐地阅读,强调兴趣读书的重要性。

林语堂的《读书的艺术》正是介于散文与杂文之间,像似散文,又并非散文,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个性十分鲜明的论说性散文。他的这篇散文极力提倡新型的、科学的读书观,对落后的、被动的、死记硬背的读书方法进行了批评。今天,我们再把林语堂的《读书的艺术》拿出来快乐地读一读,也许对于我们现在怎样读好书,如何读出效果,仍具有现实性、启迪性的积极意义。本文介于散文与杂文之间,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个性十分鲜明的论说性散文。对于如何读书,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

首先,读书是“心灵的旅行”,是一个人在不同世界里的旅行,这样看来,读书是一种享受而不是一种劳苦。

其次,读书要讲艺术,不能过于功利。要从兴趣入手,不要抱某种意识去读。“风味或嗜好是一切书籍的关键。”

对于书的选择,作者认为是“命中注定的”,“世上无人人必读之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某个时期必读的书。”

最后,对于读书的时间、地点等读书的具体问题,作者仍然强调读书要讲“心境”,“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出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出其自然才能彻底享受乐趣。”

论快乐

钱锺书钱锺书(1910—1998),字默存,号槐聚,江苏无锡人。1933年于清华大学外国语文系毕业后,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1935年与杨绛结婚,同赴英国留学。1937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获副博士学位,又赴法国巴黎大学进修法国文学。1938年秋归国,先后任昆明西南联大外文系教授、湖南蓝田国立师范学院英文系主任。1941年回家探亲时,因沦陷而羁居上海,写了长篇小说《围城》和短篇小说集《人·兽·鬼》。散文大都收入《写在人生边上》一书。《谈艺录》是一部具有开创性的中西比较诗论。钱锺书(1910—1998),字默存,号槐聚,江苏无锡人。中国现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钱锺书的文学作品不多,主要代表作品只有三部: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1941),短篇小说集《人·兽·鬼》(1946)和长篇小说《围城》(1947)。长篇小说《围城》因揭示了抗战期间中国知识界的众生相,从多方面展示了传统对于现代中国自我围困的主题,而成为中国现代杰出的讽刺小说。主要学术著作有《谈艺录》、《管锥编》。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vigny)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langweile)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下界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还是个未满月的小孩。但是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广异记》载崔参军捉狐妖,“以桃枝决五下”,长孙无忌说罚得太轻,崔答:“五下是人间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见卖老祝寿等等,在地上最为相宜,而刑罚呢,应该到天上去受。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彷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它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彷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Mallarmé),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躁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Rodenbach)的诗集《禁锢的生活》(LesViesEncloses)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puration)”。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论快乐》是钱锺书的第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中的一篇。作者站在人生的边上谈论人生的大问题,但却字字珠玑、大放智慧的异彩,自然地把读者引入一个广阔无垠的人生天地,给予我们丰富多彩的人生启迪。他或旁征博引,或侃侃而谈,文风如行云流水、汪洋恣肆,奇思妙想和真知灼见俯拾皆是。所以,钱钟书的文章,须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阅读,仔仔细细地把玩,方能领悟到其中的妙处。

本文是一篇哲理意味浓厚、政论性也很强的随笔。思路奔放开阔,文意层层见深。作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上反复阐述了对快乐的种种理解。尤其是比喻的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不仅使文章文采斐然,而且使议论深入浅出、活泼灵动,通篇蕴含着浓郁的幽默情趣。可以说是作者以一种幽默的情趣,为之披上了一件微笑的外衣。轻者令人莞尔,重者令人喷饭,笑过之后又让人沉思良久,再三咀嚼回味……这是一篇耐人寻味的随笔。作者承认快乐是短暂的,“永远快乐”不能实现。但同时指出,快乐是由精神决定的,对快乐的“希望”是人生永不悲观的精神源泉,并且强调:“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而执著这一希望,世界上就“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在抗日战争最困难的时期,在“呐喊和投枪已不允许”的情势下,能似不经意地发出这样的声音,就不仅是对人生哲理的深微阐发,而且隐蕴有反抗侵略、鼓励抗战的社会现实意义了。

学识的广博深湛,笔墨的精练生动,是本文的显著特点。看社会,眼光冷峻,说人生,体味独到,充满哲理内涵,处处发人深思。引述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名言、诗文稗说,涉及语言、文学、神话、宗教诸多知识、典故,思路八方投射,意理却融贯凝聚,行文跳跃疏荡,缰辔却纵控自如。严肃处练达警策、妙语连珠,幽默处情趣横生。

