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至诚地位,诚固诚,伪亦诚;未到至诚地位,伪固伪,诚亦伪。
到了至诚的地步,诚挚当然还是诚挚,虚伪也会变得诚挚;没有达到至诚地步,伪善当然还是伪善,就连诚挚也变得虚伪了。
诚信,是经商的宗旨。做为普通的消费者,我们选择商品时唯一的一个警惕点,就在于这个商家是否有诚信保障,因为我们都相信,诚信经商的人,才是最值得依赖的商家。
做生意讲诚信,也就是讲信誉,为了赢得或保护信誉,也许会一时有所亏损,但必定会长久获益。中国是礼仪之邦,处事讲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意味着大家都获利,利己也利人,如果做到了诚信、和气,不愁赚不到钱。因此有一位成功的商人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天资好不如学问好,学问好不如处世好,处世好不如做人好。
俗话说:“无商不奸”“言商必诈”。这一方面反应了商品社会的尔虞我诈,险风恶雨,另一方面也是说商人、经营者需要运用谋略方可取胜,而用谋略往往给人以奸诈的感觉。糊涂学认为求财、发财要讲诚信、讲和气,这似乎与谋略背道而驰,其实这是一种高境界的谋略,一种不露琢痕的谋略。
流水不争先
《孙子》中说“夫兵形象水”。他认为最理想的作战方式应该像水一样,水中隐藏着巨大的力量,却没有固定的形状,视容器的不同而改变形状。所以,孙子以水喻兵,主张作战时要学习水的精神。他说:“就像水没有固定的形状一样,打仗也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态势。需视敌人的态势自在地变幻战略,方能掌握胜利之机。”
因此,为将者首先要把握住大的原理、原则。不可僵硬死板,墨守成规。需视情况的变化,灵活的运用原理、原则。自由自在地变换我方的战略。只要具有这种灵活多变的伸缩性,那么在逃避对方攻击的同时,更能积极地积累自己的力量。就像水一样,虽然它具有往低处流的倾向,但是当它形成一股漩涡或急流时,再大的岩石,再粗的树干也都能轻易地冲走。
日本的围棋高手高川秀格,曾以“流水不争先”做为座右铭。他在围棋比赛时,将阵形布置成像水一样地悠散,不让对方感到畏惧。一旦开战,沉静的波澜立即发挥出所蕴含着的能量,迅速击溃对方的攻势,这就是灵活运用了《孙子》中的真理。
孙子冲还指出,一旦与对手交战,就要充分发挥水的巨大能量。“始如处女,动如脱兔。”这句话的大意是,在防守的时候必须养精蓄锐,储备实力,暂时以静制动,一旦发动攻势时,要一鼓作气,以雷霆万钧之势使对方措手不及。前者是一种诡计,目的是诱发对手,使之松弛不备。后者是杀手锏的办法,将敌人一棒打翻在地爬不起来。
孙子说:“作战行动的要诀,在于一开始故意装成落入敌人的掌握之中,待敌方掉以轻心之后,伺机集中兵力,对准敌方的一点做猛烈的攻击。”以上说明了在战争过程中,从“静”到“动”之间,自由变幻的重要性。
商场如战场,《孙子》中所讲的虽然都是排兵布阵之法,但其道理、方法同样可以适用到经商中去。这就是一种像流水一样聚散灵活,看似柔软,实则颇具内在威力的战术。
别做钱财的奴隶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他不到五十岁就成为亿万富翁,不过,他自认只是财富的保管人,所以乐于捐钱给社会大众。
然而,找他捐钱的人太多了;无论早晨或夜晚,还是上班与用餐时候,都有人请他捐钱。有一次,在一笔大捐款之后,一个月内请求捐助的人数竟超过五万人。由于洛克菲勒要求每一笔捐款都必须有效地使用,所以每一件申请案均须仔细调查。
面对那么多的求助者,他急得跳脚。
他的助手盖兹提出忠告:“您的财富像雪球般,愈滚愈大。
您必须赶紧散掉它,否则,它不但会毁了您,也会毁了您的子孙。”
洛克菲勒告诉盖兹:“我非常了解。请求捐助的人实在太多了,但我一定要先弄清楚他们的用途才肯捐钱。我既无时间也无精力去处理此事,请你赶快成立一个办事处,负责调查事宜。”
我根据你的调查报告采取行动。”
于是,在1901年,设立了“洛克菲勒医药研究所”;1903年,成立了“教育普及会”;1913年,设立了“洛克菲勒基金会”;1918年,成立了“洛克菲勒夫人纪念基金会”。
哲学家史威夫特说过:“金钱就是自由,但是大量的财富却是桎梏。”洛克菲勒深谙这个道理,他一生之中共捐了五亿五千万美元,他的捐助,不是为了虚荣,而是出自至诚;不是出于骄傲,而是出自谦卑。
他一生不做钱财的奴隶,喜爱滑冰、骑自行车与打高尔夫球。到了九十岁,依旧身心健康,耳聪目明,日子过得很愉快。
他逝世于1937年,享年九十八岁。他死时,只剩下一张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因为那是第一号,其他的产业都在生前捐掉或分赠给继承者了。
义纳八方财
“经营信为本,买卖礼当先”“买卖公平天经地义,童叟无欺诚信为本”“一分诚恳,一分生意”“诚招天下客,义纳八方财”……诸多的商业谚语揭示了这样一个真谛。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要义利两立,为贾贵诚,而不能走向其反面。
