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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开创美国新文风

汤姆·索亚的成功塑造,使马克·吐温沉浸在对童年的美好回忆之中。由此,创作激情一发不可收。

于是,马克·吐温开始写哈克贝利·费恩的故事,但刚写几十页,便卡住了。这回马克·吐温不再心慌了,他平静地将书稿收起来,放到书架一隅,静候灵感的到来。

1877年,马克·吐温开始写另一部小说《王子与贫儿》,但这部作品的命运和“哈克”差不多,写到一半就搁置了,因为油箱干了。在两年中间,他碰也没有碰它。他又去写斯托姆斐尔德船长的故事,但仍不见成效。

马克吐温还写了一个故事叫《究竟是什么?》,也发生了两次间歇。第二次间歇经过了很长的时间,达到四年之久。另有一本未完成的书,马克·吐温把它叫《破舟避难记》,书写了一半,以后也就这样了。另一本书叫《细菌历险记,一个细菌的三千年》,写了一半,就此算了。

其实,这些个油箱此时已经灌满了,只要他重新握起笔来,这些书会自动前进,直至完成。可是,他对笔已经产生了厌倦。

马克·吐温心里开始烦躁不安起来,于是想去欧洲旅行。1878年初春,他携同妻子和两个女儿,还有好朋友乔·特威切尔牧师,一起动身去欧洲大陆旅行。

他们先是到达德国,在慕尼黑住了一段时间,然后去法国巴黎、比利时、荷兰、英国、意大利等地。途中,马克·吐温一边饱览湖光山色,一边为创作搜集素材。在巴黎,他写了本记述此次游历过程的《国外徒步旅行记》。该书在他回国后出版。

1880年,马克·吐温又坐到了哈特福德的书桌前,“哈克”仍在孕育之中,而《王子与贫儿》已水到渠成,同年6月便完稿了。就在一个月之后,他最小的女儿吉恩出生了。

《王子与贫儿》是历史题材,是部童话式的幽默讽刺小说。其主人公是16世纪中叶英国的两个男孩:一个叫汤姆·康第,出生于贫民窟,另一个叫爱德华·都铎,是王太子,两人年龄相仿。虽然他们俩出身上有天壤之别,但碰巧长相、个头十分相像。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遇到一起,两人好奇地互换了衣服,各自开始一段传奇浪漫的生活。

汤姆成为王子,落户宫廷,并在老王驾崩后,当上了国王。

爱德华则成为伦敦贫民窟中的流浪儿,一身破衣烂衫,过着颠沛流离的苦难生活。有几次要不是一位落难的好心的爵土迈尔斯·亨顿救助,怕连性命也没有了。

故事结尾时,真假国王会面用信物辨出真伪,真国王爱德华即位,汤姆领奖受封。

马克·吐温写这么一个虚构的故事,并非只是为逗人一笑。他的真正用意在于,借两个孩子的经历描绘同一个社会里的两个不同的世界,借贫儿的眼来看宫廷,让王子去体验一下贫苦百姓的悲惨生活。

1882年,为完成与出版社签过约的《密西西比河上》一书,马克·吐温专程重回阔别多年的大河,沿着当年作领航员时的线路,在密西西比河上往返旅行了一次,其中会见过许多老朋友,走访了多位童年时的伙伴,听取各种趣闻。

在汉尼巴尔,他惊讶地看到,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外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汉尼巴尔却还很贫穷。人们显得沉闷不乐,本应随着年龄的增长同时到来的那种富足满意的心情和对未来的信心并不存在。这次旅行给了马克·吐温极大的启发,使他找到了续写《哈克贝利·费恩》的契机。

1883年夏天,马克·吐温坐在夸里农庄的小书亭里,一口气将全书写完。《哈克贝利·费恩》在情节上延续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前者的续篇。但不同的是,后者改由主人公哈克贝利用第一人称讲述全书。

一部文学巨著往往在其思想内涵上,既有明晰性的一面,又有多义性的一面,《哈克贝利·费恩》也是如此。它既是抗议奴隶制的呐喊,又是歌颂哈克与吉姆间友谊的赞歌。既是哈克的“自觉道德感”与畸形的世俗意识直接交纳,并战而胜之的生动演示,又是哈克在思想上由稚嫩走向成熟的发展过程的体现。

此外,《哈克贝利·费恩》在语言文体风格上的成就,开创了美国文学的一代文风,成为“一个不可动摇的典范”。它的影响不亚于一场文学革命。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欧内斯特·海明威评论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写的一本叫《哈克贝利·费恩》的书。”《哈克贝利·费恩》标志着马克·吐温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它是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杰作之一的地位,是任何人都无法动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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