生命的三分之一

邓 拓邓拓(1912—1966),福建闽侯人,杰出的新闻记者、历史学家、作家。曾任人民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20世纪60年代初,邓拓应《北京晚报》之约,撰写《燕山夜话》专栏杂文。不久,与吴晗、廖沫沙合作在《前线》杂志撰写《三家村札记》杂文。著有《邓拓散文》、《邓拓文集》、《邓拓诗词选》等。

一个人的生命究竟有多大意义,这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吗?提出一个绝对的标准当然很困难;但是,大体上看一个人对待生命的态度是否严肃认真,看他对待劳动、工作等等的态度如何,也就不难对这个人的存在意义做出适当的估计了。

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间白白地浪费掉。我国历代的劳动人民以及大政治家、大思想家等等都莫不如此。

班固写的《汉书》《食货志》上有下面的记载:“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这几句读都来很奇怪,怎么一月能有四十五天呢?再看原文底下颜师古做了注解,他说:“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共四十五日。”

这就很清楚了。原来我国的古人不但比西方各国的人更早地懂得科学地、合理地计算劳动日;而且我们的古人老早就知道对于日班和夜班的计算方法。

一个月本来只有三十天,古人把每个夜晚的时间算做半日,就多了十五天。从这个意义上说来,夜晚的时间实际上不就等于生命的三分之一吗?

对于这三分之一的生命,不但历代的劳动人民如此重视,而且有许多大政治家也十分重视。班固在《汉书》《刑法》里还写道:

“秦始皇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

有的人一听说秦始皇就不喜欢他,其实秦始皇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人物,班固对他也还有一些公平的评价。这里写的是秦始皇在夜间看书学习的情形。

据刘向的《说苑》所载,春秋战国时有许多国君都很注意学习。如:“晋平公问于师旷曰:‘吾年七十,欲学恐已暮矣。’师旷曰:‘何不炳烛乎?’”在这里,师旷劝七十岁的晋平公点灯夜读,拼命抢时间,争取这三分之一的生命不至于继续浪费,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北史》《吕思礼传》记述这个北周大政治家生平勤学的情形是:“虽务兼军国,而手不释卷。昼理政事,夜即读书,令苍头执烛,烛烬夜有数升。”

光是烛灰一夜就有几升之多,可见他夜读何等勤奋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为什么古人对于夜晚的时间都这样重视,不肯轻轻放过呢?我认为这就是他们对待自己生命的三分之一的严肃认真态度,这正是我们所应该学习的。

我之所以想利用夜晚的时间,向读者同志们做这样的谈话,目的也不过是要引起大家注意珍惜这三分之一的生命,使大家在整天的劳动、工作以后,以轻松的心情,领略一些古今有用的知识而已。

——选自邓拓《燕山夜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邓拓提倡“有书赶快读”,“不论是自己的书,或是借别人的书”,“即使有些书籍部头太大,内容很多,无法全读,起码也应该扼要地翻阅一遍,知道它们的内容,以免将来要用,临时‘折腾’”。

针对有些青年浪费大好时光、不认真读书的倾向,邓拓写下了《生命的三分之一》,语重心长地勉励青年们抓紧时间多读书,提出抓紧业余时间等于抓住了生命的三分之一。这也是他自己刻苦学习、奋斗一生的生动写照。他总是抓紧一切空隙读书、学习,路上、车上、船上都是他读书学习、思考问题的机会,晚上则经常通宵达旦。他说,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如果东浪费一点,西浪费一点,好像算不了什么,总起来大为可观,会使你为之震惊。所以,珍惜生命的关键在于有效运用时间。

阳关雪

余秋雨余秋雨(1946—),浙江余姚人,当代著名学者、散文作家。出版有《戏剧理论史稿》、《艺术创造工程》、《中国文化史述》等中外艺术、文化史论专著多部,并著有散文集《文化苦旅》、《山居笔记》等。

中国古代,一位文人,便无足观。文官之显赫,在官而不在文,他们作为文人的一面,在官场也是无足观的。但是事情又很怪异,当峨冠博带早已零落成泥之后,一杆竹管笔偶尔涂画的诗文,竟能镌刻山河,雕镂人心,永不漫漶。