自古以来,从经营思想上看,商人可分为两类:一乃诚贾,又即廉贾、良贾、良商;二乃贪贾,又即佞商、奸贾、奸商。一经商时讲求薄利多销,货真价实;一经营时压价,抬价,掺杂使假,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其区别在于诚贾以信义为重,贪贾做生意不讲求信义。
经商固然要获得,但此利必须来之正当,取之合理,为商贵诚与为商不诚最后的结果是显然不同的。柳宗元的《鞭贾》一文,揭示了这个典型。
在一市场上,有一个出售马鞭的商人,其所出售的鞭子质量并不好,但装饰却颇为华丽,值四五千的货竟要价四五万。一次,一个糊涂的富家弟子花五万钱买了一根鞭子,向人炫耀。可当马不听使唤时,他挥鞭使劲抽打,鞭杆一下子断裂开来,才知道美丽的外表里面却是腐朽了的木头,根本不是鞭商所吹嘘的用南山上等木料制成。去找鞭商论理,鞭商又以货物出门,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赔。买主便在市上向众人大肆宣传此事,使鞭商丢尽脸面,无法再在市上立足。
一正一反,一诚一奸,人们对他们也是一褒一贬,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是一兴一衰。历史上赞扬以诚经商、揭露奸商的文章,不胜枚举。
《史记·老子列传》有“良贾深藏若虚”;《战国策·赵策》有“良商不与人争买卖之价”;《管子·乘马》的“非诚贾不得食于贾”;另一方面奸商则是诸子笔下被批判的对象,“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为振,猛贪而戾,侔然唯利之见”。那种“无廉耻,不知是非,不避死伤”的“贾盗之勇”是《荀子·荣辱》对奸商的揭露。《韩非子·五蠹》中则将奸商列为“五蠹”之一,“商工之民”中“修治苦窳之器(偷工减料之器),聚沸靡之财(侈靡之货),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者,“邦之蠹也”。
归根结底,经商取利是要用“义”来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义与利的关系。
儒家说“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义,利之本也;利,义之和也”(《左传》)。也就是“先义后利”,“以义制利”,把义放在首位,义为利的前提。荀子说得也好:“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作为商人,就应义中取利,不能孜孜求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商人们所津津乐道的这些朴素的语言,表明了为商要掌握好义利观,反对牟取不义之财。
上海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是专门办理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口业务的‘大型公司。一次,江苏一家乡镇企业找上门来,委托他们在国外购买一套大型设备,但必须是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的机械。上机总公司马上开始了采购,但在货运至上海港口,他们一发现所谓的领先水平的设备只是将上世纪70年代的设备重新修饰了一下。这时他们有两种选择,一是装作没有发现,发货到江苏的企业,反正依靠他们的技术力量也绝对检测不出来,自己赚一大笔中介费。二是退货给外国公司,自己无钱可赚不用说,说不定还要赔上一笔。上机最终选择了退货,虽然他们的经济利益可能在短时间内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但是他们为商重义,留住了更多的顾客。
诚贾之强调“义”;隐藏着一个求取大利的经济上的动因,但经济上的打算与讲求道德两者是相互结合的。他们深深懂得,经商如果不管合理不合理,应该不应该,一锤子买卖,狠狠赚一笔钱,但信誉丧失,买卖做绝,以后人们也就再也不会来领教了。
徽商舒道刚设喻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狡诈生财者,自塞其源也;今之吝惜而不肯用财者,与夫侈而滥于用财者,皆自竭其流也……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用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财利与一个义字相结合,才能开其源而流不竭,即可收到赚大利的效果。
经商重义,义字仍稍觉抽象,具体到商人的经营活动来说,“义”的体现就在于重信、贵诚。
诚信、和气实际是大智若愚的引申,也是一种赚大钱的韬略和智慧。
“善的循环”
吉田忠雄是日本吉田工业公司的总裁。他所经营的这家公司,早已成为日本最大的拉链制造公司,据说他们生产的拉链长度,足够在地球到月球之间往返两次半。难怪乎吉田忠雄被人称为“拉链大王”,名声在外。
