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因此,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应与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以明确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责任与利益。
委托书也称业务委托书,一般包括:
·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
·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法人代表;
·委托时间;
·委托业务名称及其性质、目的、范围;
·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收费金额(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等。