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这些诗,他们在孩提时代就能背诵。孩子们的想象,诚恳而逼真。因此,这些城,这些楼,这些寺,早在心头自行搭建。待到年长,当他们刚刚意识到有足够脚力的时候,也就给自己负上了一笔沉重的宿债,焦渴地企盼着对诗境实地的踏访。为童年,为历史,为许多无法言传的原因。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折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没想到沙漠中的雪化得这样快,才片刻,地上已见斑斑沙底,却不见湿痕。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

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只可能有一种理解:那全是远年的坟堆。这里离县城已经很远,不大会成为城里人的丧葬之地。这些坟堆被风雪所蚀,因年岁而坍,枯瘦萧条,显然从未有人祭扫。它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排列得又是那么密呢?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这繁星般的沙堆,不知有没有换来史官们的半行墨迹?史官们把卷帙一片片翻过,于是,这块土地也有了一层层的沉埋。堆积如山的二十五史,写在这个荒原上的篇页还算是比较光彩的,因为这儿毕竟是历代王国的边远地带,长久担负着保卫华夏疆域的使命。所以,这些沙堆还站立得较为自在,这些篇页也还能哗哗作响。就像干寒单调的土地一样,出现在西北边陲的历史命题也比较单纯。在中原内地就不同了,山重水复、花草掩映,岁月的迷宫会让最清醒的头脑胀得发昏,晨钟暮鼓的音响总是那样的诡秘和乖戾。那儿,没有这么大大咧咧铺张开的沙堆,一切都在重重美景中发闷,无数不知为何而死的怨魂,只能悲愤懊丧地深潜地底。不像这儿,能够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0世纪的脚步去匆匆抚摩。

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

树愈来愈多,开始有房舍出现。这是对的,重要关隘所在,屯扎兵马之地,不能没有这一些。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而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鼻子一定是立即冻红了的。呵一口热气到手掌,捂住双耳用力蹦跳几下,才定下心来睁眼。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这就是刚才在下面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任何站立在这儿的人,都会感觉到自己是站在大海边的礁石上,那些山,全是冰海冻浪。

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他瞟了一眼渭城客舍窗外青青的柳色,看了看友人已打点好的行囊,微笑着举起了酒壶。再来一杯吧,阳关之外,就找不到可以这样对饮畅谈的老朋友了。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在欧洲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你立即就能感受,这种恬然的自信只属于那些真正从中世纪的梦魇中苏醒、对前途挺有把握的艺术家们。唐人造像中的微笑,只会更沉着、更安详。在欧洲,这些艺术家们翻天覆地地闹腾了好一阵子,固执地要把微笑输送进历史的魂魄。谁都能计算,他们的事情发生在唐代之后多少年。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阳关的风雪,竟愈见凄迷。

王维诗画皆称一绝,莱辛等西方哲人反复讨论过的诗与画的界线,在他是可以随意出入的。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历史老人凛然肃然,扭过头去,颤巍巍地重又迈向三皇五帝的宗谱。这里,不需要艺术闹出太大的局面,不需要对美有太深的寄托。

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这儿应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音色极美,与自然浑和,夺人心魄。可惜它们后来都成了兵士们心头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朔风之中。

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选自余秋雨《文化苦旅》,东方出版中心,2001年版

作为一篇游记,本文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是特定的文化视角。本文所记不是平常的游览经过,所发也不是一般的思古幽情。它记叙了寻游人文景观阳关故址时的所见、所闻、所感,从特定的角度,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独特的体验和对文化独到的思考。作者凭借他丰富的想象与缜密的思考,通过对阳关沙坟的描述,追寻了荒原的历史;通过对王维诗作的品味,缅怀了唐人的风范。全文写的是寻景、寻诗的过程,但在寻景、寻诗过程的记叙中,自然地渗透了对历史奥秘的寻求、对文化底蕴的寻求。因此,它不仅赞颂了历史曾经验证过的壮美的人生和弘广的艺术情怀,而且在振奋精神和建设文明方面,必将给当代社会以有益的启迪和有效的激励。二是特有的艺术风格。作者将感情的蕴发和理性的吐纳自然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字里行间既有情感的涌动,又有哲理的闪烁,形成情趣与理趣的和谐交融,文章因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与此相应,作者充分调动并成功运用了各种语言技巧。例如,大量比喻的运用不仅使写景状物生动传神,使抽象的议论变得形象可感,更重要的是借助于新颖灵活的比喻,如“岁月的迷宫”、“风干的青史”、“历史的魂魄”、“长安宫殿狭小的边门”等,使文章得以在形象描述和哲理思考之间自由地出入往来。同时,超常的修饰,如“20世纪的脚步”、“千年之后的寒风”等,赋予了寻常事物以不寻常的内涵,使读者的思绪也随之突破时空的局限而大幅度延伸与跳跃。另外,像“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等一些排比、重叠式的运用,使文章形成了流走回环的韵味,并在其中蕴含着隽永的理趣。