吉田忠雄有自己一套独特的经营方略,简而言之,就是遵循“善的循环”。他说:“如果我们散布仁慈的种子,给予别人以仁慈,仁慈就会循环给我们,仁慈在我们和别人之间不停地循环运转。”他认为,企业赚钱多多益善,但是利润不可独吞。为此,吉田公司将利润分成三部分,推行“利润三分法”,即以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低廉的价格,让利三分之一给消费者;让利三分之一给销售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及代理商;让利三分之一给自己企业的职工和股东。
根据这个经营原则,吉田忠雄要求公司员工在本公司的储蓄户上存款,公司则每月按高于日本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给存款职工利息,这对职工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在公司每年支付的红利中,吉田忠雄本人占百分之十六,其家族占百分之二十四,其余均由本公司职工分享。不仅如此,公司还鼓励雇员购买本公司股票,规定凡到本公司工作满五年的职工,都可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并获取每年百分之十八的较高股息,极大地鼓舞了职工对公司投资计划的参与。在办公制度上,吉田忠雄实行面对面的指挥、协调和监督,实行集中办公,在客观上大大强化了管理效率。
《诗经·大雅》有曰:“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说的是一方有所赠与,另一方有所报答。企业只有开诚布公,让惠让利,重视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条件,才能博得各方的褒誉,提高企业的自身形象,最终获取长期,稳定的巨额利润。
那种“竭泽而渔”的经营方法,只能毁了企业的发展前程。
双胜共赢,利益均沾
印度尼西亚著名华人银行家李文正喜欢阅读中国古籍,并把一些中华传统思想文化运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他在和其他企业家谈判经营时,把“和为贵”的思想应用到谈判和经营中来。他认为,“做生意,眼光要放远,争千秋而不计较于一时”。
如果“双方为利争斗,生意就不可能长久”。所以他主张双方谈判,不一定要分出胜败,而应皆大欢喜。正是在这种“双胜共赢理念”的指导下,李文正与印尼民族、华人及外国金融银行家有广泛的公私交谊,合作良好,事业也获得急速发展。他最先经营的一些进口业,就是和朋友合资的。1960年,他最先转入银行业时,也是和几位福建华商合资合营的。1971年,他与弟弟李文光、李文明、华商郭万安、朱南权、李振强等共同集资,组织了泛印度尼西亚银行。从1973年9月至1974年11月间,李文正领导泛印银行和印尼中央银行、世界银行及其他十几家各国银行、财务暨企业公司联合组成印尼私营金融发展公司。同时,泛印银行和瑞士富士银行,日本东京富士银行有限公司,美国旧金山克罗克国际开发公司,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及印尼多国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组成国际金融合作有限公司,从事国际性的资金融通和企业投资开发等业务。后来,泛印银行又和法国皇家信贷银行答应订货款及技术合作协定,引进法国长期低利信贷,协助印尼工、农业建设及国内外贸易的拓展。他在短暂的五年内使泛印银行成为印度尼西第一大私营银行。1975年,李文正应邀担任林绍良的中亚银行董事总经理,很快使该行跃居首位。此时,他还独资创办了力宝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一方面和美国斯蒂恒斯金融公司联营一些金融企业;另一方面又和林绍良家族各出百分之五十的资本组成力宝集团,共同联营另外一些金融企业。通过这两个集团的联营,不仅使李文正和林绍良的合作更加紧密,而且成了印度尼西亚规模最大和最有影响力的金融财团。李文正已成为印尼仅次于林绍良的第二号著名华人银行家。据估计,他的资产已达四十亿美元之多。
在商业活动中,竞争是自然法则。通过竞争,击败对手,独占市场,就能获得最大的利润。但是竞争并不是万能的。有的双方势匀力敌,争斗不已,只会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而双方达成一定妥协,发挥各自的优点,共同开发经营,这样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就能双方利益共沾,皆大欢喜。李文正的“和为贵”
思想和“双胜共赢”思想是一种独树一帜的经营思想。可见,竞争与合作,适时而用,都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