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四月。清晨,刘博士来公园晨练,突然发现花草丛中卧着一具女尸,便立刻报了警。10分钟后,警察赶到了现场并立即进行勘查。死者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女性。尸体俯卧着,头部左边草地上有一块带血的约20立方厘米的斧劈石,头部左太阳穴处有一钝物打击的伤口;尸体右手臂上钩着一只精致的小皮包,但皮包盖被打开,里面只有几只化妆笔和一只空的皮夹;由于女尸身体比较丰满,因此尸体周围的花草都被压得倒向四边。
惊悸过后的刘博士也跟着警察观察现场。只听法医说:“尸体死亡时间约10小时左右。”一位年轻的警官说:“这是个通宵开放的公园,那么说这位被害人是昨天晚上在这里遭到拦路抢劫时被杀害的。”
“不,警察同志,这里不是凶杀现场!”一直闷声不语的刘博士突然深思熟虑地插了话,语气之坚定不容置疑。年轻警官疑惑地瞪着刘博士,对这位报案人产生了怀疑,正欲找刘博士到一边去盘问时,法医劝阻了他:“他说得对,尸体是两三个小时前被移到这里来的。”年轻警察愣住了,刘博士得意地笑了。
刘博士是凭什么判断出这里不是凶杀现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