吃相凶恶

莫 言莫言(1955—至今),原名管谟业,生于山东高密,中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长篇小说有(《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苔之歌》、《丰乳肥臀》、《酒国》、《红树林》、《檀香刑》,中篇小说有《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

在我的脑袋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也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时候。我常对朋友们说,如果不是饥饿,我绝对要比现在聪明,当然也未必。因为生出来就吃不饱,所以最早的记忆就与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家有十几口人,每逢开饭,我就要哭一场。我叔叔的大女儿比我大几个月,当时都有四五岁光景,每顿饭奶奶就分给我和这姐姐每人一片霉烂的薯干。而我总认为奶奶偏心,把大一点的薯干抢过来,把自己那片扔过去,抢过来又觉得原先分给我那片大,于是再抢回来。一抢再抢,婶婶的脸便拉长了,姐姐也哭了,我当然一直是双泪长流。母亲无可奈何地叹气,奶奶便数落我的不是。母亲便连声赔不是,抱怨我肚量大,说千不该万不该生这么个大肚子儿。

吃完了那片薯干,就只有野菜团子了,那些黑色的、扎嘴的东西,吃不下去,又必须吃,一边吃一边哭。究竟是靠着什么营养长大的?我怎么能知道。那时想:什么时候能饱饱地吃上一顿红薯干子呢?能吃饱红薯干就心满意足了。

1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亲人还呜呜哇哇地哭着到村头土地庙里去注销户口,后来就哭不动了。抬到野外去,挖个坑埋掉了事。很多红眼睛的狗在旁边等待着,人一走,就扒开坑吃尸。粮食,粮食都哪里去了呢?粮食都被谁吃了呢?村里人也老实,饿死也不会出去闯荡。后来盛传南洼那种白色的土能吃,便都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又死了一些人。于是不敢吃土了。那时我已经上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一车煤块,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杜姓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着吃。果然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我们在下边嚼煤,咯咯嘣嘣一片响。老师说你们吃什么,我们一张嘴都乌黑。老师批评我们:煤怎么能吃呢?我们说:香极了,老师不信吃块试试。老师是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有一个女生讨好地把煤递给俞老师,俞老师先试探着咬了一点,品滋味,然后就咯嘣嘣地吃起来了。她也说很香。这事儿有点魔幻,我现在也觉得不像真事。但去年我见到王大爷说这事,王大爷说:你们的屎填到炉子里呼呼地着呢。幸亏国家发了救济粮来,豆饼,每人半斤。奶奶分给我们每人杏核大一块,嚼着,舍不得咽,舍不得咽就没了,好像在口腔里化掉了。我家西邻的孙家爷爷,把两斤豆饼一气吃下去,口渴了猛喝水,豆饼发开,胃和肠子破了,孙家爷爷死了。十几年后痛定思痛,母亲说那时人的肠胃薄得像纸一样,一点脂肪也没有。大人有水肿,我们一班小孩都挺着个水罐一样的大肚子,肚皮似乎透明,绿色的肠子在里边也蠢蠢欲动。都特别能吃,五六岁的孩子,一次能喝八大碗野菜汤。

后来生活好了一点,能半年糠菜半年粮了。我叔叔又走后门买了一麻袋棉子饼,放在缸里,我夜里起来小解,也忘不了去偷摸一块,拿到被窝里吃,香极了。“文革”期间,依然吃不饱,我便到生产队的玉米田里去找一种玉米上的菌瘤,掰下来,拿回家煮了,撒上盐,拌蒜吃,也是鲜美无比,味道好极了。后来又听人说,癫蛤蟆的肉味比猪肉还要鲜美,母亲嫌脏,不许我去捉。生活渐渐好起来,红薯干能管饱了,这时已是“文革”后期了。有一年,年终结算,我家分了二百九十元钱,这在当时是个令人心惊的数字。我记得我一个六婶把我的一个堂妹头打肿了,因为她丢了一角钱。分了那么多钱,父亲下决心割了五斤猪肉,也许更多一点,煮了,每人一碗,我一口气就把一大碗肥肉吃下去了。还觉不够,母亲又把她碗中的分给了我。吃完了,胃承受不住,一股股的荤油往上涌,嗓子眼像被刀割着一样疼痛,这就是吃肉的感觉了。

我的馋是有名的,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我千方百计地要偷点吃,有时吃着吃着就控制不住自己,吃多了,剩下的干脆吃掉,豁出去挨骂就是。我的爷爷和奶奶住在婶婶家,要我送饭给他们吃,我总是利用送饭的机会揭开饭盒的盖子偷一点吃,为此母亲受了不少冤枉,这事儿现在我还感到深深的内疚。

70年代中,去水利工地劳动,生产队用水利粮做大馒头,半斤干面一个,我的纪录是一顿饭吃四个,有的人能吃六到七个。1976年,我当了兵,从此和饥饿道了别。从新兵连分到新单位时,精粉的小馒头,我一次吃了八个,肚子里还有空,但不好意思再吃了。炊事员对食堂管理员说:“坏了,来了大肚子汉了。”管理员笑笑,说:“吃上一个月就吃不动了。”果然,一个月后,拳大的馒头,我一顿饭只吃两个就够了。而现在,一个就够了。

尽管这些年不饿了,肚里也有了油水,但一上宴席,总是有些迫不及待,生怕捞不到吃不够似的抢,也不管别人的目光怎样看着我。吃饱了也后悔:为什么我就不能慢悠悠地少吃一点呢?让人觉着我出身高贵、吃相文雅?因为在文明社会里,吃得多是没有教养的表现,好多人攻击我饭量大,吃起饭来奋不顾身啦、埋头苦干啦。我感到自尊心很受伤害,便下决心下次吃饭时文雅一点,但下次人家那些有身份的人依然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好像狼一样。我的自尊心更被伤害了。再一次吃饭时我牢牢记着,少吃,慢吃,不到别人面前夹东西吃,吃时嘴巴不响,眼光不恶,筷子拿着最上端,夹菜时只夹一根菜梗或一棵豆芽,像小鸟一样,像蝴蝶一样,可人家还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我气坏了。因为我努力使吃相文雅时观察到那些攻击我的公子王孙小姐太太们吃起来像河马一样,吃饱了时才文雅。于是怒火便在我胸中燃烧,下一次去吃不花钱的宴席,上来一盘子海参之类的玩意,我端起盘子,拨一半在我碗里,不顾烫坏口腔黏膜吞下去,他们说我吃相凶恶,我又把盘子里的全拨来,吃掉,他们却友善地笑了。

我回想三十多年的吃的经历,感到自己跟一头猪、一条狗没什么区别,一直哼哼着,转着圈儿,拱点东西,填这个无底洞。为吃我浪费了最多的智慧:现在吃的问题解决,脑筋也不灵光了。

莫言在《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中说了他走上创作道路的原因,童年的记忆给莫言的第一印象是饥饿、吃野草、吃树叶、吃树皮,啃树枝还不算,饥饿让他们还抢着吃煤,还感觉很好吃。对于出身70年代以后的人,对饥饿的印象不深,可能没法体会到莫言所说的那种饥饿感,却从这些叙述中还是可以感受到几分。在极端饥饿中,莫言听到一个下放的大学生说:“一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他每天吃三顿饺子,而且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那些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从此,我就下定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作家。”但莫言又说,“仅仅有饥饿的体验,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作家,但饥饿使我成为一个对生命的体验特别深刻的作家。”

莫言有三篇写吃的散文:《吃的耻辱》、《吃相凶恶》、《忘不了吃》。这三篇还原了一个真实的莫言。在《吃的耻辱》中,莫言历数了一些因为吃相不雅而遭人讥讽的事,写得非常的生动、有趣,而且不矫情,看得出为了吃相,莫言受了不少的委屈和感到极大的苦恼,常常在让人抱腹之余,心头会有丝丝的悲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从小就极度饥饿的人,吃相上一定很不好看,长大后也往往改不了。在《吃相凶恶》中,莫言说自己由小到大是又饿又馋,说自己的童年就像是一头狗到处找吃的,是一头猪光想着吃。因为饿,所以养成了吃相凶恶,这是可以想象也是可以原谅的。那些对饥饿记忆不深、感受不深的人,对饥饿因为没有太切身的感受,所以往往不明白。我们可从莫言这些关于吃的文章中,看到我国20世纪60年代的生活情况。

文明与反讽

王小波王小波(1952—1997),当代著名学者,作家,出生于北京,早年做过知青、民办教师、工人。出版作品有:《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我的精神家园》、《沉默的大多数》、《黑铁时代》、《地久天长》;纪念、评论集有:《浪漫骑士》、《不再沉默》、《王小波画传》等。电影剧本《东宫·西宫》获阿根廷国际电影节最佳编剧奖,并且荣膺1997年戛纳国际电影节入围作品。王小波成为在国际电影节为中国取得最佳编剧奖的第一人。

据说在基督教早期,有位传教士(死后被封为圣徒)被一帮野蛮的异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着,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该圣徒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他烤肉比厨师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那些野蛮人也没办他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过不去。烤肉还没断气,一棍子打下去,将来吃起来就是一块淤血疙瘩,很不好吃。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谁知动笔一写,竟写出件烧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让我们进入正题,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做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做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地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

坦白地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我读了不少——你爱说我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不爱看色情书,但喜欢这种逆潮流而动的事——看了一些就开始觉得没劲。这些小说和时下书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册子还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书,还能称得上是种文学现象。有一本还有剑桥文学教授作的序,要是没有品,教授也不会给它写序。我觉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师或者商人,还有几位是贵族。这是从内容推测出来的。至于书里写到的事,当然是不敢恭维。看来起初这些作者还怀有反讽的动机,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写乱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性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性,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乱闪,写着小孩不准入内,有的进门还要收点钱。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点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种现象开了火。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娇》,国内都有译本。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出逗来。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棍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爱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

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了。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屁眼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做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假如我是福尔斯那样的人,现在该写点啥?我总禁不住想向《红楼梦》开火。其实我还有更大的题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几年兴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几个字“活着没劲”,觉得自己有了点幽默感,但所有写应景文章的人都要和这个人玩命,说他颓废——反讽别的就算了吧,这回只谈文学。曹雪芹本人不贫,但写各种“后梦”的人可是真够贫的,然后又闹了小一个世纪的红学。我觉得全中国无聊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是贾宝玉,以为自己不是贾宝玉的,还算不上是个无聊的男人。看来我得把《红楼梦》反着写一下——当然,这本书不会印出来的:刚到主编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现成的:亵渎文化遗产,民族虚无主义。那位圣徒被烤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也不能那样讲,只能改作:该圣徒在烤架上不断高呼“我主基督万岁”,“圣母玛利亚万岁”,“打倒异教徒”,直至完全烤熟。连这个故事也变得很没劲了。

——选自《王小波全集》第二卷,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文明与反讽》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作为以思考为业的求知者,给王小波带来珍视和追求快感的,不是别的,正是曾经严酷禁锢他的社会文化环境。假如在一个稍加自由的国度里,他也许就体会不到这种追求和呼唤的强烈快感了。这说明生活中荒诞的东西太多,人们能够从他的小说中获得与荒诞保持平衡的力量。然而,现实生活有时比小说情节还要更加荒诞,他随时准备着出击和讽刺,还有黑色幽默。连他自己都说:“我不爱看色情书,但我喜欢这种逆潮流而动的事。”他经历过最疯狂的年代,也见识过最理性的文明,他认定:追求智慧和有趣,乃是人类前途之所系。这一真理的背后,是对理性、自由、个人的独立与创造的极度高扬。

“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这句话是王小波一生的自画像——他拿了洋学位却放弃了有保障的工作;他才华横溢却拒绝发出他不感兴趣的声音;他乐于发出的声音却常常不能给他带来利益,因而直到他去世,仍是个“凑合着过日子的人”。他毕生都坐在这个窘困、孤独的烤架上,说着卓越的俏皮话。这俏皮话是他留给我们的遗产,里面包含了他卓然独立的智慧和幽默,以及无比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在他的遗产面前,我们应当说,王小波是这个传统的异端,但更应是令人惊喜和骄傲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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